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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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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首頁改版 3.0

維基百科虛擬主播條目又被巴哈場外休憩區搬出來討論了

這次原因:緋赤艾莉歐有維基條目了,引用來源都是中國新聞,那些hololive的虛擬主播卻一個個被刪除,如角卷綿芽。所以說hololive是不是要跟寶可夢一樣人人有條目?--John123521 (留言-貢獻) 2021年1月1日 (五) 09:49 (UTC)

維基百科覆核員

剛剛看到某位用戶的用戶頁,其用戶頁下方有「維基百科覆核員」的分類,我想問中文維基百科何時設立了覆核員的?--45.64.240.169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5:44 (UTC)

貌似是英維的,分類是右上方的圖標一併帶着的。--安憶Talk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48 (UTC)
AnYiLin分類和右上角圖標是嵌入的User:RuiyuShen/Home里寫的。--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1 (UTC)
英維……這裡不是英文維基啊。他在英維有這個權限,但不代表他在中維也有,這很容易造成誤導。--45.64.240.169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7:21 (UTC)
Wikipedia:建立條目專題/參與者,草稿審核員。前情,我吐槽過了。--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1 (UTC)
這有啥好誤導的。。--RuiyuShensign 2020年12月31日 (四) 21:43 (UTC)
@RuiyuShen:有明顯的誤導。其他語言維基有開啟編輯覆審、穩定版本等機制,而中文沒有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02:43 (UTC)
但這並不違規,在規範內用戶有支配用戶頁的自由。--安憶Talk 2021年1月1日 (五) 02:45 (UTC)
若這個是指英文維基百科的覆核員, 是否可以將Category:維基百科覆核員改為Category:英文維基百科覆核員, 可以避免誤會。--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日 (五) 02:53 (UTC)
我猜這與英文用戶組無關,同時中文維基不需要標註其他維基的用戶組,用戶框除外。--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07:12 (UTC)
造成誤解的名稱不是好名稱,故勸導,WP:禮儀。例如,用戶不應自行標稱是「維基百科查巡員」、「維基百科政務員」,幽默目的除外。--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07:12 (UTC)
囧rz...咱說的也是一個事實,我想這應該和WP:禮儀無關。您可以試着提議修訂用戶頁指引。--安憶Talk 2021年1月1日 (五) 07:31 (UTC)
(~)補充:並且當事人已經把它移除了。--安憶Talk 2021年1月1日 (五) 07:35 (UTC)
(?)疑問:新條目已經有大量積壓,怎麼大家不去巡查,反而對草稿有興趣呢?--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日 (五) 02:54 (UTC)
因為草稿空間的作者及條目有更多的交流、改善和點評空間吧,條目空間則多是標記/改善/提刪。--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07:12 (UTC)

修正歡迎模板

為審閱員建一個交流頁面(續)

承前。希望先找一個wp page 當站內基地,日後成長後再搬家--Temp3600留言2021年1月1日 (五) 16:08 (UTC)

同意。其實wptalk:afc可以勉強算一個吧,只是現在沒啥人用。另外我建了一個審閱員tg組。--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4:01 (UTC)
可善用上述討論頁面。不過我覺得即時通訊軟體可能更適合進行交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日 (六) 04:52 (UTC)

兩位管理員候選人違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誤

請求幫忙批量更改圖片的圖像描述頁有「中華民國總統府│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的網址

如題,以file:04.19 總統發表年金改革談話,強調年金改革的重要性 (33321810293).jpg此圖為例。在下剛剛注意到「中華民國總統府│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網頁的網址已經改為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18,故點選原連結會被重新導向到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的首頁,而不是此宣告頁。在下知道中維目前用了很多來自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的照片,它們需要此宣告頁來聲明著作權歸屬,以便在中維合法使用。可是一張一張檢查、更改太累了,所以請求批量更改的方法。

在下英文很不好,也不知道如何在維基共享資源提出這件事,所以只能在此請求幫忙。謝謝大家! ---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2月31日 (四) 14:38 (UTC)

