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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漠南史韻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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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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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IP封禁豁免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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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現已授予您IP封禁豁免權限,登入後即可編輯頁面,該權限的詳細說明請見Wikipedia:IP封禁豁免。如果您遇到無法保持登入狀態的問題,請閱讀Help:自動登出

如果您超過6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權限會被解除。如果該權限已無用,請申請解除權限,或是自行移除。祝您編輯愉快。--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0:58 (UTC) 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0:58 (UTC)[回覆]

簽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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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簽名連結到了其他人的用戶頁、討論頁或貢獻頁,這可能構成假冒簽名,請您修改您的簽名以符合簽名指引。如果您最近更改了使用者名稱,亦會收到此通知,請盡速修改簽名以連結到您新的使用者名稱。謝謝您的參與。

此通知由機器人自動發出,若您不知道如何修正簽名,您可以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詢問,若對此通知有疑問,請聯絡Xiplus。--A2093064-bot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20:23 (UTC)[回覆]

戶晨風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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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戶晨風」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11:47 (UTC)[回覆]

已在討論頁回復,請關注--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28日 (四) 12:13 (UTC)[回覆]

戶晨風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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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戶晨風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47 (UTC)[回覆]

已移動到草稿。--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4:22 (UTC)[回覆]
@Manchiu 你們並沒有給出合適的刪除理由,且規則上也並不支持這種刪除--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08 (UTC)[回覆]
@自由雨日一群所謂的資深用戶濫用權限,自以為是,我堅決不同意--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04 (UTC)[回覆]
兩次存廢討論的多數共識;除非你能有力地證明共識是錯的。--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44 (UTC)[回覆]
可是我已經證明了,而且並沒有人給出有力的證明我是錯的--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6:05 (UTC)[回覆]

引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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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文獻的重複引用可以簡化,像Special:diff//84853773並不需要,可以簡化為Special:diff//85143764的格式,另請參照{{citation}},書籍請儘量添加{{ISBN}}或{{OCLC}},祝編安。--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54 (UTC)[回覆]

該書無ISBN--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5:57 (UTC)[回覆]
請您看完我講的,後面跟您講了沒有ISBN就可以加{{OCLC}}(如果沒有可以使用有效連結),謝謝。--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12 (UTC)[回覆]
是的,但該書無ISBN--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6:14 (UTC)[回覆]
原來我這麼回復您是拒絕溝通啊,請問我應該用什麼語氣尊敬你們才能不被認為是拒絕溝通?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自由雨日-20241130062800-漠南史韻翁--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6 (UTC)[回覆]
都說了用OCLC,您還在糾纏沒有ISBN的事情,您覺得這樣的溝通算是有效溝通嗎?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45 (UTC)[回覆]
這是一個習慣,表明我一定要回復該用戶的信息,表達了對元老的尊重,對您也一樣,請各位元老對我不要惡意揣測--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7:49 (UTC)[回覆]
一般的設置下,您回覆的對象不會收到消息提醒,所以沒有必要。再說這一條討論串,假設您的說法確實成立,很明顯Allervous不明白您的「尊重」,您應該調整說法,而不是繼續重複「該書無ISBN」的事。這就屬於溝通失效。維基百科是個協作計劃,注重編者之間的溝通,您尊重也好,不尊重也罷,讓別人感覺您「無法溝通」與我們項目的總綱相違悖。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08:02 (UTC)[回覆]
「很明顯Allervous不明白您的尊重」,這確實是我的錯,謝謝您讓我知道了我自己的弱智--漠南史韻翁這是個好事啊,是我聽過最正能量的話!沒有之一!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8:07 (UTC)[回覆]

關於使用討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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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下覺得需要告知您關於討論頁的使用方針,希望您自覺遵守,避免憾事發生。

您的討論頁能夠比較自由地使用,譬如您有權利移除留言自己討論頁上的留言,但您必須將一整串的討論移除,而不是只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您也不能修改他人的留言標題或者任何留言內容。違反以上兩點會構成歪曲討論,可能導致被剝奪有關的編輯權限

