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朴
外观
董朴(15世纪—16世纪),字汝淳,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董朴是赠员外董绍之子,成化十六年(1480年)中举人,二十年(1484年)成进士[2],弘治年间获授重庆知府,任内廉洁爱民,在该地申明礼义、改正风俗,因父母逝世回乡,重庆人民刻石铭记他的德行。
董朴服阙后得起用为楚雄知府,于该处教育农桑、建立碉堡、修筑学舍、增加祭器,尤其勤劳讲学,又资助贫穷子弟婚葬;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升官江西右参政,所至得称廉正,八年(1513年)正月因剿贼战败,被降一级。辞官后薄田敝庐终老,写作的诗词类似陶潜与韦应物,时称“董五言”[1]。
家族
[编辑]祖父董应轸,字宗南,宣德七年壬子乡举第一,授郑州学博,擢福建提学佥事。会广寇乱,举朝以经济推应轸升参议,平蛮有功,致仕归。有七子,董绪、董纪皆为举人;董绂、董𦁄、董䋊,皆进士。父董绍。
子董士毅,字惟远,号三泉,正徳庚午举于乡,授四川南充令,一介不取,有“青菜布衣、破伞羸马”之谣。升守蓬州,清操益励,归时囊无长物。正德戊辰大旱,捐谷倩人,埋瘗饥殍,不下数千。
参考文献
[编辑]- 耿恭简集《参政董朴传》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
- 民国《麻城县志》·卷九·耆旧志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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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泰 |
明朝重庆府知府 弘治年间 |
继任: 屈直 |
前任: 吴哲 |
明朝保定府知府 弘治年间 |
继任: 董杰 |
前任: 朱继祖 |
明朝楚雄府知府 正德年间 |
继任: 仰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