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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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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11年7月10日特色列表评选入选
2014年12月18日特色列表重审撤销
2019年7月24日特色列表评选入选
2022年5月14日特色列表重审维持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07年8月20日及2019年7月15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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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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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8月19日 (日) 23:58 (UTC)[回复]

中央政府迁台时蒋介石是从四川先飞往高雄冈山空军基地,再转往高雄寿山之军事基地休息后才前往台北。125.229.88.166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6:02 (UTC)[回复]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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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直选后的总统副总统相片可以改用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的官方肖像吗?—jitcji 2008年5月21日 (三) 04:18 (UTC)[回复]

如果没有版权问题应该可以--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5月22日 (四) 02:16 (UTC)[回复]


关于孙文汪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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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历史上大多称孙中山和汪精卫(历史上多以“汪精卫”称呼。)(故后人惯以中山先生相称;而其后此称谓便逐渐演化成具体的尊称孙中山先生,或直呼为孙中山。) ,现在大多数人也采用这两个称呼,本名比较少人知道。而且,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尽量使用人或物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冲突。。所以在下希望使用孙中山和汪精卫这个比较常用的称呼。 --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5月22日 (四) 02:16 (UTC)[回复]

我当然同意根据命名常规,一般情况下用最常用名称的,所以孙文的条目名称是孙中山,汪兆铭的条目名称是汪精卫,我不会提出异议。但是您必须明白,命名常规是针对于条目名称的,至于行文中使用哪一个则是需要按实际情况决定的。我认为——在编辑历史类的条目中,使用字眼更需要严谨。因为孙、汪在法律上的正式姓名就是孙文、汪兆铭,而且在全部政府公文、他们的宣誓仪式中使用的都是他们的本名,这样就应该是使用孙文、汪兆铭的,而不是我们后世人对他们的一般称谓。
我再举一个例子,就像著名文学家金庸,原名查良镛,当然我们把他的条目名称命名为金庸。但是在正式的场合,就像大紫荆勋章的颁奖仪式上,我们都是称他为查良镛教授的,而不是金庸教授的。参见大紫荆勋章的条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5月22日 (四) 05:12 (UTC)[回复]
最近在查资料发现,孙中山和汪精卫在就职时以本名为主,所以应在条目内采用他们的本名。-Stargate 2008年6月14日 (六) 06:34 (UTC)[回复]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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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中华民国国家元首作成模板吗?--John Chen (讨论-贡献) RA 2011年1月9日 (日) 04:59 (UTC)[回复]

关于国务院摄行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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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昌离职文,“查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内载‘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副总统代理之。’又载‘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各等语,本大总统现在因病,宣告辞职,依法应由国务院摄行职务”。另外,曾因故不能执行职权的元首,如黎元洪、曹锟、段祺瑞,都是由国务院去摄行职权,比较有趣的是黎元洪被迫辞职时,之后的命令都是由全体国务员共同署名。--Stargate (讨论) 2011年7月10日 (日) 02:18 (UTC)[回复]

关于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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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楚汪精卫政权与国民政府,分成两个列表会比较好。--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3年1月1日 (二) 10:09 (UTC)[回复]

关于宪政时期的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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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宪政时期排法比之前复杂多了,很难看出历届总统顺序,不建议放上总统与副总统席次--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3年10月12日 (六) 01:58 (UTC)[回复]

广州护法军政府时期、广州(武汉)国民政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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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两个真的算“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吗?总有个合法的国家代表元首吧?怎么可能两个元首并列?就算当时真的有广州护法军政府,他也不会是国家元首,顶多是很有势力的地方头,并没有国家代表性吧?我觉得这个列表应该仅留下被国际承认的国家元首才对。--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12月2日 (二) 09:37 (UTC)[回复]
但不列也很怪,比如若说张作霖下台后才能列国民政府主席,那时任主席的任期要从那天才开始算?我认为这比较像是一中各表,比如美国驻华大使条目,在联合国代表权更换前后驻另一方的代表也有列出来,不然就在备注栏驻明尚未/已获国际承认 。--LHD留言2014年12月2日 (二) 15:42 (UTC)[回复]
其实还好,刚好那时国民政府也才第一任,可以比照英文版条目。美国驻华大使列表并没有一中各表啊,中美断交后,条目就改列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使了,并没有两边都列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12月2日 (二) 16:31 (UTC)[回复]
弄错了,不过的确有把中共建交前的联络处代表列出...不然就把广州时期移到最后面当附录,并说明是因为有什么争议所以不是列在前面(当前中华民国政府的直系来源,但在广州时期代表性不足云云)--LHD留言2014年12月3日 (三) 02:50 (UTC)[回复]

