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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017年颱風奧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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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表示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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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表示先到先得?先到先得就可以任改?先到先得就可以無視一切格式?RIGHTXD666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10:28 (UTC)[回覆]

  • 現在變到很像礙眼的樣子,難道是我有強迫症?就如:1 2 3 4 五 6 7 8 9 之類的…我覺得最好統一格式,不然隨意多種格式的話,梅花條目那就刪得不值了。58.153.169.159留言2017年7月21日 (五) 16:58 (UTC)[回覆]
  • 如果條目名稱從玫瑰、洛克、桑卡、尼莎這樣排下去,譯名不統一是不是也要管?上次有個用戶嫌「閃電」這譯名太礙眼,強行改成「艾莎尼」而引發不小爭議,所以就算有譯名轉換又如何?臺灣用戶想搜尋「颱風諾盧 (2017年)」或「2017年颱風諾盧」,結果顯示紅鏈,就連「搜尋結果」也找不到2017年颱風奧鹿這個條目,就連侵臺颱風都有這種狀況(例如熱帶風暴康伯斯 (2004年)是紅鏈,所以只能用熱帶風暴圓規 (2004年)去找)。甚至還有因為過去編寫指南是說「要以中港澳譯名為主」,結果搞得原本名稱是臺灣譯名的侵臺颱風條目,都被強制換上中港澳譯名,例如颱風羅莎 (2007年)……類似案例很多,請問這是要怎麼一一解決?
再來還有颱風納莉 (2001年)這個條目,原創條目為什麼是使用颶風模板?主編竟以「改用颱風模板並不會比較好看,徒增編者排版和讀者閱讀上的困擾」為由而刻意不使用颱風基礎模板,為了看起來更統一不礙眼,是否也要把這條目換成颱風基礎模板?
總之,為了追求統一而強行換掉原有格式,最後就是犧牲掉讀者的閱讀自主,以及主編的編輯自由,所以在下反對統一格式。--  天秤P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13:54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以下討論離題
          • (*)提醒@Typhoon Lionrock規則是「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判定修訂期法:「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因此不是五天內,是「不能中斷超過5天」,所以6天內擴充2/3是可以的,但6天內若只有第一天早上和最後一天晚上有編輯的話則不行(中斷超過五天),刻意趕在五天反而無法保證品質,而且根據目前的觀測資料,條目內容極可能繼續變動,因此此時提名似乎過早,請閱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header#規則--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2:48 (UTC)[回覆]
            • 修訂期僅為規定的其中之一,「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即6天內擴充2/3未符規定。——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3:38 (UTC)[回覆]
              • @Typhoon Lionrock看清楚「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3:55 (UTC)[回覆]
              • @Typhoon Lionrock看清楚,規定是結束時間,不是開始時間。--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3:58 (UTC)[回覆]
                • (!)意見@Typhoon Lionrock而且你似乎完全會錯意,你自己都說「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重點是「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重點是「有一次修訂期的結束時間。」,「修訂期的結束時間」,何謂「修訂期的結束時間」?,根據定義「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也就是,若修訂其結束時間落在從今天往回算的五日內的任何一個瞬間、納秒、普朗克時間都是符合標準,因此6天內擴充2/3若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則修訂其結束期為上述「第6天有編輯」的編輯,假設現在他做完「第6天有編輯」的編輯的同時的三分鐘內,那就稱「三分鐘內有一次修訂結束期間」,因此此例6天內擴充2/3後的三分鐘內提名則稱為「三分鐘內有一次修訂結束期間」因此符合標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4:21 (UTC)[回覆]
                  • 將這規範以集合論來說,即他的編輯,而您把它誤讀成天,是錯誤的,遺漏一階邏輯運算符。--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4:29 (UTC)[回覆]
                    • @a2569875為什麼要加絕對值?-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7月27日 (四) 05:05 (UTC)[回覆]
                      • (:)回應@克勞棣強調其代表距離--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7日 (四) 05:47 (UTC)[回覆]
                        • (:)回應:可是豈不是永遠比大?不是恆等於?-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7月27日 (四) 06:00 (UTC)[回覆]
                          • (:)回應@克勞棣是沒錯。所以你覺得應把 改為 比較妥當? 我其實只是想把「距離」的感覺非常明確的表達出來,而不單只是使用減法,減法在距離定義中只佔了一部分,所以才用表示。 我整個數學式的目的 只是想用精確的方式傳達是修訂期間的編輯為一個集合,集合中每個「相鄰的」元素的距離要小於等於5而非主編提的「全距」小於等於5,所以使用符號將「距離」概念「明確化」,此數學表達式乃為規則「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的數學語言翻譯。--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7日 (四) 06:19 (UTC)[回覆]