如果您需要警告別人,請在《Wikipedia:模板消息/用戶討論命名空間》中找到合適的模板(如{{subst:uw-upload1}}),並用四個波浪綫(~~~~)簽名。不要複製別人給您的警告,特別是不能將別人的簽名複製過來(這屬於冒用簽名)。另外,在別人的討論頁上留言要謹慎,不要編輯太多次,因爲每編輯一次對方都會收到一條「重要通知」,可能構成騷擾。而且,基於您目前對於本站政策的瞭解程度,我不建議您給其他人發送警告通知。

謝謝。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55 (UTC)[回覆]

收到--漠南史韻翁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7:56 (UTC)[回覆]

封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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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圖標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鎖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鎖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鎖。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0 (UTC)[回覆]
原申訴
固定版本:Special:PermaLink/85153093,2024年12月1日 (日) 3:20 (UTC)
此用戶的封鎖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並不認為我拒絕溝通,關於拒絕溝通的指控屬於惡意指控,與自由與日的爭端是因為我個人認為他在濫用權限,如果大多數人認為沒有我可以收回,但這並不是永久封鎖的理由,我認為關於戶晨風條目的討論我提供了不同意見,這種不同意見不應當以社區的共識決定,至少是可以進行討論的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鎖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鎖,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非管理員關閉存檔舊申訴版本。
  處理人: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06:58 (UTC)[回覆]
爭議版本
固定版本:Special:PermaLink/85157161,2024年12月1日 (日) 10:13 (UTC)
此用戶的封鎖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一、戶晨風條目問題、和自由雨日的爭端以及編輯戰指控

在創建條目請求中,存在創建戶晨風的請求(參見),我在查詢了過往的關於戶晨風的刪除記錄後,認為關於戶晨風條目的刪除討論並沒有合適的結果,因此創建了戶晨風條目,並認為這是「一群所謂的資深用戶濫用權限,自以為是,我堅決不同意」,被自由雨日投訴為不當行為要求封鎖,我認為自由雨日濫用權利,與他產生了個人爭端,我認為我個人的表現確是錯誤的,但我保留自由雨日可能有濫用權限行為的看法。

依據討論頁指引,此處被摺疊的發言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並標記。原因:不實指控、誹謗(由自由雨日摺疊於2024年12月2日 (一) 02:15 (UTC)[回覆]

關於對用戶頁的破壞指控,客觀上是我與自由與日的編輯戰,而且他自己也承認了存在編輯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漠南史韻翁難道打了4次編輯戰(違反3RR)後停止就不用受封鎖嗎?顯然不是的。」,我對自由雨日的確進行了刪除處理,這是因為我與自由雨日個人發生爭端的錯誤行為,但下一個刪除是因為我在編輯用戶頁時操作失誤,並以為是被系統刪除,因此我個人主觀上並沒有進行編輯戰。且在我進行申訴時,自由雨日仍然以「並非在進行封鎖申訴,而是仍然在進行復讀和模仿他人留言。此外還進行嚴重誹謗」的名義與我發生個人爭端。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漠南史韻翁

自由雨日在本討論頁以不理性的觀點發言「歡迎提報我。」,這是對封鎖規則的無知,因為被封鎖者是無法提報他人的,正如用戶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所言「被封鎖的人又怎麼提報你呢」 。我與自由雨日的爭端被片面的認為是我的錯誤是不正確的,且自由雨日在發言時提到「我一時看不懂Allervous和你誰是受封鎖的人誰是管理員/教育者了。」,這是因個人對我的偏見不允許其他人發表自己的意見的行為,因爲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如果以封鎖我的標準,我認為自由雨日並沒有使用維基百科並客觀發言的能力。

