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清朝)
外觀
福建省 | |||||||||||||||
---|---|---|---|---|---|---|---|---|---|---|---|---|---|---|---|
清朝的省 | |||||||||||||||
1647年—1911年 | |||||||||||||||
1911年福建省的範圍 | |||||||||||||||
國家 | 清朝 | ||||||||||||||
首府 | 福州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647年 | ||||||||||||||
• 廢除 | 1911年 | ||||||||||||||
| |||||||||||||||
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福建歷史 |
---|
福建主題 |
福建省(滿語:ᡶ᠋ᡠᡤᡳᠶᠠᠨ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fugiyan golo),簡稱閩,是清朝的內地十八省之一。
督撫沿革
[編輯]1645年,設閩浙總督。1647年,設福建布政使司、福建巡撫,駐福州府。1875年福建巡撫移駐台北府,福建布政使司仍駐福州。1885年,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閩浙總督兼管福建巡撫事。
行政區劃
[編輯]福建省行政區劃圖(1820年) |
清朝下轄十府、二直隸州,共計二廳、五十八縣:
- 福州府
- 衝繁疲難,最要。下轄閩縣(附郭)、侯官縣(附郭)、長樂縣、福清縣、連江縣、羅源縣、閩清縣、永福縣、古田縣、屏南縣(1734年分古田縣設)、平潭廳(1798年分福清縣設)。
- 福寧府
- 1734年由福寧直隸州改。衝,簡缺。下轄霞浦縣(附郭)、福安縣、寧德縣、壽寧縣(1734年從建寧府來屬)、福鼎縣(1738年分霞浦縣設)。
- 延平府
- 衝繁,中缺。下轄南平縣(附郭)、順昌縣、將樂縣、沙縣、尤溪縣、永安縣。
- 建寧府
- 衝繁,中缺。下轄建安縣(附郭)、甌寧縣(附郭)、建陽縣、崇安縣、浦城縣、松谿縣、政和縣。
- 邵武府
- 衝疲,中缺。下轄邵武縣(附郭)、光澤縣、建寧縣、泰寧縣。
- 汀州府
- 衝繁疲,要缺。下轄長汀縣(附郭)、寧化縣、清流縣、歸化縣、連城縣、上杭縣、武平縣、永定縣。
- 漳州府
- 衝繁疲難,最要。下轄龍溪縣(附郭)、漳浦縣、海澄縣、南靖縣、長泰縣、平和縣、詔安縣、雲霄廳(1798年分漳浦縣設)。
- 龍巖直隸州
- 1734年改漳州府龍巖縣設。繁難,中缺。下轄漳平縣、寧洋縣。
- 興化府
- 衝繁,中缺。下轄莆田縣(附郭)、仙遊縣。
- 泉州府
- 衝繁疲難,最要。下轄晉江縣(附郭)、南安縣、惠安縣、同安縣、安溪縣、馬巷廳(1776年分同安縣設)。
- 永春直隸州
- 1734年改泉州府永春縣設。下轄德化縣、大田縣。
1684年設臺廈道,1727年改為臺灣道,1885年臺灣道改隸福建臺灣省。
- 臺灣府
- 1684年設,初設時僅有臺灣、鳳山、諸羅三縣。衝繁疲難,最要。下轄臺灣縣(附郭)、澎湖廳(1727年分臺灣縣設)、鳳山縣、恆春縣(1875年分鳳山縣設)、嘉義縣(原稱諸羅,1787年改稱嘉義)、彰化縣(1723年分諸羅縣新闢領土設)、埔里社廳(1875年分彰化縣設)、卑南廳(1875年開山撫番新闢領土)。
- 臺北府
- 1875年分臺灣府設。衝繁,中缺。下轄淡水縣(附郭,1875年分淡水廳設)、新竹縣(1731年分彰化縣設淡水廳,1875年改為新竹縣)、宜蘭縣(1810年新闢領土設噶瑪蘭廳,1875年改為宜蘭縣)、基隆廳(1875年分淡水廳設)。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參見
[編輯]前任: 大明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
大清福建省 | 繼任: 中華民國福建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