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尚则
外观
孔尚则(?—17世纪),字仪之,号方训,山东兖州府曲阜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孔尚则是曲阜知县孔希大的八世孙,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2],崇祯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获授洛阳知县。时值流寇充斥,他同时剿灭与招抚,使境内贼人收敛;李自成攻陷河南,有人盗取福王朱常洵的珍宝,官吏珍宝有价刻意追究,他却指出不会做出维护利益而积累民怨的事情,因此被知府郭载騋憎恨,以病辞官[3]。
此后,孔尚则补任全椒知县,当地人民贫困,官员也多被谴谪,他请求减免当地赋税,又惩治魏国公徐弘基的犯法奴隶。经巡按御史王雷臣推荐,入为刑部主事。
弘光年间,孔尚则升任河南司郎中,与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共事。刑部尚书解学龙对其相当赏识,曾说““深文者,苛之属也。”因被顾忌者举报,免职,不久回乡[1][4]。
引用
[编辑]-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尚则,字方训,曲阜人。崇祯十三年进士。全椒知县,累擢河南司郎中。
- ^ 乾隆《曲阜县志·卷四十二》:……(天启)丁卯科(举人)有……孔尚则……
- ^ 乾隆《曲阜县志·卷八十六》:孔尚则,字仪之,希大八世孙。崇祯庚辰进士,知洛阳县,值流寇充斥,剿抚兼施,县境盗势稍戢。先是贼陷河南,有窃福藩宝玩者,有司利其货,悉意穷究;尚则置不问,曰:“纲利以蓄怨,吾不为也。”太守郭某忌之,谢病归。
- ^ 乾隆《曲阜县志·卷八十六》:再补全椒,县地瘠民贫多逋赋,为乡里累,官亦多覆谴;尚则力请汰其赋额,魏国公奴犯法,即械治不少贷,士民股栗。巡按御史王雷臣荐擢刑部主事,历升郎中,侍郎解某雅重之,尝言:“深文者,苛之属也。”意忌者忍之属也,孔君其免是矣,寻解组归。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
前任: 王凤翥 |
明朝洛阳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张正学 |
前任: 洪孟缵 |
明朝全椒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刘惟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