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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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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深

朱深(1879年—1943年7月2日)[1],又作朱㴱[2]博渊直隶省顺天府永清县人,中华民国检察官,北洋政府皖系军阀政治人物,后参加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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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深别影

朱深早年在日本留学,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归国后,他任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1913年(民国2年)1月,他被北洋政府任命为总检察厅检察官。翌年他任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员。1915年(民国4年)11月,他升任总检察厅检察长、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

1918年(民国7年)3月[3]他任第三次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翌年6月到12月,他在龚心湛临时内阁靳云鹏临时内阁司法总长兼署内务总长。第一次靳云鹏内阁萨镇冰临时内阁他仍任司法总长。1920年(民国9年)7月,直皖战争皖系败北,朱深被直系通缉,经日本公使馆帮助,逃到天津。1925年(民国14年),临时执政段祺瑞掌权,他任京师警察总监京师市政督办,任职1年后辞任,改任北京电灯公司协理。[4]

1937年(民国26年)12月,王克敏北平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朱深参加该政府,任法制总长。翌年9月,他任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常务委员。1939年(民国28年),他兼任华北电业会社社长。

1940年(民国29年)3月,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合流。朱深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政务厅厅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1943年(民国32年)2月,他升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任剿共委员会委员长等职。

1943年7月2日,他在北京病逝。享年65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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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郑仁佳“朱深小传”、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事典 増订版’、东亜问题调查会‘最新支那要人伝’记其生年为1879年。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p.231记其生年为1880年。
  2. ^ 见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政府公报》。
  3. ^ 郑同上、刘寿林 编‘民国职官年表’作此。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op.cit.误为“1917年9月”。
  4. ^ Who's Who in China 5th ed, p.66记其“1923年以降引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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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江庸
司法总长
1918年3月 - 1920年7月
继任:
张一鹏
前任:
于宝轩
内务总长(署理)
1919年6月 - 12月
继任:
田文烈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前任:
(创设)
法制总长
1937年12月 - 1940年3月
继任:
(废止)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新设)
华北政务委员会
政务厅长
1940年3月 - 7月
继任:
祝惺元
前任:
王揖唐
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
1943年2月 - 7月
继任:
王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