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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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隶定字
请问能否找出这几个甲骨文隶定字的电脑字体:、、、、、、、、、、、?顺便问一下,在使用{{缺字}}模板时如果这个字的解读/发音尚无定论,那么该如何填写模板?例如Template:缺字//2,有什么语法可以让它在正文中显示?多谢了!--Shibo77 2011年10月1日 (六) 07:59 (UTC)
- 找到了其中的几个字:㭉、㦰、以、𢦚、㐭、𣪊、𢦏、𠬝、𧗿。使用缺字模板的话,只要像{{缺字||2}}这样就行了(显示为)。--Stevenliuyi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8:45 (UTC)
- 万分感谢!(不知你是如何找到这些字的?)--Shibo77 2011年10月1日 (六) 08:57 (UTC)
- 我是用含Unicode字库的五笔输入法直接输入的。你也可以到汉典上用笔顺等方法查找。(刚刚漏看了第一个字:㞢)。--Stevenliuyi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9:11 (UTC)
- 万分感谢!(不知你是如何找到这些字的?)--Shibo77 2011年10月1日 (六) 08:57 (UTC)
首页发生什么事???!!!
新闻动态幅图.... --Kfsung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1:13 (UTC)
- 用户破坏,已经解决。--Ben.MQ 2011年10月2日 (日) 11:54 (UTC)
同样有请精通日语的维基人相助
如同上,我因为创建分类的原因被在日文维基被永久封禁,是这样,帮我跟他们说如果认为我建立的分类太多了我是可以暂时不建立新的分类的,但不要把我永久封禁。另外看了上面,我想可能各语言版本之间本身也要做些协调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6:15 (UTC)
问:船舰线条图片的修改著作权?
请问,[1]这张图,我将它部分修改线条和进行优化,变成现在这样[2],这种我能以自己作品的名义上传至共享吗?先前书生有说过:“这种船舰线条图保护的是表现的方式,因为船舰划法只有一种”,在此请教各位,谢谢。——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5:08 (UTC)
- 不可以。这样的作品是“衍生作品”,除非原作是自由版权,不然不能--Ben.MQ 2011年10月3日 (一) 07:09 (UTC)
- 感谢您的回应,祝安:)。—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13:57 (UTC)
如何显示“加拿大原住民音节文字”
请问如何才能正常显示“加拿大原住民音节文字”?我的画面看起来是一堆方格。-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13:42 (UTC)
- 考虑令浏览器使用Arial Unicode MS等比较大的字体?--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17:14 (UTC)
名侦探柯南 沉默的15分钟最下面template:名侦探柯南模板变得很奇怪
不知道怎么回事,请帮助修复。——小烈 (找我?) 2011年10月3日 (一) 18:47 (UTC)
问:浮雕的照片属于公有领域吗?
古代浮雕的照片,是否可根据作者逝世超过100年的平面艺术作品的规定认定为公有领域? 如http://photo.blog.sina.com.cn/photo/917490cagae6197a7caa5 ——Shallowell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09:49 (UTC)
- 不可以,浮雕不是平面作品--Ben.MQ 2011年10月3日 (一) 11:41 (UTC)
- 何况,浮雕本身的设计虽然因超过百年而变成公共财,但是‘拍摄’浮雕这件事本身还是有创作性的,不能因为拍照的主题本身是公共财就扩大解释所有衍生创作品。举例来说,世界各地的百年古迹都是人类共同的智慧财产,但是您不能因此说一本收录各地古迹照片的照片画册也因此变成公有领域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3日 (一) 13:56 (UTC)
一般来说我们认定古代碑刻的拓片是属于公有领域的,不论拓的作者是谁。平面艺术和非平面艺术是有区别的,对于非平面艺术的拍摄可以认为是有“创作性的”,对于平面艺术本身的如实再现是不具有版权的吧。当然,浮雕是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概念,不知社群对此如何界定。
另外,这例图片是一个很好的例子。--Shallowell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14:37 (UTC)
- 浮雕也是雕刻,是立体作品。--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06:27 (UTC)
有请精通日语的维基人相助
在日文维基被永久封禁了,和管理员申诉不能,简直是鸡同鸭讲,虽然在日文维基很少活动,但被封总是让人不舒服,请求精通日语的维基人帮忙申诉。——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9月18日 (日) 06:35 (UTC)
- 原因?--Ben.MQ 2011年9月18日 (日) 12:03 (UTC)
- 大致看了一下你的讨论页,你在日文维基百科编辑,便要遵守他们的规则,假如你在某个国家违反了当地法律,你能以“我不会说本地语言,在我自己的国家这不是犯罪”作为无罪的理由吗?请不要以自己的理解来反对日语维基的本地方针,就算你觉得自己的观点有多正确,人家的规则就是这样,你也没办法。日语维基百科没有必要按照别得地方的规则来办事。不然这样和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里面那位有什么区别呢。--Ben.MQ 2011年9月18日 (日) 12:23 (UTC)
- 原因?--Ben.MQ 2011年9月18日 (日) 12:03 (UTC)
- 你看看自己的 自分の投稿记录 ,你的多项移动被管理员回退并删除,因为命名不符合日文版的命名规则,而且你在摘要里写中文,人家是看不懂你的原因的,自然被当成了破坏。 神的维基娘(留言) 2011年9月18日 (日) 13:31 (UTC)
- 我可没以“我不会说本地语言,在我自己的国家这不是犯罪”作为无罪的理由,日文维基的哪个方针规定了移动条目成破坏了?就算我是破坏了,达到了永久封禁的程度吗?日文维基的封禁方针中又是哪一条有这种规定?好了,不想抬杠,只求解封,阁下能帮忙吗?——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02:31 (UTC)
- 抱歉,帮不上什么忙。 神的维基娘(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02:55 (UTC)
- 日文维基不少方针比其他语言版本还严格,且过去因为影x者大闹日文维基,逼得他们长期封禁中华电信的IP网段,因此在那边编辑要注意一些,除非很了解他们的方针,不然还是谨慎一些比较好。—Ellery (留言) 2011年9月22日 (四) 09:32 (UTC)
- 抱歉,帮不上什么忙。 神的维基娘(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02:55 (UTC)
- 我可没以“我不会说本地语言,在我自己的国家这不是犯罪”作为无罪的理由,日文维基的哪个方针规定了移动条目成破坏了?就算我是破坏了,达到了永久封禁的程度吗?日文维基的封禁方针中又是哪一条有这种规定?好了,不想抬杠,只求解封,阁下能帮忙吗?——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02:31 (UTC)
好扯...用户页上写的封禁理由是"使用傀儡",然后看了下疑似傀儡列表却只有一个账户?WTF...随便写的吧.
