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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Sysywj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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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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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贴出支持方如何拉票,反映民意!!

Re: 我准备再提第五次解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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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个及避免有些人说一个动员令主持人要中立,我不会在一开始就联署(如果第六天都联署不足我就会参与),但我会投支持解任票。不过,上一次moses的解任2小时内就完成联署,而且一些地方有很多人都不喜欢书生,我不认为七天内不达七人联署。此外,User:Martinoei这个香港时事评论员早就想解任书生,你可以联系他。-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6月9日 (四) 10:27 (UTC)[回复]

请速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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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止争议冗长的发展,请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你是否同意用这方式平息争议表示,并做出速断,其结果出来就会依此为争议做定局,谢谢。—yik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2:54 (UTC)[回复]

这也难怪,你的失察是被人家的讨论给影响,并没有察觉到我难为之处,所以才使你误解我,现在换你说我误解,其实讨论的冗长,也是容易让人无法消化全部,想必你当初应该没有把讨论的初衷给看进去吧,当时有提到原因,否则我又怎会无缘无故被你这么说呢?现在大家都只肯Kolyma讨论,看到我来就全闪光了,眼看Kolyma会到处与人讨论思源垭口会影射到我,我是莫可奈何之下才出言讨论,我之前有一段时间没有管思源垭口了,可以说思源垭口等于是Kolyma,都是为了他而累到、害到、骂到不行,你看我都夹在两难之中,放手不管也会被人说不负责任,你说我能怎么办呢?—yiken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4:32 (UTC)[回复]

我是阎魔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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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制造怨恨,否则下个下地狱的对象可能是,你的行为已经为维基社群带来怨恨,早晚你一定会后悔受到黑暗迷惑可悲的阴影,伤害别人鄙视对方,沉溺于罪恶罪业的灵魂……(未完待续)。--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1年6月9日 (四) 14:31 (UTC)[回复]

评审条目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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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派,您好!敝人近期集中精力提升了天津西站上海站两则铁路相关条目,望阁下闲暇之时予以审读。不是条目是否还有不妥当之处。我希望在推荐优良条目之前,可以得到阁下宝贵的建议与教诲。--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7:12 (UTC)[回复]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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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做出建设性的贡献。但是讨论页的作用是记录讨论。即使是善意地改写别人的意见或投票,正如您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所做的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您可以在欢迎页面了解到更多注意事项与编辑技巧。[1]--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6月10日 (五) 16:17 (UTC)[回复]

您好,您可能进行了拉票行为,即:在他人的用户讨论页留言,以通知某项正在进行的讨论或投票。虽然友善的通知是容许的,不过发送时应限制数量不分党派,并须保持中立的观点。请勿过量地跨页张贴,或在通知留言内偏向某一立场,或选择性地仅向那些与自己立场相同的用户留言。请尊重维基百科在建立共识上的一般性原则:作出的决定应能反映社群的主流意见。--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6月11日 (六) 05:40 (UTC)[回复]

请勿过量拉票,以免违反非正式的拉票方针,从而导致议案无效。-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6月11日 (六) 05:41 (UTC)[回复]

专门找去年支持罢免shizhao的人留言,还说自己不是在拉票。哈,真可笑。--62.212.66.131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7:01 (UTC)[回复]
苹果派留言叫人去关注页面,却并没有叫人投那一方的票,怎可以算做拉票?收到消息的人,如果不同意苹果派的意见,大可以投反对票。如果你找不到拉票的词语,拉票的指控就不成立。至于通知谁不通知谁是通知者的选择。任何人也可以选择通知哪些人去关注页面。你所谓的“应限制数量”和“不分党派”本身就已经矛盾,数量有限,既然不是什么人都知道,怎可能不是选择性?“不分党派”,是谁在分党分派?我从本不知维基原来是有党派的,你这样说即是预设某些人一定是建制派,某些人一定是反对党,把社群分裂的人正是你自己。竟然说什么“共识”、“社群的主流意见”,难道你的意见就代表了共识和社群的主流意见?你只能代表你自己,硬要代表群众,真让人作呕。-- LC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53 (UTC)[回复]

方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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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四点任何一点违反都是不合程序的解任连署,请解释那四点。谢谢。ffaarr (talk) 2011年6月11日 (六) 12:08 (UTC)[回复]

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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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行政员参与讨论并表示投票具有不合理性时,请充分商讨后再行行动,以避免无谓的纷争。-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2:11 (UTC)[回复]

关于管理员滥权与社群走向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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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侠刀行,在看到Mewaqua (留言)在User:侠刀行 (留言)留言很不以为然,原话如下"Codename Protector的持有人其实还有其它账号,如果无人打算揭发,封禁CP不影响他使用其它账号进行正常编辑",上段言论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就进行恶意推论,完全是抹黑手法,在无法证实Codename Protector的持有人其实还有其它账号的情况下,必须善意推定,所以封禁是不合法的,否则案同样标准我也可以说"Mewaqua的持有人其实还有其它账号,如果无人打算揭发,封禁Mewaqua不影响他使用其它账号进行正常编辑,所以必须封禁Mewaqua"。

现在维基上很多人常用抹黑手法对付敌党,真是夜半敲门心不惊阿!,对此要用幽默感来看待,现行维基只剩下当权管理集团的意见是正式讨论,其他意见都是扰乱,所以他们就是社群共识,异议者们大多早就被迫害成封禁消音,或准备被封禁消音,现在维基客栈只有容许两种声音,一是当权集团的独家扩音器的玉音放送,另一则是围剿冒失用户的猛烈追打声,某些人士开口闭口就是社群共识如何如何,某某人违逆社群共识,又说谁代表社群共识了?,因为他们是社群共识的唯一代言人,如果想知道下次讨论议题的社群共识是什么,直接以私人电邮询问当权集团成员即可,在维基客栈只有管理集团的意见是社群共识,其他异议者不是扰乱就是妨碍社群合作,破坏社群团结。

很多老维基人很怀念过去完全没有杂音的美好时光,排挤新面孔只是必要的自卫的手段而已,如果维基可以全面赶走新用户该有多好啊!,维基百科可是老用户们培养感情的私人俱乐部呢,想加入需要经过老用户审核,并通过潜规则才行,不可擅自闯入私人空间,部分老用户有特定管理员撑腰,可以为所欲为的永远不会被封禁,滥权管理员有老用户充当护卫军,永远不怕被罢免,可以为所欲为的滥权,两者互利共生,现在维基百科连民主的试验场都不是,成为权力斗争的试炼场,成为一党专政的试验场,这是我所观察到的维基现况,在下与难民援护会长是真实不同的维基人,我们就一起冷眼看那些执政集团上演的为维持政权而斗争大戏吧!