加投票率真的很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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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乱掉,加投票率真的很挤,而且没有副总统肖像--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7年9月13日 (三) 14:36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中华民国历任国家元首有哪些人
    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列表条目由Ericliu1912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Ericliu1912讨论 | 贡献),属于“politics”类型,提名于2019年7月10日 03:03 (UTC)。
    • 说明:小小修缮了一下。这次总不会有人说我闲了吧。同时参选特色列表,恳请给予意见。另外请各位协助我IABot,因为它傲娇了,不帮我存档== ——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0日 (三) 03:04 (UTC)[回复]
    • 顺带一提,有中国总统条目。--黄居士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03:10 (UTC)[回复]
      • 那个条目来源贫乏、内容跟其他条目重复然后陆海军大元帅跟临时执政不是总统它也照抄进去,也没有办法合并,所以我直接改消歧义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0日 (三) 03:12 (UTC)[回复]
    • (+)支持:我觉得条目有能力上试FL。 DC17 2019年7月10日 (三) 05:35 (UTC)[回复]
    • (+)支持--苞米()💴 2019年7月10日 (三) 06:34 (UTC)[回复]
    • (+)支持。--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7月10日 (三) 15:05 (UTC)[回复]
    • (+)支持。--风云北洋Talk 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 2019年7月10日 (三) 17:51 (UTC)[回复]
    • (+)支持。--Rowingbohe♬欢迎参加第十七次动员令台州专题 2019年7月10日 (三) 23:41 (UTC)[回复]
    • (+)支持。--超级王昔有地图开疆,今有易帜救国2019年7月13日 (六) 01:02 (UTC)[回复]

特色列表评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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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社会与社会科学-政治与政府,提名人:——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10日 (三) 02:58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19年7月10日 (三) 02:58 (UTC) 至 2019年7月24日 (三) 02:58 (UTC)
初次延长期:2019年7月24日 (三) 02:58 (UTC) 至 2019年8月7日 (三) 02:58 (UTC)
最后延长期:2019年8月7日 (三) 02:58 (UTC) 至 2019年9月4日 (三) 02:58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 (五) 02:59 (UTC)起
初次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19年9月6日 (五) 02:59 (UTC)起
最后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19年10月4日 (五) 02:59 (UTC)起
任次 姓名 肖像 政党或派系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备注
国务院摄行 颜惠庆 无党籍
奉系军阀控)
1926年5月13日 1926年6月22日 西北军鹿锺麟政变后,临时政府遭推翻,由原曹锟政府国务院内阁颜惠庆复职,暂摄行大总统职权。
杜锡珪 直系军阀
(奉系军阀控)
1926年6月22日 1926年10月1日 在奉系军阀张作霖的压力下,颜惠庆内阁倒台,由海军部长杜钖珪代理国务总理,并摄行大总统职权。
顾维钧 无党籍
(奉系军阀控)
1926年10月1日 1927年6月17日 杜钖珪自辞总理,改由财政部长顾维钧组阁,并摄行大总统职权。

14支持:符合标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03:00 (UTC)[回复]

时间线无法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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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希望有维基人能协助解决此问题。Dafungfung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1:25 (UTC)[回复]

我不知道你是何居心要抹灭这段啦,不过李实际上只做到11月20日,而不是12月。后面都是阎在撑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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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都不看就退,好样的。 大法官写很清楚,我不知道你是比中华民国大法官威上几等,一句非正式代理就抹灭阎锡山功劳? 然后你看都不看就直接回退了,你留的就是对的话会有人改哦?有没有想过啊? 大法官都这样说了,你是看不懂哦?好啦就这样错啊,反正现在条目都被奇怪的闲闲没事的把持,就让他错啊—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2年4月23日 (六) 12:12 (UTC)[回复]

释字第 419 :中央政府南迁,国家政治环境丕变,李代总统飞抵广州,旋即称病赴美就医不归,宪政史上首次出现“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之宪政危机,所幸当时的行政院院长并非由副总统兼任,而是由阎锡山专任,始能依第四十九条后段之规定代行总统职权,以迄蒋总统不能视事之原因消失,于三十九年三月一日在台“复行视事”而化解此一宪政危难。

