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和谈
国共谈判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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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和谈是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以国民政府代表团名义[注 1])于1949年4月在北平进行的停火谈判。中国共产党要求同年4月1日起在北平进行谈判。4月13日至4月15日,双方代表团进行实质磋商,拟定《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并商定于4月20日签字。4月20日晚,中央政府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谈判随即破裂。4月21日凌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随即发起渡江战役,进攻长江之南由国民政府所控制的地区。
背景
[编辑]1949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三大战役;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大获全胜,中国国民党在中国东北地区和华北全面失去控制。1月14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提出和平谈判的八项条件。1月16日,中国国民党一部分民意代表,发表主张:“促请国共迅取和平,即日停战,开始商谈。”同时,“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亦电吁双方停战为之呼应[1]:134。当天晚上,蒋介石为着“和谈”问题,邀约中国民主社会党及中国青年党代表及有关人员讨论时局,并对毛泽东广播及政策交换意见[1]:134。会中,邵力子主张“无条件投降”[1]:134。1月19日,行政院举行政务会议。决议:“派代表赴延安与中共谈判和平。”[1]:135。1月21日,总统蒋介石宣布下野,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总统职务。李宗仁代理总统职务后,设法与中共谈判停战。1月22日,李宗仁“以代理总统职务发表文告,表示愿意以中共提出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谈判。”1月22日,李宗仁电邀李济深、章伯钧、张东荪等,共同策进“和平运动”[1]:141。1月22日晚上,李宗仁与刘仲华、黄启汉会谈,派遣二人以李宗仁、白崇禧私人代表身份秘密往北平,“再三嘱咐,要求中共体谅他的处境,暂时停止军事进攻。”1月23日下午,刘、黄二人乘坐一架空军运输机到达北平;25日原北平市长何思源宴请二人;27日,徐冰进城接二人到颐和园,当晚,叶剑英接见二人;28日,叶剑英、徐冰、莫文骅设午宴招待二人;29日上午,黄启汉搭乘空军最后一架撤离北平的运输机回南京,刘仲华留北平负责联络。2月1日周恩来“以中共中央名义起草回电,肯定叶剑英同黄启汉、刘仲华的谈话”。
另由行政院会议决定:派邵力子、张治中、黄绍竑、彭昭贤、锺天心等为代表,并指定邵力子为首席,等候中国共产党代表,于双方同意之地点,进行“和谈”[1]:141。
1949年2月1日,李宗仁决定派“人民代表”颜惠庆等“前往北平求和”[1]:148。中国共产党表示拒绝“南京的和平代表团”前往[1]:148。在甘介侯的策划下,李宗仁前往上海拜访社会名流章士钊、颜惠庆、江庸等人,请其以私人身份北上,呼吁和平。李宗仁当天回京,留下甘介侯在沪协助邵力子组织“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相机北上试探中共方面对和平的态度。2月5日,行政院迁移广州办公,南京只保留代总统办公室[2]:169。2月5日,李宗仁私人代表甘介侯,“组织李氏之私人代表团,由颜惠庆、章士钊、江庸、凌宪扬、欧元怀、侯德榜六人为代表”[1]:150,准备赴北平,“试探和谈”[1]:150。惟中国共产党广播:“不承认李所代表之南京政府”[1]:150。甘介侯公开发表妄言:“代表团此行‘唯一任务为从事敲门,敦促中共迅即指派和谈代表,并决定和谈之时间、地点,以便政府代表团前往开始和平商谈。’”。2月5日当日,毛泽东以中共发言人的名义驳斥甘介侯,强硬声明“我们对于任何方面的人暂时均不准备接待。”中共指派刘仲华返回南京,转告李、白二人中共的实质要求。“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团”由南京“中国人民和平促进会”及各大学教授国策研究会八人出面组成,于2月6日从南京经青岛飞抵北平;中共“仅给代表团以私人的和参观的名义”“并不得有记者前来”。2月7日,北平市军管会主席叶剑英“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北平接待“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团”,就和平谈判问题同他们进行了交谈。”。