管理员有比一般用户还多的权限,接受公众对他们所拥有多出来的权利进行检讨,是防止管理员滥权的一种监督机制,管理员如果不愿意其行为被检视,当初就不应该竞选管理员,现在连提出对管理员行为的讨论都被围剿,未来大概不会有用户敢提出罢免管理员了。

上述类似言论曾经出现在客栈,但一直被某位管理员以扰乱之名强行删除,如果上述言论不是事实,何必这么害怕? ,大概是害怕被提出关于他的滥权行为被公众检视吧!,真是欲盖弥彰。

支持你。维基越来越像一言堂,不容许杂音,我觉得很可怕。我本来也就已经觉得奇怪为什么大家支持联署的整段文字不见了。维基的讨论页是让人讨论的,即使大家意见不合,也绝不可以把对方的言论删除,这已经是侵犯言论自由。我觉得有必要把事情向维基基金会反映。如果你希望再次提出联署罢免,在下愿意奉隌,但因为工作忙碌,未必能即时回应,若有什么消息,请透过讨论页告知。不过我已经对这帮人死心了,倒不如离开中文维基,努力建设粤语或闽南话的维基好了。- LC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6:49 (UTC)[回复]

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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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抄送本次争议相关的各位,就不因人而做出有针对性的编辑了。客栈又那么长,也不知放在何处,望海涵。

关于此次闹剧,参与的各位是否有想过解决问题的办法?

就“罢免”几点理由提一下自己的看法:

  • 关于Google Chrome一事,我看到的讨论仅限于Talk:Google Chrome#Google Chrome -> Google Chrome 浏览器 ?????,讨论持续了2天多一些便结束了。没有人,包括积极推动罢免的用户,在那段时间抑或事后提出任何相关是否违反保护方针意见或者质疑,争议仅限于命名上。Shizhao已经表示“也许自己对方针的理解有问题?”。zhxy_519早就问过“想要什么表态”。既然有用户对Shizhao的回复不满,请与他澄清方针的相关规定,若有必要可以要求Shizhao做出承诺。相信不是难事。
  • 关于Medical模板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机器人进行的移除模板的编辑本身不是有争议的(模板被删除是否反应共识是另一回事)。至于在此事上部分维基人更作出不合适的行为,比如WP:回退功能写明“这样的回退只能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这个方针页面几乎是我编辑的,记得一清二楚。所以一直如此要求自己,也时时建议他人。关于医疗模板显然是有争议的编辑,User:Sysywjel直接回退千个编辑,连编辑摘要也不写。是否应该提交至WP:REVOKE申请罢免其权限呢呢,涉及面如此广,方式如此粗暴,这是最明显的编辑战。
  • 一事归一事,若要讨论Shizhao两个机器人是否违规问题,先前百乐兔和Shizhao早就争执过。见Wikipedia talk:机器人,问题的本质在方针的理解上。方针的确说明所有机器人都应该被批准,也的确没有强调执行新的任务需要重新申请,也没有说明这里的机器人指的是有bot flag的账户,还是指不需要人工介入的自动化编辑程序。我个人认同Shizhao的解释,多年来的惯例一直是如Shizhao所说的。在经历了讨论页上2010年关于机器人的争执后,我没有见到百乐兔进行了(若有请指正)任何关于机器人方针的讨论。在讨论方针之前,任何关于机器人运作的争辩都不会有结果。若各位有心促进相关的改善,可以参考我在HW讨论页上关于机器人方针的留言。
  • 关于速删的问题就更荒唐了,我没有见到任何相关的沟通,直接是作为罢免的理由摆出来了。我同意Shizhao的行为明显违背方针的明文规定,但首先删除行为没有造成负面后果,更加上问题发生时无人指出。同前面说的一样,请与他澄清方针的相关规定。我不能理解为甚看到一个用户作出违反方针的行为之后不去提醒他,比如[2],而是作出更容易激化矛盾的行为。
  • 关于封禁的问题,HW也在用心阁的讨论页表明立场了,关于Codename Protector我个人看不到任何有帮助的贡献,显然账号只是为了建立起来与人吵架的。至于对User:At7002的封禁我对事情的认识有限,因为实在没有心情去查看散落在各个页面的骂仗。但是个人对以“扰乱”的理由来封禁持保留看法,对付所谓“扰乱”行为最好的办法是不要理睬,除非此人唯一的目的是来搅起分歧的。在我看来Codename Protector属于此类。
  • User: Mukdener早在第一次罢免案中便提到这点了:“[...]以至罢免shizhao的全部理据就在于不做价值判断只要求程序正义。那么我们当然要细扣一下罢免的程序是否正义了?”那么便请尊重相关管理员/行政员直接宣告无效的行为。我对管理员/行政员强行关闭罢免之后给出的解释不够详细这点并不赞同,暂且不表。
  • 所谓沟通,并非仅仅是要提出罢免之前给出通知,要求答辩。以上提到的,各位做到了吗?

会有人告诉我即使做到如上几点也要罢免Shizhao因为对他“不信任”,这点在客栈里也有人说到了。显然我们应该尽量保持对事不对人,也应该求同存异。

我认为Shizhao也应该想到为何自己总成为被针对的目标,哪怕自己并未犯错,也应当考虑是否需要更为谨慎。至于他人的成见,自然有很大的一部分。

有用户指HW是“提罢免”上瘾,我认为是许多人的观念都不正确,从所谓“第五次罢免连署”到“罢免无效连署”,然后一夜之间搞出来“第六次罢免”,现在来什么“相关投票无效的连署”,还有“全保护客栈”,这样还要弄出多少个连署多少个投票?

第四次罢免之后,Shizhao提到应该“(研究)如何加强互动,对新手能够更有好,讨论更融洽?如何改善方针,让条目更可读,更能体现维基百科的理念?[...]希望这次投票不是输赢,而是改善的开端”,请各位扪心而问,是否看到了他本人在罢免时所提出问题上的改善?但是在社群对于争端的解决上,各位又有看到任何改善吗?有人表示“忍无可忍”有没有想过原因何在,遇到冲突我们有没有合理的解决办法。

方针与指引存在的本意就是让维基百科能够更好的运作,但是部分维基人在讨论的时候显然忘记设立方针真正的目的了。维基百科不是玩文字游戏的地方,见到部分用户抓住基金会决议的文字问题不放,若用这样的心态来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那么好,请去罢免管理员。他们的编辑全部没有在相关讨论页上进行公示。在全站公告模板上产生争议时,解决问题的方案居然是指定一套方针,管理员制度不是一个官僚制度,管理员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相应的决定,而不是一个批准/拒绝/执行讨论结果的橡皮图章

已经有不止一人指责参与讨论的一些自称“维基人”的朋友不把礼仪放在眼里。不论是指责他人中文有问题,还是大量有针对性的言论,抑或极尽讽刺之能事(例子太多,各位看在眼里),若各位觉得合适,那我们不妨邀请“外人”来看看他们会作何感想?你可以选择拒绝与某些“不遵守礼仪”的人交流,但是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不是给自己“他要耍流氓我便陪他耍流氓”的许可。不知各位觉得在File:Graham's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zh.png往下走了多远。例如我看不到黄先生有任何希望努力改善现状的意思,不予理睬便是,至于说Shizhao是中共的“维基奸”这种可笑的指责,各位明白就好,涉及人身攻击便做出相应的封禁便是。

