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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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王国(英语:principality 或 princedom;德语:Fürstentum)又译为侯国,是亲王(prince)或女亲王(princess)的封国。亲王是一个君主的称号,名义上或实质上统治一个主权国。亲王国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罗马共和国,在中世纪封建制度时代有多个亲王国出现。
称谓
[编辑]亲王国是欧洲封建制中的一种封地,拉丁文为principatus,其统治者称为亲王(Prince),字义为“元首”。在某些国家亲王是皇帝或国王的儿子,或其爵位的世袭继承人。亲王国经常被误译为公国,和Duchy或Dukedom混淆。
在一些国家,亲王仅为封号,而亲王国仅为名义上亲王的封土,但亲王并不居住于封土内,亦没有实质上统治封土的权力。例如英国的储君(通常是国王或女王的长子)传统上被封为威尔士亲王,在13世纪至16世纪之间确实统领威尔士北部及西部的部分土地,1536年的威尔士法案取消了这些土地的分界。今天的威尔士亲王并不统治威尔士,亦无任何属于亲王的土地,威尔士国会亦不需要视威尔士亲王为名义上的国君[1]。但威尔士亲王通常亦同时被封为康沃尔公爵,康沃尔公国现时仍然拥有德文郡570平方公里的土地。
现存的亲王国
[编辑]主权亲王国
[编辑]国家 | 国家元首 | 政府首脑 | 政治体制 | 国旗 | 国徽 | 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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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纳哥 | 摩纳哥亲王 | 摩纳哥首相 | 君主立宪制 | |||
列支敦士登 | 列支敦士登亲王 | 列支敦士登首相 |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 |||
安道尔 | 安道尔亲王 | 安道尔首相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选举君主制 |
非主权亲王国
[编辑]地区 | 国家元首 | 政治体制 | 国旗 | 国徽 | 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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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士 | 威尔士亲王 | 君主立宪制构成国 | |||
阿斯图里亚斯 | 阿斯图里亚斯亲王 | 君主立宪制构成国 |
因语言不同,中欧和东欧的一些封国的译名在中文、英文既可译作“亲王国”也可译作“公国”。历史上的亲王国还有阿尔巴尼亚亲王国、班都斯亲王国、沿海克罗地亚亲王国等。一些近现代私人成立的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也使用亲王国为名,如西兰亲王国、赫特河亲王国、塞波加亲王国、马尔堡亲王国、弗里多尼亚亲王国。
土邦(Princely States)也是类似亲王国的主权国,是英国殖民地时期南亚和东南亚部分地区保存的土著王公领地的总称。其统治者称作王公(英文也译作亲王Prince)。
历史
[编辑]亲王国的名称源自古代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principate),而元老院的首领称为元首或第一公民(princeps)。[2]屋大维(凯撒.奥古斯都)成为首席元老之后,将任期变成终身,称为元首制,实质上成为第一任罗马皇帝。[3]而当各地总督在暑休或参与祭祀庆典的时候,屋大维派其孙儿们暂代总督职位,他们亦被称为各地的元首(princeps)。
而罗马帝国灭亡后,中世纪约350年-1450年之间封建制度盛行,欧洲各国国王册封自己的亲属,称为亲王(prince)。逐渐有些国王的权力衰退,而亲王夺得更多权力,部分地区实质上分裂成许多亲王或公爵统治的小国。这种情况在德意志地区的神圣罗马帝国犹其显著。后来罗马之王实质上是由德意志各地亲王及公爵推选出来,再由教宗加冕成为神圣罗马皇帝。1200年至1500年间,这些亲王国之间经常为夺取主权而开战,导致地区经济破坏,加上黑死病令各亲王国衰弱。但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这些小国透过贸易而繁荣,开始发展出不少城市和港口,建立自己的法律和制度,不少亲王国甚至有能力建造豪华的宫殿。而部分强盛的亲王国开始吞并附近的小国,成为更强大的王国或帝国。英格兰在中世纪后期已经成为一个大国,文艺复兴初期法国、葡萄牙、西班牙亦由许多小国合并成为大国。意大利虽然仍然分裂为许多小城邦,但以银行起家的美第奇家族操控了北意大利大部分城邦,更曾一度控制罗马教廷。随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及中欧的普鲁士亦开始强大。
19世纪民族主义抬头,不少人认为同一种语言及文化的地区应该统一,而非效忠于某一位君主,如阿尔巴尼亚亲王国。因此小的亲王国开始失去号召力,德国、意大利皆在十九世纪后半统一。现在剩下的亲王国的只剩下小国如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和安道尔等等。
流行文化
[编辑]日本流行文化作品的英文翻译中,日语的“公国”经常被翻译为“亲王国”(Principality)。机动战士高达里面的吉翁公国(ジオンこうこく)被译为Principality of Zeon,以及皇牌空战系列中的贝尔卡公国(ベルカ公国)被译为Principality of Bel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