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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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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紀 2千紀
世紀 13世紀 | 14世紀 | 15世紀
年代 1320年代 | 1330年代 | 1340年代 | 1350年代 | 1360年代 | 1370年代 | 1380年代
年份 1351年 | 1352年 | 1353年 | 1354年 | 1355年 | 1356年 | 1357年 | 1358年 | 1359年 | 1360年 | 1361年
紀年 丙申猴年);元至正十六年[1];徐壽輝天啟元年[2]太平元年[1];張士誠天佑三年[1];韓林兒龍鳳二年[1];越南紹豐十六年[3];日本南朝正平十一年,北朝文和五年延文元年;高麗恭愍王五年[註 1]

1356年是一個閏年,第一天是星期四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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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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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張士誠
高麗恭愍王
讓娜取得布拉班特統治權(後世畫作)
特里爾版本金璽詔書
約翰二世抓捕納瓦拉的卡洛斯(後世畫作)
普瓦捷戰役

日期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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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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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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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貢的馬丁一世
教宗博義九世

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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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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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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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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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木兒王子烏馬爾·沙黑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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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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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克森選帝侯魯道夫一世
波旁公爵皮埃爾一世

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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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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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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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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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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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納托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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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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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曆
135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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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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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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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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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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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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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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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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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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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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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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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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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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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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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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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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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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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方詩銘. 元纪年表. 中国历史纪年表. 上海: 上海書店出版社. 2013年4月: 130–131. ISBN 978-7-5458-0726-4. 
  2. ^ 章采烈. 論《玄宮之碑》的史料價值[J]. 江漢論壇, 1986(4):67-70.
  3. ^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七 裕宗皇帝:「紹豐……丙申十六年元至正十六年
  4.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春,正月,壬午朔……是日,張士誠弟士德陷常熟州。」
  5. ^ 《元史》卷九十一:「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行省有政令則布於下,郡縣有請則為達於省。有邊陲軍旅之事,則兼都元帥府,其次則止為元帥府。」
  6. ^ 《元史》卷四十四、《新元史》卷二十五:「十六年春正月壬午,改福建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為福建行中書省。」
  7.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春,正月,壬午朔,改福建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為福建行中書省。」
  8.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戊子,親享太廟。」
  9.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戊子……命中書平章政事帖里帖木兒提調國子監。」
  10.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己丑,太陰犯昴宿。」
  11.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正月己丑,太陰犯昴宿西第一星。」
  12. ^ 《元史》卷四十四:「丁酉,太保定住以病辭職,太尉、大宗正府扎魯忽赤月闊察兒以出軍中傷辭職,皆不允。」
  13. ^ 《元史》卷四十四:「己亥,詔命太尉阿吉剌開府設官屬。」
  14. ^ 《元史》卷四十四:「乙巳,以遼陽行省左丞相咬咬為太子詹事,翰林學士承旨朵列帖木兒同知詹事院事。」
  15. ^ 《元史》卷四十四:「丙午,以知樞密院事實理門兼大府監卿。」
  16. ^ 《元史》卷四十四:「戊申,雲南土官阿蘆降,遣姪腮斡以方物來貢。」
  17.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庚戌,左丞相哈麻罷。」
  18. ^ 《新元史》卷二十五:「庚戌,左丞相哈麻有罪免。」
  19.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春,正月……庚戌,中書左丞相哈瑪爾罷。」
  20.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辛亥,御史大夫雪雪亦罷。」
  21. ^ 《新元史》卷二十五:「辛亥,御史大夫雪雪有罪免。」
  22. ^ 22.0 22.1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四:「十六年,哈麻兄弟密謀奉皇太子踐位,廢帝為太上皇。私語其父禿魯曰:「我兄弟位居宰輔,宜自惜聲名,今禿魯帖木兒專媚上以淫褻,為天下士大夫譏笑,我將除之。且上久不親機務,四方盜日起,皇太子年長,聰明過人,不若立為以帝,而奉上為太上皇。」其妹素詭譎,聞之,歸告其夫。禿魯帖木兒恐皇太子為帝,則已必誅死,即奏其事於帝,然不敢斥言淫褻事,第曰:「哈麻謂陛下年老。」帝大驚曰:「朕頭未白,齒未落,遽謂我老耶!」遂與禿魯帖木兒謀去哈麻、雪雪,計已定,禿魯帖木兒走匿尼庵中。明日,遣使諭哈麻、雪雪毋入朝。御史大夫搠思監,因劾奏哈麻兄弟罪惡,帝曰:「彼兄弟雖有罪,然侍朕日久,且與朕弟同乳,可姑緩其罰,令出征自效。」」
  23.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春,正月……辛亥,御史大夫舒蘇亦罷。」