“看都不看就退”、“有没有想过啊”,我当然有看有想,请勿以己度人;“抹灭阎锡山功劳”、“条目都被奇怪的闲闲没事的把持”,就一时冲动之主观或情绪化言论,个人不予置评(嘛,我们维基人可能确实都是闲闲无事才有空编辑条目的XD)。至于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之不同意见书,不能说是很好的史实参考资料。这不同意见书我也有所耳闻,但就阎锡山是否在法律上正式代行总统职权一事,由于未见史料记载,个人保留意见,没有打算以其为唯一准绳。诸知李氏为“李代总统”,但有人称阎氏为“阎代总统”么?极为稀少。此外,即使在阎氏主持中枢期间,世间多仍视李氏为代总统。至于“实际上”代行职权,基本上就是主持中枢军政事宜的意思,我认为后者用词更加精准,且有史料佐证,惟相关回退操作确有思虑不周之处,在此致歉,已经重新以注释补充内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23日 (六) 18:56 (UTC)[回复]
你有看过有想过还直接退人家写个喔,那现在干嘛修正。
司法院大法官都这样解释了,而且都加上名义上与实际上了,你个人还想扭曲
而且还移除我在讨论区编写的东西,我真的火了,你真的很不尊重人
可见此条目个人研究甚重,不予许他人编写,失去条目中立性
也不接受中华民国大法官的说法“所幸当时的行政院院长并非由副总统兼任,而是由阎锡山专任,始能依第四十九条后段之规定代行总统职权,”
不符合条目中立性--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2年4月30日 (六) 12:58 (UTC)[回复]
Jason22的版本
任数 姓名 肖像 就任时党籍 任期 后续 资料出处
1 蒋中正 蒋中正 中国国民党 1948年5月20日-1949年1月21日 由于国共内战情势日渐不利,在各方压力下被迫于1949年1月发表《引退谋和书告》后下野,并依《宪法》规定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注 1],准备对共和谈。 [1][2]:37[3][4][5][6]
1(代行) 李宗仁 李宗仁 中国国民党 1949年1月21日-1950年3月1日(名义上)
1949年1月21日-1949年11月20日(实际上)
1949年北平和谈破灭,内战情势底定。10月13日中华民国政府自广州迁至重庆,隔天共军占领广州,代总统李宗仁仍留在华南。11月20日,李宗仁以就医为由飞赴英属香港,总统职务事务交由行政院院长阎锡山代行,此后李宗仁仅为名义上的代总统。12月4日,李宗仁以医治胃疾为由英属香港飞赴美国[7]:276-277,未再抵台。李宗仁在持续未归国履行副总统职务的情况下,监察院于1952年1月以违法失职为由提案弹劾李,并向国民大会提出;1954年3月,国民大会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表决通过罢免其副总统之职务,副总统之位遗缺至次届选举 [3][6][8][9][10][11][12][13][14]
1(行政院长代行) 阎锡山 阎锡山 中国国民党 1949年11月20日(实际上)-1950年3月1日(实际上) 1949年12月因共军攻陷重庆逼近成都,蒋中正指示阎锡山作好离开成都之准备[15]。12月7日行政院院长阎锡山代行总统职权,将中华民国政府由成都迁往台北,持续维持中华民国政府的运作。1950年3月1日蒋中正发表《复行视事文告》、宣布复行视事[注 2],阎锡山随即请辞行政院院长。 [21][22]
很遗憾,您完全没有理解我在说什么。历史从来不是一家之言,我当然不会只单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释(而且还是不同意见书而非本文)来写条目,否则才正是危害到了条目的中立性。“名义上”与“实际上”之用词问题,我亦已在前面回复。至于阁下先前置于此处之表格内容,存在参考资料错误,我才移除的,请阁下至少先解决这个问题再将其重新贴出来,谢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30日 (六) 22:55 (UTC)[回复]
(为免不必要之争议,先将表格内容加回来好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30日 (六) 23:13 (UTC)[回复]

注释

  1. ^ 《中华民国宪法》第49条:“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引退谋和书告》:“⋯⋯因决定身先引退,以冀弭战销兵,解人民倒悬于万一,爰特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之规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
  2. ^ 复行视事,即“恢复行使职权”之意,此处指恢复行使总统职权。关于蒋中正复行视事是否违宪一事,至今仍有不同解说[16][17][18][19][20]

