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7年颱風奧鹿
2017年颱風奧鹿曾於2017年8月6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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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為第十五次動員令大動員令的作品之一,是一篇達標條目。 |
有人表示先到先得?
[編輯]有人表示先到先得?先到先得就可以任改?先到先得就可以無視一切格式?RIGHTXD666(留言) 2017年7月21日 (五) 10:28 (UTC)
- @RIGHTXD:維基百科允許使用這樣的格式,許多大西洋颶風的條目都是這樣的格式,而我還是新手時曾經被警告過。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1日 (五) 11:07 (UTC)
- 如果是這樣, 為何之前的也不改成這樣? RIGHTXD666(留言) 2017年7月21日 (五) 11:39 (UTC)
- @RIGHTXD:兩種格式都可以,也可以使用中央氣象局的名稱(例如:颱風納坦 (2016年))。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1日 (五) 12:04 (UTC)
- 同意林天蓬君所言。——M.Chan 2017年7月21日 (五) 15:14 (UTC)
- 現在變到很像礙眼的樣子,難道是我有強迫症?就如:1 2 3 4 五 6 7 8 9 之類的…我覺得最好統一格式,不然隨意多種格式的話,梅花條目那就刪得不值了。58.153.169.159(留言) 2017年7月21日 (五) 16:58 (UTC)
- 如果條目名稱從玫瑰、洛克、桑卡、尼莎這樣排下去,譯名不統一是不是也要管?上次有個用戶嫌「閃電」這譯名太礙眼,強行改成「艾莎尼」而引發不小爭議,所以就算有譯名轉換又如何?臺灣用戶想搜尋「颱風諾盧 (2017年)」或「2017年颱風諾盧」,結果顯示紅鏈,就連「搜尋結果」也找不到2017年颱風奧鹿這個條目,就連侵臺颱風都有這種狀況(例如熱帶風暴康伯斯 (2004年)是紅鏈,所以只能用熱帶風暴圓規 (2004年)去找)。甚至還有因為過去編寫指南是說「要以中港澳譯名為主」,結果搞得原本名稱是臺灣譯名的侵臺颱風條目,都被強制換上中港澳譯名,例如颱風羅莎 (2007年)……類似案例很多,請問這是要怎麼一一解決?
- 再來還有颱風納莉 (2001年)這個條目,原創條目為什麼是使用颶風模板?主編竟以「改用颱風模板並不會比較好看,徒增編者排版和讀者閱讀上的困擾」為由而刻意不使用颱風基礎模板,為了看起來更統一不礙眼,是否也要把這條目換成颱風基礎模板?
- 總之,為了追求統一而強行換掉原有格式,最後就是犧牲掉讀者的閱讀自主,以及主編的編輯自由,所以在下反對統一格式。-- 天秤P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13:54 (UTC)
- 因爭議過大,已在此處開新討論,歡迎參與。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3日 (日) 14:08 (UTC)
- 這個是格式上的統一,並不代表名稱上的統一,換著我也不喜歡中國中央氣象台及香港天文台在熱帶氣旋級別方面的統一。RIGHTXD666(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11:11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 2017年哪一個熱帶氣旋是該年首個超強颱風和「五級颶風」,曾受到熱帶氣旋玫瑰影響而逆時針旋轉,吞併玫瑰後3度達到巔峰,再終橫掃日本?