也仔细看了一下他们的回复,主要那么几点,一因为是你反复移动页面,而非按他们的习惯先提出讨论(也可能是挂模板)后静等7天再移动于是被封;二是不经提示直接封禁是日文维基的惯例;三是你必须承认错误而且保证不再犯才能帮你解封.最后结论,你在讨论页最后一个回复还这个态度肯定会被他们无视的...以上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9月19日 (一) 03:37 (UTC)
- 那个傀儡是我为了申诉申请的,而且主动承认了是傀儡。我只能说日文维基的管理员完全是乱来的,还跟我扯方针,见鬼。——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9月21日 (三) 01:07 (UTC)
- 日语维基百科动不动就封禁人,不知赶走了多少维基人。2005年日文维基的条目数量曾经排名第三,仅次于英语和德语,但却先后被法语、波兰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俄语版超过,现在排名第八。我看排名第九的荷兰语维基百科也很快就会超过日语。这就是日文维基胡乱封禁人的后果,我们中文维基百科绝对不能像它那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0日 (二) 10:53 (UTC)
- 不过另一点,活跃用户排名日文维基仍然高居第五,而且活跃用户/总用户比例相当之高.当然,只是顺口一提,与此也无甚关系.还有我觉得Blocked Rabbit莫名其妙的萌...WTH.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9月20日 (二) 12:15 (UTC)
- 我也是同求助,我因为创建分类的原因被当做是破坏,是这样,帮我跟他们说如果认为我建立的分类太多了我是可以暂时不建立新的分类的,但不要把我永久封禁。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2:49 (UTC)
- 可能各语言版本本身也要做些协调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5:52 (UTC)
- 没办法了么?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13:01 (UTC)
- 酷扁哥,我建议您去西班牙语维基百科,那里比日文维基自由多了,可以随便创建分类,创建再多再细也不会被封禁。在西班牙语中,“Category:XX题材的作品”是“Categoría:Obras sobre XX”,“Category:以XX为背景的作品”是“Categoría:Obras rodadas en XX”。--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0:04 (UTC)
自由版权照片
除了自己拍摄外,还有哪些方法可以在网上寻找中文维基百科接受的版权的照片?求教程。-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5:05 (UTC)
- Flickr有很多与维基百科版权兼容的相片。--Hargau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5:09 (UTC)
- 我的确有在flickr中找到我想要的照片,但都是有版权的,我发信息问了上传照片的人,都还没回复,想问哪种版权能被维基百科接受?-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5:23 (UTC)
- flickr上的公有领域、cc-by-2.0和cc-by-sa-2.0授权的图片的都是可接受的-Mys 721tx(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5:31 (UTC)
- 使用Flickr Commons或者Flickr CC Portal,此外在高级搜索选项里也可以选择搜索CC协议的(要找维基百科可用的,就把几个勾都选上)--Ben.MQ 2011年9月27日 (二) 15:42 (UTC)
- 这个维基百科能接受么?版权协议什么的看不懂- -。-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07:42 (UTC)
- 不可以,只能是或者。看不清楚的话鼠标移到那个版权协议的图标上面,看到地址栏里写的是/license/by/2.0或者/license/by-sa/2.0才可以,你这里看到的是/license/by-nc-nd/2.0 --Ben.MQ 2011年9月28日 (三) 08:29 (UTC)
- 现在这样呢?这张照片行么?我问过原作者了,他说他改了。-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11:16 (UTC)
- 没发现和先前那个一样吗⋯⋯--Ben.MQ 2011年9月28日 (三) 11:53 (UTC)
- 另外可以试一试picasaweb或panoramio,要是原作者通过电子邮件同意授权,好像你可以使用{{PermissionOTRS}},让共享上的管理员连接到电邮文件,完成后就可以上传到共享上。--Shibo77 2011年9月28日 (三) 13:24 (UTC)
- 也可以考虑让作者填好授权信之后将图片作为附件发送到photosubmissionwikimedia.org队列里-Mys 721tx(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03:40 (UTC)
- 另外可以试一试picasaweb或panoramio,要是原作者通过电子邮件同意授权,好像你可以使用{{PermissionOTRS}},让共享上的管理员连接到电邮文件,完成后就可以上传到共享上。--Shibo77 2011年9月28日 (三) 13:24 (UTC)
- 没发现和先前那个一样吗⋯⋯--Ben.MQ 2011年9月28日 (三) 11:53 (UTC)
- 现在这样呢?这张照片行么?我问过原作者了,他说他改了。-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11:16 (UTC)
- 不可以,只能是或者。看不清楚的话鼠标移到那个版权协议的图标上面,看到地址栏里写的是/license/by/2.0或者/license/by-sa/2.0才可以,你这里看到的是/license/by-nc-nd/2.0 --Ben.MQ 2011年9月28日 (三) 08:29 (UTC)
- 这个维基百科能接受么?版权协议什么的看不懂- -。-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07:42 (UTC)
- 使用Flickr Commons或者Flickr CC Portal,此外在高级搜索选项里也可以选择搜索CC协议的(要找维基百科可用的,就把几个勾都选上)--Ben.MQ 2011年9月27日 (二) 15:42 (UTC)
- 如果是毫无版权标示的图片呢?这些图片经常是找无作者,而且是Google不到(难以验证作者为谁),这些可以引用吗?--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0月4日 (二) 06:20 (UTC)
- 显然不可以。--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06:33 (UTC)
如果我想上传一个生人的头像(来自截图)作为一个条目的人物介绍,可以作为合理使用吗?