File:04.06_總統視察「新竹大車站及新竹輕軌計畫」_(33057716013).jpg 我做了一個更改的例子([1]),不知道是否正確。--Air7538#Sign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12 (UTC)
搜索顯示目前有8432條使用,建議在共享資源請求機器人作業。對比網絡存檔,未見條文有實質性變更,替換應該可行。--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5:39 (UTC)
可嘗試使用c:Help:VisualFileChange.js工具進行批量替換操作。--Wcam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1 (UTC)
(...) 吐槽 涉近萬項,執行(或許)應有討論及機器人權限。--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4 (UTC)
個人倒是認為這個應該是要逐張照片修正其描述,因為維基共享資源其實是採用總統府Flickr相簿的CC BY授權條款去上傳,並未真的依照GWOIA(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只是顯名方式也剛好符合GWOIA。會有八千多條連結,應該是當初批量上傳者沒有檢查每張照片的描述,導致現在來自總統府Flickr相簿的圖片,標題多冗長,且描述欄的敘述大部分不具描述性。S099001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12:22 (UTC)

建議在公告欄添加「請巡查員加緊巡查條目」信息

大家好我是柏榮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是在台灣出生的嘉義人,今年14歲 出生日期是1月13號 目前就讀玉山國中二年三班 有一個哥哥還有一個弟弟,雖然我們兄弟不想兄弟,但還是有感情好的時候啦。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01:b011:d008:583f:39e7:31a7:89f8:6eef對話貢獻)於2021年1月19日 (二) 14:31 (UTC)加入。

與維基百科無關。--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19日 (二) 23:12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社群決斷

結束:

根據 Ch.Andrew、Temp3600 二位判定本議題與 zh.wikipedia(中文維基百科)無關。--Kai留言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各位好,我這幾個月飽受 Reke 困擾,儘管我已經釋出善意(我給 Reke 承諾),他還是不肯放手,最近他又來,所以我請各位評理。

在評理之前,我先介紹自己。我在Commons(維基共享資源)為臺灣照片貢獻將近四年(2021年3月屆滿),前幾日剛突破五十萬筆編輯,儘管我經驗豐富,Commons管理員也對我評價甚高,我還是遇到 Reke 這種人找麻煩,從Commons吵到中文維基這裡,而且他在站外到處攻擊我。雖然我在Commons問過,除了他之外,根本沒有人對我有意見,他始終相信我有問題。即便如此,我還是釋出善意,但是他履次惡言相向。

由於在Commons問相同的事很多次,他們早就不理,只好來這裡請您們幫我。事情是這樣:

  • OTRS:我對別人上傳的Facebook照片請求OTRS驗證,Reke就跑來介入,說我有病。明明我做的是正當程序,而且大家都是這麼做,就只有他一個人說Facebook照片不需要請求OTRS驗證,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
  • 提刪照片:當時我按照FOP-Taiwan規定「Not OK for indoor works and outdoor 2D artistic works」對別人照片提刪,Reke就跑來介入,說我毀人心血。明明我做的是正當程序,而且大家都是這麼做。儘管事後證明是我錯了,那也是建立在他個人細心,有發現到規定與著作權不符(有經過討論,證明是Commons社群誤解法律),但是他沒必要為了一張照片,抓住我一個細節不注意就得理不饒人,更何況之前別人也有這麼做,時間上也已經修改法律了,別人也沒發現規定有問題,偏偏 Reke 只對我窮追猛打,這樣不就能證明他是在針對我。最近我有再去問Commons管理員,他說刪除照片一事可以透過學習,可是 Reke 就不聽,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
  • 用戶糾紛:這是 Reke 提出,他說很多人告訴他,那麼究竟是哪些糾紛,他從來沒說,也沒有拿出證明,我只看見OTRS、提刪照片二件事都是他自己跑來介入,他因此將問題推給我,說是我引發糾紛。無論是不是有糾紛,我就當成是我的問題好了,OTRS驗證是正當程序,我只能知道問題來自提刪照片是我太忙,沒去注意到FOP-Taiwan規定有問題,結果 Reke 就說我缺乏common sense,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

以上三件事,Reke 每一件事都扯到我有病,而且也沒有說要我怎麼做,這樣他也能怪我難以溝通,浪費他時間。面對他從去年到現在,從站外到維基,一直不斷地到處說我有病,甚至現在還跑來我個人討論頁對我說,無視於我對此事想平息的希望,他如此步步進逼,使我感到騷擾、攻擊,因此我在這裡公開聲明,放棄對 Reke 承諾,取消原有三不(不查驗版權、不要求OTRS、不提刪照片),一切交由社群決斷,希望可以透過社群制止 Reke 騷擾與攻擊,好還給我清靜空間,專心繼續在Commons(維基共享資源)貢獻。拜託了,各位。--Kai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0:42 (UTC)

雖不了解事情全貌,但,自信點,您沒病。--安憶Talk 2021年1月5日 (二) 10:46 (UTC)
可是他一直騷擾,他就非得要我承認我有病。--Kai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0:50 (UTC)

