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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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德三年(965),北宋灭后蜀,初置“西川路”。治所在成都府(今四川省成都市)。
开宝六年(973),分“西川路”置“峡路”。
太平兴国二年(977)二月,再“分西川为东、西两路,各置转运使、副使”。西川西路(即西川)仍治成都府,西川东路(即东川)析治绵谷利州(今广元),川峡地区遂并列为“成都西川路、广元东川路、奉节峡路”三大政区。此时,兴元府(今汉中)改隶广元东川路,而梓州(今三台)仍属成都西川路。
宋朝“西川、东川、峡路”之政区命名并非新创,皆源自隋唐以降川峡盆地(今四川盆地)地理旧有称谓。“西川”特指以益州(成都)为中心的今川西平原及其周边一带,这里的“川”指平地、平原之意;“峡路”特指以三峡夔州(奉节)为中心的今川江水道以及川东鄂西山地,这里的“峡”隋唐亦称“巴峡”,泛指四川盆地东部的峡江峡谷;“西川”与“峡路”之间四川盆地丘陵地带则为“东川”,历史上或并入西川,或归入峡路,无常态。
太平兴国七年(982),“废东川转运使并属西川”,利州(今广元)及其所属兴元府(今汉中)重新归隶成都西川路,川峡盆地复为“成都西川路、奉节峡路”两大政区(即川峡路)。
淳化年间,成都西川时逢大旱,饿殍载道,民不聊生。四年(993)初,青城县(今都江堰)农民王小波、李顺等人借机起事;五年(994)正月,李顺帅众攻成都,“己巳,城陷。(新知成都府郭)载与运使樊知古斩关而出,帅余众奔梓州”。西川农民暴动殃及整个川峡盆地,前后持续2年有余才平息。成都府重新降为益州,仍治成都县。
至道三年(997年),《长编》卷42载:“是岁,始定为十五路:一曰京东路,二曰京西路,三曰河北路,四曰河东路,五曰陕西路,六曰淮南路,七曰江南路,八曰荆湖南路,九曰荆湖北路,十曰两浙路,十一曰福建路,十二曰西川路,十三曰峡路,十四曰广南东路,十五曰广南西路。”,
其中,川峡地区循旧制,仍置“成都西川路、奉节峡路”。 其中: 成都西川路(直属京县1、县117)领:益州、眉州、蜀州、彭州、绵州、汉州、嘉州、邛州、简州、黎州、雅州、茂州、维州、陵州、永康军、兴元府、利州、洋州、阆州、剑州、巴州、壁州、集州、文州、兴州、蓬州、龙州、(直属)三泉县。 奉节峡路(县92)领:夔州、黔州、施州、忠州、万州、开州、达州、涪州、渝州、云安军、梁山军、大宁监、梓州、遂州、果州、资州、普州、昌州、戎州、泸州、合州、荣州、渠州、怀安军、广安军、富顺监。
咸平三年(1000)正月,成都西川路王均兵变,“(牛)冕及转运使张适缒城出奔汉州”。“朝廷调施、黔、高、溪州蛮子弟以捍贼,既而反为寇”,奉节峡路转运使丁谓提兵平叛,“(丁)谓至,召其种酋开谕之,且言有诏赦不杀。酋感泣,愿世奉贡”,始定川峡两路。宋廷深感“西蜀辽隔,事有缓急,难以应援”,四年(1001)三月,遂分成都西川路,置“成都益州路、广元利州路”;分奉节峡路,置“奉节夔州路、三台梓州路”。且“四路”均统一以各自行政治所地命名。即:
其中,原成都<西川路转运使>马亮任成都“益州路”转运使,原成都<西川路转运副使>张志言则改任广元“利州路”转运使;
原奉节夔州<峡路转运使>丁谓任奉节“夔州路”转运使,原奉节夔州<峡路转运副使>李防则改任三台“梓州路”转运使。
尤以<夔州路转运使>丁谓"才高八斗",擅长经管,官至北宋宰相,封晋国公,是北宋早期名臣之一。
川峡四路中,“成都益州路、奉节夔州路”为原有的两大旧路,其行政治所比较固定。嘉祐四年(1059),益州路先更名“成都府路”;其后,嘉祐六年(1061)益州重新改成都府,治所不变。
后分置的“利州路、梓州路”两路,行政治司则变换繁杂。尤其宋蒙战事之后,利州路辖区和军政中心的变迁更是频繁。北宋初,之所以得名“利州路”而非“兴元府路”,就是因该路行政治所一直设在广元利州,而非汉中兴元府。《舆地纪胜》卷183:“皇佑三年(1051),提、转不许同在一州,故宪居兴元,而漕居利州”。可知此时利州路漕司还在广元利州,汉中兴元府仍隶属广元利州路。北宋后期,只因西北战事紧迫,利州路军政合制,行政治所才迁移汉中兴元府。建炎南渡后,“利州路”开始东、西分治。终南宋一世,利州东、西路时分时合,达九次之多。
梓州路行政治司初治三台梓州,因“去戎、泸地远,或戎人缓急寇边,难于应接”,大中祥符年间遂迁治资州(今资中) ,但不久还治梓州;“皇祐中,田况请复置司遂州”,于是又迁治遂州(今遂宁),之后再次复还旧址梓州。徽宗末期,北宋已是风雨飘摇,重和元年(1118)梓州改潼川府,梓州路随之更名“潼川府路”。“徽宗一朝,侈大其制,凡建府二十又四。南渡诸帝,踵迹前王,又建府二十又二。故至南宋末,有宋一代,凡有府六十”。宋徽宗之后,凡建府者多非节镇大藩,有尊号已无尊位之实。如夔州路之恭州改重庆府、忠州改咸淳府,广南路之英州改英德府,均为最末等军事州、下州奢府名,仍标旧制;各府之属县,也并未因改府而升其地望为次赤、次畿。
两宋时期,地方行政实行三级管理制:一级行政区为“路”;二级行政区为“州、府、统县的军和监”;三级行政区为“县、不统县的军和监”。州府是统县政区的主体,分为六等。《宋会要·职官》:“凡州之别有六,曰都督,曰节度,曰观察,曰防御,曰团练,日军事(刺史)”,地方州府以置设都督府者为尊。据《元丰九域志》载,元丰时有都督府二十:兖州、徐州、陕州、潞州、扬州、杭州、越州、福州、庆州、延州、广州、洪州、遂州、利州、夔州、秦州、渭州、桂州、容州、邕州。徽宗大观年间又增京兆府、太原府、西宁州、郓州、融州为都督府。“川峡四路”中,仅夔州(今奉节)、利州(今广元)、遂州(今遂宁)曾为都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