再有一事,关于机器人的问题。机器人至少因为技术原因而被临时封禁2次。技术原因不是可以接受的借口,各类自动、半自动工具的运行人应当对自己的编辑负责并作出检查。若经常犯错,对相关程序作出检查(或问题不在程序而在分类),或者停止相关程序的运行才是正确的。

总而言之,真正应该做的还是促进有效的争议解决的方式。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废话不少,也许因为放了一年半的维基假期而导致一些认识有所偏差,请指正。若觉得我是骑墙的和事佬,对不起,实在是因为见不到这场闹剧会往好的地方发展--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7:02 (UTC)[回复]


未能理解您指的“诸多”。我只看到未按照方针删除页面以及移动被保护页面两项。且前者未造成较大后果。封禁一事属于争议,何况我看不到太多支持的声音。对于我上面提出的几点关于沟通的内容,我不认为您做到了,若您执意拒绝他人的建议,要以此极端的方式解决争议。请便,但是我不认为罢免会得到通过。若罢免未通过您打算怎么办?便不解决现有的问题吗--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7:50 (UTC)[回复]

对于你提出那“五点”,我上面说的问题你既然选择看不见,那我也只能表示无奈。你要求别人就事论事,这边却选择性失明,对于我提出的质疑从未有回应的意象--Ben.MQ 2011年6月14日 (二) 03:31 (UTC)[回复]
至于在客栈页的多个地方,您的行为均表现出您没有认真阅读他人的回复。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另一种定义方式便是 一例。不知如此您是如何希望和人进行所谓“讨论”--Ben.MQ 2011年6月14日 (二) 04:49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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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发疯理论不是我一个人提出来的,是其它版讨论的结果。你不觉得他有问题不等于其它人的意见。再说,请你下次咨询此类事情前,先叫事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例如退出云云,要么你就不要退出要么你就不要说),否则让人误会是很正常的事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0:03 (UTC)[回复]

我对你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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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仅仅对某几个维基人的怨恨,做出了幼稚的行为,这只会对维基社群作出伤害,即使将他成功罢免,你们又得到了什么?答案是对另一群人的无尽怨恨以及名誉扫地,这是我最后一次提醒你,虽然我那几句说话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如果能重回正轨的话,我想对于整个社群一好事。--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1年6月14日 (二) 06:52 (UTC)[回复]

已警告幼稚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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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苹果派君不用害怕,已向当权集团所派出的小打手幼稚鬼发出警告,再乱来就会通知捉鬼大队前来处理。--维基超和谐促进小组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9:09 (UTC)[回复]

请您对Bencmq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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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在此事上部分维基人更作出不合适的行为,比如WP:回退功能写明“这样的回退只能用于明显的非建设性的编辑”。这个方针页面几乎是我编辑的,记得一清二楚。所以一直如此要求自己,也时时建议他人。关于医疗模板显然是有争议的编辑,User:Sysywjel直接回退千个编辑,连编辑摘要也不写。是否应该提交至WP:REVOKE申请罢免其权限呢呢,涉及面如此广,方式如此粗暴,这是最明显的编辑战。”

User:Bencmq在上文提出了这一点,本人在此也有相同的看法,请您对他及本人作出关于此事的回应,谢谢。--CHEM.is.TRY 2011年6月14日 (二) 08:36 (UTC)[回复]

不回应?也就是说你认为你没错?--CHEM.is.TRY 2011年6月17日 (五) 15:25 (UTC)[回复]

(:)回应:苹果君也可将当权派集团所派出的传令兵视为扰乱,无须回应,他们可以认同呼吁无视一些用户的发言,进而完全封杀消音,不但很难说服他们,他们没有容忍别人声音的雅量,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回应,一发言只会被他们又会视为扰乱。12345w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7:13 (UTC)[回复]

Luke小朋友你又调皮了~~不过你真的很好玩。好吧,既然苹果派你不回应,那我也只能提到WP:REVOKE去了。当然提到上面去估计你就会来了。--CHEM.is.TRY 2011年6月17日 (五) 20:54 (UTC)[回复]

邀请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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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关心管理员是否滥权的百乐兔前辈,新创立一个监督与防止管理员滥权与声援受难用户的组织维基百科:维权联盟,欢迎苹果派君可以前往签名与支持,维护非当权派用户的基本自身权利。

维基超和谐促进小组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9:35 (UTC)[回复]

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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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请您主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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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肯定。今决禁其一周。唯本人不认同傀儡之论,所谓傀儡应与本尊同期活跃,但显然并非,故仅可曰此乃该用户所建之另一账户。—J.Wong 2011年6月16日 (四) 03:37 (UTC)[回复]

维基还有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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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得管理员的这句话,唯本人不认同傀儡之论,所谓傀儡应与本尊同期活跃,但显然并非,故仅可曰此乃该用户所建之另一账户。。—J.Wong地狱少女阎魔爱 一开口就是怨恨 、地狱的前永久封禁用户,站对边,长期以来啥事没有,若不是您的要求,他也不会来敷衍一下,现在他们把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制化了,在维基的新名称为维基百科:扰乱,扰乱罪的标准就是批评到他们就是扰乱,连CU都不用,请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看看,他们这群当权派就是这样,请看清楚他们的真面目。12345wong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7:07 (UTC)[回复]

敬请阁下参与2011天津维基人夏季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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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维基人聚会已重启,目前2011天津维基人夏季聚会正在筹备中,请阁下前往并发言-- Park 进站 乘车 2011年6月20日 (一) 14:03 (UTC)[回复]

对百乐兔和苹果派的永久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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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把以下用户永久封禁了:百乐兔苹果派。以下为我对这次封禁做的一些解释:

问:封禁的理由是什么?

答:这两位用户在过去长时间里不断对其他用户进行挑衅,恶意推定其他用户的行为,甚至达到使用制造不存在的理由诬陷其他用户的地步。他们玩弄规则,严重地阻碍和防止中文维基百科的有效管理。虽然在过去许多其他用户已经试图通过各种渠道与他们沟通、讨论、劝导,百乐兔因此被多次有限期封禁过,但是始终没有获得任何成效。为了保持中文维基百科的有效运行,以及为了保持项目能够恢复到合作、互重的基本思想,我决定采取这个极端措施,把他们无限期封禁了。

  • (:)回应请问我作的哪些编辑是在挑衅,挑衅的定义是什么?共识在那里,谁给你这个权力定别人为挑衅,你这样做难道不是恶意推定?我何曾挑战过中文维基百科的任何一项正式方针?我所挑战的乃是一位多次违反中文维基百科正式方针的管理员而已,何况其本人已经承认部分的确是他的错误。我这样做正是为了维护中文维基百科正式方针。--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回复]
问:你这样做是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哪个由用户通过共识达成的规则进行的?