- 2017年颱風奧鹿條目由Typhoon Lionrock(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Typhoon Lionrock(討論 | 貢獻),屬於「meteorology」類型,提名於2017年7月26日 10:02 (UTC)。
- 說明:主要是「發展過程」章節,由於風暴未消散今後亦會有更新,但為免違反「過去5天必須擴充2/3」的規定而先行提名。——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0:02 (UTC)
- (※)注意,此提報有點不恰當,熱帶氣旋仍在活躍中,內容仍會快速更新,且七天後有很高的機率會存在,所以到投票截止前一天內我才會投票。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6日 (三) 11:43 (UTC)
加上 問題不當,中華民國就直接稱熱帶風暴為颱風,中央氣象台也是,只是將颱風分為熱帶風暴級、強熱帶風暴級,日本氣象廳跟中央氣象台一樣。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6日 (三) 12:05 (UTC)- 新條目推薦有「過去5天必須擴充2/3」的規定,而今天是提請新條目推薦的最後限期,所以需在今天提請新條目推薦。
- 「颱風」問題:已修正問題,堵塞漏洞。
- 以上。——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2:26 (UTC)
- (*)提醒:@Typhoon Lionrock:規則是「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判定修訂期法:「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因此不是五天內,是「不能中斷超過5天」,所以6天內擴充2/3是可以的,但6天內若只有第一天早上和最後一天晚上有編輯的話則不行(中斷超過五天),刻意趕在五天反而無法保證品質,而且根據目前的觀測資料,條目內容極可能繼續變動,因此此時提名似乎過早,請閱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header#規則。--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2:48 (UTC)
- 修訂期僅為規定的其中之一,「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即6天內擴充2/3未符規定。——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3:38 (UTC)
- @Typhoon Lionrock:看清楚「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3:55 (UTC)
- @Typhoon Lionrock:看清楚,規定是結束時間,不是開始時間。--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3:58 (UTC)
- (!)意見:@Typhoon Lionrock:而且你似乎完全會錯意,你自己都說「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重點是「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重點是「有一次修訂期的結束時間。」,「修訂期的結束時間」,何謂「修訂期的結束時間」?,根據定義「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也就是,若修訂其結束時間落在從今天往回算的五日內的任何一個瞬間、奈秒、普朗克時間都是符合標準,因此6天內擴充2/3若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則修訂其結束期為上述「第6天有編輯」的編輯,假設現在他做完「第6天有編輯」的編輯的同時的三分鐘內,那就稱「三分鐘內有一次修訂結束期間」,因此此例6天內擴充2/3後的三分鐘內提名則稱為「三分鐘內有一次修訂結束期間」因此符合標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4:21 (UTC)
- 將這規範以集合論來說,即他的編輯,天,而您把它誤讀成天,是錯誤的,遺漏一階邏輯運算符。--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4:29 (UTC)
- @a2569875:為什麼要加絕對值?-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7月27日 (四) 05:05 (UTC)
- (:)回應:@克勞棣:強調其代表距離。--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7日 (四) 05:47 (UTC)
- (:)回應:可是豈不是永遠比大?不是恆等於?-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7月27日 (四) 06:00 (UTC)
- (:)回應:@克勞棣:是沒錯。所以你覺得應把 ,天 改為 ,天 比較妥當? 我其實只是想把「距離」的感覺非常明確的表達出來,而不單只是使用減法,減法在距離定義中只佔了一部分,所以才用表示。 我整個數學式的目的 只是想用精確的方式傳達是修訂期間的編輯為一個集合,集合中每個「相鄰的」元素的距離要小於等於5而非主編提的「全距」小於等於5,所以使用符號將「距離」概念「明確化」,此數學表達式乃為規則「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的數學語言翻譯。--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7日 (四) 06:19 (UTC)
- (:)回應:算了,不用改,我不是那麼在乎這一點,閣下用絕對值也沒有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7月27日 (四) 07:20 (UTC)
- (:)回應:@克勞棣:是沒錯。所以你覺得應把 ,天 改為 ,天 比較妥當? 我其實只是想把「距離」的感覺非常明確的表達出來,而不單只是使用減法,減法在距離定義中只佔了一部分,所以才用表示。 我整個數學式的目的 只是想用精確的方式傳達是修訂期間的編輯為一個集合,集合中每個「相鄰的」元素的距離要小於等於5而非主編提的「全距」小於等於5,所以使用符號將「距離」概念「明確化」,此數學表達式乃為規則「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的數學語言翻譯。--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7日 (四) 06:19 (UTC)