会否违法某些人物传记的规则?可以的话,怎样做,应该挂什么协议?--Cwek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5:29 (UTC)
- 如果是已逝世人物的话可以,否则不可以。要上传的话可以用{{Fair use in}},同时需要注明合理使用依据。--Stevenliuyi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8:50 (UTC)
- 生者照片属于可以获得自由版权图片的范畴,不得合理使用--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5:59 (UTC)
希望有人能在各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协调
这样,一方面在其他语言维基被永久封禁可以帮忙申诉。另一方面也顺便替User talk:星光下的人还有我自己出口气。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5:09 (UTC)
- 2011年6月7日你在对话页收到多次警告,没有看到这之后有任何在用户页的回应。另外你没有被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页,你可以自己在用户页申诉。--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06:30 (UTC)
- 那刚才我不就在这请求懂日文的用户求助,我自己能抱怨我早就自己抱怨了。因为我自己的日文水平能猜得出其他人在我的讨论页面说什么就勉强了,还要回应过去就有点难。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8:14 (UTC)
- 酷扁哥,我建议您去西班牙语维基百科,那里比日文维基自由多了,可以随便创建分类,创建再多再细也不会被封禁。在西班牙语中,“Category:XX题材的作品”是“Categoría:Obras sobre XX”,“Category:以XX为背景的作品”是“Categoría:Obras rodadas en XX”。--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0:04 (UTC)
- 为何我又一定要我滚去西班牙语维基百科?而且我没事也不需要一直创建新的分类。觉得我建立多的时候我是能暂停的,不需要做到永久封禁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0:32 (UTC)
- 你见到他人的警告(如果看不懂,就更说不过去了。假如一个中文几乎不会讲的人来中文维基百科无视他人的警告,自顾自编辑,你觉得又如何呢),自己无法回应的时候还继续自己的编辑,被封禁似乎可以理解。日语维基百科对封禁要求十分严格,这个是他们的风格,别人也改变不了——也许外人觉得不合理,但是他们的规定是建立在日语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上的。更何况对你的封禁还有个投票。ja:Wikipedia:投稿ブロック依赖/酷扁哥など 。--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10:41 (UTC)
- 关于为何封禁是永久的,我看原因是日语维基百科不欢迎这样的编辑,已经专门给几位建立了页面ja:Wikipedia:进行中の荒らし行为/长期/架空系カテゴリ滥造 --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10:44 (UTC)
- 是一位……--CHEM.is.TRY 2011年10月4日 (二) 12:28 (UTC)
- 关于为何封禁是永久的,我看原因是日语维基百科不欢迎这样的编辑,已经专门给几位建立了页面ja:Wikipedia:进行中の荒らし行为/长期/架空系カテゴリ滥造 --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10:44 (UTC)
- 你见到他人的警告(如果看不懂,就更说不过去了。假如一个中文几乎不会讲的人来中文维基百科无视他人的警告,自顾自编辑,你觉得又如何呢),自己无法回应的时候还继续自己的编辑,被封禁似乎可以理解。日语维基百科对封禁要求十分严格,这个是他们的风格,别人也改变不了——也许外人觉得不合理,但是他们的规定是建立在日语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上的。更何况对你的封禁还有个投票。ja:Wikipedia:投稿ブロック依赖/酷扁哥など 。--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10:41 (UTC)
拜托,星光下的人和你是两回事。--CHEM.is.TRY 2011年10月4日 (二) 11:01 (UTC)
- 我知道是另一回事,好了,现在我知道了,还要继续封禁我么?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28 (UTC)
- 我是有参与其他语言的编辑,我是建立过一些错误的分类,但是我难道只有做错事么?我建立的分类与编辑也有相当是留下来的,其实虽然我不一定能在讨论页回应,但是看到讨论也的内容我还是可以重整思路的。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47 (UTC)
- 在这里说再多他们也看不到。要不直接找会日语的人帮你,要不自己用中文或者英语去对话页申诉。在这里说也没用啊--Ben.MQ 2011年10月4日 (二) 12:49 (UTC)
- 我就是想找会日语的人帮我,其实我就连英文都不太好,用中文的话又怕日文那边懂的人太少。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46 (UTC)
- 还有我其他也被封禁的名字也请求帮忙一下了,谢谢。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48 (UTC)
- (&)建议:量力而为吧!如果日语能力不行,不要参与日语维基不就好了!-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4:01 (UTC)
- 我做不到的事情不会勉强自己去做的,或许我这次是不小心太超过了,也是我们从中得到的教训,就是不要做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5:11 (UTC)
- 这话题怎么又来了……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11年6月/跨语言看到的─ Kly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6:16 (UTC)
- 因为我无法放下我被封这件事不管,另外因为大概知道为何要封禁我,所以就算我还有用户名没被封禁,我也没有再用没被封的用户名在被封禁的语言里做编辑了。虽然是理所当然的。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6:32 (UTC)
- 现在管理者向け:是怎么样了?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27 (UTC)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是只能提报要提优、提特的条目吗?
