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春卷柯南/存档/卷004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勤奋星章 | |
感谢这几期的翻译! 耶叶爷♥VC XC 2014年7月31日 (四) 13:51 (UTC) |
Re: Liangent-bot与新条目推荐的问题
[编辑]好了。Liangent(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04:35 (UTC)
回复通告
[编辑]已修正“为”,另外修饰了语句,请阁下复查--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5日 (二) 14:04 (UTC)
- 在下以后会注意。但是,Q君和在下根本不是什么“盟友”关系,我们之间一句私聊都没有。只是从某天开始一个人一直给我送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6日 (三) 11:22 (UTC)
将改,稍安勿躁,特此通知。--纪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7日 (四) 15:24 (UTC)
回复通告
[编辑]纪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7日 (四) 15:37 (UTC)
回复通告
[编辑]ping失灵,抱歉打扰了。--纪念香港重光 2014年8月8日 (五) 12:57 (UTC)
回复: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感谢春卷君邀请,鄙人还有两三日方能回家参与评选。在外未曾及时回应,请海涵。—Kou Dou 2014年8月20日 (三) 09:59 (UTC)
- 尽管未能及时赶上投票,仍细读了蒙苏农多条目。以下是鄙人的一点愚见,仅供参考。“生平”章节:
1975年,他再度离开柬埔寨,以避开赤柬的统治;在此期间,他一直待在法国,直至1993年。当年他回到柬埔寨,申领广播牌照,并创立一家电台,命名为蜂巢电台。
- 窃以为此段短句过多,恐影响读者理解。可整合如下:
为避开赤柬的统治,他于1975年再度离开柬埔寨,并且1993年之前都一直待在法国。之后他回国申领广播牌照、创立了一家电台,命名为蜂巢电台。
- “2012年被捕”章节:“给政府打了一巴”。这里是“一巴掌”的笔误,抑或另有原因?“苏农多在上诉法庭宣判后一日(3月15日)出狱。出狱后,苏农多宣称自己打算为自己洗脱其他罪名”,不妨合并为“苏农多在上诉法庭宣判后一日(3月15日)出狱,之后其宣称打算为自己洗脱其他罪名”以理清赘述(两个“出狱”,两个“自己”);
- “2014年示威”章节:“至少有9名示威者因而受伤”,改成“其间至少有9名示威者受伤”是否更为通顺?
- 见笑了。—Kou Dou 2014年8月24日 (日) 13:03 (UTC)
RE:几点意见
[编辑]推荐条目那里的事不要紧吧,所谓真理愈辩愈明,如果两个明理之人一同讨论、辩驳,纵使双方可能因此不和,这些辩驳可能对大局有益;如果本人在讨论中也因太赶急而用词不当,产生误会,那本人实在抱歉。D君与本人的争议方面,本人相信是非自有公论,且为了遵守和平倡议,实在不欲与之纠缠,且近日的争议是源于本人指出他的条目有段落没有来源,并非基于本人的条目。
用户页宣称方面,本人认为阁下所言有一定道理,已改。
中国-新加坡关系方面,本人实为孤陋寡闻,不知道这方面的事,感谢阁下指出并更正评级,也欢迎阁下加入WP:国际关系专题。
祝 编安--Carrotkit ~ 签署维基和平约章,不介入内部纷争 2014年8月28日 (四) 09:01 (UTC)
回复:用户页
[编辑]非常感谢阁下指正。有关大庆市,鄙人列入仅作指代,如要细究,恐怕还有其它诞生于49年之后的城市存在时空错乱现象……(恰好这段时间打算简化足迹一栏,所以应该不算问题)。
至于香港旗帜,确实如您所言,原本就感觉{{HKG}}不甚妥当,然而具体是用什么时期的旗帜,似乎每一面都代表了不同的意识形态。在下作为一个大陆人来讲,恐怕还有理由选择支持哪个“中国”;然而擅自选择哪个“香港”,又未免有越俎代庖之嫌。早前鄙人移除了区旗上的五颗星后重新上载了一份SVG到Commons,打算仅使用洋紫荆来标记香港,不过后来管理员以out of scope为由将其删除,故拖延至今。现在看来其实右边这面旗最有可能准确代表鄙人的意思……祝编安。—Kou Dou 2014年8月28日 (四) 15:13 (UTC)
又一双方关系之讨论
[编辑]本人想与您商讨,若维基百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关系/中国-香港关系,逻辑对不对。不仅仅是香港回归之前与大陆确实有些来往/关系,其实也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领土香港的关系。例如,我们可以说:“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与该国的关系如何如何”。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站出来说话,不过会有人问:“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有关系么?香港又不是国家。”答案是有,香港是中国领土,这就是关系。想请问春卷柯南君的高见。--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7:41 (UTC)
问题是双方关系不能说是国际关系,不属于维基百科:国际关系专题,等会儿又有人吐槽了。--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7:46 (UTC)
- 由于阁下没有讨论页,因此请容许本人在此回复。
- 诚如阁下所言,香港和新中国的关系不是国际关系。所以,如果写了这篇条目,就不可以用{{infobox Bilateral relations}}了。
