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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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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韶(?—1609年),字宗舜,号谐宇,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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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己未十二月初八日(官年)生。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名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二甲五十名进士,吏部观政,十九年十月授刑部主事,十九年辛卯分校北闱。二十二年升员外郎,二十三年升任刑部郎中,丁忧归。二十六年补工部郎中,二十七年出知江西广信府。会太监潘相开矿扰民,九韶绘图陈疏得寝,民立祠祀之。三十二年擢江西九江道副使,三十五年七月升本省右参政[1][2],万历三十七年卒。通显二十余年,服食如寒素。伯兄早世,抚养其子如己出。殁后数日,推升贵州按察使[3][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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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陈鼐。祖陈竦,生员。父陈治道。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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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升御史吴崇礼为大理寺右寺丞,江西副使陈九韶为参政,湖广右布政林如楚为左布政。
  2. ^ 《万历十七年己丑科进士履历》
  3. ^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以江西参政陈九韶为贵州按察使。
  4. ^ 《平湖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