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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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曾获提名典范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列表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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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辞海》,旅游业是“为旅行、游览等提供服务的行业”,包括与旅游相关的交通业、旅馆业、饮食业、娱乐业、制造业等。另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旅游业条目。旅游业应该是对多个和旅游相关的经济产业部门的总称,是一种经济学范畴。条目中介绍的内容似乎侧重于“旅游资源(文旅资源)”和“旅游市场”。--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3日 (日) 05:39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
[编辑]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可以说大多数情况下通称“中国”?请基于事实论述,而不是自己的政治立场。如果一个地方自称是改名,其他人也如此称呼,“通称”不是很正常?--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7日 (日) 08:36 (UTC)
- 在非台海两岸议题,是;在台海两岸议题,要视乎情况而定。--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 2024年7月7日 (日) 16:40 (UTC)
- 还有港澳的问题在,例如奥运会就有中国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队。所以不涉及港澳台议题的话,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通称“中国”。--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7月7日 (日) 17:11 (UTC)
- 港澳属于“一国两制”,还是中国的一部分。前苏联也有多个奥运代表队与联合国席位,但还是同一国。我认为港澳只有在“两制”的场合(与中国被区别对待,如奥运),维基才将其与中国分开。--欢颜展卷(留言) 2024年7月7日 (日) 17:54 (UTC)
- 还有港澳的问题在,例如奥运会就有中国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队。所以不涉及港澳台议题的话,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通称“中国”。--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7月7日 (日) 17:11 (UTC)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可如是说。依据指引,在符合MOS:中国的“中国”使用情形时亦可如是说,在不符合MOS:中国的“中国”使用情形时不可如此代称。例如在北京市条目可如是说,在南希·佩洛西条目使用““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置顶通告即触犯MOS:中国。--— Gohan 2024年7月7日 (日) 23:50 (UTC)
- 微岔开话题:南希·佩洛西条目构成了MOS:中国规限不得使用置顶通告的哪一项?如果没有符合任何一项,依MOS:中国条文,
若单一条目内的“中国”一词指涉对象相同,可使用置顶模板宣告条目内的“中国”指涉政权为何
。--路西法人 2024年7月8日 (一) 01:48 (UTC)- “条目主体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太大联系,或条目叙述中很少提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Gohan 2024年7月8日 (一) 01:50 (UTC)
- 模板有参数提供可标注条目的部分内容,将声明模板移动至章节然后表明“此章节”的话,那么“章节主体”就确实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很大联系了,且大量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了。--路西法人 2024年7月8日 (一) 01:54 (UTC)
- 仅限有关章节的确可接受,但也不是“置顶通告”。--— Gohan 2024年7月8日 (一) 01:55 (UTC)
- 置于章节顶部的通告((没毛病(((--路西法人 2024年7月8日 (一) 02:51 (UTC)
- 仅限有关章节的确可接受,但也不是“置顶通告”。--— Gohan 2024年7月8日 (一) 01:55 (UTC)
- 模板有参数提供可标注条目的部分内容,将声明模板移动至章节然后表明“此章节”的话,那么“章节主体”就确实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很大联系了,且大量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了。--路西法人 2024年7月8日 (一) 01:54 (UTC)
- “条目主体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太大联系,或条目叙述中很少提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Gohan 2024年7月8日 (一) 01:50 (UTC)
- 微岔开话题:南希·佩洛西条目构成了MOS:中国规限不得使用置顶通告的哪一项?如果没有符合任何一项,依MOS:中国条文,
- 话说,前面的讨论其实都没有到点子上……@Kethyga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是这笔编辑被@向史公哲曰撤销……可能应主要讨论首句怎么写的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0 (UTC)
