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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应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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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应芬(1873年—1931年10月28日)字勷勤湘芹广东省广州府番禺县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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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派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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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应芬生于一个富裕家庭。1902年,中秀才。1904年获两广总督岑春煊派遣,同胡汉民汪兆铭(汪精卫)等人赴日本留学。先后入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専门部。翌年秋,同胡汉民汪兆铭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古应芬归国后任广东法政学堂编纂。后来他任广东谘议局书记长,参与策划广州起义。

1911年,古应芬赴香港,同黄兴、胡汉民策划广州起义辛亥革命后,广东都督府成立,胡汉民任都督,古应芬任都督府秘书长。以后,他历任核计院院长、琼崖绥靖署总办等职务。1913年,他参加二次革命。二次革命失败后,到1917年之间,他在南洋募集革命资金。

支持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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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任广州军政府秘书。1918年,他随粤军陈炯明进行军事行动。1920年,就任广东省政务厅厅长。1922年3月,粤军第1师师长邓铿遭到暗杀,古应芬被第1师参谋长李济深推荐继任师长,李济深成为事实上的继任者。此后他一直致力于调停孙文陈炯明的斗争,但双方关系恶化,古应芬乃被迫辞职。

同年6月,陈炯明发动六一六事变,攻击孙文,此后古应芬支持孙文,反击陈炯明。1922年,讨沈鸿英之役,奉中山命,设大本营行营于江门,为行营主任。1923年,任广州大本营法制局局长、八邑筹饷督办、大本营驻西江办事处全权主任、广东政务厅厅长,后派督办西江筹饷事,又任西江善后委员、大本营秘书长。1924年,任大本营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厅长。他在财政方面为讨伐陈炯明的成功作出了贡献。1925年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古应芬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兼广东省政务厅厅长。8月、廖仲恺遭暗杀,古应芬兼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

国民党右派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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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月,古应芬当选中国国民党第2届中央监察委员。革命军占武汉,乃以慰劳使名义赴汉口劳军。蒋中正崛起后,古应芬因反感中国国民党左派中国共产党的运动方式,乃同蒋介石接近。[来源请求]1927年,四一二事件爆发,古应芬支持,并在所在的广州排除中国共产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古应芬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兼代理财政部长,进行财政改革,不过很快辞任。1928年春,赴欧美考察。回国后任国民政府文官长。1929年,被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因对党内斗争激化感到厌烦[来源请求],古应芬于1930年,告病辞职回到广州。

1931年2月,因同蒋介石的约法发生路线矛盾,胡汉民遭到蒋介石拘禁,这遭到古应芬反对。5月,古应芬、汪兆铭、孙科唐绍仪在广州召开非常会议,组织广州国民政府。9月九一八事变爆发,中国国民党党内各派趋向团结,古应芬支持蒋介石同汪精卫的合作。

1931年10月28日,古应芬在广州因拔牙中毒去世,享年58岁,其儿子当时6岁。同年11月,广东省政府在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表决,成立广东省立勷勤大学以纪念古应芬。遗体安葬于广州沙河东坑(古应芬墓)。

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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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古应芬父亲古芥南在广州东山的寺贝底购地,除了兴建房屋还有田地。原古应芬大屋的所在地,现早已被拆建成小楼房,做了寺右社区居委会。昔日古应芬大屋青砖石脚,有一百多平方米,进门后有井,格局是太公厅的样子。有寺右村长者称,古姓是寺右村的开村大姓之一,后来古姓出外谋生,落籍梅县。古应芬当大官后,原想在寺右村建祠堂以光宗耀祖,但未能如愿,后将大宅和田产托付给一位姓杨的乡亲看管。

另有寓所位于仓边路越华路交界市房管局侧红苑酒家后,建筑整体为欧式风格庄园式样,屋门侧石碑有标注古勷勤故居,处于空置状态未有活化利用。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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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古芥南
  • 女儿:古霁雪
  • 子:古滂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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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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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创设)
南京国民政府常务委员
1927年4月 - 9月
(集体领导制:胡汉民伍朝枢
张静江
继任:
集体领导制:汪兆铭等5名
前任:
(创设)
财政部长(代理)
1927年5月 - 8月
继任:
钱永铭
前任:
(创设)
广东国民政府常务委员
1931年5月 - 1932年
(集体领导制:唐绍仪汪兆铭
邓泽如孙科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