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至正新政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至正新政元朝末年元惠宗至正年间的改革措施。

背景

[编辑]

元惠宗在位初期,伯颜当政,倒行逆施,使元朝尽失民心。至元(1340年),元惠宗联合伯颜的侄子脱脱,发动政变,伯颜倒台。

脱脱更化

[编辑]

至正元年(1341年),脱脱上任,施行脱脱更化。主要内容包含恢复被伯颜废除的科举。大兴国子监。置宣文阁、恢复太庙四时祭及其他礼仪制度。平反冤狱。允许民间养马,减盐税。编辽史金史宋史

元惠宗亲政

[编辑]

伯颜倒台后,元惠宗下令减少宫廷开支,裁减宫女宦官,至正五年(1345年)十一月书成《至正条格》。隔年颁布,以完善法制;颁布举荐守令法,以加强廉政;下令举荐逸隐之士,以选拔人才。派遣使臣在各地巡行,考察地方发展状况,查办地方官员违法犯罪行为。裁减僧尼。

评价

[编辑]

至正新政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但并未触及社会矛盾的核心土地兼并问题,也没有解决财政困难。因此没有能拯救元朝。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书籍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