在描述国家或政权时,应尽量以确切的国家或政权名称取代“中国”一词,以避免歧义。如:“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官方简称”的形式加入“中国”这一名词本身就会引发歧义与争议,故违反。
- 关于先前共识,阁下在讨论存档内搜索“通称”就可以找到先前“类似阁下之编辑”被回退的各种理由与论证,包括我本人此前所作出的类似编辑被回退的论证;这类编辑长期以来曾由多位编辑加入过,但后均因引起争议或编辑战,被回退,由此构成我说的,不加入任何通称或简称为“中国”的共识。--Sinet(讨论) 2024年7月21日 (日) 00:39 (UTC)
- 目前国际上和自称“中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何问题?(包括台湾地区的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不代表中国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明明是事实论述,不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方面的称呼,同国际上习惯通称中华民国为“台湾”?--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1:02 (UTC)
- 阁下这样的断言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模糊问题(无恶意),国际上通称的“中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称的“中国”含义本身就可能存不同,而这种不同往往是“法理论述”导致的;联合国通称的中国是指包括台湾在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中国,那么国际上一般通称的中国是否是包括台湾的中国,还是“中国”这一名词只是习惯使然?如果习惯使然是确立事实的标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称的中国习惯使然也是包括其未管辖的台湾在内的中国,唯事实上存在不同观点,请问这是否是事实论述?反观台湾,阁下如何确定国际上习惯通称的台湾不是指台湾地区而是指中华民国?所谓通称台湾或中国本质上只是一种模糊“法理论述”的作法,而非“事实论述”。再者,如阁下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不代表中国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通称中国”这一概念本身就是有歧义的。--Sinet(讨论) 2024年7月21日 (日) 01:18 (UTC)
- 现代情况下,随便找个网站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多数直接称呼“中国”,特别是在不涉及台湾海峡两岸关系。所以几乎全世界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常称呼“中国”的时候,您维基百科不承认!联合国通称的中国是指包括台湾在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中国[来源请求]--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1:45 (UTC)
- 我本意不愿与阁下争论,只是梳理过往的共识和从潜在反对者的角度分析您所提出的主张,我所作出的回退操作只是为了避免潜在的编辑战与违反过往共识,而不是发表我的政治主张。
- 阁下如果认为维基百科应当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我建议阁下重新将本话题在WP:VPD提出(有鉴于本话题讨论者有限),并且以明确寻求社群关于此类编辑的共识为话题主旨。阁下如果可以对反对意见提出合理解释,届时我将支持阁下的主张。
- 另外,阁下所寻求的“联合国通称的中国是指包括台湾在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的中国”之来源,可在中国台湾中找到联合国的相关实践。--Sinet(讨论) 2024年7月21日 (日) 02:08 (UTC)
- 随便举个例子,《法国广播电台》《纽约时报》的“中国”指的是谁?可不是简单的文化或历史的“中国”。禁止使用通称“中国”才是模糊用词。--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2:12 (UTC)
- 目前国际上和自称“中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何问题?(包括台湾地区的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不代表中国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明明是事实论述,不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方面的称呼,同国际上习惯通称中华民国为“台湾”?--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1:02 (UTC)
- 关于先前共识,阁下在讨论存档内搜索“通称”就可以找到先前“类似阁下之编辑”被回退的各种理由与论证,包括我本人此前所作出的类似编辑被回退的论证;这类编辑长期以来曾由多位编辑加入过,但后均因引起争议或编辑战,被回退,由此构成我说的,不加入任何通称或简称为“中国”的共识。--Sinet(讨论) 2024年7月21日 (日) 00:39 (UTC)
- 共识是可以改变的
- 新人往往会带来全新的观点
- 世界会改变,维基百科也必须要改变。在未来作出进一步改变是合理的,并时常有此需求的,哪怕在多年未变的情况下。
- 如果有全新的论点可以推翻共识,我觉得也很好;但如果提出的论点跟四年前差不多,恐怕是难以推翻旧共识了。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6:59 (UTC)