- 没错,香港和大陆关系越来越紧密(拜中共和梁振英所赐)。不过我认为这样命名是有问题的:从文化方面,这很难说,因为香港文化可以说成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因为地理、政治原因),也可以说那不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因为彼此文化、其受到的外来影响和生活习惯的差别)。经济方面我肯定大陆和香港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体: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区政府拥有财政自主权,不用向中央人民政府交税,而香港特区也是独立的经济体,奉行资本主义制度,政府实行积极不干预的财政政策(传统来说,近年好像有改变),也可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签订经济协议(不过一定要用“中国香港”的名义)。问题就在地理政治:目前,不论是从广义(这个概念不多讲,可以日后再讨论)还是从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释“中国”一词,香港也是中国的一部分。按此,中国包含香港。我觉得自己不会跟自己发生关系,这个是常识。这就和〈马来西亚-雪兰莪关系〉一样有硬伤。备注,我认为马来西亚中央政府和雪兰莪州政府的关系这个说得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系也说得通:虽然彼此是从属关系,却不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存在自己和自己发生关系的逻辑问题。
- 虽然,在香港,我们有“中港货车”这个说法,大概就是穿梭中国大陆和香港,进行货运的货车。不过,这并不能阻止其他人(特别是大陆人)把“中港关系”解读为中国-香港关系,然后又骂什么政治不正确。要找个面面俱圆的条目名,我认为应该用〈中国大陆与香港关系〉,一来不存在自己和自己发生关系的逻辑问题,二来大陆地区、香港地区,虽然政体不同,不过在政治上应该是对等的。
- 如果发现什么错处,不妨直说,只要不用卖国贼,公然支持台独这些蔑语詈词骂我就可以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9月2日 (二) 12:05 (UTC)
- 如果是中央政府与港府的关系,bilateral也说得通,因为根据谷歌搜索,该词的含义是“having or relating to two sides; affecting both sides”以及“involving two parties, especially countries”,不管是前者或后者都说得通,因为后者只是“especially”。您认为我应该用您提到的信息框吗?再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来代表中国大陆真的适合吗?虽然说英格兰与联合王国(英国)的旗帜相同,但是陆港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另外,维基百科(以及外界)存在什么中港矛盾、中港贸易,所以香港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一部分,与自己的一部分发生关系是有可能的,正如一个机构的某个职员也会跟该机构有些关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某些人对这种关系非常敏感。您在上面提到,“香港和大陆关系越来越紧密”,其实关系也有关系不好的意思(例如中港矛盾),您也许听说什么“断绝关系”,不过即使已“断绝”,也可以解说是断绝后的关系。接着我想问:“中央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有差别吗?显然后者中立性欠缺,而条目应该没必要将政府的所谓“称号”写进来吧?最后那句就放心吧,我懂维基百科指引。--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2:39 (UTC)
- 还有一点就是中国与联合国关系,正说明以上逻辑正确,因为中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3:20 (UTC)
- 另外,香港在清朝战败后割让给英国,香港就不再是中国的一部分,直到1997年才回归中国政权统治,所以1997年以前英属香港与中国的关系并不是错的。--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9:51 (UTC)
请主持公道
[编辑]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受波及条目,已提报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还望垂注,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1:00 (UTC)
- 家里事多,过几天回学校再与君详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7日 (日) 01:50 (UTC)
关于Bugs
[编辑]感谢您的反馈,此前carrotkit君已经通知到在下。原本以为只是复制成双的错误,不想这次是替换了一个段落,给您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Thanks--Tigerzeng(留言)若手机应用程序出错了,请告诉我 2014年9月7日 (日) 13:39 (UTC)
邀请给予意见
[编辑]您好!本人正在编写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关系,希望该篇条目能成为本人的第一篇优良条目;有鉴于阁下曾参与编辑多篇外交类条目,现诚邀阁下不吝赐教,至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就该条目给予意见,谢谢!--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12日 (五) 13:20 (UTC)
您有一封新电子邮件
[编辑]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 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3:06 (UTC)
已到您的Gmail发送一封电邮,请查收。--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3:26 (UTC)
通知
[编辑]注意到阁下在WP:VIP的留言不见了,特此通知。--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17日 (三) 05:23 (UTC)
- 本人已恢复阁下之留言,并请阁下参见此处,了解事件。本人不欲干涉阁下与该人的纠纷,只是碰巧关注外交条目的命名问题;虽然本人对破坏者反感,但由于我是维基和平约章的发起人,实不方便轻率介入非简单破坏的纷争。实在抱歉,希望阁下明白,祝编安。--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17日 (三) 07:53 (UTC)
恭喜您完成第十二次动员令!
[编辑]春卷柯南:
感谢您报名参与第十二次动员令!根据您的贡献,您已经成功达到了完成是次动员令的的“最低要求”,因此已经成功完成是次动员令!恭喜!
