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吴滋
外观
李吴滋(1574年—1662年),字伯可,号如谷,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来自苏州长洲庄渠李氏家族,为长房李孟庄支之后[2],本支先祖曾辗转迁居汉阳、太仓、嘉定、浙江各地。父李志学(字见海,号锐尔)入吴县庠学[3]。李吴滋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应天乡试举人[4],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授崇安县知县,调德清县知县、龙溪县知县,升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崇祯四年(1631年)出为宝庆府知府,宝庆有捐官者仗势欺压人民,他充公其家产归还给数十名受害者,有财势的人都因此畏惧服从。调武昌府知府,升湖广按察司副使,致仕归里。康熙元年(1662年)卒,享年八十九岁,入祀宝庆府名宦祠[5][1]。夫人徐氏,有二子:长子李模;次子李楷。
引用
[编辑]-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李模,字子木,吴县人。父吴滋,字如谷。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历崇安、德清、龙溪知县,刑部主事、郎中,出为武昌知府、湖广副使。以漕作大珰归。卒年八十九。
- ^ 長洲莊渠李氏世譜.
- ^ 卷八十一•人物八•吳縣•李模 附 祖志學 父吳滋 子炳. (同治)蘇州府志 (PDF).
-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四·选举志上》:(万历)三十四年丙午(举人)……李吴滋 太仓籍,居娄塘,徙吴县
-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李吴滋,字伯可,父志学诸生,以笃行称。吴滋登万厯己未进士,知崇安、德清、龙溪县,厯南刑部主事、郎中,出知宝庆府。有赀郎倚势为民害,吴滋籍其产还受害者数十家,豪民詟服。调武昌,终湖广副使归,卒年八十九,祀宝庆名宦,子模。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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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政新 |
明朝崇安县知县 1619年-1622年 |
继任: 傅崇中 |
前任: 严兆璜 |
明朝德清县知县 1622年-天启年间 |
继任: 敖荣继 |
前任: 傅櫆 |
明朝龙溪县知县 天启年间 |
继任: 杨廷诏 |
前任: 杜遴奇 |
明朝宝庆府知府 1631年-1632年 |
继任: 熊茂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