- (:)回應:可是豈不是永遠比大?不是恆等於?-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7月27日 (四) 06:00 (UTC)
- (:)回應:@克勞棣:強調其代表距離。--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7日 (四) 05:47 (UTC)
- 「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不同。規矩所指的「重大修訂期」必須是創建條目、「擴充2/3」等。——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4:49 (UTC)
- (!)意見:@Typhoon Lionrock:不對,你的謬誤在於您將
- 天天
- 解讀為。另外創建條目、「擴充2/3」同樣適用於「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
- 因此若你已經開始做「擴充2/3」的動作,你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第7天有編輯、第8天有編輯、第9天有編輯、第10天有編輯、第11天有編輯,而你在第十二天提交DYK、根據「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因此前述「第11天有編輯」的編輯可以視為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而其時間落在本文描述的情境之一天前,亦即「1天內有修訂期結束時間」,因此本文描述之「11天擴充2/3以上」,在不違反「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情況下,由於「11天每天都有編輯」,因此符合規則「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然後若這11天同一用戶新增之內容之和大於等於條目11天前的大小的2/3以上,則符合規則「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代規則中所描述「整個修訂期」,期參數「整個修訂期」值在本例為11天,因此整體符合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 近期: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的規範,因此根本不是你說的「修訂期必須限制在5天內」,而本例的「12天內擴充2/3以上」因為推薦時在此修訂期結束的5天之內,因此符合標準。
- ,而其時間落在本文描述的情境之一天前,亦即「1天內有修訂期結束時間」,因此本文描述之「11天擴充2/3以上」,在不違反「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情況下,由於「11天每天都有編輯」,因此符合規則「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然後若這11天同一用戶新增之內容之和大於等於條目11天前的大小的2/3以上,則符合規則「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代規則中所描述「整個修訂期」,期參數「整個修訂期」值在本例為11天,因此整體符合
- 同理,根據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若創建一個條目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第7天有編輯、第8天有編輯、第9天有編輯、第10天有編輯、第11天有編輯,
- 根據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以及「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以及「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
- 則因此前述「第11天有編輯」的編輯可以視為一次「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 另根據「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亦指「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的等價性,「重大」是在規則解釋「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中,而「修訂期」也在規則中給出了明確的定義:「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亦即:上例,建條目11天內每天都有一次編輯,而最後一次編輯是上述文字「第11天有編輯」所述之編輯,因而代表第12天提交DYKC則表示「建立條目」之「修訂期」結束時間落在「第11天有編輯」所述之編輯,而本文描述的情境當下對應建條目第十二天,而結束時間落在「第11天有編輯」也就是本描述案例當下之一天前,亦即「1天內有修訂期結束時間」,且此修訂是「建立條目」,符合規則「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因此此條目可以推薦。
- 另根據「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亦指「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的等價性,「重大」是在規則解釋「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中,而「修訂期」也在規則中給出了明確的定義:「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
- 另根據「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則可以立即駁回您之「「重大修訂期」與「修訂期」不同。規矩所指的「重大修訂期」必須是創建條目、「擴充2/3」等」言論,可見您根本沒閱讀我回應的任何文字,或閱讀上方集合論陳述,只一味的認為自己理解絕對正確,情節嚴重者可視為曲解方針指引。--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4:29 (UTC)