根据动员令报名时您所申报的完成动员令次数,请在您的用户页修改以下模板的数字部分:
{{User 動員令|2}}
(您可以直接复制此行到您的用户页适当位置,并保存页面)
您还可以获得下列头衔,请根据指示置于您的用户页:
- “※军师”头衔:代表您为本次动员令的主持人兼完成动员令,请在您的用户页加入或修改以下模板:
{{User 軍師|n}}
,当中n代表您成为主持人的次数。
再次感谢您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希望下一次动员令您能继续参与。如有任何查询,请至动员令的讨论页。
Re:动员令的荣誉
[编辑]没有事前咨讯阁下意见是本人的不对。已还原所有相关部分。抱歉!-Choihei(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3:48 (UTC)
- 对不起!那只是修改签名时间时不慎所出现的错误。顺带一提,如果声称完成数比实际完成数少的话是可以接受的,可是把参与数当成完成数的人也不少,所是反之则不然。-Choihei(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4:00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文明星章 | |
感谢阁下关注争议。 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21日 (日) 14:10 (UTC) |
中泰关系
[编辑]其实我认为中泰关系已经十分明确的讲出PRC与泰国的关系——我找不出另一个泰字头国家。所以我建议将中国-泰国关系缩为中泰关系,不知你有何看法?--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4年9月25日 (四) 13:58 (UTC)
电影译名
[编辑]您好,打扰一下阁下。留意到阁下和6+近来不断翻译电影条目,本人亦有意跟风,翻译电影条目en:If Only Everyone,但碍于不学无才,一时想不到恰当的中文译名,不知阁下可否帮个忙?谢谢。--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30日 (二) 11:25 (UTC)
- 不好意思,自行找到了,抱歉打扰。--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30日 (二) 12:39 (UTC)
- 不要紧。译名最终自行找到了,实在抱歉打扰。--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9月30日 (二) 17:32 (UTC)
请教关于越南国语字与喃字相互转换的问题
[编辑]您好,请问您知不知道有没有专门用来转换越南国语字与喃字的软件?先谢谢您了。--Y814756748--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1:27 (UTC)
- (~)补充:我已经找到了一个[1],非常有用, 囧rz……打扰您了……。--Y814756748--留言 2014年10月4日 (六) 13:09 (UTC)
国家关系
[编辑]我的资料有限,如果你有空的话,不知可不可以将中加关系、中意关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耳其关系补充?谢谢!--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4年10月13日 (一) 14:32 (UTC)
刚建立了新加坡之最条目,欢迎阁下参与扩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14日 (二) 03:11 (UTC)
赢利
[编辑]夫子说得有道理,“赢利”的确比“盈利”更适合。谢谢!Banyangarden(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4:15 (UTC)
- @Banyangarden:春卷君是很聪明的,我一直很看好他。
量子纠缠
[编辑]您好!物理学条目量子纠缠正在进行申优,敬请热烈参予评论投票,谢谢!--老陈(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05:45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你好!本人最近对大韩民国一文做了大幅度的提升并提名参与维基百科:优良条目评选,如果阁下有空,不知是否可以投票支持下?谢谢!螺钉(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13:16 (UTC)
你好!条目“长须鲸”被人提出特色条目重审,投票期即将结束。先生如有空,可否加以评审呢?谢谢!Banyangarden(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6:47 (UTC)
Re:优良条目评选、阁下的用户页
[编辑]用户页的问题是我老哥弄的,但问题是有天然呆属性的我竟然发现不到w
至于优良条目评选嘛,稍后应该会投的了,感谢你对维基的贡献哦(我这个懒人现在连编写条目都不想了w)--会放电の少女 访问 研究 2014年11月2日 (日) 6:27 (UTC)
Re
[编辑]已在QQ中留言,请阁下垂注,谢谢。--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 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11月10日 (一) 09:22 (UTC)
RE
[编辑]很高兴阁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你说香港的车站重要也用了当年这个词汇,两铁运营的合并使得大部分车站都能换乘,至于你说金钟站之类例子就好比 马鞍山站,一些大陆的用户反而觉得重要性更高,以辐射范围远近和辐射人口讨论有很多条目都不太好分辨(对的所以有人认为用平行好)故产生这么大的矛盾,但是这又成为了绝对的消歧义了,在此我表达一下我现在的观点那就是香港的南昌站能辐射到深圳乃至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但是辐射范围不大,相信在深圳的一些人说这个车站也会加上是香港的,而江西的这点就不同了,大部分地方谈到这里最多会用江西省会的火车站来加以注释,这是我的观点我觉得现在维基火车站 地铁站 消歧义问题很大,这也是维基第二次伤我的心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02 (UTC)
还有就是现在维基中文 连金华等一些车站都要和日本 朝鲜的 同等消歧义。还是那些地方的一些小站,总之我觉得平行消歧义就是一种妥协方案,如果某一方势力较强就好比south station就会不平行消歧义了。另外这个条目的问题本来就是某人私自移动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04 (UTC)
- 所以存在很多问题啊,这个需要一个复杂的规定,维基这个地名优先希望以后有人能起草一个,毕竟大陆传统汉人地区的县大把大把都是历史悠久的,阁下的家乡香港能与之并排的我觉得只有九龙和新界了,至于要怎么定这些规范太困哪了,各种观点冲击,哎所以说我对维基累了,希望阁下能继续做下去。--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16:25 (UTC)
你好,本人推荐了条目“儒家”参与优良条目评选,不知先生是否有空加以评审,给予指正?谢谢,新年进步!Banyangarden(留言) 2015年1月4日 (日) 15:12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端午节 (日本)现正进行优良条目评选,请前往发表意见,谢谢!--Ws227(留言) 2015年1月18日 (日) 13:22 (UTC)
您有新邮件!