  24. ^ 24.0 24.1 《庚申外史》卷下:「丙申至正十六年。哈麻既得相位,丑前所薦西天僧所為,恐為當世及後人所非議,乃以他事杖西天僧一百七,流於甘州,偽若初未嘗薦之者。又私念以為前薦西天僧所為秘密,惟妹婿禿魯帖木兒知之,莫若並去之,以滅其口。乃謬謂其父篤魯國公曰:「我兄弟二人,一薦而為丞相,一為大夫,皆祖宗德澤。但妹婿禿魯帖木兒在上前近行,慢褻無禮,為天下士大夫所譏笑,我兄弟何面目見人?盍除之以為我利。」不意其妹於屏間竊聞之,急歸告其夫。翌日有旨,哈麻休入台陽;又有旨,跟隨哈麻人吏都散;又有旨,令哈麻出城;又有旨,哈麻安置惠州,雪雪安置太甯。中途,皆杖殺之。」
  25. ^ 《元史》卷二百五:「明年二月,哈麻既為相,自以前所進蕃僧為恥,告其父禿魯曰:「我兄弟位居宰輔,宜導人主以正,今禿魯帖木兒專媚上以淫褻,天下士大夫必譏笑我,將何面目見人?我將除之。且上日趨於昏暗,何以治天下?今皇太子年長,聰明過人,不若立以為帝,而奉上為太上皇。」其妹聞之,歸告其夫。禿魯帖木兒恐皇太子為帝,則己必先見誅,即以聞於帝,然不敢斥言淫褻事,第曰「哈麻謂陛下年老故耳」。帝大驚曰:「朕頭未白,齒未落,遽謂我為老耶!」帝即與禿魯帖木兒謀去哈麻、雪雪,計已定,禿魯帖木兒走匿尼寺中。明日,帝遣使傳旨哈麻與雪雪,毋早入朝,其家居聽旨。 」
  26. ^ 《元史》卷四十四:「辛亥……以搠思監為御史大夫。復以定住為右丞相。」
  27. ^ 《元史》卷一百十三:「丙申十六年……搠思監二月除大夫。
  28. ^ 《元史》卷二百五:「搠思監……至正……十六年,復遷御史大夫。」
  29. ^ 《新元史》卷二百一十:「十六年正月,復以疾辭太保,不允。是月,起為右丞相。二月,命定住依前太保,中書一切機務悉聽總裁。」
  30. ^ 《元史》卷九十二:「行都水監。至正……十六年正月,又添設少監、監丞、知事各一員。」
  31. ^ 《元史》卷五十八:「大都路……薊州,下。 唐置,後改漁陽郡,仍改薊州。宋為廣川郡。金為中都。元太祖十年,定其地,仍為薊州。領五縣:漁陽,下。倚郭。 豐閏,下。至元二年,省入玉田,四年,以路當衝要復置。二十二年,立豐閏署,領屯田八百三十七戶。 玉田,下。 遵化,下。 平谷。下。至元二年,省入漁陽,十三年復置。
  32. ^ 《明史》卷四十:「薊州:洪武初,以州治漁陽縣省入。……領縣四:玉田,州東南。……豐潤,州東南。……遵化,州東……平谷,州西北。」
  33.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是月,薊州地震。」、卷五十一:「稼穡不成……十六年春,薊州地震,凡十日,所領四縣亦如之。」
  34.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春,正月……是月,薊州地震。」
  35. ^ 《元史》卷四十四:「十六年春正月……倪文俊建偽都於漢陽,迎徐壽輝居之。」
  36.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春,正月……倪文俊建偽都於漢陽,迎徐壽輝居之。」
  37.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六:「十六年正月,文俊乃建都於漢陽,迎壽輝徙都之。壽輝性寬縱,權在群下。及鄒普勝死,以文俊為丞相,大權悉出其手,壽輝無如之何。」
  38.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二月,壬子朔,張士德陷平江路,據之。……張士德眾才三四千人,長驅而前,直造北門,弓不發矢,劍不接刃,明旦,緣城而上,遂陷平江路。」
  39.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春,二月,壬子朔,張士誠遣其弟士德陷平江路,並陷湖州、松江、常州諸路。」
  40. ^ 《元史》卷一百八十七 貢師泰傳:「至正……十五年……時平江缺守,廷議難其人,師泰又以選為平江路總管。其年冬,甫視事,張士誠自高郵率眾渡江,直抵城下,攻圍甚急。明年春,守將弗能支,斬關遁去,師泰領義兵出戰,力不敵,亦懷印綬棄城遁,匿海濱者久之。」
  41. ^ 《新元史》卷二百十一:「十六年,張士誠陷平江,師泰懷印綬遁去。」
  42.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春,二月,壬子朔……改平江曰隆平府,士誠自高郵徙都之,毀承天寺佛像為王宮。」
  43.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二月,壬子朔……毀承天寺佛像為王宮,改平江路為隆平府,設省、院、六部、百司。凡寺觀、庵院、豪門、巨室,將士爭占而居,無虛者」
  44.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二月,壬子朔……既而崑山、嘉定、崇明州相繼降。」
  45. ^ 《元史》卷四十四:「二月癸丑,禿魯帖木兒辭職,不允。」
  46. ^ 《元史》卷四十四:「二月癸丑……搠思監糾言哈麻及其弟雪雪等罪惡,帝曰:「哈麻兄弟雖有罪,然侍朕日久,與朕弟懿璘質班皇帝實同乳,且緩其罰,令之出征自效。」」
  47. ^ 《元史》卷四十四:「甲寅,命右丞相定住依前太保,中書一切機務,悉聽總裁,詔天下。」
  48. ^ 《元史》卷四十四:「二月……丙辰……定住及平章政事桑哥失里等復奏哈麻兄弟罪惡,遂命貶哈麻惠州安置,雪雪肇州安置,尋杖殺之。、卷二百五:「命其兄弟出城受詔,遂詔哈麻於惠州安置,雪雪於肇州安置。比行,俱杖死。哈麻既死,仍籍其家財。」」
  49. ^ 《新元史》卷二十五:「二月……丙辰,安置哈麻於惠州,雪雪於肇州,尋皆杖殺之。」
  50.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二月……癸丑……貶哈瑪爾惠州安置,舒蘇肇州安置,比行,俱杖死。」
  51. ^ 《新元史》卷二百一十:「十六年……初,哈麻兄弟擅作威福,台臣劾之,帝念其宿衛舊臣,命討賊自贖。至是,定住與平章桑哥失里等劾其罪惡,帝命杖殺之。」、卷二百二十四:「已而中書右丞相定住、平章政事桑哥失里,復執奏不已,乃詔哈麻於惠州安置,雪雪於肇州安置。比行,俱杖死。」
  52. ^ 《元史》卷四十四:「丙辰,以鎮南王孛羅不花自兵興以來率怯薛丹討賊,累立戰功,賜鈔一萬錠。」
  53. ^ 《元史》卷四十四:「壬戌,詹事伯撒里辭職。」
  54. ^ 《元史》卷四十四:「乙丑,禁銷毀、販賣銅錢。」
  55. ^ 《元史》卷四十四:「丙寅,命翰林國史院、太常禮儀院定擬皇后奇氏三代功臣諡號、王爵。」
  56. ^ 《元史》卷四十四:「甲戌,命六部、大司農司、集賢翰林國史兩院、太常禮儀院、祕書、崇文、國子、都水監、侍儀司等正官,各舉才堪守令者一人,不拘蒙古、色目、漢、南人,從中書省斟酌用之,或任內害民受贓者,舉官量事輕重降職。」
  57. ^ 《元史》卷四十四:「甲戌……命蠻蠻為靖安王,賜金印,置王傅等官。」
  58. ^ 《元史》卷四十四:「己卯,命集賢直學士楊俊民致祭曲阜孔子廟,仍葺其廟宇。
  59. ^ 《元史》卷四十四:「己卯……詔諭:「山東鹽法,軍民毋得沮壞。」
  60. ^ 《元史》卷四十四:「己卯……賜定住篤憐赤、怯薛丹三十名,給衣糧、馬匹、草料。」
  61.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常州豪民黃貴甫,間道歸款張士德,許為內應,寇至,不戰而城陷,改常州路為毗陵郡。」
  62. ^ 王崇武. 明本纪校注. 明本纪校注 第1版. 北京. 2017. ISBN 978-7-101-12302-9. OCLC 982054905. 