我覺得 Reke 真的很煩人。我從現在開始,不願意與他說任何話,這件事全交由社群,看看有誰能幫我制止他。但這僅止於站內,所以我在這裡聲明,他最好不要被我發現他在站外散布我有病的言論。雖然公然侮辱罪追訴期有六個月,若在六個月內被我看見,我才不管他背後是不是有臺灣維基協會出錢幫他打官司,我只要有證據就可以對他提告。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像他如此囂張。--Kai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0:59 (UTC)

  • 兩點回應:
    1. 他的問題不只有這三件,不過很多事情先前體諒他就沒特別一一再追究。我現在要全列舉恐怕又要被說翻舊帳啦、不饒他啦。實際有跟他溝通過的人,公開聲明不想跟他再講話的有之,或是收到訊息就跑來求助的有之。
    2. 在他頁面上提出他疾病的依據,是應他在我對話頁要求我指出公開文章在哪裡,我是照他要求回應的,是自己無聊去回。又,該文是由他自己寫了存在他的用戶頁,不是我憑空生出來的。實際上,上頭他舉的案例一中「有病」並不是對他本人說的,而是對被他干擾的人說明,請對方體諒他對規則的解讀會異於常人。至若後面二事,因為他堅持他的自白不可靠,也因此我就當他是理解能力正常之人,那麼他的種種行為也就沒什麼好體諒的。--Reke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2:54 (UTC)
兩點:翻舊帳對於社群和諧毫無幫助。用語可以不要用那麼重的語氣。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43 (UTC)
談不攏就WP:IBAN吧。--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9:18 (UTC)
的確翻舊帳不會和諧,不過完全不准翻舊帳的話,會有人一再地做出打擾其他編者的事情,導致我們也不得不協助。我不是第一次跟他溝通就這樣火大,但是幾年下來該有什麼耐心跟體諒恐怕也要磨光了。--Reke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7:41 (UTC)
第一:我是不知道我和你之間有什麼舊帳,我從來沒回退你編輯,也沒碰過你拍攝或上傳的任何照片,可是你總是喜歡跑來找我,每一件事明明都與你無關,卻怪我溝通使你火大,應該是我火大才對吧?
第二:你所謂別人找你求助,或是有人一再地做出打擾其他編者的事情,這些都是你和別人之間的事。如果真是與我有關,其實這些事都是你自己跑來介入。因為我從來沒有要求你過來幫我,可是你總是把問題推到我頭上,並且還怪我。我沒辦法控制你來介入,你自己和別人之間發生什麼事,你們自己去解決,少拿我當理由,藉口找我麻煩。更何況,我已經告訴你很多次,我若是有做錯什麼事,你可以找管理員幫你,是你自己不聽。
第三:
  • 是你自己說的我有病,而且你總是把重點放錯地方,也沒有為人設想,所以你才會一直把我當理由,推說是我問的,推說是我寫的文章。實際上,那文章指出醫師要我回去找初診醫師,可是你看成是醫師確診,然後斷章取義,只挑某一段話就要我承認我有病。既然你說我堅持,請你告訴我,文章哪一句話有寫醫師確診我有亞斯伯格症?沒有醫學證據,我說文章是自白,難道不對嗎?難道要我不堅持,推說是醫師說的,你說這種不負責任亂說話是對的嗎?
  • 我有沒有病,這與維基一點關係也沒有,更不用說可為維基帶來幫助,只有你一個人不知道在堅持什麼,一直抓著「亞斯」到處對人說,然後你對我解釋是想要對別人解釋我這人難以溝通。你可不可以把心力放在維基(包括commons.wikimedia),不要處處拿我當理由,因為這只會令我感到騷擾,而不會當你是在談事情(對維基有幫助或與維基有關的)。
以上三點說完,若是你能做到,我還是很願意為了維基進步(包括commons.wikimedia),放下你過去對我所做所為,一起合作貢獻與討論。這是我最後給你一次的善意,也是我最大的耐性。希望你不要再執迷不悟,像之前那樣,老是藉口找我麻煩,否則我除了忽視你之外,對於人身攻擊或散布有病的謠言,我只能請管理員處理(站外則是法律處理)。接著我要告訴你好消息:Clindberg 對你在 FOP-Taiwan 引導社群認識臺灣法律(著作權法)給予高度肯定,請看他的訊息。--Kai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16:40 (UTC)
@Sanmosa: 只有他自始自終一直為了這一張照片可以糾結我一個月沒完沒了,你說他煩不煩人?--Kai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16:53 (UTC)
@YFdyh000: 怎麼用?--Kai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16:53 (UTC)
@SanmosaYFdyh000: 既然 Reke 好奇那文章,那麼我一起說與你們倆。其實寫那文章,最初用意是介紹自己,文章談的是看醫生的經過以及與人際互動上問題。當初我在傀儡封禁時,為了恢復(解封不再犯的承諾),理由說給管理員,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談到看醫生的經過以及與人際互動上問題。然而,管理員認為我情況出於保護自己是不符合WP:SOCK#LEGIT方針,後來才有了這文章,只是沒有將這件事寫在裡面,大家也就不知道為何我會寫這文章。目的是為了不再犯Wikipedia:傀儡,保持原先給管理員的承諾,必須要留下這個動機(文章),因此在我眼中,我會認為是與維基有關,只不過與維基幫助或條目無關。--Kai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16:53 (UTC)