答:维基百科上的规则不是法律,我们维基人不是法学家,写出来的规则也没有通过法学家和语言学家来考证其中的漏洞,我们写出来的规则最重要的是帮助我们在日常操作中提供一个规范。即使是国家的法律也会出现有漏洞被别人滥用的情况。任何规则都是死的,它们无法完全概括所有生活中会出现的情况。因此我们不应该把规则当作是圣经一样不动脑筋地去使用。维基百科所有规则都出自五大支柱。这个五大支柱体现了维基百科的基本精神。首先,维基百科是一个百科全书,我们大家在这里劳作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部百科全书,而不是为了推行我们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或者我们认为应该采用的理想管理方法,也不是为了作社会试验。因此不管我们在做什么,最终我们要考虑的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帮助这部百科全书成长。任何防止这部百科全书成长的做法都是不应该的。百乐兔和苹果派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严重地防碍了其他用户做有效的贡献,吸引了许多用户的精力到互助客栈里去与他们争吵,因此严重地防碍了百科全书的成长。维基百科的另一个重要支柱是维基人之间的互相尊重。维基是一个合作性的工具,互相之间合作是维基百科的宗旨之一。合作也包括互相之间谅解对方的错误,互相之间信任对方的动机。人与人之间互动总是会产生矛盾,在网上合作的时候,缺乏即时的反应,缺乏对对方表情、动作的察觉,发生误会和矛盾的机会更加大,因此互相之间更加需要妥协和谅解。维基百科的许多规则都是源自这个支柱的。虽然许多用户已经通过多种渠道(在维基上以及在维基下)设法与百乐兔和苹果派沟通,但是始终无法与他们和平解决互相之间的矛盾。为了保持社群的和平以及保持中文百科全书上互相合作的气氛,我决定把这两名用户封禁掉。

  • (:)回应请问是谁给你这个权力不顾维基百科正式方针就封禁人?管理员乃是方针的执行者而非创造者。维基百科正式方针不仅对一般用户有约束力,对管理员也有约束力。我刚刚抗议过你,你就封禁,连避嫌都不顾了。--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回复]
问:按照封禁方针在对一名用户封禁之前要提出警告,封禁的时间也是逐步提高,你没有发出警告而且一下子就把上面的两名用户无限期地封禁掉了,这样做不是违反了封禁方针了吗?

答:是的。但是在此之前已经有许多其他用户试图与他们进行沟通了,各种渠道都已经使用过了。百乐兔本人过去已经因为违反用户之间互重的支柱被多次封禁过了。目前维基百科的管理趋于瘫痪,大多数管理员不知道自己今后还能怎样保证维基百科的正常运行。百乐兔和苹果派均是长期用户了,他们应该知道他们的行为对维基百科造成的后果,他们也应该知道这样的后果是不能容忍的。鉴于过去的经验我相信对他们进行有限期封禁只会使得他们在封禁被取消后恢复他们的行为,因此无法解决这个问题。鉴于情况的紧迫性和目前的事情已经严重阻碍了维基百科的运行,我决定破例对他们直接进行无限期封禁。假如他们不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肯改变自己的行为的话我不欢迎他们成为维基百科社群的一员。我自己不喜欢呼吁使用“忽略所有规则”的支柱,这也是我八年维基百科生涯中首次呼吁使用这个支柱。我也不喜欢永久性地封禁其他用户,在我的维基百科生涯中我永久性封禁的用户屈指可数。但是保证百科的运行是我的义务。我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 (:)回应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只不过是一项指引而已。拿指引对抗方针,您真是聪明啊。难道不封紧我维基百科就难以运行了?这个罪名大家能接受吗?我所做的只不过是提起解任一名管理员如此而已,这也是有正式方针支持的,显然解任投票会造成纷争,如果您不愿意造成纷争,您可以直接宣布管理员解任方针无效。您仍然可以援引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直接删除不就好了。只要您真能这么做,我立即承认我所做的提请解任管理员的所有行为都是错的,抗议管理员滥权都是错了,管理员的权威完全是不容许任何挑战的。--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回复]
问:你这样做是滥用你的管理员权利吗?

答:不是。管理员的义务在于保证维基百科的正常运行,假如有用户严重阻碍维基百科的运行的话管理员的义务在于使得原来的秩序重新获得建立。他们可以通过沟通、解释、帮助的手法做,但是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通过封禁的方法。我认为百乐兔和苹果派对中文维基百科的影响时间已经太长了,各种方法大家也适用过了,因此对他们进行封禁。

  • (:)回应不错,管理员的义务在于保证维基百科的正常运行,但是是通过执行维基百科正式方针来实现的,而并不是自以为是。WP:管理员黑体字写着“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这个黑体可不是我自己加的。当然连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都搬出来,这个黑体字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一直对抗违反维基百科正式方针的管理员,这个时间并不长,而我希望这个时间越长越好,因为现在管理员滥权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水平。--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回复]
问:你这样做算是理事会的尚方宝剑吗?

答:不是。我是作为一名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的身份采取以上措施的。这和我在基金会内的职权无关。我可能对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的理解和动机比其他用户深,可以帮助向社群解释这些决议的用意,但是在项目运行本身中我个人没有任何超越其他用户的权益。我的做法有可能是错的,我在过去也犯过许多错误。大家随时可以向我提出。假如我被说服我的做法是错的我也很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和改正。但是就目前为止我相信我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做错。

问:你这样做是恶意推定吗?

答:不是。百乐兔在元维基上说他们很关心中文维基百科的操作和管理。我相信他。我个人对百乐兔始终怀很高的评价。大家对理想的操作和管理有不同的认识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始终在与许多其他用户讨论这一点。从维基百科建立到今天十年中许多规则被改变,许多操作被改变,都说明我们在不断思考自己的错误,吸取新的建议,来更改自己,使得自己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但是所有的批评,包括对个别用户、管理员、对整个管理机构,乃至对基金会、理事会的批评,都应该是建设性的,其中也包括其他用户可能不同意自己的见解,所有的批评和讨论都应该是按照互相之间尊重对方进行的。百乐兔和苹果派决定使用破坏性的方法来表达他们的不满和批评,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我相信他们的动机是好的,但是他们的行为导致了社群内的气氛恶化、管理机构瘫痪,这是无法接受的。

  • (:)回应难道我提出管理员违反维基百科正式方针滥用权力,就会造成“管理机构瘫痪”吗?我觉得我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啊。至于“社群内的气氛恶化”我看您此举会造成更大的“气氛恶化”呢。另外为了维护所谓的“气氛”,就容忍管理员违反维基百科正式方针,看到了也不提出,屡次严重的想要提出解任的也不敢提出解任,这样的气氛真是和谐啊。--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6:59 (UTC)[回复]
问:你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书生吗?

答:不是。书生是一名长年维基百科人,是最活跃的管理员之一,是一名好朋友,理事会中多名理事信任书生。书生在执行管理员职务的时候得罪了许多人。在过去书生在与其他用户互动和沟通的时候也有过缺陷,但是在一年前对他罢免提议之后他自己也承认了这些错误,在过去一年里也改正了自己的错误。我对百乐兔和苹果派的封禁与对书生连续三次提出罢免的事情本身无关。这两名用户挑战的不是书生本人,而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整个管理制度。书生树大招风,假如不是书生的话则是其他管理员。这个挑战性的做法是我封禁的最终原因。

  • (:)回应我只提出过一次不成功的解任,白乐兔一次也没提出过。我提出解任也不过是为了维护维基百科正式方针不受管理员滥用权力的侵害,如果书生一点方针也没有违反,我是不可能提出解任的。说我“挑战中文维基百科的整个管理制度”恐怕这个罪名很难架在我的身上的。
问:你把这两名用户永久封禁了,这表示他们永远被排除在维基百科社群之外了吗?