[编辑]此信息在2015年1月21日 (三) 10:21 (UTC)发出,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回复了您的Gmail邮件。--HYH.124(留言 | 贡献) 2015年1月21日 (三) 10:21 (UTC)
也在Lyliylytl的讨论页留言。--HYH.124(留言 | 贡献) 2015年1月21日 (三) 11:10 (UTC)
回复通告
[编辑]管委议员发表的言论,我已经为您提供了大意,希望能帮到您。--HYH.124(留言 | 贡献) 2015年2月6日 (五) 14:00 (UTC)
- 额……从你在Clithering的讨论页复制的那段话、条目的Criticisms章节来看,你好像改写/移除了很多内容……至于你请教的这句话,大意应该是这样:容许他们进国会,往好里说,这是不合民主选举制度的逻辑的,往坏处说,这简直就是给不投他们一票的人民一记耳光。--HYH.124(留言 | 贡献) 2015年2月6日 (五) 14:47 (UTC)
- 我怎么都没看到你的沙盒?如果你注意到的话,那篇NCMP条目是学生的作业,错误百出是可以理解的。新加坡的相关法律,包括宪法看来都没有官方中文翻译,非官方的(来自媒体、作者、专业人士等等)可能找得到。你要知道,新加坡实际上只有一个官方语言,其他三个都是滥竽充数、做做样子罢了。--HYH.124(留言 | 贡献) 2015年2月6日 (五) 15:43 (UTC)
诚邀阁下给予意见
[编辑]您好!本人打算提交条目〈亚美尼亚文化〉至优良条目评选,诚邀阁下给予意见,祝编安!--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2015年2月13日 (五) 10:39 (UTC)
注意到阁下在〈中朝关系〉条目的编辑。其实“中朝关系”不就是香港、台湾地区的惯常用法吗?我从未听过别人说什么“中国-朝鲜关系”。--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2月19日 (四) 09:12 (UTC)
- 感谢阁下的回复,惟恕本人对这个转换仍持有异议。阁下指出港人习惯以“朝鲜”称呼平壤当局,这是不争的事实:Google一下“朝鲜”(只搜寻香港网页),会出现整整18页的搜寻结果,但搜寻“朝鲜”则只有16页的结果。因此,本人也同意“朝鲜”是港人惯常的说法。但如果使用同样的测试方法,搜寻“"中朝关系"”,会出现6页的搜寻结果;搜寻“"中国-朝鲜关系"”却只有不足2页的结果。这个测试很明显地证明了“中朝关系”是港澳地区的惯常用法。
- 请原谅本人在大年初一为这丁点问题而打扰阁下,但是“中国-朝鲜关系”真是太奇怪了,我从未听过别人这样说——因此,谨请阁下重新考虑此转换是否恰当。--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2月19日 (四) 09:58 (UTC)
- 好吧,阁下说得也是,我放弃了。如果通篇条目均使用“朝鲜”,唯独标题使用“中朝关系”,那真是有点奇怪,不过个人认为引言可以加上“又称中朝关系”这样的一句话。实在抱歉打扰阁下,祝新年进步。--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2月19日 (四) 11:07 (UTC)
非选区议员条目的翻译
[编辑]您在电邮中提到您有意邀请本人看一看非选区议员条目的中文翻译,本人方才看到您的条目草稿,请问对于阁下作品的意见,我是要在此处、阁下沙盒的讨论页提出,还是直接编辑阁下的沙盒?--HYH.124(留言) 2015年3月3日 (二) 12:31 (UTC)
- 第一,《新加坡宪法》/《新加坡共和国宪法》、《国会选举法》等法律文献应该加上书名号;另外关于“Act”的翻译需统一,“Parliamentary Elections Act”您译作《国会选举法》(法),可是“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Amendment) Act 1984”却译作《1984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修正)法案》(法案)等等(亦可译成“法令”)。
- 第二,“he or she”是现代英文里为了不要产生男尊的印象而存在,不过除非所提及的只能是女性,否则中文里应该一律使用“他”,而非“他/她”;根据中国大陆出版《现代汉语词典》,“‘五四运动’以前‘他’兼称男性、女性以及一切事物。现代书面语里,‘他’一般只用来称男性。但是在性别不明或没有区分的必要时,‘他’只是泛指,不分男性或女性”。
- 第三、“他们也可以参与各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程序(以下除外):”这句话把宾语(应该是吧)颠倒了,因为接下来所列出的是非选区议员不能参与的,而非他们能参与的,所以“以下除外”不应该在括号里。
- 第四,文中的〈资格及职权〉一节提到《新加坡宪法》的“第39(1)(b)条”,子章节也提到“新加坡宪法第45条”,不过根据中文维基百科对于法律内容的做法,则应该是“第三十九条第一款b项”、“《新加坡宪法》第四十五条”。数字应该使用汉字而不是阿拉伯数字。
- 第五,参数6和7似乎是引用了2007年的修订版,所以我在英文版的讨论页提出了;另外“不过,大选后当选非选区议员的人士最多只有三人,而非选区议席的数目则是3减来届国会反对派议员的总人数”,我认为“这是因为”或者“因为”等词应该代替“而”,以便更突出句子前后的关联。
- 第六,“因此,非选区议员人数就是9减当选反对派议员的数目”这应该是指“非选区议席数目”吧?
