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滬停戰協定
外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2年1月12日) |
《淞滬停戰協定》也稱《上海停戰協定》,是1932年中日之間結束「一·二八」淞滬抗戰簽訂的停戰協定。
經過
[編輯]1932年1月28日晚,日本海軍陸戰隊2,300人在坦克掩護下由租界向上海閘北一帶進攻,遭到國民革命軍十九路軍的抵抗,一·二八事變爆發。國民革命軍於各方支持下堅持一個多月。3月3日,日軍佔領真如、南翔後宣佈停戰。3月24日,中日雙方在英、美、法、意各國調停之下於3月24日在上海談判,5月5日在上海英國領事館簽訂了《淞滬停戰協定》。協定主要內容為日軍返回戰前防區(上海公共租界北區、東區及其越界築路地帶),國軍暫留現駐地(京滬鐵路上的安亭鎮至長江邊的滸浦一線),交戰區劃為非武裝地區。
雙方簽字代表:
中國 | 日本 | 英、美、法、意駐華公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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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泰祺 | 植田謙吉 | 藍普森(英) |
戴戟 | 重光葵 | 詹森(美) |
黃強 | 鳴田繁太郎 | 韋禮德(法) |
田代皖一郎 | 齊亞諾(意) |
影響
[編輯]西方列強對日本侵佔中國東北與淞滬抗戰的態度,讓對國聯調停抱有極大期望的中國政府認清了國際政治現實。1932年6月6日中國國民黨政治會議通過了「中蘇復交」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