二、拒絕與他人溝通的指控

我並不認為我拒絕溝通,關於拒絕溝通的指控屬於惡意指控,用戶Allervous在參考資料上對我的提醒我並沒有拒絕,在Wikipedia:同行評審#狼圖騰中他提出狼圖騰條目存在網絡參考來源不規範的問題並片面的認為「畢竟對於一個長期耕植百度百科的使用者來說,適應維基百科的格式相當重要。」這實際上已經在惡意假定我在使用百度百科的方式編輯維基百科條目,我提出這是自動引用的問題,自動引用既然存在我就可以使用,只不過使用中國大陸網頁作為參考來源會出現不規範的問題,我聽從了建議對該條目逐條進行了修改。在本討論頁上對巴林左旗條目的圖書引用規範只是強調了該書沒有ISBN,因為我想表達的是該書沒有ISBN,我認為有人可能不認為我單純表達的是這個意思,所以我重複了一遍,如果假定他人是不願意溝通,那麼僅就「巴林左旗」這一條目單純的討論便無法進行,這是惡意假定。

用戶Allervous在討論封鎖我時提出的「先回去某度做您的『王鑫磊1999吧』」是存在個人假設的不當指控,且可能存在對前百度百科用戶的歧視。如果管理員認為我的語氣違反了維基百科的官方規則,那麼根據Wikipedia:你不能在所有時刻遵守所有規則,這不是封鎖我的理由,且用戶Allervous對於我是否聽從他人意見可能存在主觀的判斷,認為我可能因百度百科經歷而破壞維基百科。

三、偽造簽名指控

我對模版的使用確實不熟練,所以在維基百科使用模版均採用複製粘貼的手段。偽造簽名的指控主觀上並不存在,只是我複製粘貼了維基百科官方的模版,可能是複製時出了問題,且有人提出問題後,我已修改。用戶薏仁的評價是準確的「將但先前您的確是複製他人給與您的警告訊息,而連帶的也複製他人的簽名再轉張貼至其他用戶討論頁面上,即便您這麼主張,但客觀上仍是構成冒用簽名的事實。

四、總結

實際上在條目中,我並不存在破壞行為,且提供了條目上有益的貢獻,單純論禮儀,我也沒有除自由雨日以外的他人攻擊的行為。我對維基百科的條目編輯方式並沒有不熟悉,因為我在2013年就已經加入了維基百科,只是對如何與其它維基百科用戶打交道由於在討論上初來乍到可能不了解。

如果大多數人認為我是錯的我可以保留意見,但這並不是永久封鎖的理由,我認為關於戶晨風條目的討論我提供了不同意見,這種不同意見不應當以社區的共識決定,至少是可以進行討論的。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鎖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鎖,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見下。
  處理人: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3:14 (UTC)[回覆]

2024年12月1日 (日) 11:01 (UTC)申訴

此用戶的封鎖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一、戶晨風條目問題、對自由雨日的錯誤指控以及編輯戰指控

在創建條目請求中,存在創建戶晨風的請求(參見),我在查詢了過往的關於戶晨風的刪除記錄後,認為關於戶晨風條目的刪除討論並沒有合適的結果,因此創建了戶晨風條目,並認為這是「一群所謂的資深用戶濫用權限,自以為是,我堅決不同意」,我認為我個人的表現確是錯誤的,在這一點上我向大家道歉。

關於對用戶頁的破壞指控,我對自由雨日的確進行了刪除處理,這是因為我自認為我與自由雨日發生爭端時的錯誤行為,但下一個刪除是因為我在編輯用戶頁時操作失誤,並以為是被系統刪除,因此我個人主觀上並沒有進行編輯戰。

與自由雨日的爭端應當是我個人的看法,但是在多數意見反對這一看法的情況下,那麼我承認在大多數人看來的確存在對自由雨日的錯誤指控,如果大多數人認為應當道歉,我也可以道歉。


二、拒絕與他人溝通的指控

我並不認為我拒絕溝通,用戶Allervous在參考資料上對我的提醒我並沒有拒絕,在Wikipedia:同行評審#狼圖騰中他提出狼圖騰條目存在網絡參考來源不規範的問題,我提出這是自動引用的問題,自動引用既然存在我就可以使用,只不過使用中國大陸網頁作為參考來源會出現不規範的問題,我聽從了建議對該條目逐條進行了修改。在本討論頁上對巴林左旗條目的圖書引用規範只是強調了該書沒有ISBN,因為我想表達的是該書沒有ISBN,我認為有人可能不認為我單純表達的是這個意思,所以我重複了一遍,如果假定他人是不願意溝通,那麼僅就「巴林左旗」這一條目單純的討論便無法進行。