- 第六,
“不过,大选后当选非选区议员的人士最多只有三人”应当指明是1984年的大选(应该是吧),并提供该大选的内部链接;〈设立理据〉一节有个绿链没有对应英文版条目,我建议可以链入1981年新加坡补选这个条目。 - 第七,“非选区议员拥有一般国会议员拥有的大部分权利”、“非选区议员的当选资格与民选议员相等”、“非选区议员和国会议员的职权大致相同”请使用正确的说法,最后一句肯定是错的,因为这等于意味着非选区议员不是国会议员,实在是自相矛盾。到底是“其他议员”、“民选议员”还是什么?
- 第八,“获委任为非选区议员的大选候选人可以拒绝受委”,他们应该是获邀出任,而非获“委任”吧?“委任”就是已经获得当局任命。
- 第九,您可能要问负责编修及清理这个条目的User:Smuconlaw,他应该熟知新加坡法律,User:Jacklee也应该对新加坡政治和法律有一定的认识:
- 这一点,英文版条目的一群编者不知道有没有考虑到,我是想问,从“在同一个集选区参选,而受邀出任非选区议员者不可多于2人”、“如果当局邀请一个集选区竞选团队接受一个非选区议席,那么这个团队就一定要在7天内决定当选非选区议员的人选”等句子判断,如果同一个集选区的非执政党(即非行动党)竞选团队超过一组,那么当局有没有可能从同一个集选区邀请超过一个一个团队接受非选区议席?若是如此,个别团队决定NCMP的人选我知道最低是零,那么最高是2人吗?由此推断,假设当局从同一个集选区邀请超过一个一个团队接受非选区议席,那么如果所有获邀的非执政的团队所派出的人选总数超过2人,又该如何呢?
- 这一点只是为了让条目更为清晰,所以您可以自行润色条目。
- 《国会选举法令》(2011年修订版)第五十二条第三B款规定:Where there is an equality of the percentage of the votes between any candidates and the number of such candidates who are eligible to be declared elected under this section exceeds the number of non-constituency Members to be declared elected,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andidate or candidates to be declared elected shall be as follows: (a)...(b)in any other case, or where the group referred to in paragraph (a) fails to notify the Returning Officer, the determination shall be made by lot in the presence of the Returning Officer in such manner and at such time as he may determine. 大意是:“如果任何候选人之间的得票率相同,而这类候选人在本条之下合乎宣布当选的资格的人数超出合乎宣布当选的非选区议员总人数,那么决定候选人是否宣布当选的方式将会是如下:(a)……(不是本观点的重点,所以不予翻译)(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或者当a项所提到的团队未能通知选举官,那么将在选举官在场的情况下,在选举官决定的时间由抽签决定其人选。”条目可以谈到这个。
- 《国会选举法令》同条的第二款规定:Subject to subsection (3A), the non-constituency Member or Members to be declared elected under subsection (1) shall be determined from among the candidates of those political parties (other than the party or parties that will form the Government) 我是想说,条目中可以包含,非选区议员是在大选中落败,而且其所属政党并未在当届大选之后组成政府的候选人。您翻译的句子“不过由于新加坡宪法和国会选举法的条款规定在大选中表现最好的落败候选人可以拥有新加坡国会议员的身份”也应该包含这个资讯。同样地,条目中使用“反对派”、“反对党”等词语,除了应该统一其用词之外,我是觉得最先应该解释这类词语的定义为:在当届大选中胜出的民选议员当中,组成政府的政党并不是非选区议员的所属政党。
- 老实说,我个人觉得,人民行动党就是以为自己永远会执政,才会有这个非选区议员的职位,所以所制定的法律存在很多漏洞,也就是为什么市镇会的管理一直都由行动党主导,到了工人党掌管7个选区的市镇会就出了那么多意料不到的问题。
- 第十,关于个别词句的译法,我研究看看,然后再通过电邮答复您吧。--HYH.124(留言) 2015年3月7日 (六) 06:39 (UTC)
- 我何止写十一个建议?只是我把一些建议合并成几个要点。
- 第三点,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您在原句之尾加了个冒号(:),同时把“以下除外”放进括号中,使人不禁想,为什么冒号之后不是他们能够参与的“各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程序”,反而是在括号里的“以下除外”。如果是这样的话,冒号在这里就显然用错了。