最近看了一遍法轮功条目,觉得实在很不顺眼,条目内容很乱,想征求一下大家的改进意见,但是估计是不可能提到特色、优良之类,因为中立性很困难,自己也没有多少时间,请问应该提同行评审吗?--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1:03 (UTC)
- 对于你的标题:不是。对于你的正文:应该。-治愈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1:09 (UTC)
- 那一开始就到子页面开评审怎样,应该可以避免河蟹的问题。--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03:57 (UTC)
- 上面的意思是说,只要条目内容需要改善,不管什么条目都可以体同行评审?--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7:26 (UTC)
- 不建议你把这个条目放到WP:同行评审,因为有很多轮子破坏,而那些人肯定是没有什么兴趣将这个条目完善的。如果你真有心改善的话,建议你可以去找一下小南。--CHEM.is.TRY 2011年10月5日 (三) 11:02 (UTC)
求助扩张表格
我想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社列表尾部增加一列,有谁能帮忙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0月5日 (三) 15:25 (UTC)
- 是要在哪加呢?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17:20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社列表#图书出版社的末列是“”,在其后添加一列“统一书号编号”谢谢关注,这个表格很清晰,我会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0月6日 (四) 09:08 (UTC)
需要管理员协助
10月3日,用户Miffy bunny进行有争议的移动,将优秀条目连江县改为连江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我欲若改回,条目连江县已经被其篡改为重定向页,需要管理员协助,此君近期大量自行移动条目,有关管理员应予注意--Lianxx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3:56 (UTC)
- 既然无人理我,就把我当时在Wikipedia:合并请求提出内容再贴一遍
有鉴于马祖列岛只于一般公务通行连江县之名,但正式与非正式场合中亦常称马祖,例如正式文件中有台澎金马的称谓,未有“台澎金连”之说。 2008年,马祖当地网络媒体-“马祖资讯网”进行“马祖正名马祖县”公投作网络民调,赞成的比例亦高达8成,原网页在此。彼时中国国民党蒋氏父子有反攻大陆之迷梦,争中国正统,将连江县之称谓强加于马祖人。两岸隔绝半个世纪,近年来方有所沟通,马祖人对连江县之认同一日不如一日,有关连江县的条目不应再昧于现实。马祖改名之事见条目连江分治 现维基百科有成例,如两岸都有福建省、台湾省、连江县的建制,现有条目福建省、福建省 (中华民国)和台湾省、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何独连江有连江县 (福州市)、连江县 (中华民国),连江县纵是台湾人亦认为是大陆之县份,曾经发生邮件寄马祖而误送至大陆福建省连江县的事件。既然马祖人于连江县之名并无太大爱好,应当正连江县之名予大陆之连江县。 我建议比照上述之例,将条目连江县 (福州市)合并到条目连江县;保留连江县 (中华民国)不变;条目连江重定向条目连江县;另建连江 (消歧义)页面 |
我的看法都在上面,不管你们出于什么政治考虑,如果要把条目连江县改为连江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请先把条目福建省、福建省 (中华民国)和台湾省、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并修改,--Lianxx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7:58 (UTC)
- 最好先与User:Miffy bunny沟通一下,问问移动条目的原因。该用户的讨论页、Talk:连江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又没有填写移动摘要)、Talk:连江县 (中华民国)、Talk:连江 (消歧义)、Wikipedia:合并请求都没有找到连江县→连江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先前讨论,而你先前有连江县 (福州市)→连江县的讨论。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回退User:Miffy bunny的移动。--Shibo77 2011年10月7日 (五) 04:27 (UTC)
- 已回退该移动。--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1 (UTC)
拯救太原
条目“太原市”现在已经被人搞的千仓百孔,漫天宣传性语句,鉴于是多人多次分段的大量编辑行为,根本无法回退。麻烦有时间的有心人过来帮着救救这个条目,如此下去很有可能会被提删。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3:56 (UTC)
- Dlina1997加入的内容全部都是侵权的,还有User:剑客212。 神的维基娘(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07 (UTC)
- 回退到没修改的部分,申请半保护,再不行找管理员开全保护--Cwek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13 (UTC)
- 大致弄好了。 神的维基娘(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19 (UTC)
- 不过遗憾的是,这哥们似乎不太愿意遵守规矩,现在他又在改。已经在用户页警告了,他还是不听。窃以为可以对其进行封禁了。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9:42 (UTC)
- 封禁就早些,你去回退,如果不行,有可能变编辑战的话,报管理员,挂保护和做好磋商,封号很严重的--Cwek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0:24 (UTC)
删除记录查询
怎么样查询一个现已存在条目的删除记录?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9日 (日) 02:42 (UTC)
- 查询该页面的日志(历史-查看本页面的所有记录)--Ben.MQ 2011年10月9日 (日) 03:43 (UTC)
请问谁申请过ISO639-3并成功了的啊
八十后的世代之争
在2011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八十后的世代之争,一名非注册用户老是在沙田区侯选人黄浩铭冠以“沥源栗米硕士四眼班块掟饭围男”称号,似有搽黑之嫌,本人多次以模版请求来源以证实称号的真确性,可惜没有结果,亦多次修改回到那位用户的版本,不过没有违反WP:3RR原则,有劳管理员或资深用户帮忙解决,谢谢。 ——沙漠少年隆美尔 留言别用狗的言语,军方听不懂! 2011年10月10日 (一) 08:37 (UTC)
内文括号问题
我知道条目标题的括号限用半形的。那正文的括号有规范吗?谢谢。 allsP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2:58 (UTC)
- 正文的括号应该用全角。其实条目标题的括号也只是用来消歧义的时候才用半角,其他时候也都是用全角(比如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3:06 (UTC)
这是否共识或规范格式?如果是正文中用作标示原文的括号(如“维基百科(Wikipedia),自由的百科全书”),是否也在此例?因为看到有编者通篇的把全形括号改成半形的。allsP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3:23 (UTC)
【分类页面相关】关于“分类:两栖小作品”的名字
传送门:Category:小作品类别
- 请见A行中的“两栖小作品”
就内容来看,这一个分类应该指的是“两栖类生物”的小作品,但单以“两栖”两字命名,会有让不知其内容的读者产生歧异理解的可能,而命名时就应该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吧?至于可能产生的歧义,举例如下:
- 在两个不同的领域内工作的艺人或艺术家。
- 与上一条类似意义的其他事物。
- 两栖类生物。
我个人希望能够把这个分类的名字改成不会引起歧异的分类名,但我自身又没有任何修改分类页的经验。先前向某位有过些交流的维基人咨询及我自己查阅相关的帮助页后我发现要修改分类名的工程貌似有些大过我的想象了,所以才来互助客栈求助。希望能有修改过分类页的有经验的前辈能帮忙修改这个分类名。谢谢了。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0:52 (UTC)
语言种类的下拉菜单居然不提供“不转换”了?怎么搞出来?
