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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凤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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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凤毛(1600年—1642年),字瑞符紫庭[1]山东登州府莱阳县人,明末清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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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初授中书舍人,次年擢南京浙江道御史,十五年参政钱天锡被推为密云巡抚,孙凤毛弹劾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为天锡向首辅周延儒买官,并言熊开元受二人指使,欲推翻周延儒,令邱瑜秉政,陈演为首辅。帝责令凤毛陈奏,而凤毛中毒死,其子孙令祚诉冤,谓国遴、枝起鸩杀之。两人及天锡并削职下狱[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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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必大,万历丁未进士,授户部陕西司主事。

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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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京师居宅被人称为凶宅[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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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孙凤毛,曾祖缉,廪生;祖惟嗣,寿官;父必大,丁未进士,授户部陕西司主事。紫庭,诗一房,甲辰年四月初三日生,莱阳县人,甲子五十一名,会试二百五名,三甲二百名。乙亥授试中书。
  2. ^ 《明史》熊开元传:始,方士亮劾罢密云巡抚王继谟,参政钱天锡得巡抚。御史孙凤毛发其事,劾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为天锡夤缘,因言开元面奏,实二人主之,欲令邱瑜秉政,陈演为首辅。御史李陈玉亦言之。帝以开元已下吏,不问,而责令凤毛陈奏。凤毛死,其子诉冤,谓国遴、枝起鸩杀之。两人及天锡并削职下狱。士亮又言恐代继谟者未能胜继谟,继谟得留任。
  3. ^ 《玉堂茗记》:京师凶宅遑遑而有,如杨大洪及崔呈秀,虽邪正不同,先后并住一宅,而相继破家。御史张聚秀寻卒于其内,人相戒不敢居。青州冯可宾独买居之,且开园起楼,以娱封翁。一日,冯邺仙元飙在朝,仆于班次,传者哄然,皆以为可宾,且争咎此宅,己而非也。然其封翁竟没于此宅。继之者亦以忧去。太仆寺街亦有一宅。素凶,何香山居其中七八年,其家中或见绯衣妇人,往来空室,香山不见也。香山去后,宋五河琮以考选僦居,未一月而毙。同馆吴慎旃移入,余以为言,吴云凡宅岂有不经人死者,何妨于事。未五日而吴病,病十三日而殁。余初住一宅,业师以序贡就选,暂馆馀寓,仓猝病卒,余旋奉差出京,同年张师度入居之,病卒。最后孙凤毛亦卒于此宅。皆数人相继,事岂偶然。然则凶宅果有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