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11/18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页面 积压 [] ←11月17日 11月18日 11月19日→ 提报新页面
文件 积压 [] ←11月14日 {{safesubst:IfdLinkToday/auto{{subst:!}}text=11月18日}} - 11月20日→ 提报新文件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未来全球领袖"”——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关注度不足--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00:02 (UTC)[回复]
(►)移动全球青年领袖:英文版主条目Young Global Leaders来源充足且解释了其沿革,中文译名似乎是“全球青年领袖”。建议按该英文条目重建条目。本条则作重定向。--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8日 (一) 06:42 (UTC)[回复]

请求理由消失:移动并撤回提删。非管理员关闭--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1:09 (UTC)[回复]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0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NCT WISH。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NCT WISH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2 (UTC)[回复]
没必要吧,这个是 nctwish 里面的独立的一个人--Biweichen20110205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4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0:05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0:11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21 (UTC)[回复]
支持(±)合并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44 (UTC)[回复]

完成。非管理员关闭--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4:3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2 (UTC)[回复]

来源搜索:"和田昌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0:05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0:11 (UTC)[回复]
删除,全无来源。--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05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21 (UTC)[回复]

删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到其他位置。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醒灵寺。无单独列出条目必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5:01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0:06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0:12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21 (UTC)[回复]
支持(±)合并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44 (UTC)[回复]
@Shizhao@Manchiu,已经将有用内容合并,不过因为是草稿不确定处理方式,故再麻烦,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4:25 (UTC)[回复]