                    • 「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不同。規矩所指的「重大修訂期」必須是創建條目、「擴充2/3」等。——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4:49 (UTC)[回覆]
                      解讀為。另外創建條目、「擴充2/3」同樣適用於「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
                      因此若你已經開始做「擴充2/3」的動作,你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第7天有編輯、第8天有編輯、第9天有編輯、第10天有編輯、第11天有編輯,而你在第十二天提交DYK、根據「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因此前述「第11天有編輯」的編輯可以視為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而其時間落在本文描述的情境之一天前,亦即「1天內有修訂期結束時間」,因此本文描述之「11天擴充2/3以上」,在不違反「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情況下,由於「11天每天都有編輯」,因此符合規則「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然後若這11天同一用戶新增之內容之和大於等於條目11天前的大小的2/3以上,則符合規則「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代規則中所描述「整個修訂期」,期參數「整個修訂期」值在本例為11天,因此整體符合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的規範,因此根本不是你說的「修訂期必須限制在5天內」,而本例的「12天內擴充2/3以上」因為推薦時在此修訂期結束的5天之內,因此符合標準。
                      同理,根據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若創建一個條目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第7天有編輯、第8天有編輯、第9天有編輯、第10天有編輯、第11天有編輯,
                      根據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以及「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以及「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
                      則因此前述「第11天有編輯」的編輯可以視為一次「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另根據「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亦指「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的等價性,「重大」是在規則解釋「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中,而「修訂期」也在規則中給出了明確的定義:「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亦即:上例,建條目11天內每天都有一次編輯,而最後一次編輯是上述文字「第11天有編輯」所述之編輯,因而代表第12天提交DYKC則表示「建立條目」之「修訂期」結束時間落在「第11天有編輯」所述之編輯,而本文描述的情境當下對應建條目第十二天,而結束時間落在「第11天有編輯」也就是本描述案例當下之一天前,亦即「1天內有修訂期結束時間」,且此修訂是「建立條目」,符合規則「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因此此條目可以推薦。
                      另根據「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則可以立即駁回您之「「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不同。規矩所指的「重大修訂期」必須是創建條目、「擴充2/3」等」言論,可見您根本沒閱讀我回應的任何文字,或閱讀上方集合論陳述,只一味的認為自己理解絕對正確,情節嚴重者可視為曲解方針指引--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4:29 (UTC)[回覆]
                      • (!)意見@Typhoon Lionrock不要強詞奪理,「重大修訂期」中的「重大」已在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中給出了定義,修訂期也在規則中給出了定義「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重大修訂期」意指同時滿足「重大」和「規則中的修訂期」的「修訂期」,根據規則規定的「重大」定義,規則中的「修訂期」應代表「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且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並大於3500位元組。」,「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並不意味着「必須是在5日內完成」,5日內在規則第一條描述「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是指某一次的「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修訂期」的「最後一筆編輯」必須落在「推薦前5日內」,這才叫做「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才不是你說的5天內必須完成所有編輯的這種奇怪規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2017年7月26日 (三) 17:08 (UTC)[回覆]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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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已數日無編輯,資料已舊,麻煩管理員協助編輯。--AndyAndyAndyAlbert留言2017年8月6日 (日) 13:09 (UTC)[回覆]

