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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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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
(国家语言局名列表)

Highway Bureau, MOTC
(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交通部公路局局徽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中央三级行政机关
所属部门交通部
员额局本部:656人
附属机关:5,514人
年度预算额新台币439.78亿元(2013年)
授权法源交通部组织法
交通部公路局组织法
主要官员
局长陈文瑞
副局长林聪利张舜清
总工程司陈进发
主任秘书林义胜
任命者交通部部长
任期常任文官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6组、6室、3中心、1会
附属机关5养护工程分局、2新建工程分局、1工程改善处、7监理所、1训练所、1工程技术所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3年4月
前身机关交通部公路总局
联络信息

交通部公路局大楼
地址108234 台北市万华区东园街65号
电话+886 2 2307-0123
网站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简称公路局)是中华民国有关公路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隶属交通部之下。主要业务为掌管全国省道级公路之规划、测量、新建、施工、养护美化;并负责全国公路监理业务,包含车辆牌照驾驶执照之核发、以及执行车辆规格检验。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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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交通系列
台湾交通相关条目

中国大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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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后,公路相关业务由国民政府铁道部主管。
  • 1931年,公路相关业务改为全国经济委员会主管。
  • 1938年1月1日铁道部裁撤并入交通部后,交通部成立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掌管全国公路相关业务[1]。1938年2月,陕甘运输管理局更名为西北公路运输管理局。
  • 1941年7月,公路交通机构改归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统制局。
  • 1943年1月,公路运输机构复归交通部管辖。1943年4月,交通部公路总局成立,当时掌理公路运输、公路工程与公路监理等三大业务,内部设有总务处、工务处、监理处、运务处、材料处、财务处,其中工务处负责规划公路路线、监理处负责牌照发放、运务处负责公营车辆之调度、材料处负责各工程用料所需。交通部公路总局并就业务需要,于全国分区设立公路管理局,或于兴筑新路工程时设立公路工程局。
  • 1945年1月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成立,首任局长俞飞鹏。公路运输机构移归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管辖,各区运输局与公路工务局合并改组为军委会战时运输局某区公路运输管理局。
  • 1946年1月,交通部恢复公路总局建制。
    • 第一区公路工程管理局:1946年3月1日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南京办事处在南京改组成立,负责苏、皖、浙3省,京、沪两市境内国道修复、养护工作。内设总务、工务、监理、材料4科,人事、会计、总工程师3室。外设第一工程处(驻上海)、第二程处(驻无锡)、第三工程处(驻南京)、第四工程处(驻杭州)、第五工程处(驻南京)、第六工程处(驻芜湖)。1949年第一区局撤退到杭州。
    • 第二区公路工程管理局:1946年3月在湖南晃县筹备成立,3月底迁长沙,4月迁汉口。局长周凤九。内设总工程师室、工务科、监理科、材料科、总务科、人事室等。下设常万路、武长路、武万路、汉宜路、鄂东路等复修工程处及开封办事处等机构。复修工程处内设工务、总务、会计3课,沿线设总段及分段等。管辖公路范围北以西安、潼关、洛阳、开封之线为界;南以榆树湾、长沙、南昌之线为界;东以开封、六安、安庆、南昌之线为界;西以西安、巴东、榆树湾之线为界。跨越湘、鄂、赣、豫、皖、陕六省。辖第二运输处,1946年4月由川湘公路管理局之运输业务改组成立,专责办理湘鄂赣三省国道及省际客货运输业务,营运路线5,000余公里。处本部设长沙,处长刘哲民。处内设总务、运务、机料科及秘书、会计、人事室等。1947年6月1日,由公路总局直管。设有长沙、沅陵、南昌、武汉分处,南平、重庆业务所,南昌、汉口修车厂及长沙材料库、长沙水陆联运站等。各分处内均分设总务、运务、机料、会计课及人事室等。
    • 第三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设柳州办事处、贵阳办事处、桂林工务处。
    • 第四区公路工程管理局:驻昆明。
    • 第五区公路工程管理局:川康。驻重庆。
    • 第六区公路工程管理局:新疆。
    • 第七区公路工程管理局:1946年3月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西北运输管理局改组而成。管辖甘、青、宁3省。下设运输处。1947年6月1日,运输处扩充,改为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七运输处。
    • 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驻北平。管辖华北各省。
    • 第九区公路工程管理局:

