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三武灭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三武一宗

三武灭佛,又称三武之祸,指的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这三次中国历史上大规模打压佛教事件的合称。这些在位者的庙号谥号都带有个“武”字,因而得名。佛教界称之为三武法难

又因五代十国时期也有后周世宗进行的大规模灭佛运动,故又合称三武一宗灭佛三武一宗法难,是佛教史上的最大法难。当时佛教已经渗入政治生活方方面面,甚至是由此引发社会矛盾和执政危机。一方面寺庙从不务农、不服徭役、不尊王法,另一方面吸收大量年轻劳动力,到处圈地,不断收刮着百姓的民脂民膏,已经成了法外之地。

北魏太武帝灭佛

[编辑]

北魏太武帝灭佛,自太平真君七年(446年)诏,至其驾崩(452年)为止,灭佛时间共六年。史称“太武灭佛”。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原本崇尚佛教,后来受到道士寇谦之等的影响,转奉道教,于440年改元为“太平真君”,对佛教有偏见。太平真君五年(444年)九月,诛杀政变未遂的僧领玄高慧崇等人。七年,太武帝西征抵达长安,见到佛寺僧侣多所破戒,酿酒、私藏兵器、淫乱妇女,司徒崔浩要求灭佛。三月,下诏坑杀长安沙门,并且命令留守平城的皇太子拓跋晃烧毁佛经,处决僧侣。太子因为笃信佛教而缓行,僧侣们得以多作准备,故被杀的不多,但是殿宇多毁。此次灭佛表面上是皇帝崇道灭佛,实际上是胡汉之争,因为当时佛教的支持者是鲜卑贵族,汉族士族崔浩企图通过崇道崇儒灭佛以及修史等举措对鲜卑政权进行“和平演变”,实现汉化,灭佛事件是胡汉矛盾的极端化表现,鲜卑贵族深恨崔浩,而拓跋焘本人也对崔浩汉化政策产生了怀疑,最终崔浩被处死、族灭,崔浩的姻亲河东柳范阳卢也被灭门,崔浩身死使拓跋焘失去股肱重臣。正平二年(452年)二月,宦官宗爱谋杀了太武帝,立南安王拓跋余为帝,十月又杀拓跋余。大臣刘尼源贺等立太武帝之孙拓跋濬继位,是为文成帝。文成帝下诏恢复佛法,佛教又得以恢复。

北周武帝灭佛

[编辑]

北周武帝灭佛,自建德三年(574年)始,至其驾崩(578年),灭佛时间共五年。史称“建德毁佛”。北周实际建立者权臣宇文护笃信佛法,因对东方的东魏(乃至后面的北齐)处于弱势,以佛教消弥胡汉差异,统合人心,到了宇文邕时代北周逐渐强势,且关陇集团鲜卑汉族士大夫趋于无异,遂废掉了佛教,吸收其财富,不过由于在灭佛前僧人净影慧远批评道教道士比佛教僧侣更加不清净,于是顺手也灭北方道教,亦强迫道士和僧侣一起还俗。

唐武宗灭佛

[编辑]

唐武宗灭佛,自会昌二年(842年)始,至其驾崩(846年),灭佛时间共五年。史称“会昌毁佛”。

唐武宗喜好道术开成五年(840年)秋,召道士赵归真等81人入禁中,于三殿修金箓道场,亲受法箓。宰臣李德裕等厌恶佛法,此二人经常在唐武宗面前诋毁佛教[1]。会昌二年(842)十月,勒令僧尼戒行不精者还俗,财物入官,僧许留奴一人,尼许留婢两人。三年,查点外国僧人,并禁摩尼教等流传。令“两街功德使”疏理京城,公案无名者还俗,递归本贯,诸州道府皆同斯例。四年,诏禁供养佛牙,毁焚长生殿内道场经像,换为天尊老君之像。但毁佛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寺院所属庄园增加,国税收入减少[2]。加以僧伽腐败,僧侣不事生产,蠹耗天下[3][4]。会昌五年三月,勘检天下寺舍奴婢,八月,敕毁佛寺,勒僧尼还俗,下令并省寺院[5]。武宗下令没收寺院土地财产,毁坏佛寺、佛像,淘汰沙门,勒令僧尼还俗[6]。次年武宗去世,唐宣宗即位,灭佛就此结束。但佛教已受到很大的打击[7]。摩尼教、景教等宗教也受到波及,此后逐渐退出中原地区。

后周世宗灭佛

[编辑]

后周世宗灭佛,自显德二年(955年)始,至其驾崩(959年),灭佛时间共五年。史称“显德毁佛”。

显德年间,北方五代更迭,兵革时兴,僧尼管理功令渐驰,以致寺僧浮滥,直接影响国家赋税兵役[8]显德二年(955年),诏令整饬寺院,沙汰僧尼。凡无先代敕额之寺宇并皆停废,亲无侍养者不许出家。规定若要出家,男年十五以上,需背诵佛经一百卷(或能朗诵五百卷),女年十三以上,需背诵佛经七十卷(或能朗诵三百卷),陈状呈上,由本郡考试,上报祠部,给予度牒,方得剃发。禁止烧身、炼指等眩惑世俗、残害肢体的行为。存留寺院之外,民间的铜佛像全数没收入宫,用以铸作铜钱。此后,华北的佛教日益衰落,而南方佛教仍继续发展。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旧唐书·武宗纪》(卷一八上):“归真自以涉物论,遂举罗浮道士邓元起有长年之术,帝遣中使迎之,由是与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而拆寺请行焉。”
  2. ^ 《旧唐书·武宗本纪》(卷十八上),“洎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
  3. ^ 《续高僧传·慧胄传》:“释慧胄,姓王氏,蒲州蒲坂人,……后住京邑清禅寺。……九级浮空,重廓远摄,堂殿院宇,从事圆成,竹树森繁,园圃周绕;水陆庄田,仓廪碾硙,库藏盈满,京师殷有,无过此寺。”
  4. ^ 天童志》:浙江的天童寺,有田一万三千亩。跨三都、五县,有庄三十六所,每年收租三万五千斛;阿肓王寺,每年收谷三万斛。
  5.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载:“秋七月,……敕上都、东都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并大秦穆护、祆僧皆勒归俗。寺非应留者,立期令所在毁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财货田产并没官,寺材以葺公廨驿舍,铜像、钟磐以铸钱。”
  6. ^ 《旧唐书·武宗纪》(卷一八上):“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7. ^ 据《唐会要》记载,当时拆毁的寺院有4600余所,招提兰若等佛教建筑4万余所,没收寺产,并强迫僧尼还俗达260500人。
  8. ^ 《广弘明集》(卷二十五):“自正觉迁谢,像法流行,末代陵迟,渐以亏滥,乃有猥贱之徒,规自尊高,浮堕之人,苟避徭役,妄为剃落,托号出家,嗜欲无厌,营求不息,出人间里,周旋 阓,……进违戒律之文,退无礼典之训。至乃亲行劫掠,躬自穿窬,造作妖讹,交通豪猾,伽蓝之地,本曰净居,栖心之所,理尚幽寂。近代以来,多立寺舍,不求闲旷之境,唯趋喧杂之方。缮筑崎岖,甍宇舛错。招来隐匿,诱纳奸邪。或有接近廓邸,邻迩屠酤,埃尘满室,膻腥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