参考资料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中華民國選舉史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國民政府職官年表一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3. ^ 3.0 3.1 第1~5任 蔣總統中正先生.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9-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1). 
  4. ^ 《為電請蔣總統引退以謝國人請一致主張由》. 河南省参议会. 1949-01-02. 
  5.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pdf). 《国史馆馆讯》. 国史馆. 2010-12-05, 2010:5: 74-99 [2019-06-19]. 
  6. ^ 6.0 6.1 〈蔣總統引退及復行視事經過〉 (PDF). 《中央日报》. 1950-03-01.  需注册
  7. ^ 蒋经国.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书局. 1988. 李宗仁谓其“胃疾复发,赴美就医”,一俟“短期内病愈后,即续负应尽之责” 
  8. ^ 〈總統決定復行視事 繼續行使總統職權 定今日上午十時蒞臨總統府 將發正式文告昭告中外〉 (PDF). 《中央日报》. 1950-03-01.  需注册
  9. ^ 行憲後歷任副總統.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9-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1). 
  10. ^ 〈總統復行視事文告〉. 《总统府公报》. 中华民国总统府. 1950-03-03, 特刊: 1. 
  11. ^ 〈監察委員金維繫等九十二人彈劾副總統李宗仁違法失職一案〉. 《总统府公报》. 中华民国总统府. 1954-03-10, 478: 1. 
  12. ^ 〈李宗仁違法失職 監察院通過彈劾 依憲法規定向國民大會提出 觸犯刑法部份送司法機關辦〉 (PDF). 《中央日报》. 1952-01-12.  需注册
  13. ^ 〈監委投票彈劾李宗仁 過法定半數當然成立〉 (PDF). 《中央日报》. 1952-02-05.  需注册
  14. ^ 〈民主法治精神之表現 國民大會成立決議 罷免副總統李宗仁 出席者一四八六人絕大多數投罷免票 大會主席團昨正式公告〉 (PDF). 《中央日报》. 1954-03-11.  需注册
  15. ^ “总统府”事略室 (编). 《蔣中正總統文物·事略稿本》. 台北: “国史馆”藏. 1949-12-07. 
  16. ^ 〈司法院王院長說明 總統復行視事有憲法根據 蔣總統不能視事原因消失 李副總統代行權當然解除〉 (PDF). 《中央日报》. 1950-03-03.  需注册
  17. ^ 薛化元. 蔣介石總統復行視事. 战后台湾历史年表. 中央研究院. [2019-05-13]. 
  18. ^ 沈涵. 兩岸史話-蔣總統復行視事之謎. 中时电子报. 《旺报》. [2019-05-13]. 
  19. ^ 【那一年的這一天】1950.3.1 蔣中正復行視事 製造「兩個中國」. 《民报》. [2019-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3). 
  20. ^ 蔣介石在台“復職”與李宗仁在美抗爭. 人民网. [2019-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7). 
  21. ^ 释字第 419 :中央政府南迁,国家政治环境丕变,李代总统飞抵广州,旋即称病赴美就医不归,宪政史上首次出现“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之宪政危机,所幸当时的行政院院长并非由副总统兼任,而是由阎锡山专任,始能依第四十九条后段之规定代行总统职权,以迄蒋总统不能视事之原因消失,于三十九年三月一日在台“复行视事”而化解此一宪政危难。
  22. ^ 嗣后阎锡山于广州就任行政. 院长兼国防部长,试图扭转大陆危局。年底,大陆撤守,. 政府迁台,一度代理总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 (PDF).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2013-06-03.  需注册

关于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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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u1912在第四届总统的后续有提到“副总统陈诚于1965年3月5日逝世,副总统之位遗缺至次届选举”,我认为这应该放在第二届总统的后续。看其它像严家淦、蒋经国由副总统继任总统,他们的“遗缺至次届选举”此句话也均是放在前一次的后续,我认为应统一格式。Felix.tsai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5:30 (UTC)[回复]

@Felix.tsai已经调整。话说您是从特色列表评选页面跑过来的吗(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6日 (五) 16:30 (UTC)[回复]
被发现了!!Felix.tsai留言2022年5月7日 (六) 03:27 (UTC)[回复]