我認為對我不懂引注方式的指控應當是無端的,因為我之前和在最近幾天編輯成吉思汗的維基百科條目時發現維基百科的很多條目的確存在引注方式混亂的問題(包括中國歷史人物過多使用正史的文字作為參考資料而不是注釋),而我是以過去十年的編輯經驗進行的引注,且在有人提出有問題後也會改正,這個不應當成為指控我的罪證。

由於我的語言風格被認為是不正確的,所以我將改善自己的語言風格,並在官方規則要求下減少對他人的在官方規則下的惡意發言。

三、偽造簽名指控

我對模版的使用確實不熟練,所以在維基百科使用模版均採用複製粘貼的手段。偽造簽名的指控主觀上並不存在,只是我複製粘貼了維基百科官方的模版,可能是複製時出了問題,且有人提出問題後,我已修改。用戶薏仁的評價是準確的「將但先前您的確是複製他人給與您的警告訊息,而連帶的也複製他人的簽名再轉張貼至其他用戶討論頁面上,即便您這麼主張,但客觀上仍是構成冒用簽名的事實。

四、總結

我認為實際上在常規條目中,我並不存在破壞行為,且提供了條目上有益的貢獻。我對維基百科的常規條目編輯方式並沒有不熟悉,但是對如何使用複雜模板、與其它維基百科用戶打交道的用戶禮儀上需要強烈反思。、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鎖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鎖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鎖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鎖,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考慮到您在封鎖前後的行為,可見缺乏基本的溝通能力,管理員為防止擾亂而封鎖之決定並無不合理之處。而考慮到您在封鎖期間,持續使用用戶討論頁作非申訴用途,故剝奪使用用戶討論頁之權限。如果未來需進行申訴,您可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及申請恢復使用用戶討論頁之權限。依照行為規範提議,建議您應等待六個月後才考慮作出申訴,在這之前的申訴很可能不會被接納。
另外,既然已拒絕此申訴,已無使用 RFC 的需要,故已移除之。就社群禁制等相關議題,請至客棧作進一步討論。謝謝。
  處理人: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3:13 (UTC)[回覆]
封鎖說明:此封鎖起因是已有多名用戶支持封鎖該用戶,在參考過連署封鎖的各用戶之貢獻,和參考en:WP:CBAN中提到的comments from a broad selection of community members後,作為管理員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WP:ADMIN),故封鎖理由中並沒有對用戶本身的行為做出任何評論。若有用戶或被封鎖人自己認為該封鎖理據不足,個人建議善用WP:集中討論以徵求更廣泛的意見。--)dt 2024年12月1日 (日) 03:24 (UTC)[回覆]
我無法創建條目,是否放在本討論頁--漠南史韻翁因被投訴語言冒犯他人,回復為名人名言,若有冒犯,請舉報此話出處者(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3:36 (UTC)[回覆]
先熟悉社群的方針再講創建條目的事情,如果您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承諾改正,即使是不限期封鎖也能很快解除。之前就有因為簽名不當直接永封的,承諾修改後馬上解封了。
另外WP:維基百科沒有那麼重要,心裡要看開一點。--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1日 (日) 03:55 (UTC)[回覆]
其一我並不認為我拒絕溝通,我再跟您說清楚一點,因為我想表達的是該書沒有ISBN,我認為您可能不認為我單純表達的是這個意思,所以我重複了一遍,如果假定他人是不願意溝通,那麼僅就「巴林左旗」這一條目單純的討論便無法進行--漠南史韻翁因被投訴語言冒犯他人,回復為名人名言,若有冒犯,請舉報此話出處者(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3:59 (UTC)[回覆]
其二,對於自由與日,我認為他濫用了權力,我可以收回這一指控並認為是錯誤的--漠南史韻翁因被投訴語言冒犯他人,回復為名人名言,若有冒犯,請舉報此話出處者(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0 (UTC)[回覆]
為避免被認為是騷擾,我不再贅述--漠南史韻翁因被投訴語言冒犯他人,回復為名人名言,若有冒犯,請舉報此話出處者(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0 (UTC)[回覆]
不當回復案例:
「請您看完我講的,後面跟您講了沒有ISBN就可以加{{OCLC}}(如果沒有可以使用有效連結),謝謝。」--A
「是的,但該書無ISBN。」--B
妥當回復案例:
「請您看完我講的,後面跟您講了沒有ISBN就可以加{{OCLC}}(如果沒有可以使用有效連結),謝謝。」--A
「是的,我理解了您的意思,我試著搜尋一下OCLC。」--B
