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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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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清
大明湖广郧阳府知府
籍贯江西乐安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袁清(?—?年),南直隶邳州卫籍,江西乐安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治《尚书》。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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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四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二甲第八十三名进士[1][2][3]。初授工部主事,由刑部郎中出为绍兴府知府,袁清为刑部员外郎时,往浙江勘事,陵轹藩臬官员,回京后出任绍兴知府,惧不敢往,奏乞改任,并不断上章,吏部奏下锦衣卫狱,孝宗下旨准调别用,二十三年五月乃调郧阳府[4],弘治元年(1488年)闰正月以考察致仕。巡按监察御史曹玉举荐其尝习戎务,会虏寇大同,袁清上陈兵务七事,十三年十一月命赴大同赞画军务。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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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 
  4.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成化二十三年五月,改绍兴府知府袁清于郧阳府。先是清为刑部员外郎,勘事浙江,陵轹藩臬,比还,得绍兴,惧不敢往,奏乞改任,至累章不已。 上令吏部看详以闻,吏部奏清侧媚狡谲,张狂妄诞,旁若无人。由郎署而骤迁牧守,已逾涯分,今乃假以微嫌,希求改调,请付有司治罪,遂下清锦衣卫狱。既而有旨,清不必拟罪,准调别用,乃调郧阳。先是清阿附学士万安,通同太监郭闰挟势造言,谗害良善,吏部尚书李裕因其公差,特奏选绍兴,而清不欲往,累干安及闰嘱裕,欲准其奏,裕不从,安乃邀尹直为援。直嗾李孜省为之,及下狱,方致疑匆□心,得旨调任,直扬言曰报道是龙人不信果然,夺得锦幖回其意。盖盛赞孜省之得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