edit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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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已拒絕--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37 (UTC)[回覆]

:保護已終止。-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37 (UTC)[回覆]

於發展過程中添加:

於8月6日,奧鹿登陸屋久島,並減弱為颱風。 --AndyAndyAndyAlbert留言2017年8月6日 (日) 13:20 (UTC)[回覆]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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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已拒絕--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36 (UTC)[回覆]

原因:更新
在颱風基礎資訊模版中的參數「死傷人數=」中增加「2死15傷」 --(留言) 我要真普選 Asdfugi留言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crashchrome.com{{替代: 2017年8月7日 (一) 06:38 (UTC)[回覆]

其實管理員不應全保護活躍的風暴,早前已有IP用戶申請解除保護,個人非常同意該用戶的說法。——M.Chan 2017年8月8日 (二) 08:54 (UTC)[回覆]
該保護已終止。因有編輯爭議而用戶請求保護。我為此造成之不便非常抱歉。--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4:36 (UTC)[回覆]

熱帶氣旋條目格式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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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格式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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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奧鹿 (2017年)移動紀錄如下:

但是很多颶風條目的命名是年份在前,舉例如下:

因為如此,創造颱風奧鹿的多次移動,而在太平洋颱風季是第一次或很少遇到這樣的格式,我原先站在年份在前的立場,後來就偏向(=)中立,也請其他移動頁面者@RIGHTXDTyphoon Lionrock0716pyhaoB dash:參與討論。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3日 (日) 13:57 (UTC)[回覆]

  • (~)補充,剛剛出現的第十次移動:

User:Tenbeens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颱風奧鹿 (2017年)2017年颱風奧鹿 並覆蓋原有重新導向 (沒有討論出共識,強行換掉標題格式有損主編的編輯自由,在討論出結果前先維持這樣吧,要討論請到此條目討論頁,或是太平洋颱風季專題討論。)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3日 (日) 14:00 (UTC)[回覆]


點票(第一次-2017年8月24日08:01 (UTC+0)):
對先到先得(+)支持票數:3票
對先到先得(-)反對票數:4票
對先到先得(=)中立票數:1票
(+)支持年份在前票數:0票
(+)支持年份在後票數:2票
對年份前後(=)中立票數:4票



總結:
大部份人(-)反對先到先得,對年份前後(=)中立

--Psyduck buab (留言|簽到)(破壞用戶頁) 2017年8月24日 (四) 08:32 (UTC)[回覆]


點票(第二次-2017年8月30日11:18 (UTC+0)):
對先到先得(+)支持票數:3票
對先到先得(-)反對票數:7票
對先到先得(=)中立票數:1票
(+)支持年份在前票數:1票
(+)支持年份在後票數:5票
對年份前後(=)中立票數:4票



總結:
大部份人(-)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份在後。

--Psyduck buab (留言|簽到)(破壞用戶頁) 2017年8月30日 (三) 11:20 (UTC)[回覆]


(請在這裏繼續投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dfugil對話貢獻)於2017年8月26日 (六) 12:14 (UTC)加入。[回覆]

(-)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分在後,能較容易搜尋,更統一。Wetit🐷0 💬🏆 2017年9月5日 (二) 08:53 (UTC)[回覆]

譯名和轉換爭議

[編輯]

在下認為此議題和熱帶氣旋條目議題息息相關,所以放在這裏討論。於此在下要對那些主張「中港澳譯名獨大」的某些用戶表達強烈不滿,他們將臺灣譯名硬是改成中港澳譯名,以為這樣才是「國際認可且普世通用的中文譯名」?

好久以前,那時候的編輯命名慣例是香港用戶所訂出來的,不知道那些用戶是不是也想追求統一格式,原先的臺灣譯名都被迫改成中港澳譯名(如:颱風辛樂克 (2008年)颱風薔薇 (2008年)颱風閃電 (2015年)),還有的不能改回來(如:颱風蝎虎 (2004年)颱風羅莎 (2007年)),如此不尊重編者和閱讀者權益的方針,是經過多年來的努力協商才獲得改善,儘管現在還是有類似狀況(像是之前有用戶竄改尼伯特條目裏,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的機構名稱被亂改,還有今年尼莎的臺灣譯名竟也被屢次改成中港澳譯名),但至少跟那時候相較,臺灣用戶和中港澳用戶之間不太會產生嫌隙。希望接下來不要再有類似情況發生,臺灣用戶也幾乎不太碰港澳章節,請某些中港澳用戶高抬貴手別再擅自更動臺灣章節或是譯名好嗎?