- 第四点,我也并没有坚持一定要使用汉字,但是要注意的是,《联合早报》不是汉语专家,所使用的语言用词也不一定是正确的。而且,如果真要使用阿拉伯数字的话,那么维基百科所有的新加坡法律条目都应该统一使用,但是我看过阁下把“Article 15 of the Constitution of Singapore”译作“《新加坡宪法》第十五条”。再来,维基百科漏洞百出,法律文献是要用文献全名,还是使用通称呢?我国宪法的全称是《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而且Jarodalien君也坚持让所有的美国宪法修正案条目都以“美利坚共和国宪法……”开头,有维基人提出维基百科应统一使用“美国宪法”,可是他却无视这个意见。据我所知,我们真的要不管common name这个常规吗?中文维基百科的共识是,只要某个事物的通用名称:一、并未违背维基百科的中立方针与精神(例如不能使用“中国、台湾”等造成一边一国或两国论的现象);二、未与事实严重不符或颠倒是非(“台湾地区领导人”就是在颠倒是非);三、无歧义,而且不存在其他同名事物条目(北京大学条目不能命名“北大”;然而,有些时候,若常名无严重歧义,则可使用“条目名 (消歧义字句)”这样的命名法),就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使用通称。如果维基百科存在美国、美国宪法条目,其他条目也应该统一;另外,既然贵港的宪制文件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通称香港基本法),为什么有些条目不效仿,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点击这里、通称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呢?
- 关于题外话,没有错,“三角战”会使没有参与内阁的政党在大选的时候支持票分薄(前提是,后来在大选后参与内阁的政党必须参加那个“三角战”,否则那个“三角战”则会是没有参与内阁的政党的候选人和/或无党籍候选人之间的选战),但是凡事皆有可能,所以这些团队的得票率怎不会居于全国前列呢?我不知道何谓“其他亲政府政党”,而且新加坡不是像中国大陆那样有亲中共的政党,也不像台湾那样有支持独立和反对独立的党派,不同政党就是不同政党,所以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非执政党就叫“反对党”,而这不代表它们真的“反对”执政党。只是在新加坡,有些非人民行动党的政党会组成政党联盟,并希望在大选中联合竞选,或者非PAP的政党跟政党为确保支持票不被稀薄而事先合作商量罢了。如果真要我说,新加坡的现状可以分为两个派别:“亲人民行动党”和“亲非人民行动党”。
- 我并没有理解错,工人党掌管的是2个单选区和一个由5个分区(electoral district)组成的集选区,所以一共是7个electoral district。--HYH.124(留言) 2015年3月8日 (日) 09:29 (UTC)
- 我何止写十一个建议?只是我把一些建议合并成几个要点。
- 举手之劳,怎么会添麻烦呢?“职权”一节的“民选国会议员”则应该是“民选议员”,应与其他内容统一。另外您不是不知道“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直译过来就是“非选区国会议员”吧?再来就是译名的部分,我不知道这应该算是不同地区的译法差异,还是译名需根据条目所述当地标准,不过在新加坡,“rally”译作“群众大会”,“MacDonald House”译作“麦唐纳大厦”,以此作为您的参考;我也不知道“上台”(上臺)是不是香港惯用变体。文中仍有法律文献未加入书名号,请留意。
- 第三点看到了,我觉得可以。另外,我只是想说,基本法的条目名称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非您所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以未与其他条目统一。
- 就像您说的,尽管不太可能发生的事,也可以假设发生的时候会怎么样,因为法律就是要兼顾并假设所有会发生的事。你知道吗?1959年,新加坡自治邦举行第一场立法议会选举(之前是立法局),人民行动党是唯一在所有选区竞逐的政党,而且从那时起到现在都是新加坡的执政党,而且每一届选举都会在每个选区竞逐,所以不会有悬空,只会有不战而胜;再来,1984年的国庆主题好像是“25 years of nation building”,说明新加坡从1959年就开始建国了。还有,新加坡的反对党不会为了“反对”而“反对”,不像其他国家或地区势力大的反对派,无论有利与否,只要不是自己推出的政策就予以反对;再来,自认为工人党参政并不是为了组成政府,我也觉得他们没这个本事,所以指望行动党下台其实就是指望新加坡回到五、六十年代。有一点我想问,为什么香港的政党都不用“党”这个字?是为了不要与国家的党(即中共)相等吗?“opposition”您要怎么翻译随您,只是注意要全文统一就行。--HYH.124(留言) 2015年3月9日 (一) 09:11 (UTC)
- 举手之劳,怎么会添麻烦呢?“职权”一节的“民选国会议员”则应该是“民选议员”,应与其他内容统一。另外您不是不知道“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直译过来就是“非选区国会议员”吧?再来就是译名的部分,我不知道这应该算是不同地区的译法差异,还是译名需根据条目所述当地标准,不过在新加坡,“rally”译作“群众大会”,“MacDonald House”译作“麦唐纳大厦”,以此作为您的参考;我也不知道“上台”(上臺)是不是香港惯用变体。文中仍有法律文献未加入书名号,请留意。
授予夫子用户页星章
[编辑]用户页星章 | ||
本人在此授予夫子“工部局”星章,方才在工部局的各楼层参观,接待处也非常地完善,这些都归功于身为工部局总管的春卷柯南夫子!惟根据夫子的“标准”,建立这么多用户子页面是在浪费维基资源,拖慢服务器,与夫子的观点似乎自相矛盾。--HYH.124(留言) 2015年3月7日 (六) 08:07 (UTC) |
您有新邮件!