并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适合用于分类之主题。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5日 (五) 08:52 (UTC)[回复]
(×)删除网络平台上架的作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很难查证其上架资讯况且巴哈姆特动画疯的动画几乎都是外购实在没有分类的必要。----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5日 (五) 09:01 (UTC)[回复]
(×)删除,同意提删理据。--———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0月25日 (五) 11:17 (UTC)[回复]
(!)意见@Ericliu1912@甜甜圈真好吃@紅渡廚各位阁下您好,小弟不懂的是有些分类也是类似的情形,例如Category:Netflix外购动画Category:Bilibili外购动画等等,这些是否也是符合删除依据,敬请说明。--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2:57 (UTC)[回复]
(~)补充,这些作品上架资讯,都可于所属平台查询到。--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00 (UTC)[回复]
但是有部分作品的话很难查证其上架资讯。例如某些低龄作品是无宣传直接上架。(例如hamivideo上架的战斗陀螺X和美妙宠物光之美少女[1][2]目前的宣传只提及在电视端,由东森电视播出,并未提及其在中华电信MOD以及hamivideo同步跟播)----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33 (UTC)[回复]
(:)回应@甜甜圈真好吃小弟花了许多时间在此分类上(摀脸),但您的观点是正确的,小弟接受您提删的理由。--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2:16 (UTC)[回复]
动画疯购买的全部都是动画,且都是外购吧?与得否查证无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6日 (六) 06:14 (UTC)[回复]
(:)回应@Ericliu1912小弟接受您的提删理由,动画疯确实都是外购作品,但动画特摄是不同的东西,希望您可了解两者的差异。--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2:16 (UTC)[回复]
说实话,除了少数电视台本身就有动画工作室(例如尼克儿童频道、卡通频道)或者是参与投资(例如东京电视台)绝大部分都属于外购动画。----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40 (UTC)[回复]
(:)回应@甜甜圈真好吃谢谢您有回答到小弟的疑问,的确都是外购,所以这些分类其实都需要被移除(摸下巴)--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2:16 (UTC)[回复]
(!)意见:是否很难查证是一回事,我没有意见。但是针对“外购”一词,我实在没法肯定你们的逻辑,必须问清楚。我认为,如果一个不会自家制作的平台,不适宜采用“外购”一词的话,应该改名为“播放”一类的用词,而不是就这样删除。在你们理由之下,一个有自家制作的平台,是否就可以同时有收录自家制作作品的分类,及收录外购作品的分类?如果是对的话,“播放”作品这概念就可以有分类,它是自制及外购两者的结合。如果一个有自家制作的平台就可以连外购分类都有,而没有自家制作的平台就什么分类都没有,这样明显不公平。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5:06 (UTC)[回复]
(:)回应@Factrecordor感谢您指出问题症结所在,满同意以改名取代删除,维基有您真好。--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5:48 (UTC)[回复]
参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10/26#Category:香港电视娱乐外购动画对您的回应----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31 (UTC)[回复]
“能否查证”是某一个页面是否应移除出分类的理由,本来就不是分类页的直接删除理由。譬如动漫疯这个串流平台曾有100+个特摄,但通常只能依靠平台界面截图来证明,不是维基百科接受的来源(参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议英维指引en:_MOS:TVINTL经本地化后引入中维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视)。那些特摄的页面有没有写动漫疯能收看?写了的话,有没有来源?来源是什么?若没有合适来源,大可删除播放资讯及移除分类,当100+个特摄都移除了此分类,分类清空了就会自动删除。但万一其中有几套特摄真有能用来源可证,此分类就可以留下这几套特摄。--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3:01 (UTC)[回复]
那某一位在互助中提及的港铁条目编辑者之前在某特摄作品条目删除中国大陆配音信息的编辑摘要中提到两岸三地的配音是小众更何况除了巴哈和代理商这种一手来源之外就没其他媒体提及。(万代的三个特摄作品中国大陆配音也是一样的情况除了代理商新创华方面有标注配音资讯,其他的就没来源提及。就更别提香港和台湾配音压根就不公开来源全靠耳朵原创总结。)----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10 (UTC)[回复]
配音有没有来源,和上文有何关系?--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4:32 (UTC)[回复]
因为都存在只有一手来源无二手来源的情况。----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33 (UTC)[回复]
作品在哪播放,和配音员名单,两者所需的来源仔细程度显然不同,这样比较没啥意义。再者,配音员名单若类比演员名单,也未必不可以一手。再者,在客栈看见你们说过几次,包括那某一位,好像来来去去就是执着此事的三四个人在小众围炉。你们还是去客栈找多些人讨论吧。--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6:24 (UTC)[回复]
其实你们讨论的,主要是甜甜圈提出的呼和理由,不是来自提删人Ericliu1912,Eric也说过提删与得否查证无关,他也没说同意烧到去电视台外购那边。甜甜圈屡次偏激提删,没多少次是成功的,Eric是管理员,靠谱得多。所以讲多无谓,先请@Ericliu1912澄清想法。--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3:02 (UTC)[回复]
我之前一时忘记特摄不是动画了,这部分理解Olaf8940的看法。不过,“巴哈姆特动画疯”跟“特摄作品”间,除了购买关系,没有任何显著联系,故仍不认为有收录价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28日 (一) 03:09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么请问你对提删蔓延到香港电视台外购有何看法? 有何种因素会令你认为有强联系及收录价值?--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4:07 (UTC)[回复]