如题,有时候需要复制不转换的文本(比如章节名称)来作链接,现在取消了这个选项很困扰,能再搞出来吗?--小烈 (找我?)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32 (UTC)
- Special:参数设置#mw-prefsection-gadgets在“使用者界面工具”选择“显示隐藏的繁简转换标签 即“不转换”、“简体”和“繁体”三个标签,请勿与下拉菜单同时使用”。--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8:22 (UTC)
刘志军条目被IP用户反复编辑,加入大量不可靠并且有失中立性的内容
IP用户 113.111.203.223 等不断加入有失中立性的内容,现在该条目只有负面内容,严重违反中立性和生者传记方针,希望管理员介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对页面进行半保护。条目:刘志军
Maybeonly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53 (UTC)
- 报告到这里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 人间真实小圆脸(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8:13 (UTC)
- 也不是没有正面内容,怎么就没人加一点平衡一下,就想着删负面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1:07 (UTC)
关于我自己在日语的解封申请
- 这样,现在在日文那边是什么情况?他们怎么说的?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2:32 (UTC)
- 自己去看吧,还没置于禁看吧--Cwek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2:48 (UTC)
- 我知道,只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是没有禁看,而且应该不会禁看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9:14 (UTC)
- 很遗憾……您的解封请求被拒绝了。理由是“仍然继续破坏”。--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15:44 (UTC)
- 不懂,既然我被封禁了,怎么还继续破坏?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7:17 (UTC)
- 所以我建议您不要再呆在日文维基了,那里一点都没有自由,一片黑暗,宛如人间地狱。想要追求自由就要到自由的地方去,您可以去西班牙语维基百科,那里比日文维基自由、开放、光明多了,可以随便创建分类,创建再多再细也不会被封禁。在西班牙语中,“Category:XX题材的作品”是“Categoría:Obras sobre XX”,“Category:以XX为背景的作品”是“Categoría:Obras rodadas en XX”。听我的话,好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0:21 (UTC)
- 就算这样,我们中文维基百科难道也要犯下所谓没有自由,一片黑暗,宛如人间地狱的悲剧吗?其实有时候日文维基其实也没怎样。但是我们自己呢?各位爷心知肚明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2:19 (UTC)
- 其实在不光是日语拉,在其他语言进行编辑的话不要做太多就行了。就像是Category:以XX为XX的作品,Category:XXyy的作品你没有建立太多也没问题。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2:21 (UTC)
- (!)意见,日文维基很闷的,稍一犯错动辄封禁。酷扁哥还是去别的语言唯基吧!向上面提的西班牙维基百科可以当参考,另外罗马尼亚语维基百科也不错,你在哪里随便弄个短条也不会被删除。--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2:44 (UTC)
- 一话归一话,干嘛非要跑自己不认识的语言版本去编辑。-- Ben.MQ 2011年10月15日 (六) 12:58 (UTC)
- 以前就算犯错也不至于到所谓永久封禁的地步,什么时候变成只要有犯错就完了我不知道。还有啦,这是关于现在的中文维基,因为现在中文维基的条目虽然不算少但其实不多这样的情况我认为方针和规则还是不要太严格的好,有些东西其实只是注意一点就行了,非得要用到还要方针去限制吗?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3:48 (UTC)
- 可能防止类似影武者事件吧,管理严些不是不好,尽量按程序办事吧。--Cwek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4:04 (UTC)
- 每个维基企划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制度和习惯,就算是作为全部维基企划统筹的维基媒体基金会都不会出手干预,更可况是中文WP的一众用户。不过我倒想知道他们日文WP认为你在封禁期内继续破坏是否有元维基的IP check作为理据。-- 同舟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4:18 (UTC)
- 请求他们列出你有“继续破坏”的证据,在被封禁的情况下,或请高手查阅下--Cwek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4:20 (UTC)
- 其他语言因为可能成立的也不算久,所以方针自然也就没那么严。是可以请高手查证据的,另外我刚才讲的中文维基百科自己哪里方针和规则太严各位心里也有底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4:32 (UTC)
- 话说只要没有发生影武者事件就好了,是吗?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13 (UTC)
- 也好像如同只要Stenvenhe在八月二十四日那天没有在互助客栈/方针那里提出意见的话,也不会有对作品的主题(现在叫各主题作品)的命名常规了对吧。还真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呢。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20 (UTC)
- 不要把个人因素想得太重,重点是社群觉得某个议题有没有必要以方针加以规范。Stenvenhe没提出来,以后可能还是会有人再提出来,制定方针,Stenvenhe只是刚好对这种现象有感、提出来让社群开始正式关注讨论而制订出了方针,换句话说,那时发生了政策窗现象,在各种因素配合之下促使社群动员起来制定出了方针。--118.171.117.253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40 (UTC)
- 酷扁哥就是Stenvenhe呀,干嘛说得像是另一个人?而且你在中文维基抱怨另一维基发生的事,会不会有点奇怪啊?—Iokseng(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42 (UTC)
- 对啊,我也觉得莫名其妙。另外,我看好这个话题成为“月经帖”。--CHEM.is.TRY 2011年10月17日 (一) 10:11 (UTC)
你自己去IRC加入#wikipedia-ja,找id是v_a的人,那就是ja:利用者:Vigorous_action。自己和他用英语交流吧。在这边抱怨,对你解封无济于事。--Ben.MQ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21 (UTC)