- (!)意見:@Typhoon Lionrock:不要強詞奪理,「重大修訂期」中的「重大」已在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中給出了定義,修訂期也在規則中給出了定義「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重大修訂期」意指同時滿足「重大」和「規則中的修訂期」的「修訂期」,根據規則規定的「重大」定義,規則中的「修訂期」應代表「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且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並大於3500位元組。」,「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並不意味著「必須是在5日內完成」,5日內在規則第一條描述「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是指某一次的「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修訂期」的「最後一筆編輯」必須落在「推薦前5日內」,這才叫做「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才不是你說的5天內必須完成所有編輯的這種奇怪規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7:08 (UTC)
- 明白,感謝指點。——M.Chan 2017年7月27日 (四) 02:23 (UTC)
- (!)意見:@Typhoon Lionrock:不要強詞奪理,「重大修訂期」中的「重大」已在規則「重大:創建條目或重寫;抑或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 」中給出了定義,修訂期也在規則中給出了定義「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重大修訂期」意指同時滿足「重大」和「規則中的修訂期」的「修訂期」,根據規則規定的「重大」定義,規則中的「修訂期」應代表「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且整個修訂期擴充量達修訂期之前原文的2/3以上並大於3500位元組。」,「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並不意味著「必須是在5日內完成」,5日內在規則第一條描述「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 」是指某一次的「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修訂期」的「最後一筆編輯」必須落在「推薦前5日內」,這才叫做「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才不是你說的5天內必須完成所有編輯的這種奇怪規範。--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7:08 (UTC)
- @a2569875:為什麼要加絕對值?-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7月27日 (四) 05:05 (UTC)
- 將這規範以集合論來說,即他的編輯,天,而您把它誤讀成天,是錯誤的,遺漏一階邏輯運算符。--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4:29 (UTC)
- (!)意見:@Typhoon Lionrock:而且你似乎完全會錯意,你自己都說「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重點是「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重點是「有一次修訂期的結束時間。」,「修訂期的結束時間」,何謂「修訂期的結束時間」?,根據定義「修訂期: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也就是,若修訂其結束時間落在從今天往回算的五日內的任何一個瞬間、奈秒、普朗克時間都是符合標準,因此6天內擴充2/3若第1天有編輯、第2天有編輯、第3天有編輯、第4天有編輯、第5天有編輯、第6天有編輯、則修訂其結束期為上述「第6天有編輯」的編輯,假設現在他做完「第6天有編輯」的編輯的同時的三分鐘內,那就稱「三分鐘內有一次修訂結束期間」,因此此例6天內擴充2/3後的三分鐘內提名則稱為「三分鐘內有一次修訂結束期間」因此符合標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4:21 (UTC)
- 修訂期僅為規定的其中之一,「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即6天內擴充2/3未符規定。——M.Chan 2017年7月26日 (三) 13:38 (UTC)
- (*)提醒:@Typhoon Lionrock:規則是「推薦前5日內,至少有一次重大修訂期的結束時間。」,判定修訂期法:「編輯紀錄不曾中斷超過5日的一段期間;若曾通過推薦,則通過日視為一次中斷。」,因此不是五天內,是「不能中斷超過5天」,所以6天內擴充2/3是可以的,但6天內若只有第一天早上和最後一天晚上有編輯的話則不行(中斷超過五天),刻意趕在五天反而無法保證品質,而且根據目前的觀測資料,條目內容極可能繼續變動,因此此時提名似乎過早,請閱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header#規則。--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6日 (三) 12:48 (UTC)
- 完成:已隱藏離題討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8日 (五) 19:15 (UTC)
- (+)支持:單論DYKC標準的話,目前符合標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7月29日 (六) 06:3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7年7月30日 (日) 02:3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Alexchris(留言) 2017年7月31日 (一) 10:21 (UTC)
- (*)提醒:@天蓬大元帥:投票已邁入最後一日 --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8月1日 (二) 11:2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cychk(留言) 2017年8月1日 (二) 16:3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感謝貢獻。學生會會員申請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8月2日 (三) 02:43 (UTC)
- (+)支持:符合標準。--B dash(留言) 2017年8月2日 (三) 08:13 (UTC)