我个人觉得除非电视台或者平台参与制作或者投资,否则真的没必要建立这个分类。----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7 (UTC)[回复]
况且在配音删除问题上,只有台湾或者香港配音员删除才会闹,而中国大陆配音删除就只能静静(因为中国大陆配音的资料确实比港澳少但是公开度还是比港台强)。----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8 (UTC)[回复]
这个讨论说的是有否需要记载某一作品被某一平台购买播放,来源应是用来查证那作品被那平台购买播。与配音员名单和有关来源毫无关系,请另行讨论。--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3 (UTC)[回复]
我在香港电视娱乐外购动画分类那边的讨论曾提及外地电视台购买播映、在地化版本有其文化影响力。搬出配音员名单论来试图贬低我这说法,不过是偷换概念。就算假定配音员名单只是不应收录的琐碎内容,也不代表播映一事琐碎,在维基,动漫的原版也不乏人加入琐碎、爱好者内容,难道整个条目应该删除?
当然,当代电视播映的影响力确实已经大不如前,但在历史长河里,电视曾是影响力极大的媒体,而维基作为百科,眼光是应该跨越时代的。具体来说,好久以前的观众主要依靠电视的播映去接触外来作品,电视没播过的就鲜有认识,而电视能播放的数量有限(尤其香港这种频道数量不多的情况),电视台的配音、译名、对白在地化、主题曲在地化、删剪,对作品的集体回忆有着重大影响,但随着观众接触原版或其他非电视版本的机会增多,这种影响力自然是日益减少。到了现在的串流平台时代,模式全然不同,会员在平台上能同时选择几百至上千个作品观看(我不知像疯动漫这种平台有没有自己的配音),连同各种免费线上观看、下载的途径,在哪播映对于当代观众是否没有什么意义,我不敢肯定。又以来源方面为例,从网上的分享亦可见实体时代的香港旧杂志是有一些配音版本资讯或配音员介绍的,似乎比当代为多,但这些刊物已经没有多少被公开收藏,只有很少数藏于香港中央图书馆,我辈向以发掘这些来源,将之重现于网络世界为己任。
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电视#提议英维指引en:_MOS:TVINTL经本地化后引入中维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视(版本1至7),我已经感到近来活跃讨论播放资讯的维基人,都是把注意力放在当代的动漫特摄作品及串流平台的,他们的主张就是从两者出发,但野心过大,忽视时代、媒体类型的差异,自然惹来诸多阻滞。--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3:57 (UTC)[回复]
动画疯没有自行配音,都是直接从动画代理商外购各式配音的作品。--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4:23 (UTC)[回复]
至少与香港Tvb配音(中国大陆对应央视配音)不同中国大陆和台湾的配音基本都是以外判(外包)形式提供给代理商和视频平台。(类似于香港的自由身。)----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8日 (一) 15:42 (UTC)[回复]
( π )题外话(?)疑问:配音员是否不收录一事,究竟有没有曾经广泛咨询,达成过什么共识?如只是一两个喜欢充大哥的人发言、自己的行为,别说得好像共识一样。--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4:08 (UTC)[回复]
已知超级战队系列中是不允许添加配音资讯(原因如他说的一样配音资讯属于小众只有特定人士会关注)----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8日 (一) 15:39 (UTC)[回复]
讨论在哪?如他说?他说了算?为什么这种共识会只限于一个作品系列?在Talk:超级战队系列没有记录这方面的讨论,倒是有我指出太多原创研究的留言,我点名的好像包括那个他吧?我记得之后发现他原来在交通类条目经常引用方针指引排除异己,却在特摄类这个没人管的原创研究后乐园尽情原创,当他看见自己不喜欢的内容又在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6:04 (UTC)[回复]
在暴太郎战队和国王战队的编辑摘要。--“我们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体,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叔叔--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10 (UTC)[回复]
整理上述@Ericliu1912@Underconstruction00阁下们的提删重点。1. 能否查证不是分类页的直接删除理由,但依靠平台界面截图证明的方式,不是维基百科接受的来源。2. 此分类只有购买关系的关联,故没有收录的价值。以上小弟非常能接受这些观点,但还是希望未来会有适合方式解决这些问题,不然之后会更加复杂。--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1:24 (UTC)[回复]
(○)倾向保留,小弟还是希望能保留此分类,因根据@Underconstruction00阁下的说法举个例子,东离剑游纪布袋戏就有相关来源[3]可证实播放平台,这样在此分类中就能留下这套特摄作品。--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1:46 (UTC)[回复]
但问题是如果是在多个平台上上架的作品,那分类比较多的话可能管理会比较麻烦。(例如超级战队和假面骑士系列在台湾网络平台是先在中华电信MOD独占之后才开放给其他平台购买是不是要建一个中华电信的相关分类?)-----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Linux开源社区可能会解散,但绝对不会变质!” ——林纳斯·托瓦兹 2024年10月29日 (二) 03:10 (UTC)[回复]
(?)疑问:目前的讨论状态,好像都是各说各话没有明显的共识,这样怎么能决定是否提删呢?(抓头)--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4:00 (UTC)[回复]
(※)注意,小弟已于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电视台之外购动画、节目、特摄的分类项目发起全面讨论,谢谢。--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4:29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0:06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0:12 (UTC)[回复]
(○)暂时保留:上述讨论尚无共识,故不适合直接删除,感谢各位阁下的讨论,谢谢。--英国皇家欧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1:32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21 (UTC)[回复]