就算有譯名轉換又如何?臺灣用戶想搜尋和921大地震同一時期的熱帶風暴凱姆 (1999年)卻是紅鏈,就連「搜尋結果」也找不到熱帶風暴錦雯 (1999年)這個條目,侵臺颱風都有這種狀況(例如熱帶風暴康伯斯 (2004年)是紅鏈,所以只能用熱帶風暴圓規 (2004年)去找)。請問這是要怎麼一一解決?無可否認的是,中港澳用戶的確對中文維基百科的熱帶氣旋相關頁面有做出莫大貢獻,但不代表可以不尊重其他地方的編輯和讀者,還請各位克制,將心比心。再三強調,請尊重主編的編輯自由,以及閱讀者的閱讀自主!--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6日 (三) 12:05 (UTC)[回覆]

  • (+)支持,由於存在轉換系統,可於視覺上統一,狀況與年份不同,完全支持先到先得。—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6日 (三) 14:36 (UTC)[回覆]
    • (:)回應:那這樣強度的部分怎麼辦?保持JMA等級還是當地分級?還是也能「先到先得」?還有,要滿足某些編者的視覺統一似乎還是有些困難的,不然就不會硬是改成中港澳譯名吧。在此也請中港澳編者體諒在下的情緒,不是在針對特定地域,在下的重點一直都是「某些用戶」,其中包括IP用戶在內,至於有哪些人就自己心知肚明,覺得不是就不是,除非是恬不知恥。--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6日 (三) 15:49 (UTC)[回覆]

額,我想這裏需要比管理員更高級的人來處理一下,究竟使用地區轉換還是統一標準?Pigppp留言2017年8月31日 (四) 15:13 (UTC)[回覆]

JTWC編號爭議

[編輯]

聯合颱風警報中心正式的熱帶氣旋編號是由2個字母與6個數字所組成之,格式為「洋域代碼+編號+公元年份」(以下稱正式編號,範例:WP072017),如果僅寫由2個數字+1個字母、格式為「編號+洋域代碼」(以下稱通用編號,範例:07W)會有些問題,因為幾乎每年都會有01W、02W等熱帶氣旋,而且明明有一個好好的正式編號棄而不用,為什麼要使用通用編號?

在下知道一定會有些用戶要說通用編號較為常見,的確如此,但這問題不也能套用在日本氣象廳的編號上嗎?日本人多稱今年颱風諾盧為「台風第5号」,但很少稱「平成29年台風第5号」,但是為什麼大家都是用1705?如果編號上沒有年份,該編號便無專屬性。總之,在下(+)支持改革當前中文維基熱帶氣旋條目當中,聯合颱風警報中心的熱帶氣旋編號。--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22日 (二) 07:44 (UTC)[回覆]

  • 一個提案:
    • 於提到編號(動詞)時,使用WP年份序號。「升格為熱帶性低氣壓WP201701號」
    • Infobox和除了菲律賓以外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使用記錄中,均使用WP年份序號
    • 在條目剩下的內文提及時,為求簡短使用序號W。「熱帶性低氣壓14W遲遲未出現所預期的增強跡象」
    • 在風季條目中,因標題已有年份,段標使用序號W即可,但其餘同上。
    • 個別條目標題暫時沒有意見。但若上方討論共識支持年份在前應使用WP年份序號,而若支持討論在後則應使用簡短的序號W。—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22日 (二) 08:54 (UTC)[回覆]
      • WP201701後面毋須加上「號」這個字,描述日本氣象廳給予國際編號的時候也沒加這個字。
      • 內文提及時(但文首段落須使用正式編號)可以通用編號簡稱,如果遇到其他年份的熱帶氣旋亦須提及其JTWC編號,則以正式編號喚之。--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22日 (二) 10:36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7年颱風奧鹿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6日 (一) 10:3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