  63.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丙申春二月……丙子,上率常遇春等擊蠻子海牙於採石,時敵舟聯絡江上,勢甚盛,乃命遇春設疑兵,以分敵勢,而以大兵薄之,及戰,遇春率舟師衝其中,敵舟分為二,我師左右縱擊,飛礟中敵,舟輒糜碎,自辰至午,戰益急,敵大敗,俘獲萬計,盡得其舟艦,蠻子海牙以餘眾走集慶。」
  64.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常遇春攻官軍於採石,以奇兵分其勢,而以正兵與之合戰,戰則出奇兵搗之,縱火焚其連艦,大破之,曼濟哈雅僅以身免,自是扼江之勢遂衰。」
  65. ^ 《元史》卷四十四:「三月辛巳朔,復立酒課提舉司。」
  66. ^ 《元史》卷四十四:「三月辛巳朔……命中書平章政事帖里帖木兒、參知政事成遵等議鈔法。」
  67. ^ 67.0 67.1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辛巳朔,朱元璋率諸軍取集慶。自太平水陸並進,至江陵鎮,攻破陳兆先營,擒兆先,盡降其眾,得兵三萬六千人。」
  68. ^ 《元史》卷四十四、《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壬午,徐壽輝復寇襄陽。」
  69. ^ 《元史》卷四十四:「癸未,臺臣言:「係官牧馬草地,俱為權豪所占。今後除規運總管府見種外,餘盡取勘,令大司農召募耕墾,歲收租課以資國用。」從之」。
  70.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丙申春……三月……癸未,至江寧鎮,先攻陳兆先營,大破之,進拔其柵,擒兆先,盡降其眾,得兵三萬六千人。」
  71. ^ 《元史》卷四十四:「丁亥,以今秋出師,詔和買馬六萬匹。」
  72. ^ 《元史》卷四十四:「戊子,命宣讓王帖木兒不花、威順王寬徹普化以兵鎮遏懷慶路,各賜金一錠、銀五錠、幣帛九匹、鈔二千錠。」
  73.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辛巳朔,朱元璋率諸軍取集慶。……庚寅,城破……福壽遂遇害。」
  74.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三月……庚寅,進兵圍集慶,國用帥五百人先登陷陣,大敗元兵於蔣山,入其郛。元御史大夫福壽督兵出戰,數敗,力不能支,城破,猶督兵巷戰,坐伏龜樓指麾左右。或勸之走,叱而射之,曰:「吾為國家重臣,城亡與亡,尚安往哉!」頃之,兵四集,遂遇害。元參政伯嘉努舊作伯家奴、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達尼達斯斯,舊作思亦死之。又有治書侍御史賀方,以文學名,同時殉焉。」
  75.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朱元璋之取集慶也,克城之日……水寨元帥康茂才等各率眾降,凡得軍民五十餘萬。」
  76.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三月……庚寅……康茂才欲奔鎮江,追及之,則帥其眾降,凡得軍民五十餘萬。」
  77.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朱元璋之取集慶也……改集慶路為應天府」
  78. ^ 《元史》卷一百四十四 福壽傳:「事聞,朝廷贈福壽金紫光祿大夫、江浙行省左丞相、上柱國,追封衞國公,諡忠肅。 」
  79.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癸巳,張士誠自高郵徙居隆平宮……改至正十六年為天祐三年,國號大周,歷曰《明時》,自稱周王。……以陰陽術人李行素為丞相,弟士德為平章。」
  80. ^ 《元史》卷四十四:「丙申……命搠思監提調承徽寺。」
  81. ^ 《元史》卷四十四:「丙申,倪文俊陷常德路,總兵官俺都剌遁。」
  82.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丙申,倪文俊陷常德路,總兵官溫都喇遁。」
  83.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丙申春……三月……丙申徐達、湯和、張德麟、廖永安等進兵攻鎮江。」