无共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11 (UTC)[回复]

批量提删

[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11/04#批量提删 2WP:BALL

提报以上页面的维基人及时间: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0日 (日) 14:55 (UTC)[回复]

(×)删除水晶球--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2日 (二) 09:23 (UTC)[回复]
请问该些路线点是已确定了的吗?我好像找不到来源--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0:38 (UTC)[回复]
(×)删除,水晶球,未有动工时间。--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21:48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2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吉兰丹河。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条目现有的可靠资料来源未能证明条目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0日 (日) 01:09 (UTC)[回复]

来源搜索:"加腊士河"”——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河流应该有关注度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8 (UTC)[回复]
WP:关注度 (地理特征)#地区与地点的说法是“已命名的自然特征(例如山脉、河流、湖泊、岛屿)有多于坐标和简单统计数据的来源便可支持其关注度”,但这条目一个来源也没有,因此我选择提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2日 (二) 13:48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26 (UTC)[回复]
那合并至其下游河流,并在后者加入有关前者的叙述,是否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55 (UTC)[回复]
(±)合并至《吉兰丹河》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34 (UTC)[回复]

完成。非管理员关闭--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4:3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条目现有的可靠资料来源未能证明条目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0日 (日) 01:10 (UTC)[回复]

来源搜索:"彤彩"”——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4][5],而且条目内给的新闻来源较多。--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6 (UTC)[回复]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0:53 (UTC)[回复]

保留。--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0: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条目现有的可靠资料来源未能证明条目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0日 (日) 01:10 (UTC)[回复]

来源搜索:"想要跟你飞"”——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为了能更深入地讨论并获得明确的共识,本讨论已重新提交
请将新留言置于本提示下方,感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1:02 (UTC)[回复]

保留。--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移动时残留的重定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xkk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1:32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1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使用者于个人页面介绍自己的族谱(宗谱),但可能有悖离维基百科不是宗谱这一项规范,可能需请各位维友做进一步的讨论,谢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薏仁将🍀 2024年11月18日 (一) 05:58 (UTC)[回复]
这真的是我家族族谱--陈嘉呈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6:01 (UTC)[回复]
虽然是@陈嘉呈君您的族谱,但是…这里不适合记载您个人的族谱,建议请您点击维基百科不是宗谱先了解该项目规范再说明什么,您想澄清或补充再欢迎说明--薏仁将🍀 2024年11月18日 (一) 06:05 (UTC)[回复]
好--陈嘉呈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6:20 (UTC)[回复]
了解--陈嘉呈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9 (UTC)[回复]
(×)删除WP:NOT。--———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13:23 (UTC)[回复]
非贡献者的过长自我介绍,WP:NOT。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9日 (二) 02:06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1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北礁沉船遗址早就是国保了,所以实际上是全红模板,无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13:21 (UTC)[回复]
(×)删除,目前来看已经无用。--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8日 (一) 14:57 (UTC)[回复]

删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加空格是没必要的,且链入已被清空(存档除外)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xkk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2 (UTC)[回复]
不至于要删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9日 (二) 02:05 (UTC)[回复]
有加空格的用例[9]。——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3:03 (UTC)[回复]
你仔细点就会发现,Google的网站和app的中文界面(中简港繁台繁全包括),只要是英文和中文混写或阿拉伯数字和中文混写,之间必然有空格,无论是不是产品名称,他们公司有界面汉化翻译风格指南,我们没必要遵从他们公司的风格指南。--Txkk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6:33 (UTC)[回复]
(○)保留:可能有读者复制一些网站上带空格的“Google 地图”一词在搜索框进行搜索,而未留意到中间有空格。该重定向无害,且也并非反映新思想的新名称。当然清理链入是对的,正文(包括条目标题)没必要遵从某一公司的风格使用空格,但重定向不是正文,就像错字都可以建立重定向。杰里毛斯不一定不了解Google界面风格,而是认为这个理据足以保留重定向。--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53 (UTC)[回复]
同意保留。看来现在已经不少人忘记当年Google Chrome的命名争议了QQ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9日 (二) 09:42 (UTC)[回复]
有请刘酱细说。--Txkk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03:45 (UTC)[回复]
(○)保留,中英文混排的时候,有不少人习惯在中文和英文之间输入空格,作为重定向肯定有必要保留。--O-ring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12:51 (UTC)[回复]
(○)保留 避免偶然链接时遇到红链。--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8:08 (UTC)[回复]
遇到红链,顺手编辑一下把空格删去就行了。--Txkk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03:44 (UTC)[回复]

保留。--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2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重新提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新条目第一代罗伯茨伯爵弗雷德里克·罗伯茨已经发布。--老乔尼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22:51 (UTC)[回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老乔尼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22:51 (UTC)[回复]
机器人发现被提删页面没有挂上提删模板,请按照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提报过程放置模板,并在讨论关闭前勿移除模板。--A2093064-bot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0:06 (UTC)[回复]
这不是应该在老条目里面扩充吗?第一代罗伯茨伯爵弗雷德里克·罗伯茨是先建立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1:14 (UTC)[回复]
(○)保留,先到先得。--Txkk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6:37 (UTC)[回复]

请求无效:不合理的提删理由,且被提删页面已由U:Ericliu1912并入新发布的条目内容。非管理员关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