- 感覺各位支持。因應風暴最新動向,敝人已更新問題。另外此條目已呈交第十五次動員令,並獲評為達標條目。——M.Chan 2017年8月6日 (日) 06:17 (UTC)
更新
[編輯]本條目已數日無編輯,資料已舊,麻煩管理員協助編輯。--AndyAndyAndyAlbert(留言) 2017年8月6日 (日) 13:09 (UTC)
editprotected
[編輯]請求已拒絕--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4:37 (UTC)
:保護已終止。-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4:37 (UTC)
於發展過程中添加:
於8月6日,奧鹿登陸屋久島,並減弱為颱風。 --AndyAndyAndyAlbert(留言) 2017年8月6日 (日) 13:20 (UTC)
編輯請求
[編輯]請求已拒絕--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4:36 (UTC)
原因:更新
在颱風基礎資訊模版中的參數「死傷人數=」中增加「2死15傷」
--(留言) 我要真普選 Asdfugi留言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crashchrome.com{{替代: 2017年8月7日 (一) 06:38 (UTC)
- 其實管理員不應全保護活躍的風暴,早前已有IP用戶申請解除保護,個人非常同意該用戶的說法。——M.Chan 2017年8月8日 (二) 08:54 (UTC)
- 該保護已終止。因有編輯爭議而用戶請求保護。我為此造成之不便非常抱歉。--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8月12日 (六) 04:36 (UTC)
熱帶氣旋條目格式爭議
[編輯]標題格式爭議
[編輯]颱風奧鹿 (2017年)移動紀錄如下:
- 2017年7月21日 (五) 07:57 RIGHTXD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2017年熱帶風暴奧鹿 至 熱帶風暴奧鹿 (2017年)
- 2017年7月21日 (五) 08:13 Typhoon Lionrock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熱帶風暴奧鹿 (2017年) 至 2017年熱帶風暴奧鹿 並覆蓋原有重新導向 (先到先得。)
- 2017年7月22日 (六) 07:52 0716pyhao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2017年熱帶風暴奧鹿 至 熱帶風暴奧鹿 (2017年)
- 2017年7月22日 (六) 07:55 林天蓬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熱帶風暴奧鹿 (2017年) 至 2017年熱帶風暴奧鹿 並覆蓋原有重新導向 (回退該移動 違反先到先得之移動)
- 2017年7月23日 (日) 00:55 0716pyhao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2017年熱帶風暴奧鹿 至 強熱帶風暴奧鹿 (2017年) (JMA已升格)
- 2017年7月23日 (日) 01:26 B dash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強烈熱帶風暴奧鹿 (2017年) 至 2017年強烈熱帶風暴奧鹿 (先到先得)
- 2017年7月23日 (日) 12:28 RIGHTXD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2017年強烈熱帶風暴奧鹿 至 颱風奧鹿 (2017年)
- 2017年7月23日 (日) 12:47 B dash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颱風奧鹿 (2017年) 至 2017年颱風奧鹿
- 2017年7月23日 (日) 13:19 Typhoon Lionrock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2017年颱風奧鹿 至 颱風奧鹿 (2017年) 並覆蓋原有重新導向 (既然爭議這麼大,倒不如用回以往的格式。)
- 2017年7月23日 (日) 13:53 Tenbeens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颱風奧鹿 (2017年) 至 2017年颱風奧鹿 並覆蓋原有重新導向:沒有討論出共識,強行換掉標題格式有損主編的編輯自由,在討論出結果前先維持這樣吧,要討論請到此條…)
但是很多颶風條目的命名是年份在前,舉例如下:
因為如此,創造颱風奧鹿的多次移動,而在太平洋颱風季是第一次或很少遇到這樣的格式,我原先站在年份在前的立場,後來就偏向(=)中立,也請其他移動頁面者@RIGHTXD、Typhoon Lionrock、0716pyhao、B dash:參與討論。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3日 (日) 13:57 (UTC)
- (~)補充,剛剛出現的第十次移動:
User:Tenbeens (對話 | 貢獻) 已移動頁面 颱風奧鹿 (2017年) 至 2017年颱風奧鹿 並覆蓋原有重新導向 (沒有討論出共識,強行換掉標題格式有損主編的編輯自由,在討論出結果前先維持這樣吧,要討論請到此條目討論頁,或是太平洋颱風季專題討論。)學生會會員申請加入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7月23日 (日) 14:00 (UTC)
- (=)中立:據大平洋颱風季專題編輯常規,兩種格式亦可。但既如此大爭議,例不如改回最常用於太平洋颱風季格式,即年分在後,名稱在前。個人亦同意統一所有熱帶氣旋條目的格式。
- (~)補充:另外,熱帶低氣壓條目亦有類似情況,有「熱帶低氣壓01W」及「第一W號熱帶低氣壓」兩種格式,望可一併定奪。
- 以上。——M.Chan 2017年7月23日 (日) 14:24 (UTC)
- 太平洋颱風條目也有類似案例,例如1992年颱風蓋伊。-- 天秤P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15:14 (UTC)
- (=)中立,兩者於我無異。--B dash(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16:34 (UTC)
- (=)中立:其實兩個也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前面是颱風名稱在前年份在後,既然前面也這樣寫了,為何後面也不跟著這樣寫? 或許我有強迫症,就好像1、2、3、肆、5、陸、7、8、9,大部份阿拉伯數字,但中間突然變了中國大寫數字,令到我很想改了它,不改不行。不然這樣,假如颱風級或以上,用年份在前名稱在後;颱風級以下,用年份在後名稱在前。RIGHTXD666(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11:02 (UTC)