2月7日,新华社发言人称:“甘介侯声明颜惠庆、章士钊等六人组织之和平代表团,将于二三日内飞往北平”。2月7日,中共中央致电叶剑英等:“甘介侯,他是从事和平攻势的政治掮客,我们绝不许其来平。如果他混来了,叶剑英拒绝接见,并将其驱逐出北平。如果邵力子已至青岛,而又声明是私人资格,则可允许他与颜惠庆等一同来北平,否则不许他来。电报中对颜惠庆、章士钊等应表示尊重态度,对甘介侯则表斥责态度。”2月8日叶剑英与南京民间代表团进行了长谈。2月8日,李宗仁私人代表颜惠庆、章士钊、江庸等,“原定今日飞往北平”[1]:152。李宗仁再次赶到上海,凌宪扬、欧元怀、侯德榜不愿参与,最终决定以颜惠庆、章士钊、江庸三人以“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名义相机北上,试探中共态度。2月9日,北平市委书记彭真与叶剑英把与“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团”谈话的情况向在西柏坡的中共中央做了汇报。2月10日中共中央复电彭叶肯定其“对南京代表团所取态度是适当的”,“可向和桂系有关的代表暗示,只要桂系今后行动是站在有利于人民解放事业及能达到真正持久和平之目的,我们是不会拒绝他们的。”2月11日,“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团”返回南京;临行前,代表团发言人在取得中共方面同意后,发表公开谈话称:“叶剑英将军态度异常诚恳,表示愿将吾人意见转呈中共中央,并告以中共对于和平向具诚意,如南京政府确有和平诚意的事实表现,吾人当准备与他们谈判,以期有利于获得有利于人民的真正和平。”2月13日,上海和平代表团颜惠庆、邵力子、章士钊等一行飞赴北平,准备与中国共产党“谈判”[1]:154。除了“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三人外,还有个人身份北上的邵力子,李宗仁派往北平担任联络工作的黄启汉、刘仲华(已经提前到达北平),负责联系南北通航的金山,以及颜、章、江、邵四老的秘书等十余人,黄启汉的妻子李素平、刘仲华的妻子及3个女儿,一起从上海经青岛(加油时发现飞机机翼损坏住了一晚)飞赴北平。14日下午抵达北平,入住北平六国饭店;北平军管会交际处长王拓、副市长徐冰、刘仲华前往机场欢迎。2月17日,北平市政府召开欢迎晚会,叶剑英与四老恳谈。2月22日,刘仲华陪同代表团前往石家庄,周恩来与四老会谈;2月24日毛泽东与四老会谈,达成八点秘密协定,这个协定只交给李宗仁。2月27日刘仲华陪同代表团回到南京。
中国共产党方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在2月20日向所属各部发布“京沪杭战役预备命令”。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电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3月中旬或下旬,应准备占领浦口及炮击南京[3]。
3月3日,李宗仁指定:“吴铁城先生、邵力子等十人,研讨与”中国共产党“和谈方案”[1]:164。3月8日孙科内阁辞职,李宗仁决定由何应钦组阁,以分化蒋系。3月22日,李宗仁要求中共在麻城、罗田等地的军队停止前进。中共“决定联合李、白反对蒋党”并下令前线部队暂停向花园镇及其以南推进。3月25日,李宗仁派邵力子、张治中、黄绍竑、章士钊、李蒸等为和谈代表,正式成立代表团;“并指定邵力子为首席代表”[1]:172。李宗仁、何应钦政府决定组织“南京政府和平商谈代表团”,代表3月28日有增加刘斐,秘书长卢郁文,顾问屈武、李俊龙、金山(已在北平)、刘仲华(同时为李宗仁的联络员,负责代表团的联络、交通)。3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播称:“中共中央决定:(一)谈判定4月1日开始;(二)谈判地点在北平;(三)中共中央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等为代表,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1]:172-173,正式通知李宗仁与南京中国国民党“所派代表团”[1]:173恢复会谈[4]。中共中央与南京方面的代表团举行谈判,按照一月十四日毛泽东主席对时局的声明及其所提八项条件为双方谈判的基础。
过程
[编辑]3月31日上午,南京代表团秘书长卢郁文带领秘书处工作人员乘中央航空公司专机飞北平。4月1日,南京和谈代表团由张治中任团长,成员有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等,由南京飞抵北平南苑机场[1]:176。南京代表团全部代表及顾问、秘书随员等19人,乘天王号专机飞抵北平,北平副市长徐冰、中共和谈代表团秘书长齐燕铭、第四野战军参谋长刘亚楼到机场欢迎。顾问屈武以及李俊龙、金山一行9人,于上午乘中国航空公司专机,在机场发表书面谈话,表示“谨慎地秉承政府的意旨,以最大的诚意,和中共方面进行商谈,希望能够获得协议,使真正永久的和平,得以早日实现”[5]:8859-8860。下午专机抵北平[5]:8860。晚上,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聂荣臻等在六国饭店公宴南京代表团一行[5]:8860。下午6时,宴后周恩来、林伯渠与张治中、邵力子交谈[5]:8860。