正因如此,我要對所有人說:
  • 那文章不是用來給人到處散布我有亞症謠言或人身攻擊用的,更不是像某人拿來當成「難以溝通」用的話柄。大家都自願把時間花在為維基幫助上(包括commons.wikimedia),我希望每個人可以把心思放在維基本身(包括commons.wikimedia),況且我在commons.wikimedia有很多已排定的工作,自己要忙著編輯照片、整理分類、修改編輯,幾乎把所有時間放在上面,所以就請你們不要把心思放在我有沒有病,別人私事管那麼多是要幹嘛?!--Kai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17:03 (UTC)
  1. 首先,自上回對你承諾過後,除了去你對話頁回應您要求提供當初從何文章上看到您有相關症狀的留言之外,我並沒有再做其他你跟亞症之間的發言了。未來也不會。
  2. 你有回退過我的編輯。你曾在我根本沒參與過的聚會照片中標註我,在我移除並說明的沒有參與後,你以一個奇怪的理由 (只因為紀錄中有寫到一個王先生,而我剛好姓王) 回退我的移除,並質疑我對該張照片中並不是我的意見有問題,這根本是很莫名奇妙的一件事。你也曾經在 commons 留言中罵我讓不是文化資產的照片加入台灣文化資產的分類,並跑去留言警告一些參賽者,讓參賽者來詢問協會。但實際上那個分類是透過維基愛古蹟的照片上傳界面上傳就會自帶的,該機制是由國際主辦單位加入,既不是我的指導問題、也非參與者應該負責。至少這兩次就不是我自行跳入的吧?--Reke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20:16 (UTC)
  1. 你自己看看special:diff/63475316,是不是你自毀承諾在先?
  2. 你說了二件事:
    1. 為什麼我憑照片裡相貌認人,一時誤認那人樣子像你,你就可以把我所有錯推到我身上,你難道就不該承擔你自己的問題嗎?你自己看看你的編輯,你理由只說「Wrong tag」,誰知道你在想什麼,當然只會視為你在說我編輯是錯,我向你解釋我是按照Wikipedia:聚會/2005台北夏聚報告去標註,至少這證明我不是胡亂添加,況且你之後在這一筆編輯有解釋,我也沒有再回退你編輯了。這整件事說起來,我覺得你應該多為別人設想,而不是話只說一半,就要人家百分百知道你在想什麼,然後才怪我理由奇怪,我做的事是莫名奇妙。不要說這種事是我自找還是你自找,你可以去問問各位,依你編輯只用「Wrong tag」這理由,會令別人誤解是不是意料之事?
    2. 我沒聽懂,你要拿出留言連結給我看,我才能明白你說什麼事。
至少?你也只是說這兩次。無論是不是我自己跳入,你沒有一件事證明哪裡與亞斯伯格症有關係,若是無法證明,你信口說我有病,我要各位評斷,他這樣是不是人身攻擊。我在意的不是你那二件事,而是阻止你人身攻擊與騷擾,所以我需要請管理員裁決。因為 Reke 多次在中文維基這裡說我這人有「亞斯」或「類亞斯」諸此用語攻擊我。--Kai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7:07 (UTC)
@Reke君:道歉並承諾以後不要騷擾人家並不是非常困難的事。-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1月13日 (三) 13:03 (UTC)
(...) 吐槽 樓上和Kai是我印象中兩位比較較真、纏人和心思敏感的維基人。--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17 (UTC)
克勞棣沒印象,Kai就真的讓人有點怕,被他留言警告都盡量不回,會很難解釋,不想登錄也是不想被直接纏上--2001:B042:1:A033:A14B:CDB9:B23B:88B6留言2021年1月14日 (四) 04:22 (UTC)
我向來做事是有根據、有原因,不可能無故警告你。如果我真的有纏上你,令你很難解釋,按照我的個性,肯定是你言語有冒犯我,比如:犯錯不認錯,還對我嗆聲,這種言語挑釁,否則就請你露出真面目,出示留言證據自清。--Kai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7:14 (UTC)
根本沒人騷擾他。近期之內根本都是他要求我回應,我才做回應。--Reke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20:16 (UTC)
@克勞棣君: 按照去年八月到十二月這半年的溝通,這麼久時間,他對我的訴求視若無睹,我早就看破他,他是不會認錯改過,他肯定會再犯。因為他口口聲聲說我在 commons.wikimedia 對別人帶來麻煩,他把我做的所有事情推向亞斯伯格症,可是他從來沒有拿出醫學證明,只搬出我的自白,要我承認我有病。我是不知道他說我給別人帶來麻煩是怎麼樣麻煩,現在我只看見他說的都是他自身的事,我懷疑是不是他活在幻想。就算他說的是真的,那也一點與他無關,他只是在臺灣維基媒體協會擔任志工,並不是在 commons.wikimedia 擔任管理員。老實說,我是出於善意,因此禮貌上回應他,否則我是可以當他是空氣,無視他,更何況他每次對我的善意都視為惡意,要嘛他對我惡言相向,要嘛他話說一半,然後藉此製造話柄,推說是我的問題,再不然就是他堅持立場,從不聽我說什麼話,全都視為我是錯的,然後逼迫我聽他的,若是不聽,他就會說我亞症發作。你看看他,你見過有這麼不講理的人嗎?--Kai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7:30 (UTC)