  84. ^ 《元史》卷四十四:「丁酉,立行樞密院於杭州。命江浙行省左丞相達識帖睦邇兼知行樞密院事,節制諸軍,省、院等官並聽調遣,凡賞功、罰罪、招降、討逆,許以便宜行事。」
  85. ^ 《元史》卷九十二:「十六年三月,置江浙行樞密院於杭州。知院二員,同知二員,副樞二員,僉院二員,同僉二員,院判二員。首領官:經歷、知事各一員,斷事官二員,經歷一員。」
  86.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三月……丙申,攻鎮江。丁酉,克之。元苗軍元帥楊鄂勒哲舊作楊完者出走,守將段武、平章定定戰死。」
  87. ^ 87.0 87.1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丁酉……是日,建康兵取鎮江路。朱元璋既定集慶,欲發兵取鎮江……於是命徐達為大將軍,率諸將浮江東下……達等頓首受命。進兵攻鎮江,翌日,克之,苗軍元帥鄂勒哲出走,守將段武、平章定定戰死。……遂分兵徇金壇、丹陽,下之。改鎮江路為江淮府,命徐達、湯和為統軍元帥,鎮守其地。」
  88.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三月……已,復改江淮府曰鎮江府。」
  89.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六月……初,常州有奔牛鎮人陳保二者,聚眾鄉里,皆以黃帕裹首為識,號「黃包軍」。及徐達克鎮江,保二降。"
  90. ^ 《元史》卷四十四:「戊申,方國珍復降,以為海道運糧漕運萬戶,兼防禦海道運糧萬戶。」
  91.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三月……戊申,方國珍復降,以為海道漕運萬戶。」
  92. ^ 《元史》卷四十四:「其兄方國璋為衢州路總管,兼防禦海道事。」
  93. ^ 《元史》卷四十四:「三月……是月,有兩日相盪。 」
  94. ^ 《元史》卷一百四十二 答失八都魯傳:「至正……十五年……十二月,調兵進討,大敗賊於太康,遂圍亳州,偽宋主小明王遁。……十六年……三月,朝廷差脫歡知院來督兵,答失八都魯父子親與劉福通對敵,自巳至酉,大戰數合,答失八都魯墜馬,孛羅帖木兒扶令上馬先還,自持弓矢連發以斃追者,夜三更步回營中。」
  95.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五:「初,乙未歲,明鑑聚眾淮西,以青布為號,名「青軍」,人呼為「一片瓦」。其黨張監驍勇,善用槍,又號「長槍軍」。黨眾暴悍,專事剽劫,由含山、全椒轉掠六合、天長,至揚州,人皆苦之時,元鎮南王孛羅普化鎮揚州,招降明鑑等以為濠泗義兵元帥,俾駐揚州,分屯守禦。丙申三月,明鑑等以食盡復謀作亂,說鎮南王曰:「朝廷遠隔,事勢未可知,今城中糧乏,眾無所託,命殿下世祖孫當正大位,為我輩主出兵南攻,以通糧道,救飢窘。不然人心必變,禍將不測。」鎮南王仰天哭曰:「汝等何不知大義,若如汝言,我何面目見世祖於宗廟耶!」麾其眾使退,明鑑等不從,呼譟而起,因逐鎮南王,而據其城。鎮南王出走至淮安,為趙均用所殺。」
  96. ^ 《元史》卷五十一:「稼穡不成……十六年春,河南大疫。」
  97. ^ 《元史》卷五十一:「稼穡不成……十六年春,汴梁祥符縣牛生犢,雙首,不及二日死。」
  98. ^ 《元史》卷四十四:「辛亥朔,以搠思監為中書左丞相。」
  99.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四月……壬子,張士誠將趙打虎陷湖州。改湖州路為吳興郡。」
  100. ^ 《元史》卷四十四:「丙辰,以資正院使普化為御史大夫。」
  101. ^ 《元史》卷四十四:「丁巳,命左丞相搠思監領經筵事,中書平章政事悟良哈台、御史大夫普化並知經筵事。」
  102. ^ 《元史》卷四十四:「庚申,以河南行省左丞卜蘭奚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答失八都魯加金紫光祿大夫。」
  103.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四月癸亥,熒惑犯壘壁陣西方第四星。」
