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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爱娃·勃劳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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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爱娃·勃劳恩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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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9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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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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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name of this page should be changed. Eva Braun's name is 爱娃·勃劳恩, not 爱娃·希特勒·勃劳恩.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5.87.159.199對話貢獻)於2005年8月2日 (二) 01:20 (UTC)加入。[回复]

    爱娃·勃劳恩也分类在德国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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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算不上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31.188.24.131對話貢獻)於2006年2月7日 (二) 04:14 (UTC)加入。[回复]

    未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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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体的处理方式与希特勒条目的描述有矛盾:

    俄罗斯联邦安全局(Federal Security Service, FSB)的首席档案主管Vasily Khristoforov将军在2009年12月7日接受俄国国际文传电讯社(Interfax News Agency)访问时,首次证实依据现存的机密文件显示:前苏联KGB的主管尤里·安德罗波夫,征得前苏联共产党领导阶层的同意,以最高机密下令执行代号“The Archives”行动,销毁希特勒、其妻子爱娃·布劳恩,以及纳粹德国宣传主管约瑟夫·戈培尔全家人的遗体,以免其遗体葬身处成为纳粹支持者朝拜的圣地。(该段落与死后立即焚化有矛盾)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程天翼對話貢獻)於2011年9月22日 (四) 04:07 (UTC)加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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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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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娃·勃劳恩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政治与军事人物,提名人: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2日 (五) 16:17 (UTC)[回复]
    投票期:2016年12月2日 (五) 16:17 (UTC) 至 2016年12月9日 (五) 16:17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译自英文维基优良条目,欢迎各位帮助校对。—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2日 (五) 16:17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外语不加粗。“并于最后近40小时内为其妻子。17岁时布劳恩在慕尼黑为希特勒专职摄影师工作(为其助理及模特),并由此结识了希特勒,在两年之后与其逐渐发展为恋爱关系。布劳恩在两人恋情初期曾两次试图自杀。这是前两句,开头这样?--7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00:29 (UTC)[回复]
    @Jarodalien开篇已经稍作整理。阁下是否有兴趣对开头前两句之后的部分研究一番?--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02:07 (UTC)[回复]
    @Jarodalien全文其他不通顺之处也进行了一定整理。若仍然有可改进之处,欢迎阁下具体指出。--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16:36 (UTC)[回复]
    @Z7504对全文“之”和“其”有疑义之处进行了一定的整理。若尚有疏漏之处需要重写或阐明,希望阁下指出。--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02:11 (UTC)[回复]
    @Morningstar1814成婚之後布朗的法定姓名變為伊娃·希特勒,在簽署其婚姻證明時她寫上字母「B」以表其婚前姓,然後將之划去,改而寫上「Hitler」。 Hitler的中文意思為?(基本符合標準)--Z7504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02:53 (UTC)[回复]
    @Z7504已完成。--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16:36 (UTC)[回复]
    @Morningstar1814你再讀看看「成婚及自殺」最後一段,(?)疑問:「伊爾莎」從哪冒出來的 囧rz……?--Z7504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0:41 (UTC)[回复]
    @Z7504“早年生活”首句介绍伊尔莎为布劳恩姐姐,格蕾特为布劳恩妹妹。若有需要的话在最后一段应该也可以加入“姐姐”和“妹妹”,与先前的“母亲”和“父亲”统一格式。--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1:36 (UTC)[回复]
    幫你修改好了荷蘭語問題 囧rz……--Z7504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3:08 (UTC)[回复]
    (?)疑問@Morningstar1814需要寫「又稱爱娃·布劳恩」還是「又稱爱娃·勃劳恩」嗎...?--Z7504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11:57 (UTC)[回复]
    @Z7504马虎搜了一下可靠来源,称“布劳恩”的似乎居多(所以并不确定为何条目默认名称为“勃劳恩”)。译法是否以汉语使用区域为转移?如果是的话那应该可以使用内置转换。不是的话那不妨写“婚前姓布劳恩(德语:Braun;又译勃劳恩)”。其作为“爱娃·布劳恩/勃劳恩”的通称照理读者完全是可以自行领会的,而且信息框顶端和早年生活开篇也都重复强调了这一通称。--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16:23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應該可以了 囧rz……,賞個支持票。另外關於統一加入姐姐、妹妹的這種說法可加入也可省略...如果一定得和父親母親的格式統一,那就照加吧?--Z7504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1:51 (UTC)[回复]

    2支持,1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2016年12月9日 (五) 23: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