- (=)中立:避免跟其他年份的太平洋颱風季所出現的名稱相同,可能會在條目名稱加上「
(年分)
」(如(2017年)
)來表示哪一年的颱風--林勇智 2017年7月26日 (三) 12:05 (UTC) - (+)支持年份在後。--(留言) 我要真普選 Asdfugi留言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crashchrome.com{{替代: 2017年7月30日 (日) 09:30 (UTC)
- 原來太平洋颱風季已有先例,就(+)支持 年份在前或在後依先到先得,比照颶風條目辦理。學生會會員申請 天蓬大元帥※開心過夏天 2017年8月2日 (三) 05:24 (UTC)
- (-)反對先到先得。在前在後,對我無差別,但無論哪種,達成一致好一些--苞米(☎) 2017年8月2日 (三) 05:51 (UTC)
- 對先到先得暫時(=)中立,但是(-)反對將01W等JTWC編號稱作第幾W,W代表西北太平洋,其原意是「西北太平洋第X號熱帶氣旋」,幾W幾W這樣稱呼相當彆扭。—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2日 (三) 08:17 (UTC)
- (:)回應:在下認同閣下所言,「幾W」這樣稱呼非常怪,這只適用於當年的編號怎麼拿來用在條目上當正式編號?就像是各位也不會將國際編號只寫「當年第幾號颱風」而已。事實上,聯合颱風警報中心的熱帶氣旋正式編號一直都是「洋域代號+熱帶氣旋編號+公元紀年」,例如2001年納莉在聯合颱風警報中心的正式編號一直是「WP202001」,只寫「20W」很奇怪,就像各位也不會將其國際編號只寫作「16」而已吧?--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7日 (四) 15:28 (UTC)
- 另堅決(-)反對在風季條目中交叉使用不同類型的風暴模板。—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3日 (日) 10:25 (UTC)
- 這部分有待後續商討,不過個人認為可以開放,所以先別把話說死。--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7日 (四) 15:29 (UTC)
- 看完整個討論頁及本串之相關說明,本人對於年分的前後採取(+)支持,敝人認為年分在前或在後應同譯名依先到先得的原則,保護編者的編輯自由。針對M.Chan君的補充,敝人認同R96340君言,(-)反對將01W等JTWC編號稱作第幾W。卡達 留言 2017年8月6日 (日) 13:31 (UTC)
- (-)反對先到先得。為免造成混亂,建議統一熱帶氣旋條目的格式。火燒雲(留言) 2017年8月6日 (日) 17:39 (UTC)
- (+)支持先到先得。為了追求統一而強行換掉原有格式,可以犧牲掉讀者的閱讀自主,以及主編的編輯自由嗎?尊重多元編輯方式,多包容一些不好嗎?這裡是維基百科,號稱自由的百科全書,人人都能編輯,在以不違反命名常規為前提的任何標題,皆應被允許,既然如此,豈能以多數用戶的意見去損害一個用戶的編輯自由?投票之前請諸位用戶多三思。--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7日 (一) 16:41 (UTC)
- (-)反對先到先得。為免造成混亂,建議統一熱帶氣旋條目的格式。--(留言) 我要真普選 Asdfugi留言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crashchrome.com{{替代: 2017年8月9日 (三) 13:13 (UTC)
- (-)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分在後。為免造成混亂,建議統一熱帶氣旋條目的格式。Psyduck buab (留言|簽到)(破壞用戶頁) 2017年8月14日 (一) 03:20 (UTC)
- (-)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分在後,即便最後未統一格式也應該充分建立不同格式和譯名的重定向頁。--貓砂_TALK 2017年8月25日 (五) 03:02 (UTC)
- (-)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分在前。--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8月26日 (六) 09:24 (UTC)
- (+)支持年份在後。 火燒雲(留言) 2017年8月27日 (日) 04:07 (UTC)
- (-)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份在後。建議統一熱帶氣旋條目的命名,在這麼多個颱風條目裡,只有極少數年份在前,顯得格格不入。--Jerry151521987(留言) 2017年8月27日 (日) 06:08 (UTC)
- (:)回應:此問題已發出一個月三天,到底何時才有共識呢?--Psyduck buab (留言|簽到)(破壞用戶頁) 2017年8月30日 (三) 11:23 (UTC)
點票(第一次-2017年8月24日08:01 (UTC+0)):
對先到先得(+)支持票數:3票
對先到先得(-)反對票數:4票
對先到先得(=)中立票數:1票
(+)支持年份在前票數:0票
(+)支持年份在後票數:2票
對年份前後(=)中立票數:4票
總結:
大部份人(-)反對先到先得,對年份前後(=)中立。
--Psyduck buab (留言|簽到)(破壞用戶頁) 2017年8月24日 (四) 08:32 (UTC)
點票(第二次-2017年8月30日11:18 (UTC+0)):
對先到先得(+)支持票數:3票
對先到先得(-)反對票數:7票
對先到先得(=)中立票數:1票
(+)支持年份在前票數:1票
(+)支持年份在後票數:5票
對年份前後(=)中立票數:4票
總結:
大部份人(-)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份在後。
--Psyduck buab (留言|簽到)(破壞用戶頁) 2017年8月30日 (三) 11:20 (UTC)
(請在這裏繼續投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dfugil(對話|貢獻)於2017年8月26日 (六) 12:14 (UTC)加入。
(-)反對先到先得,(+)支持年分在後,能較容易搜尋,更統一。Wetit🐷0 💬🏆 2017年9月5日 (二) 08:53 (UTC)
譯名和轉換爭議
[編輯]在下認為此議題和熱帶氣旋條目議題息息相關,所以放在這裡討論。於此在下要對那些主張「中港澳譯名獨大」的某些用戶表達強烈不滿,他們將臺灣譯名硬是改成中港澳譯名,以為這樣才是「國際認可且普世通用的中文譯名」?