  104.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丙申春……四月……乙丑克金壇縣」
  105. ^ 《元史》卷四十四:「丙寅,命阿因班太子與陝西行省官同討均、房、南陽。」
  106. ^ 《元史》卷四十四:「丙寅……遼陽行省平章政事奇伯顏不花加大司徒。」
  107. ^ 《元史》卷四十四:「丁卯,以陝西行臺御史大夫朵朵為陝西行省左丞相,大司農咬咬為遼陽行省左丞相。以知樞密院事實理門分院濟寧,翰林學士承旨脫脫同知詹事院事。」
  108. ^ 《元史》卷四十四:「壬申,命豫王阿剌忒納失里與陝西行省官商議軍機,從宜攻討。」
  109. ^ 《元史》卷四十四:「己卯,命悟良哈台兼太子諭德。」
  110. ^ 《元史》卷四十四:「是月,車駕時巡上都。」
  111.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四月……張士誠將史文炳,率兵自泖湖入古浦塘,破淀湖柵。苗軍一矢不發,夜中遁去,松江遂陷。」
  112. ^ 《元史》卷四十四:「壬辰,太白犯鬼宿。」
  113.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五月壬辰,太白犯鬼宿西北星。」
  114. ^ 《元史》卷四十四:「癸巳,亦如之。」
  115.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五月……癸巳,太白犯鬼宿積屍氣。」
  116. ^ 《元史》卷四十四:「甲午,太陰入斗宿。」
  117.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五月……甲午,太陰入犯斗宿南第二星。」
  118.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五月,丙申,倪文俊陷澧州路。」
  119. ^ 《元史》卷四十四:「丁酉,太陰犯壘壁陣。」
  120.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五月……丁酉,太陰犯壘壁陣西方第一星。」
  121. ^ 《元史》卷四十四:「乙巳,賊寇辰州,守將和尚以鄉兵擊敗之。」
  122. ^ 康熙《薊州志》卷一祥異、道光《薊州志》卷三災祥:「至正……十六年丙申五月,有雨,曰相盪。」
  123. ^ 《元史》卷九十二:「行中書省。至正……十六年五月,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於福州,鑄印設官,一如各處行省之制。以江浙行中書省平章左答納失里、南臺中丞阿魯溫沙為福建行中書省平章政事,福建閩海道廉訪使莊嘉為右丞,福建元帥吳鐸為左丞,司農丞訥都赤、益都路總管卓思誠為參政。」
  124. ^ 《元史》卷四十四:「六月甲寅,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三旦八、參知政事楊完者以兵守嘉興路,禦張士誠。」
  125.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六月,乙丑,建康兵取廣德路,改為廣興府,以鄧愈守之。」
  126. ^ 《明通鑑》前篇卷一:「十六年……夏,六月,太祖命總管鄧愈帥邵成、華雲龍等攻廣德路,下之,改曰廣興府,以愈為廣興翼統軍元帥鎮守。」
  127. ^ 《元史》卷五十一:「十六年六月,彰德路葦葉順次倚疊而生,自編成若旗幟,上尖葉聚粘如槍,民謠云:「葦生成旗,民皆流離;葦生成槍,殺伐遭殃。」又有黍自生成文,紅稭黑字,其上節雲「天下太平」,其下節雲「天下刀兵」。」
  128. ^ 《新元史》卷二百十七:「十六年夏六月,長槍叛帥瑣南班、程述等渡江,欲襲宣城。」
  129. ^ 129.0 129.1 129.2 《元史》卷四十四:「秋七月……是月,張士誠遣兵陷杭州,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左答納失里戰死,丞相達識帖睦邇遁,楊完者及萬戶普賢奴擊敗之,復其城。」、卷一百四十 達識帖木兒傳:「十六年正月,張士誠陷平江。七月,逼杭州,達識帖睦邇即棄城遁於富陽。萬戶普賢奴力拒之,而苗軍帥楊完者時駐嘉興,亦引兵至,敗走張士誠。達識帖睦邇乃還。初,達識帖睦邇以完者為海北宣慰使都元帥,尋陞江浙行省參政,至是遂陞右丞。而苗軍素無紀律,肆為鈔掠,所過蕩然無遺,達識帖睦邇方倚完者以為重,莫敢禁遏,故完者矜驕日肆而不可制。」