- @CaryCheng::(简单浏览了一下您给的讨论记录,还没仔细看)似乎并不是同一个问题?U:Kethyga只是提出在首句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的表述,完全没有提到任何条目中要用“中国”来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A通称B”不代表“A等于B”,不代表“B通称A”,不代表“B等于A”。——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7:08 (UTC)
- 没看完其实没有关系,社群讨论共识就是现在MOS:两岸的内容。
- U:Kethyga的编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
- MOS:CHINA:
- @CaryCheng::(简单浏览了一下您给的讨论记录,还没仔细看)似乎并不是同一个问题?U:Kethyga只是提出在首句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的表述,完全没有提到任何条目中要用“中国”来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A通称B”不代表“A等于B”,不代表“B通称A”,不代表“B等于A”。——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7:08 (UTC)
若单一条目内的“中国”一词指涉对象相同,可使用置顶模板宣告条目内的“中国”指涉政权为何,但:
- 以下情况仍不允许使用置顶宣告:
- 条目讲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包括政府机构、行政区划、法律法规、外交等;
此外:
- 可采用“中国大陆”、“台湾”等称呼,规避使用“中国”一词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7:55 (UTC)
- 按我的理解,Kethyga的编辑并不违反MOS: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和MOS:中国禁止的“在条目中使用‘中国’一词指代政权”似乎完全不是一回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8:07 (UTC)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8:21 (UTC)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8:30 (UTC)
- 我在这里提到的我写的第2个版本(前半句)就是这么做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8:35 (UTC)
- 了解,那ping一下U:向史公哲曰发表意见好了。--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8:48 (UTC)
- 在mos:中国废除,新共识确立之前。我仅支持维持稳定版本的现状。另外你还需要ping一下其他反对者谈谈意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04:06 (UTC)
- 请问阁下:这哪里违背了现行MOS:中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4日 (三) 05:58 (UTC)
- 向史公哲曰:好的,感谢提供意见。--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14:48 (UTC)
- @CaryCheng 可以在Google搜一下,“外交部长王毅”看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多还是“中国外交部长”多,如果“中华共和国”不能简称“中国”的话,这些媒体都错了,就中文维基是正确的?而且这是主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而且此手册自己还说以“事实论述”,难道这些媒体指代的空气吗?而且中华民国(台湾)条目(83540959)开头也写了
“现今多通称为“台湾””
,同样的事实论述,怎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违反所谓的指引了呢?另外说一下,格式手册也不是方针。--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8:49 (UTC)- “
中华共和国
”?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08:54 (UTC) - 我的建议是:你以其在讨论区口若悬河,不如去互助客栈,艾特两岸四地维基人,发起prc常名以及MOS:中国修改的话题讨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0:05 (UTC)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3:02 (UTC)
- 社群成员组成的改变情况是什么?--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3:15 (UTC)
- “
- @CaryCheng 可以在Google搜一下,“外交部长王毅”看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多还是“中国外交部长”多,如果“中华共和国”不能简称“中国”的话,这些媒体都错了,就中文维基是正确的?而且这是主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而且此手册自己还说以“事实论述”,难道这些媒体指代的空气吗?而且中华民国(台湾)条目(83540959)开头也写了
- 在mos:中国废除,新共识确立之前。我仅支持维持稳定版本的现状。另外你还需要ping一下其他反对者谈谈意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04:06 (UTC)
- 了解,那ping一下U:向史公哲曰发表意见好了。--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8:48 (UTC)
- 我在这里提到的我写的第2个版本(前半句)就是这么做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8:35 (UTC)