好久以前,那時候的編輯命名慣例是香港用戶所訂出來的,不知道那些用戶是不是也想追求統一格式,原先的臺灣譯名都被迫改成中港澳譯名(如:颱風辛樂克 (2008年)、颱風薔薇 (2008年)、颱風閃電 (2015年)),還有的不能改回來(如:颱風蝎虎 (2004年)、颱風羅莎 (2007年)),如此不尊重編者和閱讀者權益的方針,是經過多年來的努力協商才獲得改善,儘管現在還是有類似狀況(像是之前有用戶竄改尼伯特條目裡,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的機構名稱被亂改,還有今年尼莎的臺灣譯名竟也被屢次改成中港澳譯名),但至少跟那時候相較,臺灣用戶和中港澳用戶之間不太會產生嫌隙。希望接下來不要再有類似情況發生,臺灣用戶也幾乎不太碰港澳章節,請某些中港澳用戶高抬貴手別再擅自更動臺灣章節或是譯名好嗎?
就算有譯名轉換又如何?臺灣用戶想搜尋和921大地震同一時期的熱帶風暴凱姆 (1999年)卻是紅鏈,就連「搜尋結果」也找不到熱帶風暴錦雯 (1999年)這個條目,侵臺颱風都有這種狀況(例如熱帶風暴康伯斯 (2004年)是紅鏈,所以只能用熱帶風暴圓規 (2004年)去找)。請問這是要怎麼一一解決?無可否認的是,中港澳用戶的確對中文維基百科的熱帶氣旋相關頁面有做出莫大貢獻,但不代表可以不尊重其他地方的編輯和讀者,還請各位克制,將心比心。再三強調,請尊重主編的編輯自由,以及閱讀者的閱讀自主!--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6日 (三) 12:05 (UTC)
- (+)支持,由於存在轉換系統,可於視覺上統一,狀況與年份不同,完全支持先到先得。—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6日 (三) 14:36 (UTC)
- (:)回應:那這樣強度的部分怎麼辦?保持JMA等級還是當地分級?還是也能「先到先得」?還有,要滿足某些編者的視覺統一似乎還是有些困難的,不然就不會硬是改成中港澳譯名吧。在此也請中港澳編者體諒在下的情緒,不是在針對特定地域,在下的重點一直都是「某些用戶」,其中包括IP用戶在內,至於有哪些人就自己心知肚明,覺得不是就不是,除非是恬不知恥。--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6日 (三) 15:49 (UTC)
- (:)回應:強度也可以透過轉換系統轉換,不見有何問題。—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7日 (四) 15:01 (UTC)
- (:)回應:在下指的是是否要在內文中也對其他提及風暴使用當地機構的評級強度?還是使用日本氣象廳的強度即可?--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7日 (四) 15:21 (UTC)
- (:)回應:內文可完全先到先得,惟影響章節須尊重被影響地區評級強度撰寫。—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7日 (四) 15:29 (UTC)
- (~)補充:但若「單一段落轉換規則」技術上不可行,我傾向於影響以外章節使用日本氣象廳級別。—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 (:)回應:這技術上是可行的。若是在下,並不會將強度放在颱風名稱前面,顯示效果就是「2001年納莉」,如果有顯示其強度之必要,則使用日本氣象廳強度評級為宜。雖然說日本氣象廳的一些評級有爭議之例(如強烈熱帶風暴約克),但編者亦只需要做到技術層面的事,國際上也以區域專責氣象中心的評級為主。另外,在下對聯合颱風警報中心之「幾W」編號、以及關於風季條目是否容許第二種風暴模板作出相關評論,在此煩請閣下查閱之,謝謝。--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7日 (四) 15:37 (UTC)
- (~)補充:但若「單一段落轉換規則」技術上不可行,我傾向於影響以外章節使用日本氣象廳級別。—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 (:)回應:內文可完全先到先得,惟影響章節須尊重被影響地區評級強度撰寫。—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7日 (四) 15:29 (UTC)
- (:)回應:在下指的是是否要在內文中也對其他提及風暴使用當地機構的評級強度?還是使用日本氣象廳的強度即可?--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7日 (四) 15:21 (UTC)
- (:)回應:強度也可以透過轉換系統轉換,不見有何問題。—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17日 (四) 15:01 (UTC)
- (:)回應:那這樣強度的部分怎麼辦?保持JMA等級還是當地分級?還是也能「先到先得」?還有,要滿足某些編者的視覺統一似乎還是有些困難的,不然就不會硬是改成中港澳譯名吧。在此也請中港澳編者體諒在下的情緒,不是在針對特定地域,在下的重點一直都是「某些用戶」,其中包括IP用戶在內,至於有哪些人就自己心知肚明,覺得不是就不是,除非是恬不知恥。--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16日 (三) 15:49 (UTC)