  130.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一:「時完者渡江屯廣德,士誠又自福山港陷平江,東南大震。達識帖睦邇以江浙行省守杭州,不能御士誠,奔富陽。完者趨救,擊敗士誠,達識帖睦邇乃還。」
  131.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六月……張士德……自平望、烏墩直搗杭州。江浙丞相達實特穆爾,恃鄂勒哲兵強,漫不為備,寇至,城遂陷,達實特穆爾遁……鄂勒哲乃以苗軍及官軍分為三路:蔣英從大麻塘栖,董旺從硤石長安,身率劉震、朱誠從海鹽黃灣而進……士德知鄂勒哲分路而來,遂應接不暇,一敗於皋亭,再敗於謝村,三敗於央城巷,賊水從德清、陸從海鹽遁去。遂復杭州。」
  132. ^ 《元史》卷二百一:「黃仲起妻朱氏,杭州人。至正十六年,張士誠寇杭州,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賊至矣,我別母求一死也。」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曰:「為我看守,日暮我當至也。」朱氏聞之,懼受辱,遂與女俱縊死。妾馮氏,見其母子已死,嘆曰:「我生何為?徒受辱耳!」亦自縊死。繼而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玄童,與乳母湯氏皆自縊。及暮,賊至,見諸屍滿室,執仲起將殺之,哀求得脫。賊遂盡掠其家財而去。 」
  133. ^ 《國初群雄事略》卷三:「至正十六年丙申……六月,卜顏帖木兒復池州,以軍守之,尋卒」
  134.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六月……雷州地大震。」
  135. ^ 《元史》卷二百一:「吳守正妻禹氏,名淑靜,字素清,紹興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門。淑靜嘗從容謂守正曰:「方今群盜蜂起,萬一不測,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身也。」是年夏,盜陷崇德,淑靜倉皇攜八歲女登舟以避。有盜數輩奔入其舟,將犯淑靜,淑靜乃抱幼女投河死。」
  136.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秋,七月,己卯朔,建康諸將奉朱元璋為吳國公,以御史台為府,置江南行中書省,元璋兼總省事,置官屬。以韓林兒自稱宋後,遙奉之,文移除授,悉以龍鳳紀年。」
  137. ^ 《新元史》卷二十五:「秋七月己卯朔……遣中書省斷事官撒迪罕諭高麗國王發兵討賊。」
  138. ^ 《元史》卷四十四:「秋七月癸未,以翰林學士禿魯帖木兒為侍御史。」
  139. ^ 《元史》卷四十四:「秋七月……丁酉,太陰犯壘壁陣。」
  140. ^ 《元史》卷五十一:「十六年七月,彰德李樹結實如小黃瓜。民謠云:「李生黃瓜,民皆無家。」」
  141.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七月……張士誠以舟師攻鎮江,吳統軍元帥徐達等御之。……達親督師,與戰於龍潭。……陣亂,士誠兵退走,遇伏,遂大敗。」
  142.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八月,己酉朔,張士誠將江通海降於吳。」
  143. ^ 《元史》卷四十四:「八月丙辰,奉元路判官王淵等以義兵復商州,陞淵同知關商襄鄧等處宣慰司事。」
  144.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丙辰,奉元路判官王淵等以義兵復商州。」
  145. ^ 《元史》卷四十四:「己未,賊侵河南府路,參知政事洪丑驢以兵敗之。」
  146. ^ 《元史》卷四十四:「丁卯,太陰犯昴宿。」
  147.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八月丁卯,太陰犯昴宿西北星。」
  148. ^ 《元史》卷四十四、《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八月……庚午……倪文俊陷衡州路,元帥甄崇福戰死。」