答:不是。我本人始终相信人改变自己、改善自己的能力。我也从来没有把无限期封禁看作是绝对无限期的。只要百乐兔和苹果派保证他们把自己挑战性、抗议性的行为改变成建设性、合作性的,那么我很愿意取消他们的封禁。但是假如他们不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我也不会容许,他们重新在中文维基百科造成目前这么大的混乱和伤害。 --Wing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8:15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Leejoe Schar (留言)于2011年6月25日 (六) 20:2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寄封禁申诉到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58.152.141.96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6:57 (UTC)[回复]
现在有人要永久禁止提出罢免管理员,静悄悄的讨论,请您关注。取消罢免管理员--58.152.137.171 (留言)

本来不想关心那个投票了,不过本人不允许某人颠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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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我被封禁就颠倒黑白:

回应:请注意,联署期所有联署人都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即使是被封禁的苹果派。至于我的投票,联署中已有提到联署人的投票意愿可于日后修改。请勿用“骑劫”这一非善意推断的词语。同时补充一下,投票开始后增加的任何提案,将会可能被视同对投票的破坏。-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0:26 (UTC)

请看我早已明确提出反对: 这里这里


然后他自己趁我被封禁将以下不是此解任案的一部分!改成:以下是此解任案的一部分!--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0:13 (UTC)[回复]

当时你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也未有就此事与我商讨,这可不是好孩子的行为哦,苹果派大叔。-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25 (UTC)[回复]

谢谢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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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尽快参与结束增补议案的投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6:20 (UTC)[回复]

不得已再次进行封禁复核,并呈上我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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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封禁我的两位管理员都违反管理员避嫌原则,此二人都是我刚刚抗议过的对象。参见: 抗议wing抗议philip

而且trolling,不是中文维基百科正是方针,何况就算和原维基的论述一样,我也绝对不是。此二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封禁我,与现在中文维基的部分管理员集团,意图保护自己的权威不受任何挑战,自己滥用管理员权利不承担任何责任,息息相关。

我发起书生解任提案的初衷正是为了维护中文维基百科的正是方针不受到管理员滥权的威胁。我并没有任何值得被封禁的错误。我在中文维基编辑数量不多也超过1万次,DYK也有31条。难道我想要破坏中尉维基百科?这简直是笑话,在维基百科有滥权就必然有抗争,如果不想要看到今天这个纷争,就应该不要滥权才对,现在用永久封禁来对付抗争者,还想要维基百科好?这不是黑白颠倒了吗?


现在翻译一段几经wing引用的原维基论述:定义一段:

Trolling is a deliberate, bad faith attempt to disrupt the editing of Wikipedia. Ignorance is not trolling. Genuine dissent is not trolling. Biased editing, even if defended aggressively, is in itself not trolling. By themselves, misguided nominations, votes, and proposed policy are not trolling. They are only trolling when they are motivated by a program of malice rather than ignorance or bias. This requires a judgment of the personal motivation for another's action. Such a judgment can never be made with anything approaching certainty. This fact should always be kept in mind when one is tempted to label someone a troll.

尝试翻译如下: Trolling是故意的恶意的扰乱维基百科的编辑。无知的编辑不是Trolling,真正的异议也不是trolling,偏执的编辑,即便积极的自我辩护也不是trolling。误导性的提名、投票、提出政策也不是Trolling。他们在做Trolling当且仅当他们基于恶意的动机,而不是以无知或者偏见为动机。这需要对别人的行为的动机作出个人判断,这种判断绝对不应该基于接近正确而得出,当某人想要标签一个人为troll之时,这一事实(这种判断绝对不应该基于接近正确而得出)必须牢记在心。


我提出书生解任提案,如果是基于恶意,那么将置于投支持票的(目前为止)84位维基编辑与何地?再说看看我的编辑历史,说我完全恶意,有谁会相信?另外给我贴上标签的人已经把你们支持的原维基的定义中的话(他们在做Trolling当且仅当他们基于恶意的动机,而不是以无知或者偏见为动机。这需要对别人的行为的动机作出个人判断,这种判断绝对不应该基于接近正确而得出,当某人想要标签一个人为troll之时,这一事实(这种判断绝对不应该基于接近正确而得出)必须牢记在心。)完全抛于脑后了。

以上--苹果派.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21:39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理由见上面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在解封期间没有明显违反维基方针的举动,封禁理由不当,故解封。
  处理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1日 (五) 21:56 (UTC)[回复]

希望能和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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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才有时间来给你留言,希望能就一些问题和你交流一下。无论谁对谁错,或是都对都错,最近中文维基百科很明显的陷入了一个危机,我想这一点你也能够同意吧。而解决这个危机,我觉得需要大家的合作与谅解,而不是直接的对抗,这也是我为什么解封你的一个原因。关于某个方针或甚至于最底层方针的对错和解读,也许是会有争议的,但解决这些争议需要的是大家的对话与集体的智慧,而且,我个人认为更重要的一点是循序渐进。本来参与中文维基的人数就不多,如果在同一时间抛出很多问题,自然讨论就分散了,最后也许适得其反,很多讨论就不了了之了。我对阁下有一个请求,在罢免shizhao的这段时间里,也许我们俩(当然也欢迎更多的人)能够讨论一下问题的关键究竟在于哪里,需要怎么样的改进,等shizhao的事情完毕后,也许我们能够综合一些意见然后一起向社群提出。但我希望在这段时间内,阁下多参加一下编辑,多想想解决办法,而不要再去过多的参与那些纷争,就像我上面说的那样,那样做也许会适得其反,另外,多参与编辑少参与纷争也让所谓troll的留言不攻自破了对吧!最后,谢谢阁下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祝维基愉快!也希望能够尽快的得到你的回复。--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2日 (六) 01:47 (UTC)[回复]

解任案的1/2/4点也许真的是书生的问题,2/5完全就是你将原本常识上而言没问题的被你无限放大!特别是Medical模板一事根本上是你有意将最后两次提删/恢复讨论混合在一起来混肴视听,就算user:Alberth2出面承认最后一次删除模板的责任你都依然不放过书生,这不是捏造罪证是什么!?关于User:At7002/Tony Montana的封禁(现在被元维基内部再次确认为Luke的傀儡)只要看看他在Talk:朱学恒中的态度,就算没有确认为Luke的傀儡,那个封禁都是嫌迟了。对于混肴视听来制造罪证指证书生的行为我可以用愤怒来形容,现在中文WP社群频崩溃的边缘,就算你没有全部责任都是促成这个现状的一根稻草!你继续努力将全部责任都推卸落书生吧!--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5:52 (UTC)[回复]
P.S.这已经是我第3次看到你的留言被Jimbo老大无视了,你还不明白这说明了什么吗?--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6:06 (UTC)[回复]