- 说自己又怎样?封禁我的又不是v_a,跟他是什么关系。另外,既然共识能出来方针,那共识也能取消方针,就算现在有人也认为维基百科当然不是全部,但只要有人认为维基百科的方针太严至少我会支持。现在有人提出取消那个方针其他人也提出就行了,呵呵。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50 (UTC)
- ja:利用者:Vigorous_action他是管理员吗?是的话,和他谈谈,如果有足够理由说服其的话,或者有机会提出解封的--Cwek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57 (UTC)
- 方针本来就是可以制定也可以废除的,前提是要有社群共识。你觉得哪个方针有问题提出来讨论就是,在那里拐弯抹角作什么?--118.171.117.253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55 (UTC)
连最后谁复核你封禁都搞不清楚,真不知道别人干嘛要帮你⋯⋯--Ben.MQ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23 (UTC)
- 封禁操作由Cpro完成的,也就是基本只要搞定这位Cpro就行了。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30 (UTC)
- 如果我就是Stenvenhe的话,在那个时候或许我本来想讲的是对作品的主题命名格式不用太死没关系,只要没有人会故意在一个人建立好分类以后在故意去清空再改掉就行了。可之后却有自认为懂语法的人用歪理鬼扯说因为这样不合语法所以一定要限制后有人在瞎起哄就搞到变成现在这样。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35 (UTC)
- 随手一查,你本来就是Stenvenhe,为什么反复说"如果我就是Stenvenhe"...(可参见这里与对应的这里)还有为什么要反复开新话题?在这里讨论不就得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0日 (四) 05:42 (UTC)
显示不到赤鱲角的“鱲”字
最近发现网页显示不到赤鱲角的“鱲”字,变成方格了,我是使用Firefox的,但测试后发现IE、Chrome和Opera也有一样的问题。暂未知是电脑的设定问题还是网站问题。不知道你们情况如何?Silvermetals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52 (UTC)
- 可以看到。去更新一下字库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8 (UTC)
- 我编辑留言时能看见,在之前的互助客栈页面就看不见了。请问替换什么字库比较合适? --LunarShaddowღIvy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56 (UTC)
- 可以看到。去更新一下字库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8 (UTC)
- 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最近的繁简系统出现了很诡异的问题。--Mewaqua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2 (UTC)
申请机器人权限如何通过?
Wikipedia:机器人/申请,几个月了……问了几位行政员也没有答复。--MakecatTalk 2011年10月21日 (五) 05:25 (UTC)
请问,Windows Mobile手机怎样访问zh.wikipedia.org网站才不会重定向zh.m.wikipedia.org啊?
http://zh.m.wikipedia.org/
http://wapedia.mobi/zhsimp/
http://zh.wap.wikipedia.org/
用手机全部都无法访问,只有zh.wikipedia.org可以访问,但是访问zh.wikipedia.org网站又会重定向至
http://zh.m.wikipedia.org/
求助!
-- Cat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0:54 (UTC)
暂且不签名,等会登陆了再签名.
- 请自行使用翻墙手段
- 未来可能会提供https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2日 (三) 01:23 (UTC)
- 先打开一次 http://zh.wikipedia.org/w/mobileRedirect.php?expires_in_days=3650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5:58 (UTC)
- 如果你的手机不是安卓或者黑莓系统,你可以下载一个欧鹏浏览器,那里面不会跳转。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56 (UTC)
这是Bug,参见这里: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问:wp7中点击访问原始维基网页,仍会再次跳转回移动版。--小烈 (找我?)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29 (UTC)
- 手工访问 http://zh.wikipedia.org/w/mobileRedirect.php?expires_in_days=3650 应该还是可以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14 (UTC)
- 问题是我大部分时间仍希望访问手机版维基百科,只有少部分时间由于需要查看其他语言版本,得唤出完整版(或者能不能考虑在手机版增加跨语言版本链接?也多不了几个字节…而且在最下面也不影响阅读)--小烈 (找我?) 2011年10月18日 (二) 06:03 (UTC)
- 这个交bugzilla。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30 (UTC)
- 问题是我大部分时间仍希望访问手机版维基百科,只有少部分时间由于需要查看其他语言版本,得唤出完整版(或者能不能考虑在手机版增加跨语言版本链接?也多不了几个字节…而且在最下面也不影响阅读)--小烈 (找我?) 2011年10月18日 (二) 06:03 (UTC)
含参数模板问题
某模板需要类似如下列方式使用 {{ 模板A | {{{A|}}} }} 但套用到另一模板时,出现下列问题 {{模板A|模板B}} 如果照模板A使用方式,会将 {{{A|}}} 视同模板B
要如何将 模板A|{{{A|}}} 这部分视为同一模板? Tunglinwu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43 (UTC)
恩~我换个方式说好了
某A模板是有参数设定的,然后A模板是需要参照B模板的参数显示A模板的值。 假设A模板是参照B模板的TEST这个值的话,使用方式如下:
{{A|{{{TEST|}}}}}
到这边应该高手们都没问题
但有一语法如下:
{{{{subst:#if: {{{TEST2|}}} |X | Y }}
X和Y分别代表类似于模板A的模板,所以输入后会变为:
{{{{subst:#if: {{{TEST2|}}} | X|{{{TEST|}}} | Y|{{TEST|}}} }}}}
我想要表达的是,如何将 X|{{{TEST|}}} 的部分视为同一模板 否则他会将 X 视为一个模板 {{{test|}}} 视为一个模板 而读不到 Y 模板的部分。Tunglinwu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6:29 (UTC)
- 还是没很明白,是我就写 {{ {{subst:#if:{{{TEST2|}}}|X|Y}} | {{{TEST|}}} }}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54 (UTC)