Reke,既然你這麼愛管事,我就給你出考題。如果你有辦法控制別人,比如:Yuriy kosygin無視我的訴求,並且他把一切問題推給croptool以及我,在這件事上有辦法使他知錯改過,我可以不找他麻煩,但前提是他必須真的明白他錯在哪,以及他知道為什麼要改過,好使他知道他不可以推卸責任,並且要他學習自己做的事要自己想辦法把問題找出,並及時解決,而不是等我找到問題,他還一副推卸責任的態度,甚至像「你高興就好」這種愛理不理態度。--Kai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7:45 (UTC)

注意,這是考題,不是找你求助(因為Yuriy kosygin那件事早就呈報給管理員處理)。我出這一題給你,其實是要看到你解決問題的誠意。如果你能做到,我才會接著思考怎麼樣不去找別人麻煩,屆時我才能知到我該怎麼做不會造成別人眼中麻煩,而不是叫我離開維基百科或是停下編輯,失去我就等於失去一個人手,對維基來說是損失而不是幫助,因為維基想要的人是學會適應環境,並且能與人合作,從問題中學會解決,藉此培養出這方面的能力,朝此方向增強,如此就會養成有足夠能力對維基帶來幫助。什麼因為我有病,就把我這個人像是看成過街老鼠似的,人人喊打,是不是太過分了?--Kai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7:53 (UTC)
看到這個「考題」驚覺自己不是唯一被誤解的,時常因為系統自帶的分類,被閣下警告,怎解釋都不被放過,只能找台灣維基媒體求助,真的是對不起,是我錯了,真的是我錯了,--2001:B042:1:A428:EDED:7CEB:7B27:8A0F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06:49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轉載中新社報道影片的問題

管理員霧島聖濫用封鎖功能懲罰使用者

有關管理員霧島聖濫用管理員權限,使用封鎖功能懲罰使用者一事,簡述如下:

Walter Grassroot於2021年1月11日提報Sanmosa有破壞行為,原因為「將議案帶病通過、篡改共識和共識名義修改人物關注度方針」。基於Sanmosa沒有重複該行為,能假定Sanmosa的行為是出於善意,而非故意,因此尚不構成破壞。然而,管理員霧島聖卻將此事件與六年前的事件混為一談,並以「以儆效尤」為由對Sanmosa實施為期六個月的封鎖,不但沒有假定善意,也不符封鎖方針的作法,其中「以儆效尤」一句更無法假定為善意,而後Sanmosa透過封鎖申訴才得以解除封鎖。對於管理員霧島聖濫權懲罰使用者一事,請當事人於七日內答辯。如果管理員不能善用權限,就沒有資格成為管理員,其他權限亦同。