- 按我理解,这似乎在担心“通称”暗示代表性且未指明争议。那么写成“简称中国”是可行的吗,简称本就允许重复。写“广泛代表”恐怕需要相当充分的来源和共识,如脚注指向相关章节。--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5:17 (UTC)
- 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和中华民国(台湾)相关的争议章节,有一整个段落。除了以上的,Google上搜索“中国”,给出的维基结果直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此多的事实摆在眼前,视而不见。而且禁止使用“中国”,如何解释“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这种用法,到底是哪个政权,不可能是文化或历史上的中国。况且仅仅是一个事实上常用称呼。不代表其和台湾的关系如何。--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5:37 (UTC)
- Google和日常用法的说服力不太强。有时会比较模糊,比如外长说“中国历史上”,指哪个中国得看上下文。又例如在台湾称呼和搜索故宫,可能指台北故宫,但如果台北故宫条目中“通称故宫”,是否会地域中心乃至误导?央视我觉得是相对适合“通称”的,大中华圈里只有一个常见用法。--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6:19 (UTC)
- Google统计不可靠,不代表Google上的可靠来源不可靠,如此多的“中国外交部长王毅”,部分人视而不见。所以仍然要问“中国”是谁。如果说这个中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的话,那至少目前90%以上的新闻将不可用。本来2个字就可以表达完整,谁没事闲得慌用7个字。--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6:47 (UTC)
- Google和日常用法的说服力不太强。有时会比较模糊,比如外长说“中国历史上”,指哪个中国得看上下文。又例如在台湾称呼和搜索故宫,可能指台北故宫,但如果台北故宫条目中“通称故宫”,是否会地域中心乃至误导?央视我觉得是相对适合“通称”的,大中华圈里只有一个常见用法。--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6:19 (UTC)
- 我第一个版本写“简称”就是这个意思(就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写简称朝鲜不代表就剥夺了港澳台将朝鲜称为北韩的权利),但被回退了;第二个版本全盘模仿中华民国条目,但也被指控违反MOS:中国。所以您维能不能有点逻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16:15 (UTC)
- 不论对错,这属于双方没有共识,如果回退理由是“非宣传工具”我也不感觉奇怪。“官方简称”与“广泛代表”确实容易惹争议,尤其是放在最前。--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6:23 (UTC)
- 中华民国条目写了“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您维现在竟然没有“(谁)目前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的表述。那作为联合国五常之一的中国现在由谁广泛代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16:25 (UTC)
- 不论何种表述都不可避免争议,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不暗含两个中国的意思,就是合理的做法?--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7:26 (UTC)
- 就这么几个人讨论,很难得出共识。建议艾特陆港澳台的维基人过来。--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8:31 (UTC)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不暗含两个中国的意思
”是指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18:37 (UTC)
- 不论对错,这属于双方没有共识,如果回退理由是“非宣传工具”我也不感觉奇怪。“官方简称”与“广泛代表”确实容易惹争议,尤其是放在最前。--YFdyh000(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6:23 (UTC)
- 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和中华民国(台湾)相关的争议章节,有一整个段落。除了以上的,Google上搜索“中国”,给出的维基结果直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此多的事实摆在眼前,视而不见。而且禁止使用“中国”,如何解释“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这种用法,到底是哪个政权,不可能是文化或历史上的中国。况且仅仅是一个事实上常用称呼。不代表其和台湾的关系如何。--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15:37 (UTC)
- 按我的理解,Kethyga的编辑并不违反MOS: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和MOS:中国禁止的“在条目中使用‘中国’一词指代政权”似乎完全不是一回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8:07 (UTC)
- 如果这样改写,是否可以满足大家的要求?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1:09 (UTC)
- 就本条目而言在某种程度来说是种改进,但对“中华民国”条目来说则未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45年前并没有联合国。--Wengier(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1:15 (UTC)
