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敏
王克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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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财政总长 | |
任期 1917年12月—1918年3月 | |
前任 | 梁启超 |
继任 | 曹汝霖 |
中华民国天津特别市市长 | |
任期 1935年6月—1935年6月 | |
前任 | 张廷锷 |
继任 | 商震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兼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行政部总长 | |
任期 1937年12月—1940年3月 | |
前任 | 无(职位创立) |
继任 | 无(职位裁撤) |
汪精卫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 | |
任期 1940年3月30日—6月5日 | |
个人资料 | |
字 | 叔鲁 |
出生 | 大清浙江省杭州 | 1876年5月4日
逝世 | 1945年12月25日 中华民国北平市 | (69岁)
国籍 | 大清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汪精卫国民政府 |
王克敏(1876年5月4日—1945年12月25日),字叔鲁,浙江杭州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银行家、外交官,日本扶持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首脑之一。
生平
[编辑]清朝、北京政府
[编辑]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举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被清朝官派往日本。历任浙江留日官费生经理员、留日浙江学生监督、驻日公使馆参赞。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出任留日学生副监督。翌年归国,先后在度支部、外务部任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直隶总督杨士骧手下负责外交事务。宣统二年(1910年),任直隶交涉使。[1][2]
民国二年(1913年),王克敏外游法国,归国后任中法实业银行董事。民国六年(1917年)7月,任中国银行总裁。同年11月,任王士珍临时内阁的财政总长,兼任中国银行总裁、盐务署督办。民国7年(1918年)辞任。同年12月,南北政府举办和平善后会议,王克敏为北京政府代表之一。民国九年(1920年)以后,历任中法实业银行总裁、天津保商银行总理、中国银行总裁。[1][2]
民国十二年(1923年)7月,王克敏就任高凌霨内阁财政总长。不久,在奉系领导人张作霖的反对下,王克敏仅任职一周便被迫辞职。10月,辞任中国银行总裁。同年11月,直系曹锟大总统统为解决金佛郎案,任命和该案关系密切的王克敏为财政总长。次年7月,时任财政总长的王克敏与国务总理孙宝琦因“金佛郎案”发生矛盾,王克敏受到大总统曹锟袒护,导致孙宝琦辞职。民国十三年(1924年)10月,冯玉祥等人发动了甲子兵变,拘禁大总统曹锟,王克敏也因而失势。后来,王克敏复归公职,投靠昔日政敌张作霖,出任关税自主委员会委员。[3][2]
国民政府
[编辑]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北伐军击败张作霖,发布通缉令捉拿王克敏,王克敏逃往大连。后来,在张学良庇护下,出任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参议兼财务处处长。经张学良斡旋,民国十八年(1929年)11月通缉令被解除。[4][2]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后,历任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北平政务委员会财务整理委员会副委员长、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员会财务处主任、华北战区救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天津特别市市长、代理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冀察政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席。[5][2]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编辑]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同年10月,日本北支那方面军特务部长喜多诚一在北平物色了王克敏、王揖唐等人,开始组织亲日傀儡政权。同年12月14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王克敏任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兼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行政部总长,成为该政府事实上的最高首脑。翌年,王克敏开始和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梁鸿志就双方合并事宜进行交涉。同年3月28日军统局北平站站长陈恭澍谋组刺杀王克敏未遂,王克敏仅受伤[6]。同年9月22日,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在北平设立,成为临时政府与维新政府的联合机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王克敏开始同汪精卫交涉双方合并事宜,达成妥协。[7][2]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王克敏的临时政府、梁鸿志的维新政府均并入。南京国民政府下的原临时政府统治区设立华北政务委员会,王克敏任委员长兼内政总署督办。不久,王克敏与兴亚院华北连络部部长森冈皋(喜多诚一的后任)、汪精卫对立,同年6月被迫辞任。[8][2]
此后,王克敏任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6月,再度出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此后历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当然委员、延聘委员,最高国防会议委员,全国经济委员会副委员长,物资调查委员会委员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2月,王克敏因病辞去所有职务。8月,日本投降。12月6日,王克敏因汉奸罪在北平被捕,25日在狱中死去,终年73岁。一般认为他是自杀,但也有说法认为是病死。[9]
家族
[编辑]轶事
[编辑]- 留欧雕刻家王如玖曾为其雕像。
- 喜爱收藏,在琉璃厂开了“鉴古斋”古玩店。
注释
[编辑]- ^ 1.0 1.1 王(2002)、453页。
- ^ 2.0 2.1 2.2 2.3 2.4 2.5 2.6 徐主编(2007)、100页。
- ^ 王(2002)、453-454页。
- ^ 王(2002)、454页。
- ^ 王(2002)、454-455页。
- ^ 吕昭隆. 暗殺劉少奇 軍情局首度解密. 中时电子报 (台北: 中国时报). 2015-10-26 [2015-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26).
- ^ 王(2002)、455-456页。
- ^ 王(2002)、456-457页。
- ^ 徐(2007)、100页主张自杀说。王(2002)、457页以及余(2006)、1480页主张病死说。
参考文献
[编辑]- 王春南“王克敏”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民国人物传 第11卷. 中华书局. 2002. ISBN 7-101-02394-0.
- 余子道等. 汪偽政权全史 下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ISBN 7-208-06486-5.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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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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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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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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