對於管理員Shizhao,儘管沒有使用權限,但是也請注意發言,如「封禁乃用以預防破壞而非懲罰」等言論,此句已表明Sanmosa的行為為破壞,同樣沒有假定善意。

僅認為管理員處理方式有問題才發起討論,與當事人皆無任何利害關係。 2021年1月20日 (三) 17:58 (UTC)

「如果管理員不能善用權限,就沒有資格成為管理員」,這不是一個充分條件。--安憶Talk 2021年1月20日 (三) 18:40 (UTC)
成為管理員的條件,首先就是不能濫用權限。管理員能選擇不使用權限,但是絕對不能濫用權限。 2021年1月20日 (三) 19:29 (UTC)
在我看到這個討論的時候想問您自己的預期結果是什麼了。如果是解任的話,根據方針,這不是解任的充分條件。根據下方已有回應,如果其屬實,「假定善意」這個「態度指引」不應被區別性地使用[2]或被濫用。--安憶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02:41 (UTC)
我從不預期解任,能和平解決爭議才是開啟這個討論的重點,更何況他有沒有被解任也不關我的事。 2021年1月21日 (四) 03:30 (UTC)
您說的爭議是指?現在的情況「因不認同A管理員的處理,請求覆核後被B管理員解封」,有什麼爭議嗎?就A管理員的封禁措施/期限這一點,可見下方蟲蟲飛的觀點;按覆核流程,可要求B管理員介入,但同時其應先與A管理員溝通,到了無法溝通的程度再拿到互助客棧比較合適。--安憶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03:37 (UTC)
看不出Shizhao的發言有問題,那是一句陳述(解讀WP:BP),含義是「封禁只應用於防止破壞,而非懲罰目的」,「破壞」非特指。--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9:15 (UTC)
防止破壞不等於預防破壞,更何況無破壞事實發生,何來防止。由於我與當事人沒有利害關係,因此回覆至此,不再辯護了。 2021年1月20日 (三) 19:29 (UTC)
有其他管理員給我截圖說這裡有涉我提案處理,正好我完成工作返回家中,可以集中回答一下:
  1. 通過帶病方案篡改共識(2020年12月18日):證據1證據2涉案當事人對話
  2. 被封禁後、解封後,再次試圖篡改共識(2021年1月5日)。證據3。此事補充一下,當時Sanmosa就武漢肺炎污名化議題提出一項意見,該意見以9反對、1支持未獲通過。他最終以「無共識」結案。
  3. 是否在封禁前就有警告(2020年12月5日),證據4
  4. 對AT解封Sanmosa,當事人是否在事先進行過溝通(2020年12月5日),證據5。當然我對AT舉賢不避親做法表示讚賞。
其他證據過於瑣碎,暫不整理,以上。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21年1月21日 (四) 00:19 (UTC)
關於2,去年年底的COVID-19討論一開始就很亂,搞出三個投票串也是多餘,因為大致上都是要反映社群對於「是否要將重定向納入COVID19條目共識限制範圍」的意見。對三者進行整合,反對納入限制範圍者的數量已經足夠認定沒法達成共識了(雖然大多數都是來自最下面的投票串),以無共識結案是恰當的,就算無共識不恰當,該討論的結果也應該作廢,並重新來過。--🔨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1:26 (UTC)
(※)注意:不服管理員的封禁可以提出申訴,而非提案處理,而且客棧提案是不能視為封禁申訴;而且建議用戶對管理員有任何意見,應先與管理員溝通。--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02:54 (UTC)
這顯然不是封禁申訴,而是對管理員的操作操守的質疑吧。(當然,可以裝死避風頭——哦已經出來了,那就沒事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月21日 (四) 08:17 (UTC)
不過如果這不是解任聯署的話,過下口癮,又什麼都沒發生過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月21日 (四) 08:23 (UTC)
  • 我覺得社群應該認真考慮封禁究竟是不是僅「預防破壞」而非懲罰這個問題。封禁客觀上本就一定會起到處罰的效果。--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1日 (四) 04:55 (UTC)
  • 我說一句,「封禁乃用以預防破壞而非懲罰」這句話是{{VIP}}模板自帶的參數之一。Itcfangye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7:24 (UTC)
  • 這個似乎不符合解任條件,上面那個才符合。--(已隱藏) 2021年1月21日 (四) 09:13 (UTC)

討論應該如何理解和判定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