很高兴能收到你的回复,也让我能看到交流的希望。不过我还得先做出一个请求,请阁下暂时不要再去客栈要求道歉亦或是和别人争论,因为在这种时刻,双方都需要有妥协的诚意,我也在客栈对他们做出了呼吁。如果一再纠结于那些争论,不但于事无补,也会被社群看做是扰乱,到时候我也无能为力的。而且请阁下相信我,如果最后我们经过交流确实认为管理员有一些错误,我相信管理员,包括我也是会给阁下道歉的。更何况,我对你的解封也并不是没有压力,既然我已经顶住压力做出了一定妥协,希望阁下能够做出一些妥协,将事情往好的地方引导。这一点希望阁下在短时间内一定做到,否则事情就真的会很难办了。你也支持非正式的调解,希望你把我作为一个调解人来看并且信任我如何? 以下是回复你的内容,请你相信我,管理员封禁你,并不是因为你对管理员提出了质疑,而是觉得你的行为在客栈已经扰乱了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这也是我希望你能先和我讨论,而不要继续在客栈或其他什么地方争执的原因。如果我们俩能先达成一些共识,在客栈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争执了对吧。另外,我也不同意你说管理员无法保持社区的普遍信任,因为毕竟大多数活跃的贡献者并没有觉得问题,而投票罢免的人里面有多少是站外过来的,我想你应该也能够了解,因为看看贡献列表就知道了。关于你提出的方针的问题,这也是我经常纠结的一个关键,我下面说的是我的一些理解:维基并不是一个政府,我们固然有方针,但是不可能把方针订的如同法律一样细,同样,我们也没有律师和法官。维基运作的基础是基于大家的一种善意,一种愿意将维基越变越好的美好愿景,正是这种善意以及愿景才能使维基百科发展壮大。而且,关于说“管理员没有任何特权”,我觉得现在很多理解是错误的,管理员固然没有任何特权,但是相应的“管理权”是存在的,这并不是特权。管理员不免会需要做出一个判断,而管理员选举时,大家正是觉得信任一个管理员的判断才会支持的,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至于你最后提出的那个问题,我觉得我们可以就事论事,首先,如果你觉得他们哪里没法保持社区的信任,我们可以去和他们交流,如果改了毛病,不就好了么?而且实在不行,不也有管理员解任投票可以使用么?--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2日 (六) 20:16 (UTC)[回复]

厄...我还得多嘴一句,你能否先不要在客栈提出要求或者讨论啦?我们讨论完了有要求我们再一起提出如何?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对吧!

我个人认同你不是trolling,所以我才能来和你一起讨论。但是你在客栈的某些行为,如同wing所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群内的气氛恶化、管理机构瘫痪,这是无法接受的。”我想,如果你开始就像我这样和相关人士单独沟通,可能事情就不会发展成这样对吧。关于封禁你,我想也不算是完全没有理由吧,这也是我第一次没有解封的原因,毕竟扰乱也是不应当的。Anyway,关于封禁你这事,我们暂时不讨论了如何,因为在我心中,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开始两方都能注意更好的沟通,可能事情就不会这样遭了?我想,关于方针的执行好像才是那个真正的问题。

你说的关于方针,我最初也是你这样认为的,不过正是阁下让我的想法有些改变,呵呵。你说的想法固然好,但是任何书写出来的条文都有可能需要解释,这也是为什么每个国家都有专门解释法律的机构,而维基毕竟不是政府,不可能做到那么多,并且,维基里面也没有法官能够对此做出裁决(当然英文维基有仲裁委员会,不过也是饱受诟病我也并不支持)。这样的话,只要有一个人反对管理员的决定,就可以说他对方针理解不正确,没有按方针办事,不知道阁下对此能否提出一些解决办法呢?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假设有个人贴了一篇疑似广告内容,按照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维基百科不是)广告。有关商业机构或产品的条目,应该以客观、无偏见的笔调撰写。所有内容必须可以经由外人查核,所以内部商业秘密、小规模公司都应该不能接受。商业机构网站的连结应该有足够的代表性。维基百科并不会支持任何个别商业机构,或结立任何宣传伙伴。”,这样,管理员可能就给予删除了。那如果该编者跳出来说,这不是广告,管理员滥权,没有条款定义了我这个是广告,你认为又该如何呢?添加更多的定义将方针变成厚厚的法典肯定是不可取的。而我认为,当社群选出了一个管理员是,就已经信任他们能够在这种时刻根据方针做出对维基有利的判断了,故我认为管理员不应该有特权,但是适当的管理权限(特定时候的判断)确是不可缺少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点浅见,如果阁下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希望不吝赐教!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2日 (六) 21:18 (UTC)[回复]

恩,很高兴你能够支持前者那部分的想法,这样起码讨论的基础就有了。至于提到的后者,我觉得大概就可以分为两个问题:一是你对shizhao提出的罢免案,二是Wing对你的封禁。关于一:我也同意你说的“相信我提出的5点,至少并不是都错”,这里面书生应该也有不恰当的地方,但是你的指控肯定也不是完全正确,所以我准备和你一条条的剖析,希望能找出书生可能存在的那些问题,然后我们再想办法解决问题。至于二:等我们把第一讨论出来,应该就会迎刃而解了。只是我现在有点急事,请给我几个小时时间过一会儿我回来写出我自己关于每一条的看法。谢谢你的理解并且没有进一步参与互助的争议,也希望你能继续保持这样直到我们想出来办法。当然,如果你有空的话,也多多编辑条目吧,现在正好动员令呢,呵呵。请耐心等我回复,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2日 (六) 22:40 (UTC)[回复]

  1. 他也承认了移动google chrome的错误,你认为这样足够么?关于后面全站通告,加入本来就引起争议,况且,当时已经吸引了足够多人参与讨论,且引起了站外的一些流言,在没有方针明确说明移除需要经过讨论的情况下,我觉得这样并不算是滥用管理员权限,因为这个本来就需要管理员加以维护。
  2. 这个他做的不当,我个人认为所有的速删都应该挂模板又第二人复核再删除。如他所说:“管理员可以在存废讨论中依据现有方针政策以及讨论者意见进行判断并删除”,但这不应该是速删。
  3. 这个也不当,我个人认为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先加以讨论已取得共识后再进行移除。
  4. 关于封禁,我想作为另一个话题,我们先一个一个的解决,所以这里就不多说这一点了。
  5. 关于机器人,我同意使用机器人一定要登录。我也赞同你的观点,即所有在申请机器人时没提到而又需要添加的新功能都需要经过批准。但是这个并不是方针,所以我们应该推动相关方针的成立,在成立之前的就不予追究。

我补充一点的是,我想问在你知道这些问题以后,你有没有主动和shizhao沟通并告之如上的问题?如果没有,那么我觉得这也是不妥当的;如果有而他没有回应,那么你罢免的理由就是很充分的了。 综上,我觉得现在需要做的事,与shizhao沟通关于2、3问题,希望得到他的承诺。关于5,我们可以先讨论一下措辞,然后一起推动方针的成立,不知道阁下觉得这样的处置是否合理?若有更好的意见,望不吝赐教!--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3日 (日) 00:24 (UTC)[回复]