講話的藝術很重要,您需要讓別人更容易理解您的發言。--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2 (UTC)[回覆]
這並不是合理理由,您的態度不是假設善意的態度--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7 (UTC)[回覆]
我一時看不懂Allervous和你誰是受封鎖的人誰是管理員/教育者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5:14 (UTC)[回覆]
您這句話並不是討論的態度--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20 (UTC)[回覆]
講話的藝術可以討論,但這不是封鎖的理由--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15 (UTC)[回覆]
更正:應該是Template:Rfc,而非集中討論。--)dt 2024年12月1日 (日) 04:13 (UTC)[回覆]
好的,已加入--漠南史韻翁因被投訴語言冒犯他人,回復為名人名言,若有冒犯,請舉報此話出處者(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17 (UTC)[回覆]
請問自由雨日什麼時候濫用權限了?難道那個人不是你嗎?閣下的答辯真是答辯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日 (日) 04:24 (UTC)[回覆]
您這句話並不是討論的態度,且存在騷擾和惡意中傷--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21 (UTC)[回覆]
應為「雨日」而非「與日」。建議您去讀給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論述,考慮休個維基假期,暫時遠離維基,待到情緒平穩後再考慮重返。若過度情緒化死鑽牛角尖,恐怕難以讓管理員信任您知道您何故被封鎖,保證您不會再犯,之後將作出有建設性的編輯。——敬頌冬綏 ZhaoFJx() 2024年12月1日 (日) 04:34 (UTC)[回覆]
我沒有認為自己是受害人反而只是表達自己的意見,望周知,因為說謊並不是一個合適的態度--漠南史韻翁因被投訴語言冒犯他人,回復為名人名言,若有冒犯,請舉報此話出處者(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35 (UTC)[回覆]
(!)意見:考慮到社群認為需要封鎖您的理由是拒絕溝通,因而請您嘗試概括對您的ANM提報中的內容,綜合方針給出您的認知,以便社群更好地了解您和您這次封鎖。(如果您不知道如何回答,可參考您中學時期所參與政治考試的大題部分)此外,您的簽名須按WP:簽名方針修改。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日 (日) 04:35 (UTC)[回覆]
已修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37 (UTC)[回覆]
已增加內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23 (UTC)[回覆]
@版本差異:我並沒有同你產生「個人爭端」,謝謝,對你這樣的人我是話都懶得講一句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1 (UTC)[回覆]
我認為「對你這樣的人我是話都懶得講一句的」很明顯是存在個人爭端態度的,為避免投訴騷擾,我不再贅述--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2 (UTC)[回覆]
先學好你的語文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4 (UTC)[回覆]
您對我仍然存在假定惡意--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9 (UTC)[回覆]
你連什麼是「能力」什麼是「意圖」都分不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5:26 (UTC)[回覆]
講話的藝術很重要,您需要讓別人更容易理解您的發言。--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28 (UTC)[回覆]
歡迎提報我。--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1 (UTC)[回覆]
你這句話存在惡意假設--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4 (UTC)[回覆]
被封鎖的人又怎麼提報你呢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4 (UTC)[回覆]
夠了,立即停止誹謗並閉嘴!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日 (日) 06:44 (UTC)[回覆]
如果我與自由雨日存在編輯戰是誹謗,那麼自由雨日認為我在編輯戰也是誹謗--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6:56 (UTC)[回覆]
