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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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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鳕

鳕鱼是一种食用鱼类的名称。严格地说,鳕形目鳕科鳕属大西洋鳕太平洋鳕格陵兰鳕阿拉斯加鳕等四种鱼可被称为“鳕鱼”。在市场超市的商业行销中,非鳕形目的裸盖鱼(银鳕)、庸鲽(大比目鱼、冰岛鳕、扁鳕)、小鳞犬牙南极鱼(南极鳕、美露鳕、圆鳕)等食用鱼,甚至是使人腹泻异鳞蛇鲭油鱼),亦时常被冠上“鳕鱼”之名,但经济价值不一,市价或高于或低于鳕属的鳕鱼。

物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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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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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鳕形目, 泛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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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裸盖鱼:又称裸头鱼、银鳕,在香港中国大陆市场上通常被标示为“鳕鱼”贩售,价格高于鳕形目鳕科鳕属的鳕鱼。
  • 庸鲽:又称大比目鱼、冰岛鳕鱼、扁鳕,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常被标示为“鳕鱼”贩售,价格低于鳕属的鳕鱼。
  • 小鳞犬牙南极鱼:又称智利海鲈鱼、美露鳕、圆鳕,在台湾常被标示为“鳕鱼”贩售。
  • 油鱼:又称蜡油鱼、龙鳕,在台湾、香港和中国大陆,常被标示为“鳕鱼”贩售,价格远低于鳕属的鳕鱼。人体无法消化该种鱼所含的蜡酯类脂肪,食用后易出现大便排泄油脂的现象。日本、美国及印尼政府将其列为有毒鱼种,禁止进口或销售。

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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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公告,从2017年1月1日起,鳕形目的鱼种方得标示为“鳕鱼”,“圆鳕扁鳕”应标示通俗名称或与鱼种名称并列标示。倘未依规定标示清楚而使消费者误解为“鳕鱼”,将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标示不实之规定,可依同法第45条处分,产品并须依第52条限期回收改正。[1]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发出《有关识别及标签:油鱼/鳕鱼的指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只有鳕形目的鱼类才可以标为“鳕鱼”。其他不属于鳕形目的鱼类若充当鳕鱼出售,可能会被控以“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而被检控。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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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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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巧克力、鱈魚正名 明年起亂標最重罰400萬. [2016-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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