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教案
安庆教案是清朝同治八年九月三十日(1869年11月3日)在安徽省安庆发生的一次教案。在基督教和当地士绅百姓冲突不断的背景下,当时来安庆参加府试的各地考生砸毁英法两国教堂,后来两江总督、安徽巡抚和英法方面签署《南京协定》,事件才平息下来。
背景
[编辑]1700年,天主教的比利时方济会会士卫方济在安庆设立教堂传教,但是没有持续下去。鴉片戰爭后,传教士在中国活动迅速增加,1865年,天主教江南代牧区曾希望在安庆建立活动地点,但是时任两江总督的李鸿章禁止外国传教士在安庆购买房产。1867年,曾国藩允许法国传教士在安庆东右坊建立教堂。1869年,英国基督教新教差会内地会传教士宓道生[a]和卫养生(James Williamson)在西右坊建立圣爱堂。
事件的发生
[编辑]天主教、新教在安庆建立组织之后,和当地民众矛盾日益激化,外地的反基督教思想和组织也流入安庆。同治八年八月十二日(1869年9月27日),怀宁县即将举行科举考试,安庆知府派人告诉英国传教士“县试完毕,即是府试日期,应考童生甚易滋事”,希望他们暂停活动或者离开安庆。但是英国传教士没有听从知府。
同年农历九月(公历10月)府试即将在安庆举行,从各地赶到安庆应考的考生纷纷传阅外地有关反基督教的传单,一时间考场外也出现揭贴,称洋教“不敬祖宗神佛”,“恃金钱诱人入教”,“迷拐男女,剖取孩子心目”。安庆知府要求考生不要滋事,加强了城内的治安,同时亲自前往英法两国教堂要求传教士在府试期间暂停活动。两位英国传教士不愿离去,要求知府查办造谣之人。10月31日,有考生前往教堂和传教士理论,不欢而散。农历九月二十九日(公历11月2日)出现了“匪教猖獗,与考童为难,订于初二日拆圣爱堂”的揭帖。冲突一触即发,英国传教士两人恐教堂被毁,与第二天早上赶往安庐道衙门[b],要求追查惩办揭贴之人,并要求给予人身保护。道台刘传祺让下属告诉两人,“所有此事情形,俱已知悉,应向知府衙门告知。”于是两人准备乘轿前往知府,但在刚出道署大门就遇上了赶考的武举考生。考生推翻轿子,两人逃回署内,冲突就此开始。
考生先冲到了内地会的圣心堂打砸,传教记录被毁。传教士宓道生的妻儿被官兵保护送到了道署。然后考生又冲向了法国耶稣会天主堂。法国神父韩伯禄因病当时在长江码头等待轮船准备去上海,听到天主堂被毁的消息连忙赶去,沿途不断遭到袭击,赶到教堂时被人群围住,无法去知府,只得返回码头去上海报信。
安庆知府后来带人将人群疏散,又保护起两座教堂。两位英国传教士要求送他们去镇江,后又改为去九江,农历十月一日安庆官府派人送二人到九江,并给100银元做路费。至此事件稍稍平息下来。
后续发展
[编辑]负责天主教江南教区西教区传教的法国耶稣会会士金式玉[c](Joseph Seekinger),于农历十月初七(公历11月10日)赶到安庆,要求与官员会面讨论赔偿,但遭到拒绝。后来他向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求助。英法两国后来向总理衙门提交抗议照会。农历十月十六日(公历11月19日),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率舰队行驶至安庆江面武力威胁,安徽巡抚英翰表示考试结束后再办案。
南京协定
[编辑]农历十月十九日(公历11月22日),法国驻沪总领事达伯理照会英翰,要求赔偿法国天主教堂损失4000银元。后来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率4艘法国军舰,由上海驶往南京、安庆,并且直接与两江总督马新贻交涉。清廷向总理衙门发去谕告,要求“无论如何变通,总期拿获滋事之人,赔偿所失之物,以便迅速了结,免致彼国藉此要挟,丛生枝节”,同时也要求马新贻、英翰两人快速结案。最终,两人和英法方面签署了《南京协定》,内容主要有:
- 赔偿英国内地会1735银元,赔偿法国耶稣会4000银元。
- 将肇事者逮捕审问刑罚。
- 出告示严禁反教活动。
影响
[编辑]同治九年正月二十四日(1870年2月23日),英国公使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要求处理安庆教案中相关官员。同年阴历四月,马新贻、英翰两人在安庆立石碑,表明教会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地方官员处理此类事件时需迅速公平办案,民教和睦相处。
《南京协定》赔偿给法国耶稣会的4000银元中有2000银元由安庆知府代为购买建立教堂的土地,这片土地选在黄家狮,教堂自1872年建成,命名为安庆耶稣圣心主教座堂,后来作为天主教安庆总教区的主教座堂保留到现在。
此后安徽省内教案仍然不断发生,影响大的如1891年的芜湖教案。直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颁布了《安徽保护教士章程》。随后教案虽然有所减少,至清末大大小小的冲突仍然不断发生。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安徽外事侨务志》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