台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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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办台湾省公路局
  •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交通部公路总局于1958年撤销(名义上保留,如驾照上官印仍刻有“交通部公路总局”字样),实质业务均交由台湾省公路局负责。
  • 1945年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后,下设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交通处铁路管理委员会汽车处接收原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铁道部附属之自动车部门,公路监理则援例由各县市政府办理。1946年8月1日,台湾省公路局[2]成立,负责管理台湾省境内公路运输业务,并自同年10月1日接办全省公路监理业务(1947年1月始获交通部公路总局正式委办)。一些资料记载,台湾省公路局系由铁路管理委员会汽车处改组而来;事实上,台湾省公路局是一个新的机关,仅接收汽车处部分资产及业务,且与汽车处位阶大不相同,还曾与汽车处同时存在,并非由汽车处改组而来。
  • 1947年4月22日,台湾省政府成立,台湾省公路局隶属台湾省政府交通处
  • 1949年,台湾省公路局接管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工矿处公共工程局所负责之公共工程业务。
  • 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这两地之公路业务均自隔年7月1日分别移交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管理。
  • 1977年7月11日,台湾省政府首长会谈决定,将台湾省公路局公路运输业务全部划分出来成立台湾汽车客运公司,总部设在台中市中华民国陆军干城营区[3]
  • 1980年10月1日,台湾省公路局所掌之公路运输业务(含苏花公路管制业务)依据《公路法》规定移交台湾汽车客运公司,台湾省公路局依照《台湾省交通处公路局组织规程》修正条文规定改组;于是台湾省公路局所负责之业务,调整为公路工程与公路监理二类。但苏花公路管制业务不久后移回台湾省公路局办理。
收归中央
  • 1999年7月1日之后,因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之故,台湾省公路局改为隶属于交通部,改名为“交通部公路局”。
  • 2002年1月30日,《交通部公路总局组织条例》施行,交通部公路局正式改名为“交通部公路总局”。
  • 2006年8月1日,庆祝交通部公路总局成立60周年(自1946年8月1日起算),“公路总局局史馆”于台北市万华区东园街65号公路总局重大桥梁工程处原仓库开幕。
  • 2012年1月1日,全国公路监理业务统一由交通部公路总局统筹管理,公路总局分别于台北市高雄市金门县连江县成立台北市区监理所高雄市区监理所、屏东监理站、金门监理站;台北市区监理所与高雄市区监理所,系本日台北市监理处高雄市监理处改隶交通部公路总局之后改名而来。原先公路总局仅负责台湾省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部分,台北市高雄市[4]由当地政府交通局监理处自行负责,金门县、连江县由该县交通局监理所办理。[5]
  • 2013年7月3日,配合《公路法》第67条修正公布,交通部指定公路总局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业务办理机关,成立“交通部公路总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会”;于各区监理所成立“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借调台湾省政府现行办理鉴定及覆议业务人员协助办理[6]
  • 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交通部公路局组织法草案》。6月7日,制定公布《交通部公路局组织法[7]。9月15日,名称再度改为“交通部公路局”。

总部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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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监理站
桃园监理站
公路人员训练所
以原公路人员训练所南部训练中心教练车改装的仿台汽普通车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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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长
    • 副局长
      • 主任秘书
      • 总工程司
        • 副总工程司

内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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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组
  • 工务组
  • 养路组
  • 监理组
  • 运输组
  • 交通管理组
  • 公路防灾中心
  • 用路人服务中心
  • 车辆动态资讯管理中心
  • 秘书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法制室
  • 主计室
  • 资讯室
  • 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会

局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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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路局分为工程、监理、训练三种机关

工程单位
  • 北区养护工程分局:辖区为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辖有景美工务段、中和工务段、中坜工务段、新竹工务段、复兴工务段、基隆工务段
  • 中区养护工程分局:辖区为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县、南投县,辖有苗栗工务段、台中工务段、彰化工务段、南投工务段、谷关工务段、埔里工务段、信义工务段、员林工务段
  • 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辖区为云林县、嘉义市、嘉义县、台南市,分有斗南工务段、水上工务段、新营工务段、新化工务段、曾文工务段、阿里山工务段
  • 南区养护工程分局:辖区为高雄市、屏东县、台东县、澎湖县,辖有高雄工务段、潮州工务段、台东工务段、甲仙工务段、关山工务段、澎湖工务段、枫港工务段、大武工务段、凤屏工务段
  • 东区养护工程分局:辖区为宜兰县、花莲县,辖有头城工务段、南澳工务段、独立山工务段、花莲工务段、太鲁阁工务段、玉里工务段、金岳工务段
  • 北区新建公路工程分局:负责彰化县以北,分为第一至第七工务段
  • 南区新建公路工程分局:负责彰化县以南,分为第一至第七工务段
  • 苏花公路改善工程处:负责苏花公路,分为第一至第五工务段
  • 工程材料技术所
监理单位
  • 台北市区监理所:辖区为台北市、新北市部分、基隆市、金门县、连江县,辖有士林监理站、基隆监理站、金门监理站、连江监理站
  • 台北区监理所:辖区为新北市部分、宜兰县、花莲县,辖有板桥监理站、芦洲监理站、宜兰监理站、花莲监理站(分设玉里监理分站)、基宜区行车事故鉴定会、花东区行车事故鉴定会
  • 新竹区监理所:辖区为桃园市、新竹市、新竹县、苗栗县,辖有新竹市监理站、桃园监理站、中坜监理站、苗栗监理站、竹苗区行车事故鉴定会
  • 台中区监理所:辖区为台中市、南投县、彰化县,辖有台中市监理站、丰原监理站、彰化监理站、南投监理站(分设埔里监理分站)、彰化县区行车事故鉴定会、南投县区行车事故鉴定会
  • 嘉义区监理所:辖区为云林县、嘉义市、嘉义县、台南市,辖有云林监理站(分设东势监理分站)、新营监理站、台南监理站、麻豆监理站、嘉义市监理站、云嘉区行车事故鉴定会
  • 高雄市区监理所:辖区为高雄市部分,辖有苓雅监理站、旗山监理站
  • 高雄区监理所:辖区为高雄市部分、屏东县、台东县、澎湖县,辖有澎湖监理站、台东监理站、屏东监理站(分设恒春监理分站)、屏澎区行车事故鉴定会
训练单位
  • 公路人员训练所:分有中部训练中心、南部训练中心