- 现在“中华民国”条目的首段就可以,本来就没必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做修改。且相关内容早在序言其他处就已经有提及,自然没必要不断重复此事。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要怎么改,有明确的来源佐证内容就可以加入,而非用一些格式规则硬要原创研究或删除特定内容。--KOKUYO(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4:32 (UTC)
- 请参阅MOS:两岸:“本格式手册旨在规范两岸四地(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相关用语,由于以下规范皆基于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 § 政治,因此违反本格式手册者必同时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8日 (日) 15:37 (UTC)
- 这种说法仍然未按照实际情况表述大量用“中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中国外交部长、中国海景,其中的中国不是一个模糊的文化或地理中国,而是现实的一个政权。--Kethyga(留言) 2024年8月6日 (二) 06:49 (UTC)
- 条目顶部的消歧义模版已有相关表述,硬要在导言首句加入,只是徒增争论。CaryCheng君的表述满足MOS的要求,但在导言首句介绍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归属实无必要。--伞木 霙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5:03 (UTC)
- CaryCheng君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想表达1971年以来国际社会上经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与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国际社会上经常将中华民国通称中国相对。—Wengier(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5:13 (UTC)
- Wengier:感谢协助回应。
- AlexLeeCN:
- 目前讨论中的编辑争议,起因为U:Kethyga的编辑遭到回退。
- 我的改写是尝试在双方的论点中找到妥协的方法,若是我的改写会引发其他问题,我也不会坚持。
- 不过总归要找到一个解决编辑争议的方法,或许阁下可以提出一个改写版本,作为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
- --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28日 (日) 16:04 (UTC)
- 争议方其实没有那么明显,大家可能并不是反对U:Kethyga的编辑理据,只是认为可能违反MOS:中国罢了;与其改写版本,不如直接考虑修订方针,以上诸多编者也表示了类似意见。此外,强行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个条目的编辑可能引发更大的争议,并无必要。Sinet(讨论) 2024年7月29日 (一) 02:29 (UTC)
- “
与其改写版本,不如直接考虑修订方针
”,说得就像修订方针更容易似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9日 (一) 02:38 (UTC)- 囧rz…… 至少比来回反复基于方针的编辑争议要直白的多。Sinet(讨论) 2024年7月29日 (一) 02:42 (UTC)
- 同意U:自由雨日的意见,我不反对提案修订MOS:中国,不过改写真的是比较容易解决现在编辑争议的方法。--CaryCheng(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01:47 (UTC)
- 我的建议是“使用WP:BRD解决争议,退回稳定版本后发起讨论,直至取得共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8月6日 (二) 07:34 (UTC)
- “
- 争议方其实没有那么明显,大家可能并不是反对U:Kethyga的编辑理据,只是认为可能违反MOS:中国罢了;与其改写版本,不如直接考虑修订方针,以上诸多编者也表示了类似意见。此外,强行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个条目的编辑可能引发更大的争议,并无必要。Sinet(讨论) 2024年7月29日 (一) 02:29 (UTC)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超级生物多样性国家同盟成员,亦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在2010年加入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是生物多样性第三丰富的国家,仅次于巴西和哥伦比亚。
”等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权相关之外,其他内容似乎均侧重于地理意义的“中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2:25 (UTC)
- 我个人倾向反对这一提议。
- 哪怕是历经数次编辑战的中华民国条目,它也有讲述台湾地理的内容(这还是在台湾地理条目存在的情况下)。
- 总之,对地理内容的大幅移动,会制造一系列问题,是弊大于利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2:40 (UTC)
编辑请求 2024-09-22
[编辑]请求已处理
将2022年的gdp数据改成2023的gdp数据--西红柿鸡蛋饺子(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20:30 (UTC)
但在尖端科技和基础科学领域同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
[编辑]请问这句话的来源是什么?
