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宪祖
外观
叶宪祖(1566年—1641年),字美度,一字相攸、号六桐,解园居士、紫金道人等,浙江余姚人,晚明剧作家、戏曲家,吴江派代表人物。
生平
[编辑]少年好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方登进士。官广东新会县知县,因政绩显著,升调至北京任御史。与东林党人黄尊素儿女亲家,遭奸臣魏忠贤排斥,降为大理寺评事,转工部主事,因阻止在长安街建魏忠贤生祠,遭革官撤职回乡。
崇祯帝即位后,朝廷再次起用叶宪祖。叶宪祖历南京刑部主事,四川顺庆府知府,辰州兵备副使,沅州兵备副使,转四川参政、广西按察使,皆未任。[1]
作品
[编辑]现存传奇有《鸾篦记》(代表作品)、《金锁记》。
杂剧有《夭桃纨扇》、《碧莲绣符》、《丹桂钿盒》、《素梅玉蟾》、《骂座记》、《易水寒》、《北邙说法》、《团花凤》、《寒衣记》、《生死缘》、《玉麟记》、《琴心雅调》、《渭塘梦》等。
文学
[编辑]叶宪祖创作高峰在万历时期,创作了大量的传奇、难剧。叶宪祖的戏剧多有男女爱情的描写,有浓厚的晚明文学特色。
其中成语“诗酒朋侪”,出典自叶宪祖《鸾鎞记》第二出:“同消遣,诗酒朋侪尽堪尽日盘桓”句。
遗存
[编辑]叶宪祖杂剧《渭塘梦》 一本四折,今藏日本内阁文库。
参考资料
[编辑]- ^ 清乾隆五十七年刊本《绍兴府志·卷之五十三》:叶宪祖,字美度,余姚人。万历己未进士,授新会令。考选入京时黄尊素劾逆珰,宪祖以尊素姻家,左迁大理评事,转工部主事。逆珰建祠,适在同巷,宪祖徙寓而去。逆珰闻之大怒,削宪祖籍归。崇祯攺元,起为南刑部郎,出守顺庆。流寇道梗入觐者失期蒙宰诃问宪祖从容为小吏申理蒙宰默然。升湖广副使,备兵辰沅。五谿苗入犯,宪祖累有斩获总督朱燮元叙之。转四川参政,广西按察使,皆未任。宪祖与同邑孙矿以古文辞相期许。其填词与元人相上下,有明词家率推玉茗太乙宪祖以为浓艳剿袭失古淡本色,此难为不知者道也。与同邑沈应文、杨文焕、邵圭同修邑志 俞志 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