[编辑]此信息在2015年3月14日 (六) 07:07 (UTC)发出,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HYH.124(留言) 2015年3月14日 (六) 07:07 (UTC)
中国-印尼关系
[编辑]其实我如此修改的目的,只是希望所有中国外交的条目以同一格式开头。如你有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模版里,朝鲜以前的全部我都已经按此格式全部改掉了。而我是按几位所常见的编辑者如Carrot大、Howard大等人而改的。仅此而已。--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16日 (一) 06:59 (UTC)
- 另外想问一下阁下,是否任何有关外交关系的所有页面都是阁下的,不容挑战?--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17日 (二) 15:07 (UTC)
- 先跟阁下道歉,我吓了一跳,刚刚登入时发现自己的编辑被回退了13次,还以为是阁下做的,故使用如此语气。后来才发现是Howard大做的,因此我已经以类似的语气跟他也这么说了(要保持公平)。对不起,我搞错了。--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17日 (二) 16:48 (UTC)
外交模版太多红链/绿链
[编辑]除了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Template:中华民国外交两个外交模版蓝链和红链比例还算合理以外,其他国家的外交模版都有太多的红链和绿链。建议除此两国外交模版外的国家与不算重要的国家的链接删掉,节省字节,如同英文版一般。不知阁下想法如何?--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6日 (四) 14:04 (UTC)
- 好的,但我想再咨询一下其他编者的意见,因为这个工程还挺庞大的。谢谢。--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6日 (四) 14:16 (UTC)
- 另外我还想同时整理这些“国家列表”的次序,基本模仿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以英文字母排列,阁下想法如何?--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7日 (五) 03:17 (UTC)
- 我已经问过几位外交关系的编者了,他们都基本认同。那么,我们可以一起开工了,合力改善这些模版吧!加油!--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7日 (五) 14:19 (UTC)
- 另外我还想同时整理这些“国家列表”的次序,基本模仿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以英文字母排列,阁下想法如何?--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7日 (五) 03:17 (UTC)
- 好的,但我想再咨询一下其他编者的意见,因为这个工程还挺庞大的。谢谢。--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3月26日 (四) 14:16 (UTC)
Re:双边关系条目分类
[编辑]其实是否可以同时加入[[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雙邊關係]]和[[Category:中國雙邊關係]]的?(忽发奇想)这就可以避免那些中华民国支持者说三道四了。--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2:42 (UTC)
- @Owennson:(插嘴)我觉得如果条目提及了1912年前的中国、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另一国的外交,就可以同时加入上述三个分类。--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4月3日 (五) 12:46 (UTC)
- 那么拆开为[[Category:中華民國(1912-1949)雙邊關係]]和[[Category:中華民國(1949-)雙邊關係]],如同中国外交一页,应该可以了吧?--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4:28 (UTC)
- 其实我们已经有汉朝和罗马的关系了,如果这样的结果一开,我也并不感到意外……--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5:40 (UTC)
- 同样地,我也不缩排了。我的提议你全数否决掉。我的看法是,要么你过虑,要么你也是狂热分子。我已经不想再说了。--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4日 (六) 07:39 (UTC)
- 对不起,语气重了点。其实我也很讨厌狂热分子,导致许多的纷争。我已经有点累了,我这个星期会暂时转到英文版,休息一下。再见。--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4日 (六) 11:48 (UTC)
- 那么拆开为[[Category:中華民國(1912-1949)雙邊關係]]和[[Category:中華民國(1949-)雙邊關係]],如同中国外交一页,应该可以了吧?--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3日 (五) 14:28 (UTC)
打扰一下,我来求书
[编辑]您好,请问阁下有没有关于中苏交恶过程的书籍?如有,请问可否扫描给本人?谢谢!--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4月5日 (日) 08:54 (UTC)
多个问题
[编辑]我想问一下Portalbar和Portalbox有没有何者优于何者的规定?因为有可能会加入作为国际关系专题。对了,这个有“中国外交专题”,应该会减少许多麻烦。--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6日 (一) 07:41 (UTC)