難道引用他的話就是誹謗?--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7:02 (UTC)[回覆]
我實在不認為閣下目前有能力繼續參與編寫維基百科,按照目前的發言您還是沒有理解為什麼被不限期封鎖,建議您用被封鎖的時間好好讀讀方針,社區把您當新人本給過您機會,您卻沒有把握住,甚至做出反覆移除刪除模板、偽造簽名等一系列行為,被不限期封鎖實屬是應得的結果--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2月1日 (日) 07:08 (UTC)[回覆]
反覆移除刪除模板並不恰當,我只刪除了一次,第二次是因為失誤,請看我的上方全文
偽造簽名並不存在,只是我複製粘貼了維基百科官方的模版,可能是複製時出了問題,且有人提出問題後,我已修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7:14 (UTC)[回覆]
或許如你所言是複製模板,但先前您的確是複製他人給與您的警告訊息,而連帶的也複製他人的簽名再轉張貼至其他用戶討論頁面上,即便您這麼主張,但客觀上仍是構成冒用簽名的事實,您無法全然否認,另外針對用戶們的看法與意見實在不建議您繼續反駁辯解,因為這反而會有拒絕或無法掌握重點,甚至於可能也有闡述錯誤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行為跡象,這對於問題釐清以及封鎖申訴是沒有實質幫助性,請暫停持續性的辯解冷靜,持續性的與用戶們辯解反駁可能被視為濫用討論區申訴渠道,這反而會讓管理員做出進一步的限制動作(如:剝奪用戶討論區編輯權限),反而會導致你後續的申訴會更加艱難,還請自行審酌克制自己的行為,避免憾事發生,以上。--薏仁將🍀 2024年12月1日 (日) 07:31 (UTC)[回覆]
好的,感謝--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7:37 (UTC)[回覆]
我很遺憾地認爲您在本串討論串內仍然沒有展現出應有的合作態度和溝通能力(如1234),您這樣只會讓社羣中的「鴿派」編者失去耐心。並且請注意,濫用討論頁可能會導致您編輯討論頁的權限被剝奪。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09:24 (UTC)[回覆]
@魔琴 我很遺憾的認為您的觀點是錯誤的,如果提出自己的意見就被認為是濫用討論頁並使我失去編輯權,我會尋求一切合理的辦法接觸不合理封鎖--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9:43 (UTC)[回覆]
1. 所以您認爲在下舉的四個例子能展現您的合作態度和溝通能力嗎?2. 被封鎖時討論頁只能用來封鎖申訴,討論頁並不是您的意見佈告板請聚焦於您的封鎖申訴,而不是在別人的行爲。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09:50 (UTC)[回覆]
好的,稍後修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10:13 (UTC)[回覆]
已修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10:16 (UTC)[回覆]
@Shwangtianyuan不知道您願不願意關注一下--)dt 2024年12月1日 (日) 21:02 (UTC)[回覆]
@ATannedBurger君,由於後續封鎖申訴版本有經過原陳述者大幅度更動(移除封鎖申訴模板另外重寫內容,包含更動相關議題討論主題),此已有嚴重扭曲本議題討論之趨向(請查閱相關編輯歷史),為了防止原陳述者再度大幅度更動相關討論主題內容以致誤導用戶傾向行為再度出現,請審酌考慮是否進一步限制用戶使用討論區的編輯權限,謝謝。--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33 (UTC)[回覆]
其實他昨晚已經大幅修改,和絕大部分留言都對不上,已經構成誤導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1:38 (UTC)[回覆]
所以我才請管理員考慮是否進一步限制該用戶的編輯權限,因為他這麼做已經嚴重扭曲誤導該議題的討論走向以及原本陳述重點,沒有實質意義。--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47 (UTC)[回覆]
因為有人對我提出建議修改,如果這種修改有問題,我準備主動結束申訴和討論--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48 (UTC)[回覆]
是否要恢復他昨晚的申訴內容並用刪除線之類的方式標註,因為他現在的封鎖申訴比起最開始的(即魔琴上方的所有回覆所對應的)內容已經面目全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3 (UTC)[回覆]
同意,因為我是按照建議刪除的,我也支持恢復--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01 (UTC)[回覆]