特色列表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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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2年4月30日 (六) 12:59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2年4月30日 (六) 12:59 (UTC) 至 2022年5月14日 (六) 12:59 (UTC)
评选延长期:2022年5月14日 (六) 12:59 (UTC) 至 2022年5月28日 (六) 12:59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 (一) 13:00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 (一) 13:00 (UTC)起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提名人票。此条目没有真实说明李宗仁代总统到蒋中正复任的过程。且北洋政府时期有列出国务院摄行,但阎锡山以行政院长摄行却未提出,两套标准。而且,未经讨论就将他人编写内容,恶意回退。还移除讨论区修改版本。基于以上理由,此条目不适合做为典范列表。条目不是一个人专有的。另外附上释字第 419 号:“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其职权。未几和谈破裂,中央政府南迁,国家政治环境丕变,李代总统飞抵广州,旋即称病赴美就医不归,宪政史上首次出现“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之宪政危机,所幸当时的行政院院长并非由副总统兼任,而是由阎锡山专任,始能依第四十九条后段之规定代行总统职权”—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2年4月30日 (六) 12:59 (UTC)[回复]
  • 另外,北洋政府时期有列出国务院摄行国家元首职,但阎锡山以行政院长代理国家元首职却未能以实际上来显示,这个问题没解决,真的是非常不中立
  • 而且,其他人都不能修改此条目,只有某人可以,这违背百科精神--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2年4月30日 (六) 13:07 (UTC)[回复]
  • 未经讨论就将他人编写内容,恶意回退。还移除讨论区修改版本
  • -- Jason22  对话页 贡献 2022年4月30日 (六) 13:07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我已将相关编辑内容在讨论页予以说明,不认同阁下所称所谓“恶意回退”之情事。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以及行宪以后李宗仁代行蒋中正总统职权之事实,均有当代正式依据。但遍览史料,李宗仁从头到尾只说过将中枢军政事宜交由阎锡山主持,没说过要按照宪法把总统(全部)职权交给他代行,且包括双方在内的众人皆如此认知,二者性质显然有所不同;蒋总统“复行视事”之时,也是承袭李代总统,而非所谓“阎代总统”。当然,由于存在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不同意见书(注意:并非解释文或理由书)为首之另一种说法,我也已经以注释补充对造史料了。个人从没有打算阻碍他人之编辑,但我认为,在编辑时亦应当要兼顾各方观点,分别给予适当比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30日 (六) 22:55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节删 2022年5月1日 (日) 08:13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绀野梦人 2022年5月1日 (日) 09:04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该不同意见书主要是在阐述“副总统可否兼任行政院院长”,为应引用在“副总统职权”较合适,较不宜引用在具历史意义的中华民国总统列表,其并非此段历史之可靠来源。Felix.tsai留言2022年5月7日 (六) 06:50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A.K. 留言签名 2022年5月8日 (日) 00:59 (UTC)[回复]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开篇看到的国旗就够了。--7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3:08 (UTC)[回复]
    就算只放统帅旗,阁下大概也只会找别的理由挑剔吧。要不是我挡下其他使用者给国民党民进党无谓地加徽章的举动,阁下看到这列表怕不是要心脏病发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8日 (日) 07:17 (UTC)[回复]
    开头放堆无谓的旗帜还放出理由了,就算是旗帜条目也没有这样用的,行政首脑条目居然一开头就是用国旗表示的国旗变迁史。--7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7:27 (UTC)[回复]
    行政首脑条目 国家元首列表)我其实是可以理解阁下反对的理由,并觉得有点道理,但如果我遵照建议把相关旗帜移除了,然后阁下仍然没有打算撤回反对,那情况是不是不言自明?不要说我假定恶意,根据过往观察阁下投票的实际情形,这是非常、非常有可能发生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8日 (日) 07:33 (UTC)[回复]
    就事论事,先不论阁下动机如何,也不论阁下有没有打算改票,我还是先把那二面国旗移除了。毕竟有价值的建议自然是要接受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8日 (日) 07:34 (UTC)[回复]
    我不知道维基百科这是什么歪风邪气,修改条目有“他人撤回反对”这种见不得人的心思和目的也堂而皇之讲出来。甚至还见到很多以“修改后他人不撤回反对”作为攻击理由甚至指责他人破坏的,简直了。而且这种行径完全不需要考虑是什么样的问题,难怪这么些年来各种仿佛试探汉语维基百科到底能够有多low的条目持续提名而且日益猖獗。提名FL列表项却几乎全部没有条目的也没关系,实在拉不过来了再建几个,回头要求划票改票就行。又难怪还有人公然在时间快到时宣示他人反对票无效了,参加条目评选目的不就是为了通过么,本着这么崇高的目的,那做什么都可以理解。--7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7:45 (UTC)[回复]
    啥?能完全不管别人说了什么,自说自话脑补那么多,阁下也是挺厉害的。反正我觉得阁下的建议好,就对条目做了修改,至于阁下改票与否,或是对本站评选积弊发表冗长的牢骚话之类的,我其实并不是太在意,毕竟本来就不怎么期待阁下有所长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8日 (日) 08:06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Koala009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3:44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葛文王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9:21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Iridium(IX) 2022年5月8日 (日) 12:58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Peacearth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15:16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拒食木瓜 2022年5月9日 (一) 00:06 (UTC)[回复]

重审不通过,特色列表地位维持不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5日 (日) 08:17 (UTC)[回复]

建议把汪精卫他们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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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苞米(☎)💴 2023年7月12日 (三) 00:03 (UTC)[回复]

请求协助发布时间轴于中华民国国家元首列表,因为下述编辑有未知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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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脸钱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5: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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