額,我想這裡需要比管理員更高級的人來處理一下,究竟使用地區轉換還是統一標準?Pigppp(留言) 2017年8月31日 (四) 15:13 (UTC)
JTWC編號爭議
[編輯]聯合颱風警報中心正式的熱帶氣旋編號是由2個字母與6個數字所組成之,格式為「洋域代碼+編號+公元年份」(以下稱正式編號,範例:WP072017),如果僅寫由2個數字+1個字母、格式為「編號+洋域代碼」(以下稱通用編號,範例:07W)會有些問題,因為幾乎每年都會有01W、02W等熱帶氣旋,而且明明有一個好好的正式編號棄而不用,為什麼要使用通用編號?
在下知道一定會有些用戶要說通用編號較為常見,的確如此,但這問題不也能套用在日本氣象廳的編號上嗎?日本人多稱今年颱風諾盧為「台風第5号」,但很少稱「平成29年台風第5号」,但是為什麼大家都是用1705?如果編號上沒有年份,該編號便無專屬性。總之,在下(+)支持改革當前中文維基熱帶氣旋條目當中,聯合颱風警報中心的熱帶氣旋編號。--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22日 (二) 07:44 (UTC)
- 一個提案:
- 於提到編號(動詞)時,使用WP年份序號。「升格為熱帶性低氣壓WP201701號」
- Infobox和除了菲律賓以外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使用記錄中,均使用WP年份序號
- 在條目剩下的內文提及時,為求簡短使用序號W。「熱帶性低氣壓14W遲遲未出現所預期的增強跡象」
- 在風季條目中,因標題已有年份,段標使用序號W即可,但其餘同上。
- 個別條目標題暫時沒有意見。但若上方討論共識支持年份在前應使用WP年份序號,而若支持討論在後則應使用簡短的序號W。—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於 2017年8月22日 (二) 08:54 (UTC)
- WP201701後面毋須加上「號」這個字,描述日本氣象廳給予國際編號的時候也沒加這個字。
- 內文提及時(但文首段落須使用正式編號)可以通用編號簡稱,如果遇到其他年份的熱帶氣旋亦須提及其JTWC編號,則以正式編號喚之。-- 天秤P 留言 2017年8月22日 (二) 10:36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7年颱風奧鹿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ABPW10-PGTW_201707190000.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ww.webcitation.org/6s5rcs3T7?url=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ABPW10-PGTW_201707190000.htm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021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10300.htm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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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115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121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22100.htm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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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309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TPN31-PGTW_2017072315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409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TPN31-PGTW_201707240900.htm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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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415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gwydir.demon.co.uk/advisories/WDPN31-PGTW_201707242100.htm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