历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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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别 姓名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台湾省政府交通处公路局局长
1 华寿嵩 1946年8月1日 1949年3月
2 谭狱泉 1949年3月 1957年11月
3 林则彬 1957年11月 1966年5月
4 林家枢 1966年6月 1969年4月
5 李锡煜 1969年4月 1974年5月
6 常抚生 1974年5月 1978年1月
7 胡美璜 1978年1月 1982年9月
8 熊裕生 1982年10月 1984年8月
9 严启昌 1984年8月 1990年12月
10 陈世圯 1990年12月 1996年12月
11 梁樾 1996年12月 1999年6月30日
交通部公路局局长
1 梁樾 1999年7月1日 2002年1月29日
交通部公路总局局长
1 梁樾 2002年1月30日 2002年7月
2 叶昭雄 2002年7月 2003年7月
3 陈晋源 2003年7月 2008年9月23日
代理 吴瑞龙 2008年9月24日 2008年11月3日
4 林志明 2008年11月4日 2010年2月3日
代理 陈威仁 2010年2月4日 2010年4月12日
5 吴盟分 2010年4月13日 2014年4月1日
6 赵兴华 2014年4月2日 2016年8月21日
7 陈彦伯 2016年8月22日 2020年5月19日[11]
代理 许钲漳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6月15日
8 许钲漳 2020年6月16日 2022年1月16日
9 陈文瑞[12] 2022年1月17日 2023年9月14日
交通部公路局局长
1 陈文瑞 2023年9月15日 现任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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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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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寻路台湾 客运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交通部公路总局
  2. ^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表(附表一)1946年10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省政府组织沿革 省政园地
  3. ^ 省府首長會談決定 成立汽車客運公司 公路監理行政仍由公路局主辦. 联合报. 1977-07-12: 2. 
  4. ^ 仅限于原1979年升格之高雄市辖区,不包含原高雄县辖区。例如东沙岛上车辆依其登记,分属于高雄市监理处、交通部公路总局高雄区监理所及其屏东监理站管辖。 Archive.is存档,存档日期2012-08-04
  5. ^ 2010年12月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升格为直辖市后,原属于台北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高雄县[失效链接]台中县市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南县市[失效链接]原来公路客运路线调整为市区公车路线及计程车客运业务管辖权责事项,在2011年仍将由公路总局代为管辖,2012年1月1日结束代管。如各直辖市提前将辖区内公路客运路线纳编为市区公车路线者,分批结束代管。
  6. ^ 新闻稿. 林政則主席主持第106次主管會報,勉勵省府同仁秉持熱忱服務態度,增進服務品質,圓滿完成省政業務. 台湾省政府. 2013-11-25 [2015-08-06]. 本年度人事室尚待办理的工作重点有:……配合《公路法》第67条之修正,交通部指定公路总局为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业务办理机关,俟其暂行组织规程及编制表奉行政院核定,即办理本省8区车鉴会人员移拨并案,办理各区车鉴会组织规程及编制表废止,及修正本府组织规程及编制表等相关事宜。 
  7. ^ 制定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 [2023-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7). 
  8. ^ 公路客運業務發展沿革. [2020-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9. ^ 飛行場の測候所: 請大家一起來呼籲保存臺北站前公路總局建物!. [2015-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4). 
  10. ^ 《公路通訊》302期 (PDF). [2013-08-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01-12). 
  11. ^ 升任交通部政务次长。
  12. ^ 正副首长介绍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交通部公路总局.2021-11-16
  13. ^ 第一座臺灣公路博物館公路總局幸福公路館將於8月3日起開放參觀 (新闻稿). 台北: 公路总局. 2015-07-31 [2016-03-24]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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