Institution tables | Nature Index
根据Nature Index这个最能反应基础科研发展的指标,世界top10有一大半都在中国。
1 |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AS) | 8542 | 2566.84 |
2 | Harvard University | 3660 | 1109.11 |
3 |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USTC) | 2232 | 753.44 |
4 | Peking University (PKU) | 2763 | 729.22 |
5 |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UCAS) | 3603 | 722.93 |
6 | Zhejiang University (ZJU) | 1852 | 710.89 |
7 | Max Planck Society | 2675 | 699.65 |
8 | Nanjing University (NJU) | 1678 | 681.24 |
9 | Tsinghua University | 2239 | 662.18 |
10 |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JTU) | 1728 | 615.77 |
--73.157.62.234(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21:57 (UTC)
- 经查明,此段内容的首要提供者是User:YuCheinSYQ和User:BladeRunner2077。
- 2021年2月18日 (四) 07:28,BladeRunner2077在没有任何参考来源的情况下指出:(prc)在半导体、生物医学、化学等基础科学领域和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 2024年3月19日 (二) 21:05,YuCheinSYQ“依据"《黄莉:创新与中国科技体制现状》指出(也不知道是怎么依据的):(prc)在尖端科技和基础科学领域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2:49 (UTC)
-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14#但在半导体、医学、化学等基础科学领域和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档15#但在半导体、医学、化学等基础科学领域和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 既然您能找到可供参考的数据,让其他用户改就是了,没必要不断发问号吧。——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11 (UTC)
“社会主义国家”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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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以前我给“社会主义国家”加了{{需要第三方来源}}模板,后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倾向认同我的编辑而U:Flyinet不认同。我认为用某国宪法来佐证某国性质实在有悖《WP:可靠来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来源”要求。并且这并不是没有争议的问题。建议参考英维,直接写为“国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 本人的记忆力日渐衰退,对当时的编辑没有任何明确的印象;不过经过一番考古后,我总算想起了一些东西。
当时是中共建党节,自君于本条目增加[需要第三方来源]。不过由于本人的政治立场,再加上我刚挑起过本条目的编辑战,所以我对这个模板也没太大在意。
两天后,自君的编辑被User:Brown Wang 0808无理由回退。而w某由于增加冗余内容,被我盯上,导致w某的编辑几乎被完全推翻,自君的模板也被恢复。
9月12日,puki以没有必要滥用来源请求
为由,撤销了自君的模板。不过当时我觉得puki的编辑太过刻意了,而且具备一定的争议性,于是就恢复了自君的模板。一觉醒来,我发现f某恢复了puki的撤销,指出没有必要,第一方来源足矣
。此时的我看到f某撤销了我的编辑,想起了我同f某的编辑纠纷史,再加上我不想为再模板大动干戈,于是我就顺从了f某的编辑,之后也没有特别加回来。--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6:31 (UTC) - 说完这么一大通流水账,我来表明我对该问题的态度:我个人(-)倾向反对移除社会主义国家字眼。并认为越南、老挝、古巴(早已解决)、朝鲜(已被我暂时移除)四个条目应当放在同一批处理。
我对prc的观点如同我在9月12日的编辑一般,认为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由共产党执政、且宣扬共产主义的国家之一,而且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提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遵循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针。不过部分学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名义下实行威权主义和社团主义
这一说法是极为不妥的。
不过我也没有太好的解决方案,所以只能将其改为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为数不多由共产党执政的共产主义体制国家,遵循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针,不过部分学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名义下实行威权主义和社团主义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6:47 (UTC)- 共产主义体制指代的内容,可从共产主义国家条目查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6:56 (UTC)
- 你不说我根本没意识到什么建党节 囧rz……(为安全因素在此声明:本人挂模板仅是出于维百方针指引要求,绝没有任何其他深意——尤其是日期之类的我确实没意识到,也不代表我本人质疑这一描述)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7:23 (UTC)