再补充一点,你提到“明知道不符合任何方针仍然要以“忽略一切规则”执行的问题。”,我认为,这依然是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其他方针明确反对,二是没有其他方针明确反对的。对于前者,那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但是后者却是值得斟酌的,毕竟,管理员对于某些突发事件仍然需要及时的做出判断。另外,我还希望强调一点的是,毕竟人非圣贤,任何维基人出了什么错误,都应该先与其沟通,而不是一来就提在互助讨论或者罢免,这是应该强烈反对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3日 (日) 00:45 (UTC)[回复]

您说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意思是类似于批示的方式?--Ben.MQ 2011年7月2日 (六) 12:26 (UTC)[回复]

I see. 感谢回复。已经提除页IfD内的意见--Ben.MQ 2011年7月2日 (六) 14:39 (UTC)[回复]
嗯已经看到了。我开着IRC……而且……您的用户名被机器人自动列入黑名单所以……有额外的提示……--Ben.MQ 2011年7月2日 (六) 14:44 (UTC)[回复]

关于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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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能做出让步,而且我也告知Ed兄和同舟兄了,我相信他们也能够保持一定克制的。好的,书生的事情我也不多说了,投票该怎么进行,就让它进行下去吧。和你一样,我也很认同AT君在书生罢免页留下的言论。

接下来就说说封禁吧,我之所以把这个拖到最后,是因为这个牵扯到几个人,并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够解释清楚的,我也认同你所说,矛盾是一步一步的从小到大被激化起来的,在其过程中,可能双方都有一些不甚理智的地方。易地而处有时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我在下面说一下我个人了解的一些关切,以及我跟人认为的一些封禁理由,这不一定完全正确,所以如果有错误请你海涵。但是希望阁下能够尝试着站在管理员的角度看一下这个问题,看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首先,阁下的某些反对并没有包含建设性意见。并且选择性的忽略了有些用户提出的反对意见(当然,之中也有一些别人的过激言论,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这一点我是比较反对的,因为这不利于双方达成妥协与共识,希望阁下今后能够注意一些。其次,阁下在互助展开的纷争,已经影响到了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了,毕竟,维基的最主要的使命是编辑一本书,而不是来客栈参与讨论或民主试验场。第三,我想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阁下这次表现出一些极端(当然,我能理解你,正如你说的,这次风波都是由一些小的矛盾所激发上来的,激发到后来,双方不免都有些极端,所以同样,我也能够理解管理员的封禁举动。你看能不能尝试易地而处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但是极端毕竟还是不好的方式。我始终认为,在维基百科,要做一件对的事情,肯定不能以一种极端甚至是错误的举动来完成,这也是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的宗旨。

以上是我的看法,请阁下站在管理员的角度看一下这个问题,如果有什么好的建议,麻烦告知,我相信管理员们也并不是闭目塞听之辈。--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3日 (日) 17:40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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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法不同而已。对于管理权限的使用,个人认为只有常用、善用且慎用权限的用户才应该拥有权限,三者缺一不可。希望阁下也不要周旋下去,因为书生罢免案就像泥沼,无论有什么目的,只要一踏入就随时泥足深陷,举步为艰。—AT 2011年7月4日 (一) 09:34 (UTC)[回复]

Re:WP:I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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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就改回去了。 --Ben.MQ 2011年7月6日 (三) 11:29 (UTC)[回复]

Re: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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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理解我的话--Ben.MQ 2011年7月7日 (四) 14:32 (UTC)[回复]


封禁申请‧表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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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安。现正就“是否赞成封禁者与裁决者分为二职?”表决,请移步投票。--J.Wong 2011年7月11日 (一) 15:32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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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维基人举报,在两次申请成为管理员投票中出现一些账户,这些账户平常不与维基人互动,怀疑是投票部队。另外,此番封禁为临时封禁,待对方与unblock-zh@wikimedia.org邮件列表解释后视情况予以解封。为隐私起见,故不透露举报人之信息。另,请参考互助客栈中对应的回应-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7月17日 (日) 17:05 (UTC)[回复]

在互助客栈中以及对应RfA页面上诸位用户的讨论已足以说明,还劳烦阁下移大驾参阅。-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7月19日 (二) 02:07 (UTC)[回复]

举报用心阁在豆瓣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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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1170006/

维基人请支持 达师

2011-07-18 22:03:44 来自: 用心阁(鸡鸭结伴跳红舞 猪狗比赛唱红歌)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771295/

维基百科上,管理员Shizhao又在被罢免了,维基人可以去投票啊。

2011-06-29 13:25:03 来自: 用心阁(鸡鸭结伴跳红舞 猪狗比赛唱红歌)

--Talktalk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21:27 (UTC)[回复]

封禁申请‧参与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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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安。现正议定“基本程序”,请移步参与。--J.Wong 2011年7月19日 (二) 03:09 (UTC)[回复]

edit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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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请移除{{indefblockeduser}}之外的内容。--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6:39 (UTC)[回复]

封禁申请‧表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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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安。Winertai君已就“封禁申请”将来使用时间导向方案,抑或理由导向方案发起表决,为期一周,至八月十四日为止。请移玉投票。--J.Wong 2011年8月7日 (日) 07:3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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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法国维基媒体协会荷兰维基媒体协会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1:1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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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八百客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2:24 (UTC)[回复]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维基格式审查员/old”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1/02#Template:维基格式审查员/old”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1年11月2日 (三) 17:08 (UTC)[回复]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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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64.78.44,这个是我的IP,其他人在客栈里面的发言,都不是我,与我无关。--苹果派.留言 2012年5月31日 (四) 14:53 (UTC)[回复]

封禁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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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先看什么是破坏:“破坏是指以降低维基百科全书质量为目的而故意增删或修改内容的行为,例如故意把正常内容替换成猥亵的、诽谤的、或者其他不相关的内容。“破坏”要是一种故意且有敌意的行为,否则便不是“破坏”行为。”这是一条正式维基百科方针。我编辑过上万次,可曾有过“以降低维基百科全书质量为目”的“故意且有敌意的行为”?我只不过反对的是一名滥用维基百科管理权限的管理员而已。连这名管理员自己都承认确实在某些方面错误使用管理员权限。也就是说,我的罢免理由确实有一部分是正确的。不支持罢免也就罢了,还秋后算账,将我永久封禁,维基百科的黑暗历史将永载史册。“封禁,又称封锁或查封,是管理员阻止用户参与维基百科编辑的手段。封禁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你们这个再高举“绝非惩罚用户”的牌坊,以后谁会相信?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首先,当初Wing封你的时候已经忽略所有规则了,你再在这里引方针不可能有实际作用。如果某一故意行为事实上造成或导致了维基百科质量降低,那么也应当被视作破坏。你的罢免案,不论其理由是否正确,引发了史无前例的高登控制维基人事案的情况,不但事实上导致中文维基百科的运营受到严重干扰,而且这一动向显然对于维基百科来说非常危险,尤其是如果高登控制了维基那么五大支柱中的中立的观点将变成一纸空文。你可以说你被利用,下面某位地狱少女也说你被利用,但是如果你丝毫没有改变的意思,我们可以预测,解封你之后,相同的事情还会发生。因此拒绝此次申诉。
  处理人:达师218372 2012年7月13日 (五) 16:32 (UTC)[回复]

