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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吴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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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吴滋(1574年—1662年),伯可如谷南直隶苏州府吴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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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苏州长洲庄渠李氏家族,为长房李孟庄支之后[2],本支先祖曾辗转迁居汉阳、太仓、嘉定、浙江各地。父李志学(字见海,号锐尔)入吴县庠学[3]。李吴滋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应天乡试举人[4],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授崇安县知县,调德清县知县、龙溪县知县,升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崇祯四年(1631年)出为宝庆府知府,宝庆有捐官者仗势欺压人民,他充公其家产归还给数十名受害者,有财势的人都因此畏惧服从。调武昌府知府,升湖广按察司副使,致仕归里。康熙元年(1662年)卒,享年八十九岁,入祀宝庆府名宦祠[5][1]。夫人徐氏,有二子:长子李模;次子李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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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李模,字子木,吴县人。父吴滋,字如谷。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历崇安、德清、龙溪知县,刑部主事、郎中,出为武昌知府、湖广副使。以漕作大珰归。卒年八十九。
  2. ^ 長洲莊渠李氏世譜. 
  3. ^ 卷八十一•人物八•吳縣•李模 附 祖志學 父吳滋 子炳. (同治)蘇州府志 (PDF). 
  4.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四·选举志上》:(万历)三十四年丙午(举人)……李吴滋 太仓籍,居娄塘,徙吴县
  5.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李吴滋,字伯可,父志学诸生,以笃行称。吴滋登万厯己未进士,知崇安、德清、龙溪县,厯南刑部主事、郎中,出知宝庆府。有赀郎倚势为民害,吴滋籍其产还受害者数十家,豪民詟服。调武昌,终湖广副使归,卒年八十九,祀宝庆名宦,子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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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四·选举志上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王政新
明朝崇安县知县
1619年-1622年
继任:
傅崇中
前任:
严兆璜
明朝德清县知县
1622年-天启年间
继任:
敖荣继
前任:
傅櫆
明朝龙溪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杨廷诏
前任:
杜遴奇
明朝宝庆府知府
1631年-1632年
继任:
熊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