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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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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年—1510年),字伯震,号雨村,直隶河间府阜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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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顺天乡试举人,二十年(1484年)登甲辰科二甲第十二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弘治七年(1496年)十月充副使,册封藩王。出任陕西汉中府知府,十五年六月以督运军饷有劳,受到赏赐[1],十八年二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2],复除江西副使,正德二年(1507年)七月升山东按察使[3],四年闰九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月被太监刘瑾罚米三百石,输送居庸关。十二月奉命往宁夏清理屯田。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庆府安化王朱寘𫔍反,与巡抚都御史安惟学等人一起被杀[4]。嘉靖改元,赐祭葬,荫子周梦躔为国子监学生[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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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郁,字文盛,号东隐,成化五年进士,历官陕西行太仆寺少卿。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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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八》:弘治十五年六月,赏河南布政司右参政李延寿、汉中府知府周东等二十二人纻丝银绢,有以 工部左侍郎李𬭼言其督运军饷之劳也。
  2.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一》:弘治十八年二月,升监察御史陈恪、王约、鲁禄、韩普、匡翼之、南京监察御史李裕中、四川佥事朱玑、陕西佥事任鉴、汉中府知府周东、扬州府知府王恩俱为按察司副使,恪江西;约、裕中云南;禄浙江;普河南;东山东;翼之、恩、鉴四川;玑贵州。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八》:正德二年秋七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周东为山东按察使。
  4. ^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四》:武宗正德五年夏四月,庆府安化王寘𫔍反。是时,刘瑾擅权,毒流天下。寘𫔍素有逆谋,与宁夏卫生员孙景文、孟彬往来甚密。觋王九儿降鹦鹉神,妄言祸福,每见寘𫔍,辄呼老天子,寘𫔍盖怀不轨。会瑾遣大理寺少卿周东度田宁夏,倍益顷亩,征马屯租甚急,敲扑惨酷,诸戍将、卫卒皆愤怨。景文谓寘𫔍曰:殿下欲图大事,此其时矣。寘𫔍遂令景文家寘酒,邀诸武弁素所被辱丁广、杨泰等饮。景文以言激众怒,且谓寘𫔍多奇征,可辅,欲尽杀诸守臣,劫众举事。众方怨,闻景文言,皆忻然从之,曰:即事不就,死无恨。遂歃血盟定计,众散去。景文以报寘𫔍,寘𫔍令人往平卤城说戍将及素所厚张钦等十余人,皆从之,各集众待。时有边警,总兵姜汉命周昂简锐卒为牙兵,得由居敬等六十人,昂领之。初五日,寘𫔍遂置酒召都指挥何锦、周昂,指挥丁广谋反。锦、昂者,故常托景文贷寘𫔍金,纳级陞都指挥,德寘𫔍深。寘𫔍大会巡抚安惟学、总兵姜汉、少卿周东、镇守太监李增、邓广汉等,惟学、东辞不往。副总兵杨英以闻警帅兵出,亦不至。锦等诈言塞下警,急呼壮士由居敬备边,执兵械跨马呼噪。仪宾韩廷璋等伏兵府序下,锦等趋安化府,推门入,序中伏兵起,杀汉等。遂走行台,杀惟学及都指挥杨忠,又杀周东,䌸侯参议,放狱囚,焚官府,劫库藏,夺河舟,大索庆诸王、将军金币万计名,逆党平卤城千户徐钦引兵入城,伪造印章旗牌。又令景文为檄,数刘瑾诸罪状。
  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六》:正德十六年九月壬子,赐故大理寺左少卿周东祭一坛,仍命有司给米二十石,优恤其家。东于正德五年奉命往陕西清查地土,偶值置𫔍叛乱被害,至是其妻马氏奏乞比照死节例给恤,礼部覆议:东邂逅遇害,非死节比,止宜赐祭, 上从之。十二月,甲午录故大理寺少卿周东子梦躔、山东德平县知县龚谅子汝勤俱为国子监生,以东死置𫔍之难,谅剿捕流贼阵亡,从该部覆请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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