--苹果派.留言 2012年5月31日 (四) 14:56 (UTC)[回复]

有关阁下的解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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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派阁下,你好。近日我正关注著阁下的个案,不知道阁下有什么事需要协助。--武蔵留言2012年6月1日 (五) 16:35 (UTC)[回复]

  • 我要求,解除对我的永久封禁。因为这个封禁除了对我个人的打击报复,秋后算账之外,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只有极少人会相信,解除这个封禁,会对维基百科造成破坏。执行这个永久封禁,除了惩罚用户之外,没有任何的可信理由。我所做的所谓的罪行就是提出对某位管理员的罢免而已。而这个权力乃是维基百科给予用户的权力。使用这个权力就叫破坏?!更何况这个罢免案得到了48%的超过200位有投票资格的维基百科用户的支持,这些人有相当一部分人编辑过数千次维基百科以上,并不是任何人的傀儡。这个罢免案的部分理由,为被罢免人自己承认,绝非完全编造。在我被永久封禁之后,有些有相当贡献的维基人声明退出维基百科或者淡出维基百科,对我解除封禁对他们会有正面的影响,而不会有负面的作用。我对维基百科的热爱,相信不输于任何人。我以前没有破坏过维基百科,今后也绝不会做出任何破坏。--苹果派.留言 2012年6月1日 (五) 22:10 (UTC)[回复]
苹果派阁下﹐我先想提醒阁下一件事:由于之前对阁下的封禁是连IP编辑也禁止的,所以希望今后,阁下的所有申诉及请求务必使用讨论页或电子邮件,因为这个行为有可能令阁下延长封禁期限,请阁下留意。关于阁下被封禁的原因我不作任何意见,但我可以受理对阁下解除禁的请求。不过请阁下了解,我解封阁下很容易﹐但不是社群中的任何人也能轻易接受,所以我希望阁下今后有机会的话,请调节一下说话的口气和态度,也请阁下使用大家能接受的方式,进行一件自己认为正确的事,这是阁下需要在今后改进的地方。最后,当阁下回复后,我会继续跟进阁下的请求,希望社群不会对这事有太多意见。谢谢。--武蔵留言2012年6月2日 (六) 04:01 (UTC)[回复]
谢,静候回音。--苹果派.留言 2012年6月2日 (六) 15:11 (UTC)[回复]
苹果批阁下,我已经将阁下的请求向Wing阁下转达,不过Wing阁下需要阁下正式的电邮申请,请麻烦阁下将有关资料寄给Wing阁下,谢谢。--武蔵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3:57 (UTC)[回复]
对不起,Wing阁下刚拒绝了我的请求,但我仍会进行交涉。不过,阁下能否解除封禁,就要看阁下如何向Wing阁下陈述理由了。--武蔵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5:56 (UTC)[回复]
多谢您的关心。我该说的都说了。我也不愿意通过电子邮件,因为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苹果派.留言 2012年6月3日 (日) 16:21 (UTC)[回复]
其实使用电邮是另一个正式的手续,但如果阁下拒绝的话,那我已经没有任何方法再帮到阁下了,真对不起。最后,送给阁下一句说话:“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可能解决不少问题。如果阁下将来改变主意,请使用电邮联络我,希望下一次能帮到阁下。--武蔵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6:30 (UTC)[回复]

还是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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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留意没有半点执迷不悟,看来你不知道你已经卷入了一场网战,你以为他们是复仇者联盟吗?但错了,其实是披上超级英雄的狼毛,超级反派而已。你以为这样就可能反到他们,你已经版一群右派实力利用,到时候完成任务就没什么事发生,你得了什么?就正如色情电影很多时AV男优干完女优后就射后不理的道理一样。大小姐向我说懒得理会你,所以有关你的委托已不受理,但是持续不悔改的话,我只好找另一个人帮助理。--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2年6月26日 (二) 01:05 (UTC)[回复]

“Wikipedia:坏笑话和删除的胡话/流放到地狱”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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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Wikipedia:坏笑话和删除的胡话/流放到地狱”已被列入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29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Mewaqua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4:19 (UTC)[回复]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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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2:23 (UTC)[回复]

法国荣誉军团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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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目名称为法国荣誉军团勋章,现被移动为法国荣誉勋位勋章,个人支持原来名称,因为原来名称源于罗马军团,更名之后,把它的历史根源拔掉了,请参与讨论,是否应该回复。--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1:54 (UTC)[回复]

"PlayStation Move"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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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Lif…lon 2013年12月5日 (四) 07:26 (UTC)[回复]

File:Bob Kane.jpg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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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Bob Kane.jp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文件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上传文件,但请先看看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文件使用方针

某些问题图片或许可以通过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解决。请参与档案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4月21日 (三) 09:27 (UTC)[回复]

管理人员选举及问卷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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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正在进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户参选管理员,另有行政员AT参选监督员。投票期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并表达对候选人的意见。

请注意管理人员选举无当选限额,各候选人分开计票,支持票不限于一票。

投票连结 · 管理人员选举问答


社群亦正就未来仲裁委员会对管理人员除权的权力进行问卷调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链接找到表单匿名表达意见,或直接前往讨论页发表意见。


回馈请求服务已上线,诚邀您订阅有兴趣参与有关讨论的话题。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3 (UTC)[回复]

管理人员解任投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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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_721tx的管理员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进行,投票期为2024年7月12日7月26日,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


投票须知
  • 依据方针,本次投票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内填写文字来进行投票,并给出理由
  • 由于技术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选项,但空白选项是无效的,请在“投票留言”一栏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请注意,中立票意见仅供参考,仅能计入总有效票数,但不会计入得票比率
  • 在系统中,每个用户只有一票会被储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间重复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统只会储存最新的投票,并覆盖之前的记录。
  • 请尽可能让您的留言简洁。请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将在投票结束后打乱顺序并公开可见
指定格式
  • 支持解任:您的理由
  • 反对解任:您的理由
  • 中立:您的意见留言

建议在您的投票留言最前面写“支持解任”或“反对解任”或“中立”,之后是冒号“:”,接着是您的理由。

明确填写“支持解任”或“反对解任”或“中立”并给出理由,中立票意见仅供参考不会计入得票比率,未填写“支持解任”或“反对解任”或“中立”的为无效票


进入投票页面查看解任理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7月14日 (日) 14:31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管理人员任免及仲裁委员会制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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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于2024年9月21日 (六) 13:40 (UTC)寄送。若您未来长期或目前暂时不欲接收任何类似讯息,可考虑婉拒消息发送[回复]

敬启者,关于人民币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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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阁下未来是否有望解封,都望请在心中记住这一点至少3遍:人民币不是公有领域货币,其由中国人民银行版权所有。人民币不是公有领域货币,其由中国人民银行版权所有。人民币不是公有领域货币,其由中国人民银行版权所有。--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