恩~这样其实是不可行的,因为两个参数有可能不一样,我不小心漏打了:
{{{{subst:#if: {{{TEST2|}}} | X|{{{TEST2|}}} | Y|{{TEST|}}} }}}}
这语法使用为 if test2参数存在,使用X模板之test2参数之内容,否则使用Y模板test参数之内容
但是因为X、Y模板是要依参数输出模板内容,故需要一个 | 作为参数放置的位置。
如: X|{{{TEST2|}}}
但是当 | 出现时,会造成if语法将{{{test2|}}}读成范例之Y模板的位置。
导致X模板输出无参数之模板内容,且Y参数读不到。Tunglinwu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9:33 (UTC)
- {{subst:#if:{{{TEST2|}}}| {{X|{{{TEST2|}}}}} | {{Y|{{{TEST|}}}}} }}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19:18 (UTC)
作品的主题还是人物方面还有办法
- 我看也没有很多人真的都会去用方针规定的分类名称,好像太麻烦了。而且同样用角色还有人物的人都有,也同样用不着这么麻烦。我看就别在此做命名常规了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2:34 (UTC)
- 我是说真的,对于没有很多人去在意的事情去限制他是没什么意思,或许一开始好像真的有很多人有共识,可是之后呢?真的是有很多人去在意这件事吗?还有啦,光是封禁人也没意思,我倒是觉得一直增加方针才容易出问题。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9:46 (UTC)
- 我倒是有个想法啦,其实真正造成会建立名称不同,但意义相同的分类的原因大多不是所谓因为名称不同而搞错的,而是因为觉得原来的名字自己不喜欢就重写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阻止跟屁虫现象发生,也就是有人超过两次取消原来的那个人的编辑类似跟踪这样。其实跟屁虫现象不是只有在作品的主题中,像是在传说生物那边,以前还有过有人建立了很多传说生物的分类之后却有人把建立的分类全部清空。只要各位能保证不会对一个人的编辑连续撤销就行了。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0:24 (UTC)
- 再举一个例子好了,还记得之前有人建立所谓依名分类,建立的人说依名分类就是只能有名字其他都没有,但另一个人说即便是英文维基百科也不会只留一个名字,就算是偏好英文维基也不应该会这样。到最后是建立依名分类的那个自己废除了依名分类。其实只要建立依名分类的那个人自己能够停下他的动作就可以了,根本还用不到所谓存废讨论。同样的,各位如果能保证自己不会故意去把其他人建立的分类改掉就行了,也不用那么麻烦去建立新方针。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0:32 (UTC)
- 基本上这个问题只有你一直在抱怨,连投票都办了你还在那里愤愤不平。还有什么叫“一直增加方针才容易出问题”,难道没有方针就不会出问题了吗?把刑法整个废掉就不会有人犯罪了吗?在我看来你只是因为你觉得方针会碍到你才在那里一直吵着要废掉方针,请记住团体里是不能太随心所欲的。与其等到混乱之后再整理,还不如事先就规定好规范,事实上现实中一群专家在编百科全书的时候,也是先拟出规范格式再让各位专家去发挥,这样才能让百科全书不会因呈现过多个人特色而杂乱,并让条目有一定格式让读者易于吸收。现在事实就是大家已经讨论过了,你要就接受,不然就想办法用更好的理由说服社群修改或废除方针,不要一直都“我觉得……”这种过于主观的意见欠缺说服力,再不然就只好道不同不相为谋了。--114.47.170.108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1:35 (UTC)
- 我知道,我又不是说所有的方针都不对什么的,而是我想用不着做某些方面的而已。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2:03 (UTC)
- 阁下认为不必要,不代表别人也如此认同,也不代表真的没这个必要。基本上由这个议题出现到演变成投票,大多数的人讨论的重点不是在要不要制定方针,而是要定怎样的方针,这就表示大多数人是认为分类命名格式是有需要规范的,争议的点是在规范的严谨度与具体内容。如果你真的想要说服大家废掉这个方针的话,你就必须有个强力的理由说服大家“分类的名称就随个人命名也不会怎样”。--114.47.170.108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2:08 (UTC)
- 可以啊,只要有人认为有模范没有不可以,但不一定就要完全照着这个模范走就行了,这样。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3:29 (UTC)
- 可以有模范,但不要照着走?--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2:01 (UTC)
- 意思是给一个作为参考的命名标准,但是建立的人不一定是找这个标准建立。真的说的话在这之前虽然最常见的格式也是X题材Z这样但还是有与该格式不同的格式的分类存在。而且就算存在也没有对其他人(包括编辑者、读者)造成任何太大的影响。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0:10 (UTC)
- 再来讲其他的例子好了,像在北欧舞台作品那里有人对其进行了存废讨论,那个家伙想进行存废讨论的理由或许知道,但他却没想到建立北欧舞台作品的人却会用同样的手段对这个家伙建立的神话境地和死后境地。或许一开始这位想把神话境地和死后境地改名的家伙还没有能够彻底反击建立神话境地和死后境地改名的家伙理由,但是在对北欧舞台作品存废讨论后就知道可以借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简单的复仇法而已,或许只要建立神话境地和死后境地的家伙只要没对北欧舞台作品存废讨论在即就还是能用自己喜欢的神话境地和死后境地,但就怪自己太多管闲事,嘴巴太大。不过最强的复仇法应该是盗用其他人的账号来用,然后用那个人的账号做事再说是他做的。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4:47 (UTC)
- 不扯远话了,其实建立分类只要名称不会太扭曲含义的话基本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就算名称的格式与其他常见的格式有所不一也没什么。只要不要把事情想太多还是管太多什么的就好了。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4:50 (UTC)
- 也顺便提醒各位不要去故意点一把火,跟别说是之后有人会再来煽风点火、火上浇油越闹越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8:48 (UTC)
资料输入无误仍不能显示
这个问题我早就在其他 Infobox 模板中遇过,就是 Infobox Model 里的参数输入无误但显示不出来,像杨峥里的 birth_place 已写出,但未有显示出来。不知原因为何?Silvermetals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6:35 (UTC)
- 将出生地资料移至location后面,或者将location直接删掉,就能解决。同理,你把birthdate加进去,没填进任何东西,也会造成一样的结果。--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9:33 (UTC)
各主题作品现在所谓共识的方针
- 其实现在这样改已经有点所谓破坏原有的分类生态还有严重妨碍读者与编者的阅读和编写的情况了,还要在这样下去吗?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1:42 (UTC)
