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舜民
外觀
汪舜民(1453年—1507年),字從仁。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九月二十九日生,成化十三年丁酉科應天府鄉試第八十七名,聯捷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八名,廷試三甲第十一名進士。授行人,擢拔為御史,巡按甘肅。其父汪奎被廷杖後,汪舜民將他扶起。皇帝知道後不悅,將汪舜民貶為蒙化衛經歷。弘治初年,升東莞知縣,未及就任,元年(1488年)三月又擢拔為江西僉事。九年二月升雲南副使,十六年九月起復山東副使,往淮揚賑災。十八年二月升福建按察使,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升河南右布政使,不久轉左布政,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以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五月改為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六月在赴任途中去世。編有《徽州府志》十二卷[1]。
家族
[編輯]汪華第七子汪爽之後[2]。曾祖汪彪;祖父汪桐;父汪魁。母游氏。重慶下。弟天民、舍民、生民、濟民。娶江氏。
參考文獻
[編輯]-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從子舜民,字從仁。成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肅。劾中官將帥失事,陳邊計,章數十上。先是,奎杖闕下,舜民扶掖之,帝聞而怒。至是,奏獄情詞不當,貶蒙化衛經歷。弘治初,遷知東莞,未上,擢江西僉事。善讞獄,剖析如流。其清軍法,後人遵守之。改雲南屯田副使。田為勢要奪者,厘而歸之官。麓川遺孽思祿渡金沙江,據孟密,承檄撫定之。母憂歸。服除,適淮、揚大饑,以故官奉命振濟。用便宜發粟,奏停不急務,活饑民百二十萬人,流冗復業者八千餘戶。進福建按察使。盜竊福清縣庫,或誣其怨家,已成獄。舜民廉得真盜,脫三十人於死,抵誣者罪。歲旱,禱不應。躬蒞福州獄,釋枉繫輕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獄,遂大雨。歷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二年以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甫一月,罷天下巡撫官,改蒞南京都察院,道卒。」
- ^ 李東陽:《汪氏家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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