- 另外对于中国代表权问题,我建议“中X关系”与“中国-XX关系”是同一类型(与PRC有建交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关系”(与PRC没有建交的国家)是一类型,“中华民国-XX关系”是再一类型。阁下认为是否可行?(再问:那与两岸都没有建交的国家,如不丹、冈比亚应该怎么办?)--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6日 (一) 07:46 (UTC)
- 顺道说一下,如果阁下有留意的话,我本来打算将序言改成“中国-XX关系,是指历史上的中国与XX、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X的双边外交关系”的开头字样,是来自此处的。--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9日 (四) 04:09 (UTC)
诚邀大大补充外交条目
[编辑]大大,我知道你为补充中国外交的资料而做了很多的努力,我很感谢。为了减少你找问题条目的麻烦,我在此做了一个简单的列表,方便大大修改。
- 内容太短:中希关系、中国-爱尔兰关系、中国-苏丹关系、中国-尼日尔关系、中国-毛里求斯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巴拉圭关系、中国-巴西关系、(以上多数页面也没有什么参考资料)、中国-西班牙关系、中荷关系、中泰关系、中国-巴勒斯坦关系、中蒙关系、中国-约旦关系、中国-柬埔寨关系
- 太少或没有参考资料(少于10个):中国-秘鲁关系、中美关系(比例不合理)、中国-埃及关系、中国-加拿大关系、中英关系、中俄关系、中国-波兰关系、中德关系、中法关系、中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关系、中菲关系、中缅关系、中国-马来西亚关系、中国-印度尼西亚关系、中国-印度关系、中国-汶莱关系、中孟关系、中国-阿富汗关系
- 采用点列式叙述:中法关系、中英关系、中德关系、中也关系、中国-巴基斯坦关系
- 文字过于冗长,没有图片:中国-阿尔巴尼亚关系、中澳关系、中国-新加坡关系、中韩关系
- 我自己开的:中国-马尔代夫关系、中国-新西兰关系、中保关系、中丹关系、中国-卢森堡关系、中挪关系、中葡关系、中国-阿根廷关系、中墨关系、中国-乌拉圭关系、中委关系、中国-阿尔及利亚关系、中国-伊拉克关系、中国-东帝汶关系、中玻关系
谢谢大大帮忙!--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9日 (四) 04:19 (UTC)
- 另外个人正编排时间,准备一星期开设至少一个中国外交条目,根据过往经验,平均一个条目约3000字元,预计半年内可将不属非洲国家和非邦交国的页面全部开完。至于非洲国家和非邦交国,可能没有什么关注度,应该不会全部开完了。--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 2015年4月9日 (四) 04:28 (UTC)
- (抱怨)气死我了,居然被提删!--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4月28日 (二) 11:18 (UTC)
您有新邮件!
[编辑]此信息在2015年4月28日 (二) 13:25 (UTC)发出,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HYH.124(留言) 2015年4月28日 (二) 13:25 (UTC)
Re:打扰一下
[编辑]我当然非常欢迎阁下向我发送电邮,但我并不是经常查看电子邮箱的。--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4月29日 (三) 15:00 (UTC)
邀请阁下去看看
[编辑]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Alexander_Misel.E7.9A.84.E6.84.8F.E8.A7.81--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5月1日 (五) 00:27 (UTC)
您有新邮件!
[编辑]此信息在2015年5月17日 (日) 15:12 (UTC)发出,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HYH.124(留言) 2015年5月17日 (日) 15:12 (UTC)
如题,但我担心会导致编辑历史消失而寻求阁下的协助。--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5月22日 (五) 03:54 (UTC)
- 另外俄罗斯-越南关系是否亦可移动至俄越关系?但要覆盖原来重定向。--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5月23日 (六) 15:09 (UTC)
- @Owennson:今天我特别破例在这里回复。只要两国国名首字都不和其他国家重复,就可以放心移动,一般都不会出现贡献纪录丢失的状况(除非以前条目曾经遭到移动)。--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6 (UTC)
- “我没有权限移动页面,因为已有条目存在”但那条目是重定向⋯⋯--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8 (UTC)
- 那就只能在页首挂上{{subst:move/auto|俄越關係}}了,等管理员回复。不过还是要提防有人借机闹事。--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5月23日 (六) 15:25 (UTC)
- 我相信与两岸皆无关的国家应该很难闹事吧⋯⋯--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5月23日 (六) 15:38 (UTC)
- “我没有权限移动页面,因为已有条目存在”但那条目是重定向⋯⋯--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8 (UTC)
- @Owennson:今天我特别破例在这里回复。只要两国国名首字都不和其他国家重复,就可以放心移动,一般都不会出现贡献纪录丢失的状况(除非以前条目曾经遭到移动)。--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5月23日 (六) 15: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