- 一下子用酷扁哥,一下子又用Stenvenhe,你要玩到什么时候呀?—Iokseng(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1:48 (UTC)
- 不要理他。--CHEM.is.TRY 2011年10月23日 (日) 13:32 (UTC)
- 一下子用酷扁哥,一下子又用Stenvenhe,你要玩到什么时候呀?—Iokseng(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1:48 (UTC)
- 因为没有人有力气吐槽了,对吧。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4:22 (UTC)
- 我想过了,既然当初对方案四投票的人理由都是简便的话。我在想,要简化也可以,就让常用的还是XXYYZZ好了,就是中间的(如“题材”、“主题”)不去管它。这样其他的照样能用。而对于像“依??分类作品”的情况就照样还是“依??分类作品”如“依主角分类作品”以及就算出现“按主题分类??”也不用改为“各主题??”因为当初的投票没讲到这个。还有如果是出现跟XXYYZZ没关系的名称格式不去理他也罢,既然跟常用格式没关的不变也同样不会怎样。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2:14 (UTC)
- 还有什么叫没有方针让我受罚?就算不是方针多或少就好,但又不是所谓一定要有方针讲才叫有对或有错。就一定说是我的关系么?先各主题作品这件事的确是我先点火所引发的,但是如果后面没有人去火上浇油鬼扯一堆所谓这样不合语法还是不常用,也同样不至于到这样,虽然我一开始是想过可以简化还是可以不用格式限制那么死,但是做不到简化就算了,还真的变到去限制格式。其实看现在的方针我看语法和常用性已经没用了。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2:24 (UTC)
- 其实就算各位装作没看见也是一样的哦,有时候社群共识是能够解决问题,但既然我都能找出新问题了其他人也一样。我一开始是误解了方案没错,但既然我还是看出来了,我照样随时都能来。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4:39 (UTC)
关于Vehicle rental brands模板
小弟最近新增“Template:Vehicle rental brands”的模板,乃自英文版修改而来。不过当我在所有该内容列出的条目加上此模板后,神奇的是左下角的跨语言链接都多出“English”的连结,并且链接至“http://en.wikipedia.org/wiki/Template:Vehicle_rental_brands」。小弟試過修改該模版名稱,但問題仍存在。請問哪位前輩高手可以指點迷津?感謝!攻壳机动队员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4:35 (UTC)
- 完成将跨语言的连结移到<noinclude>和</noinclude>里面即可--Wolfch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5:51 (UTC)
- 谢谢您的帮忙!攻壳机动队员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5:27 (UTC)
对于一个表格,如何让某一列全都自动加日文语言模板?
如题,在日本动漫相关的条目中经常有这样的列表,其一整列都是“日文标题”之类的东西。每个手动加{{lang|ja|xxx}}实在是太繁琐,能否实现简单地直接将这一列全加上<span lang="ja">?另外,如果可以这么做,我们还要避免标题行变成日文,得把标题行指定回中文,不知道又是否能够实现?谢谢。--小烈 (找我?) 2011年10月17日 (一) 00:25 (UTC)
- 手动加吧,或者用正则表达式替换什么的,<col>标签这里用不成。--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7日 (四) 05:59 (UTC)
《太原之战》第二部
条目太原市曾一度被人大量灌入宣传性语句及侵权内容,后被管理员保护。保护解除后,这些人又继续重操旧业。由于曾对保护前破坏条目的用户提请过警告,因此可以确定,此种半破坏行为乃有人(甚至是有组织)刻意而为之。建议采取极端措施,出现一个用户破坏就封一个号或IP。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13:53 (UTC)
谁借我一个什么
让我回去阻止我自己八月二十三日那时候发表的?大家也不用这么麻烦了。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9日 (六) 15:38 (UTC)
用户:Gakmo滥用公权
本人在此向诸位投诉用户:Gakmo(其身份为管理员),此人在对中华民国治藏历史无任何实质贡献、编辑的情况下,曲意理解该段历史、一意孤行改变条目名称及独断专行“保护”该条目。此人声称得到“共识”,但其所谓的共识得自于一个仅持续10小时的讨论,参与者也只有User:Inhorw、User:Dayten。在我知晓其行径、恢复条目之前的名称之后,竟径自封锁条目,将条目改为自己合意的名称。此等作为实在是太肆无忌惮了。本人在此呼吁诸位对其进行合适的惩戒,及将相关条目恢复至之前的名称。谢!--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11年10月29日 (六) 15:22 (UTC)
- 很常见拉,滥用公权的可多着呢。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9日 (六) 15:38 (UTC)
- 没有对该条目有实质贡献和编辑,也可以编辑该条目。另外,该条目的名称是有用户支持的(见Talk:西藏历史 (1912–1951年)),不是我独断专行。WP:CON:“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既然阁下觉得不妥,可到WP:RM提出,谢谢。--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58 (UTC)
刚才才讲的中文维基的方针和规则不要太严格
这样,大家心里有数吧,哪里太严的。这次讲的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哦。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9:18 (UTC)
- 对于你想说的那方面,我觉得太松了。--CHEM.is.TRY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56 (UTC)
- 哪方面?我们讲的是同一方面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0:04 (UTC)
- 而且我要讲的也不一定是关于作品的主题的,像干嘛()内的人物一定要改为角色?和为何人物列表一定要改为角色列表?是不是是不是传说人物也要叫传说角色?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3:57 (UTC)
- 另外我看也没有人真的会去用方针规定的分类名称,好像太麻烦了。而且同样用角色还有人物的人都有,也同样用不着这么麻烦。我看就别做命名常规了吧。酷扁哥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0:59 (UTC)
- 请搞清楚,他们并不是真实人物,只有演员所扮演的角色。每个场合都有自己的规举,你不想遵守可以退出,无任欢迎。--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17:08 (UTC)
- 同意Dragoon16c的看法。--CHEM.is.TRY 2011年10月31日 (一) 09:29 (UTC)
- 那像神话人物也是不现实的,为何也叫人物?不是现实的也能叫人物吧。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0: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