@自由雨日我不認爲修改封鎖申訴內容有誤導作用,其實就跟方針區提案不斷修改一樣。像您這樣提案每筆修改都作備註的我確實挺少見到(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06:30 (UTC)[回覆]
也不是「每筆」都做()就是跟討論內容相關的會做,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歪曲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6:31 (UTC)[回覆]
其實我覺得看到提案或者申訴應該直接「默認」它被修改過,沒標註也不算是歪曲。不過這一案的申訴變化太大了留一下原申訴還是有必要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06:47 (UTC)[回覆]
您好,我想主動結束該次申訴並結束討論,我應該有這個權利吧--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46 (UTC)[回覆]
請等候管理員的裁定,你若再變動相關討論議題的走向,那麼會違反討論頁指引相關限制條件,這點還請您自行留意。--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0 (UTC)[回覆]
因為中文維基人要求我聽取建議,我只能聽取建議,如果不聽取恐仍然封鎖--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4 (UTC)[回覆]
所有修改都是根據建議,這也是我想避免不接受溝通的指控--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5 (UTC)[回覆]
這恐怕不是理由,誠如魔琴君所說:您應該聚焦於封鎖申訴,而不是將用戶討論區當個人意見布告板使用,也不是在意他人怎麼說怎麼想請不要把重點擺錯,您這樣只會讓你自己更陷入困境當中。--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01 (UTC)[回覆]
關鍵是不在意別人怎麼說,別人就認為我不溝通,沒有善意,或者說是我沒有像林彪琢磨毛澤東那樣琢磨別人的想法--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04 (UTC)[回覆]
您明白嗎,這是一個道德困境,因為別人認為我不溝通封鎖我,天吶!--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13 (UTC)[回覆]
而投票同意的大多數人我並沒有打過交道--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14 (UTC)[回覆]
送你管理員給你的回覆,重點該擺哪裡,該專注於何處,請您自行審酌吧,不要像無頭蒼蠅一樣摸不清方向,這樣只會把事情搞得更複雜,請問你能理解嗎?--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25 (UTC)[回覆]
@薏仁將吃了誠實豆沙包後才回的,可能多少不同於您的觀點,望見諒。
我覺得封鎖申訴本身是透過管理員的引導,讓被封鎖的用戶意識到自己到底是哪裡有問題並悔改,而非有其他人參和進來,進而影響被封鎖用戶的心理狀況(( π )題外話[1])。他自己做錯了什麼管理員看ANM討論就知道了,沒必要在這裡又被覆讀一次。誠然該名用戶繼續當前不好的行為,不過我認爲這很大原因是因為他還沒有足夠的時間學習而導致的。封鎖只是確保他能在一個相對影響沒有那麼大的空間下學習,而不是又把此處搞成像戰場一樣。這點不僅會造成學習的效果不佳,還會有WP:STALK的嫌疑。我能理解可能來參與討論的用戶對管理員沒什麼信心,所以才要親自坐鎮,不過也只能希望他們也能明白管理員不是傻子就是了。
我在ac群有提到過了:得理且饒人(嘛,沒有明確提到,不過是有這個意思)。事到如今,可能確實只能透過郵件申訴了。卸任在即,希望被封鎖用戶自重,就算結果不盡理想,也希望他能在其他地方找到一片天。--)dt 2024年12月2日 (一) 04:24 (UTC)[回覆]
倒也不會,不管您未來是否仍會再參與管理員競選,或者之後僅專注某些領域,還是會有機會碰面合作,至於誠實豆沙包(我倒不覺得啦),嗯每個用戶對於相同一件事務的觀點與看法不盡然相同,在於切入的觀點與立場本身不同,得到的答案自然也會不同,如果是在現實生活,這位朋友我應該會請你一餐然後帶你去看看風景四處走走以表心意(可惜茫茫人海即便偶遇也可能不知道是你XD),感觸你應該很多,總之最後任內感謝您的付出:)--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4:45 (UTC)[回覆]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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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創建惡意重定向。此等重定向會被視作破壞及遭到移除。如閣下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如同您在您的簽名中所做的,根據WP:冒簽,您不能連結到他人的用戶頁。 敬頌冬綏 ZhaoFJx() 2024年12月1日 (日) 04:46 (UTC)[回覆]

