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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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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朴(15世纪—16世纪),汝淳湖广黄州府麻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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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朴是赠员外董绍之子,成化十六年(1480年)中举人,二十年(1484年)成进士[2]弘治年间获授重庆知府,任内廉洁爱民,在该地申明礼义、改正风俗,因父母逝世回乡,重庆人民刻石铭记他的德行。

董朴服阙后得起用为楚雄知府,于该处教育农桑、建立碉堡、修筑学舍、增加祭器,尤其勤劳讲学,又资助贫穷子弟婚葬;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升官江西右参政,所至得称廉正,八年(1513年)正月因剿贼战败,被降一级。辞官后薄田敝庐终老,写作的诗词类似陶潜韦应物,时称“董五言”[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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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董应轸,字宗南,宣德七年壬子乡举第一,授郑州学博,擢福建提学佥事。会广寇乱,举朝以经济推应轸升参议,平蛮有功,致仕归。有七子,董绪、董纪皆为举人;董绂董𦁄董䋊,皆进士。父董绍。

董士毅,字惟远,号三泉,正徳庚午举于乡,授四川南充令,一介不取,有“青菜布衣、破伞羸马”之谣。升守蓬州,清操益励,归时囊无长物。正德戊辰大旱,捐谷倩人,埋瘗饥殍,不下数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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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恭简集《参政董朴传》
  1. ^ 1.0 1.1 民国《麻城县志·卷九·耆旧志一》:董朴,字汝淳,绍之子,成化甲辰进士。知重庆府,俭己爱人,明礼义、正风俗,以艰去,渝民铭德于石;起楚雄知府,课农桑、立碉堡、建学舍、增祭器,尤勤讲学,诸生贫不能婚葬者资助之。升江西参政,所至称廉直,薄田敝庐终老,为诗类陶韦,时称董五言。 参省府志
  2.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成化)十六年 庚子(举人) 董朴……二十年 甲辰(进士) 董朴 参政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
  • 民国《麻城县志》·卷九·耆旧志一
官衔
前任:
毛泰
明朝重庆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屈直
前任:
吴哲
明朝保定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董杰
前任:
朱继祖
明朝楚雄府知府
正德年间
继任:
仰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