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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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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钦(?—?),字元礼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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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科应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二甲第十六名进士。授吏部主事,升员外郎,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充副使册封藩王[1],升吏部文选司郎中,八年(1495年)十一月谪大名府同知[2],升顺德府知府。明孝宗出郊祭祀时,众官匍匐,明孝宗远处看见贡钦,怀疑他没有下跪,询问后得知他身材高大,称呼他为“长官”。贡钦诗文才情名冠一时,长沙李东阳曾有“秋水芙蓉”之称[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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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十八》
  2.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弘治八年十一月,南京监察御史朱悌等劾奏吏部文选司郎中贡钦招权纳贿,肆意妄行,长奔竞之风,坏铨选之法,请置于理。上命刑部验实以闻,刑部言据所劾则钦当有罪,但原无指实姓名,难于考验。得旨:钦既为言官所劾,令吏部对品调外任,遂调为大名府同知。钦有小才,初为主事时颇以勤敏著称,及为郎中,惟贿是图,不复顾清议,至是外谪,士论快之。
  3. ^ 《宣城县志》:庚子解元:贡钦,府学,见甲辰进士。事见文苑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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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