4月2日,和谈代表团向周恩来建议:“和谈之前双方军队固守原防。”中国共产党不允,要求国民政府江南宪警必须全部撤退,而政府则可暂维现状[1]:176;并着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顾祝同、于右任、居正等“皆去北平”[1]:176。4月2日晚上,毛泽东、周恩来与刘仲容谈话,派遣他与朱蕴山到南京对李宗仁、白崇禧再做做工作,再促一促,争取他们在此历史重要时刻能为人民做点有益的事。4月5日上午9时,和谈预备会议开始[2]:169。中国共产党经由第三方面代表,“对李宗仁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十二日限期内投降”[1]:178。提出“联合委员会”之组织,毛泽东任主席,而李宗仁任副主席;李宗仁须前往北平,“共同管理国共军队之移交”[1]:178。4月5日,刘仲容、朱蕴山、李民欣、刘子衡乘专机飞抵南京。4月7日,李宗仁向中国共产党建议“隔长江而分治”[1]:178。中国共产党则坚持“无论和、战,均须过江”[1]:178。4月8日,毛泽东对张治中等和谈代表发表谈话[1]:179。4月13日,和谈第一次正式会议,在北平举行[1]:182。中国共产党阐述其立场与协定草案之理由[1]:182。周恩来复提出《国内和平协定》,除前述之要求外,另列举8条24款,限5日内接受,并声称解放军须在协定签字后3日内渡江[2]:169。
4月11日,刘仲华回南京送文件之际,接走邵力子夫人傅学文同机飞北平。
破裂
[编辑]4月15日,和谈第二次正式会议,仍在北平举行[1]:183。周恩来将修正后之《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限张治中等4月20日签字,并表示不论战争或和平,届时解放军一定渡过长江[2]:169。4月16日,南京代表团派黄绍竑代表和屈武顾问携带文件返南京请示。4月17日,中国共产党坚持渡江要求[1]:185。李宗仁向中国共产党“要求展缓签订协日期”[1]:185。4月19日,南京政府发表广播,表示对和平协定未能全部同意,解放军渡江难以接受。“行政院予以拒绝”[6]:59签字,因协定比“八项和平条件”更苛刻。4月2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发表声明,指中国共产党之《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歪曲事实[2]:170。国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之最后和谈因之破裂,张治中、邵力子等,则于4月23日投向中国共产党[2]:170。张治中的夫人也被安排秘密搭乘中航飞机飞北平。解放军50万人全面向江南进攻,[1]:186,渡过长江[2]:170。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总攻击令,于是解放军林彪、彭德怀等部,亦分别对汉口及西安进攻[2]:170。渡江战役开始[7]。
文艺作品
[编辑]- 电视剧《北平和谈》
- 电视剧《香山叶正红》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蒋经国.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书局. 1988.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李守孔. 《中國現代史》. 台北: 三民书局. 1973. ISBN 9571406635.
- ^ 南京市档案馆 (编). 南京解放. 北京: 中国档案出版社. 2009年4月: 689. ISBN 9787510500169.
- ^ 寒山碧:《邓小平从南京打到成都》
- ^ 5.0 5.1 5.2 5.3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 ^ 陈布雷等编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8-06-01.
- ^ 寒山碧:《邓小平从南京打到成都》
来源
[编辑]-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元旦告全国军民同胞书——蒋介石发表的声明,内含关于和平谈判的五项条件
- 周恩来. 〈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报告〉. 《周恩来选集》·上卷, 314-325页.
- 余湛邦. 《我所亲历的三次国共谈判》.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 ISBN 750044647
- 秦立海. 〈毛泽东、斯大林与国共北平和谈〉. 《百年潮》, 2005年第05期
- 秦立海. 〈桂系“倒蒋”与国共北平和谈〉. 《文史春秋》, 2008年第1期
参见
[编辑]- 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毛泽东发表的声明,内含八项和平条件
- 国共内战内战战争罪犯名单
- 中国宣判的日本战争罪犯列表
- 渡江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