- 您似乎在整段文字里都并没有论证为何“
倾向反对移除社会主义国家字眼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7:25 (UTC)- 我本来就没想为我的观点进行论证,我只是表个态。至于后面那段冗余文字,它的作用是以一种笨挫的方式来补全观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00:36 (UTC)
- 邀请@Kenny023参与讨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08:03 (UTC)
- 我本来就没想为我的观点进行论证,我只是表个态。至于后面那段冗余文字,它的作用是以一种笨挫的方式来补全观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00:36 (UTC)
- 1. 是重要属性,写入序言是有道理的。但如果改成其他写法我也不反对。序言写一手权威定义,正文写争议,感觉不是不行,就像并未彻底塌房的组织条目序言写愿景。2. 这个问题上可能不存在绝对的中立与可靠来源,都是观点。“这意味着我们只发表具有可靠性的作者的观点”符合可靠来源,偏见归因可交给正文。有编者改成“宣称”,但那写法违背中立性。3. 相关文章、论述一大堆,不是第一方第三方的问题。比如联合国会议发言中代表称中国为“社会主义国家”[1][2]。4. 如果与定义有偏离,还可能词汇本身的含义在延展变化,驳斥为不符合可能有点原教旨主义?--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7:56 (UTC)
- 赞同YF君的观点,实际上一方或三方来源并不是问题,甚至在有些条目,有关国家性质的论述都并未添加来源,如美国,其中联邦共和制都未添加任何来源。Sinet(讨论)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12 (UTC)
- 不一样。美国实行联邦共和制、中国实行单一制,这是基本无争议、非观点属性的国家性质(极易查证的事实无需来源);但美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就不是无争议、非观点属性的国家性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16 (UTC)
- 那我们如何确定哪些属性是常识哪些是观点?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认为有争议即可说一个国家的性质并非事实而是观点,其他编者大可以写美国不是联邦共和制国家,因为存在如深层政府这样的观点可以反驳国家的第一方观点,遂应当改写为美国是一个宣称为联邦共和制的国家。这种所谓的观点属性本质上还是在断言宪法所写的法定事实是一种某国或政府关于自身的观点,如果我们采纳这种标准,那么所有法定事实均应当被认定为观点,而非确立一部分为事实,另一部分为观点,如若如此,便会导致上方所述的编辑出现。Sinet(讨论)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26 (UTC)
- “
如何确定哪些属性是常识哪些是观点
”:当然是根据可靠来源的描述。“深层政府”属于边缘学说(至少对作为否认“联邦制”的论据来说力度极其微弱),显然不会对序言构成任何挑战。联邦制不仅仅是当事方(即国家本身宣称的)一个法定事实,它也是被绝大部分可靠来源公认的客观事实。--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30 (UTC)- 按照阁下的标准,一个法定事实需要被
绝大部分可靠来源公认的客观事实
才能够被认定为事实,否则是一种观点?采纳这种标准意味着验证绝大部分可靠来源需要大量的编辑成本,还要考虑是否存在地域观点的问题。具体而言,如果要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是一个事实,我们需要验证是否有相当部分的可靠来源认为其并非公认的客观事实,那么这个相当部分怎么定义,依照数量?还是想象中的话语权?Sinet(讨论)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46 (UTC)- 这些问题在WP:中立方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48 (UTC)
- 按照阁下的标准,一个法定事实需要被
- “
- 那我们如何确定哪些属性是常识哪些是观点?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认为有争议即可说一个国家的性质并非事实而是观点,其他编者大可以写美国不是联邦共和制国家,因为存在如深层政府这样的观点可以反驳国家的第一方观点,遂应当改写为美国是一个宣称为联邦共和制的国家。这种所谓的观点属性本质上还是在断言宪法所写的法定事实是一种某国或政府关于自身的观点,如果我们采纳这种标准,那么所有法定事实均应当被认定为观点,而非确立一部分为事实,另一部分为观点,如若如此,便会导致上方所述的编辑出现。Sinet(讨论)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26 (UTC)
- 不一样。美国实行联邦共和制、中国实行单一制,这是基本无争议、非观点属性的国家性质(极易查证的事实无需来源);但美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就不是无争议、非观点属性的国家性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16 (UTC)
- 赞同YF君的观点,实际上一方或三方来源并不是问题,甚至在有些条目,有关国家性质的论述都并未添加来源,如美国,其中联邦共和制都未添加任何来源。Sinet(讨论) 2024年11月28日 (四) 07:12 (UTC)
- 问题是谁来定义“社会主义国家”。PRC宪法自称“社会主义国家”没有问题,但条目是否要“采用PRC的观点、排除其他观点”牵涉到中立性。北欧的高社会福利国家通常欧美认为是“社会主义国家”,但PRC显然与其不同类。解决方法是找出可靠来源定义“社会主义国家”并且来源用于将PRC定性,而不单采PRC的观点来定性,才符合中立性。退一步说,如果只采用PRC的“社会主义国家”观点,也要注明其定义是各种定义之一,并非在中国外最广为接受的定义。--欢颜展卷(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6:39 (UTC)
- 但“可靠来源定义”存在吗,不会变成观点各表?“最广为接受的定义”需要来源。可以接受合理的注明。--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5: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