收到--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53 (UTC)[回覆]
已修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56 (UTC)[回覆]
我不得不很遺憾地指出,感謝您配合修改用戶頁連結,但注意到「留言」一連結仍然指向User Talk:Example。請儘快修改您簽名中所有連結您自己的用戶頁和討論頁。——敬頌冬綏 ZhaoFJx() 2024年12月1日 (日) 04:59 (UTC)[回覆]
收到--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0 (UTC)[回覆]
已修改--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2 (UTC)[回覆]

解除文字獄,這種封鎖方式是文化大革命(有責任感的管理員,這不只是對我負責,也是對維基百科負責,對歷史負責,如果你們是這樣的人,那就看完這一章的所有文字再決定,因為我這兩天的經歷已經推翻了民主程序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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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對我的封鎖是錯誤的,因為我並不是新手,有人錯誤的認為我是新手並有刻板印象,並煽動圈子裡的人發動文革式的大民主大鳴大放通過裙帶關係造成眾望所歸的假象,這種民主是虛偽的。

基於這種刻板印象下的發言也是沒有溝通意願的,很多人的語言明顯是在攻擊我,我也可以認為一些用戶的發言並不是正常溝通。因此我將繼續在文言文維基百科和其他語種維基百科證明我的編輯能力,至於溝通能力,我沒有問題,因為你不能用文字獄的方式假定他人的回覆沒有溝通善意。 我將永遠持續進行解封,因為我並不是錯的。如果你們永遠不解封,我將讓歷史證明你們的錯誤。

如果你們讓我成為林昭,那將是歷史的暴風驟雨淹沒你們的時刻。

——我的宣言,2024年12月2日

--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漠南史韻翁討論貢獻)於2024年12月2日 (一) 01:37 (UTC)加入。[回覆]

您好,這個不是留言,由於有人建議解封要求不要加入與他人有關的內容,我就放在這一段了,如有打擾請不要投訴我,謝謝您--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7 (UTC)[回覆]
如果您把申訴變成這樣,非常不恰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2:14 (UTC)[回覆]
對不起,這一條並不是申訴,是我的個人看法。因為我已經陷入倫理和道德困境,當別人認為你不溝通,而你回復別人與之溝通又違反規則,這將是一個扼殺我的陷阱!--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17 (UTC)[回覆]
您沒有必要回覆任何人。你只需提出自己的申訴,由管理員決定。--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2:19 (UTC)[回覆]
但是管理員要求我徵集更廣泛的意見,基於不溝通的指控,如果不回復仍然會被認為不溝通,而且我也按照了意見修改了我的申訴狀,結果就是今天再被投訴扭曲申訴狀。當這兩種意見發生了衝突,我該聽誰的,我聽了一邊另一邊就可以投訴封殺我!--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22 (UTC)[回覆]
請您理性思考一下,是昨天要求我修改申訴狀的人不懂規則?還是今天認為我扭曲申訴狀的人不懂規則?其實都懂,但是我干就成了不懂了?難道這不是刻板印象?這不是文革和文字獄?--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24 (UTC)[回覆]
請好好閱讀封鎖申訴指導相關內容,老話一句保持冷靜並拿出誠意和態度做封鎖申訴,其他的不是你該在意的,還有請避免再有闡述錯誤觀點跡象,再說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請搞清楚你現階段該專注的重點,而不是在乎其他人,如果您還想再回維基百科做出有意義的貢獻的話。--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32 (UTC)[回覆]
在引入民主和討論的情況下,您也看到了,昨天支持我修改申訴狀的人和今天的您以及自由雨日的確出現了矛盾,這個並不是我在想說服您,而是這確實證明了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昨天的人懂規則,你們也懂,我讀的少,但也不是不懂。因為對我的封鎖本來就是使用的接近民主的程序,如果我不能反駁這種暴政,難道要像林昭一樣被直接槍決嗎?--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37 (UTC)[回覆]
你不用回覆任何人。申訴就放在這裡可以了。--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2:37 (UTC)[回覆]
收到--漠南史韻翁(說真話是我的準則) 2024年12月2日 (一) 02: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