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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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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则(?—17世纪),仪之方训,山东兖州府曲阜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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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尚则是曲阜知县孔希大的八世孙,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2]崇祯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获授洛阳知县。时值流寇充斥,他同时剿灭与招抚,使境内贼人收敛;李自成攻陷河南,有人盗取福王朱常洵的珍宝,官吏珍宝有价刻意追究,他却指出不会做出维护利益而积累民怨的事情,因此被知府郭载騋憎恨,以病辞官[3]

此后,孔尚则补任全椒知县,当地人民贫困,官员也多被谴谪,他请求减免当地赋税,又惩治魏国公徐弘基的犯法奴隶。经巡按御史王雷臣推荐,入为刑部主事

弘光年间,孔尚则升任河南司郎中,与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共事。刑部尚书解学龙对其相当赏识,曾说““深文者,苛之属也。”因被顾忌者举报,免职,不久回乡[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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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尚则,字方训,曲阜人。崇祯十三年进士。全椒知县,累擢河南司郎中。
  2. ^ 乾隆《曲阜县志·卷四十二》:……(天启)丁卯科(举人)有……孔尚则……
  3. ^ 乾隆《曲阜县志·卷八十六》:孔尚则,字仪之,希大八世孙。崇祯庚辰进士,知洛阳县,值流寇充斥,剿抚兼施,县境盗势稍戢。先是贼陷河南,有窃福藩宝玩者,有司利其货,悉意穷究;尚则置不问,曰:“纲利以蓄怨,吾不为也。”太守郭某忌之,谢病归。
  4. ^ 乾隆《曲阜县志·卷八十六》:再补全椒,县地瘠民贫多逋赋,为乡里累,官亦多覆谴;尚则力请汰其赋额,魏国公奴犯法,即械治不少贷,士民股栗。巡按御史王雷臣荐擢刑部主事,历升郎中,侍郎解某雅重之,尝言:“深文者,苛之属也。”意忌者忍之属也,孔君其免是矣,寻解组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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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乾隆《曲阜县志》·卷四十二
  • 乾隆《曲阜县志》·卷八十六
官衔
前任:
王凤翥
明朝洛阳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张正学
前任:
洪孟缵
明朝全椒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刘惟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