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
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屬於維基百科人物主題政治家及領導人類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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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羅伯特·甘迺迪」
[編輯]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羅伯特·甘迺迪:正如同英語世界中講Robert Kennedy一般是指Robert Francis Kennedy,中文世界中講羅伯特·甘迺迪一般也指向他,且該名稱之Google筆數遠較目前中文版名稱及羅伯特·F·甘迺迪、羅伯特·甘迺迪、羅伯特·F·甘迺迪、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為多--RekishiEJ(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13:16 (UTC)
(-)反對:還是有歧義,況且這是人家的全稱譯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7月2日 (二) 02:45 (UTC)
- (!)意見,但羅伯特·甘迺迪在中文世界多指向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啊!而且全稱譯名在中文世界又不常用。而且英語維基百科有許多人物條目並未以其全名作為條目名稱,如en:Charles W. Fairbanks。--RekishiEJ(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7:13 (UTC) 補充 2013年7月2日 (二) 07:42 (UTC)
- 已參照羅伯特·F·甘迺迪遇刺案移動至「羅伯特·F·甘迺迪」--Gakmo(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02:56 (UTC)
Robert F. Kennedy相關條目
[編輯]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有三個完整名稱有「羅伯特」及「甘迺迪」,且與Robert F. Kennedy直接相關的條目,分別是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羅伯特·F·甘迺迪遇刺案及羅伯特·F·甘迺迪遇刺案陰謀論,其中前者命名規則與後二者有異(前者有音譯Francis,後二者則只用F表記Francis)。先前我不知道此點,只知道遇刺案條目名有F,相關陰謀論則無,於是我就更改該陰謀論條目名稱使人名表記與遇刺案條目相同。結果後來發現該政治人物條目名稱用弗朗西斯而非F,而羅伯特·甘迺迪的Google筆數實際上遠在羅伯特·F·甘迺迪及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之上,罗伯特·肯尼迪的Google筆數又遠超過羅伯特·甘迺迪,各位可以自行驗證。有鑑於此我打算將此三條目分別移動到罗伯特·肯尼迪、罗伯特·肯尼迪遇刺案及罗伯特·肯尼迪遇刺案阴谋论,不知各位有何看法?
順便一提,我發現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根本就是小作品,還沒到可將該人物遇刺事件獨立成條地步,明顯是有維基人慾大幅增加中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數量,剛好en:Assassination of Robert F. Kennedy又是特色條目,於是就翻譯該條目而不管中文版Robert F. Kennedy條目內容極其貧乏不若英語版豐厚。諾貝爾各獎項(含經濟學獎)則雖非小作品,但內容不若英語版詳實卻比照英語版將其得主列表獨立成條,並成為特色列表,明顯是有維基人想大幅增加中文維基百科特色列表數量,於是就翻譯。深盼其他維基人創建某條目前,先檢視其母條目內容是否充實再予以創建,如某城市條目為小作品就不要創建該城市歷史條目,即使該歷史條目有許多語文版本或某語文版本水準高亦同,這樣條目讀來才會有結構感,感激不盡!--RekishiEJ(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13:00 (UTC) 2013年6月28日 (五) 13:26 (UTC)補充
- 要不要在這三個條目裡掛個移動請求模板,然後在討論頁放個指向這裡的連結?-Lif…lon 2013年6月29日 (六) 03:51 (UTC)
- 我也打算這樣作,只是本來想像先前移動中文版條目Magda Goebbels名稱作法直接提移動請求就好,但在閱讀中文版Robert Francis Kennedy條目之後,發現有的維基人在某條目尚未充實情況下逕自創建其子條目或列表,只因其英語版為FA或FL,而中文維基百科FA、FL數量不夠多。這是很不好的。條目應該給人一種結構分明的感覺,倘若內容不多就不要將某段獨立成條,例如若某政要條目內容單薄就不要將其遇刺事件獨立成條,即使該事件條目語文版本多或某版為GA或FA也一樣。所以我才會在此呼籲其他維基人注意此點。--RekishiEJ(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04:50 (UTC)
- 大致上同意閣下所述。這種子條目比主條目還要詳細的情況,說是要合併也不對。另外我並無質疑閣下不掛移動模板的意思,只是在想若然掛了模板應可吸引看到這幾道條目的人過來參與討論。-Lif…lon 2013年6月29日 (六) 18:50 (UTC)
- 模板已經全部掛上,目前僅Talk:羅伯特·F·甘迺迪遇刺案有人參與討論,他是該條目創建人,以英語版用Robert F. Kennedy為人物名稱,且名稱越短Google筆數越多,按此德懷特·艾森豪也應改名為艾森豪,因此我的移動論據不能成立。我不能認同他的說法,因為西方世界人物類條目名稱一般不應僅給姓氏以方便與同姓人物區隔,但也不必給一定要全名或與英語版名稱一致,畢竟條目名稱應以「易於識別」及「常用」為原則,而羅伯特·甘迺迪識別意味已足且使用率較全名或羅伯特·F·甘迺迪為高。--RekishiEJ(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17:21 (UTC)
- 大致上同意閣下所述。這種子條目比主條目還要詳細的情況,說是要合併也不對。另外我並無質疑閣下不掛移動模板的意思,只是在想若然掛了模板應可吸引看到這幾道條目的人過來參與討論。-Lif…lon 2013年6月29日 (六) 18:50 (UTC)
- 我也打算這樣作,只是本來想像先前移動中文版條目Magda Goebbels名稱作法直接提移動請求就好,但在閱讀中文版Robert Francis Kennedy條目之後,發現有的維基人在某條目尚未充實情況下逕自創建其子條目或列表,只因其英語版為FA或FL,而中文維基百科FA、FL數量不夠多。這是很不好的。條目應該給人一種結構分明的感覺,倘若內容不多就不要將某段獨立成條,例如若某政要條目內容單薄就不要將其遇刺事件獨立成條,即使該事件條目語文版本多或某版為GA或FA也一樣。所以我才會在此呼籲其他維基人注意此點。--RekishiEJ(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04: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