  149. ^ 149.0 149.1 《元史》卷四十四:「甲戌,彗星見張宿,色青白,彗指西南,長尺餘,至十月戊午始滅。」
  150.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八月……甲戌,彗星見於正東,如軒轅左角大,色青白,彗指西南,約長尺餘,測在張宿十七度一十分,至十月戊午滅跡,西北行四十餘日。」
  151. ^ 《元史》卷四十四:「是月,車駕還自上都。」
  152. ^ 《元史》卷四十四:「黃河決,山東大水。」
  153.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八月……黃河決,山東大水。」
  154. ^ 《新元史》卷二百十七:「十六年夏六月,長槍叛帥瑣南班、程述等渡江,欲襲宣城。城中兵不滿數百,或勸澤民避去,廉訪使木八沙、周伯琦亦以為言,澤民曰:「昔江萬里寓鄱陽,大兵來,猶坐守不去,況父母之邦乎?」軍費不給,澤民從容一言,獲鈔萬錠,米三千斛。八月,江浙行省參政吉尼哥兒遣兵來援,城中恃援至,守懈,賊乘夜攀堞以上。城陷,執澤民逼之降,罵賊不屈,遂遇害,年八十三。」
  155.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八月……張士誠將史文炳,以水師數萬攻嘉興,楊鄂勒哲以大軍四伏,使小舟數百十艘餌之。賊檣櫓蔽天,排江而下,追至杉青東西岸,多積葦以待,適南風大作,岸上舉火,賊舟焚燎,至四十里不止,死者甚眾。遂舍舟登陸,進逼城下,戰於冬瓜堰,大破之,斬首萬七千級,俘者數千。」
  156.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九月,戊寅朔……改江淮府為鎮江府。」
  157. ^ 《元史》卷四十四:「九月庚辰,汝、潁賊李武、崔德等破潼關,參知政事述律傑戰死。」
  158.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九月……庚辰,汝潁賊李武、崔德等破潼關,參知政事舒穆嚕傑戰死。」
  159. ^ 《元史》卷四十四:「九月……壬午,豫王阿剌忒納失里、同知樞密院事定住引兵復潼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伯家奴以兵守之。」
  160.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壬午,豫王喇特納實哩,同知樞密院事定珠,引兵復潼關,河南平章伯嘉努以兵守之。」
  161. ^ 《元史》卷四十四:「九月……丙申,潼關復陷,伯家奴兵潰,豫王阿剌忒納失里復以兵取之,李武、崔德敗走。」
  162.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丙申,潼關復陷,伯嘉努兵潰,豫王復以兵取之,李武、崔德敗走。」
  163. ^ 《元史》卷四十四、《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戊戌,賊陷陝州及虢州。」
  164. ^ 《元史》卷四十四:「九月……是月,察罕帖木兒復陝州及虢州,復襲敗賊兵於平陸、安邑,以功由兵部尚書陞僉河北行樞密院事。 」、卷一百四十一:「十六年陞中書兵部尚書,階嘉議大夫。繼而賊西陷陝州,斷殽、函,勢欲趨秦、晉。知樞密院事答失八都魯方節制河南軍,調察罕帖木兒與李思齊往攻之。察罕帖木兒即鼓行而西,夜拔殽陵,立柵交口。陝為城,阻山帶河,險且固,而賊轉南山粟給食以堅守,攻之猝不可拔。察罕帖木兒乃焚馬矢營中,如炊煙狀以疑賊,而夜提兵拔靈寶城。守既備,賊始覺,不敢動,即渡河陷平陸,掠安邑,蹂晉南鄙。察罕帖木兒追襲之,蹙之以鐵騎。賊回扼下陽津,赴水死者甚眾。相持數月,賊勢窮,皆遁潰。以功加中奉大夫、僉河北行樞密院事。 」
  165.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十六年,擢兵部尚書。賊入潼關,陷陝、虢二州。知樞密院事答失八都魯節制河南諸軍,調察罕帖木兒與李思齊赴援。察罕帖木兒西拔淆陵,立柵於交口。陝州阻山帶河,賊轉南山粟給食以堅守,攻之猝不可拔。察罕帖木兒乃焚馬矢營中,如爨煙以疑賊,夜率兵拔靈寶。城守既備,賊始覺,不敢動,乃渡河陷平陸,掠安邑,察罕帖木兒追襲之,蹙以鐵騎。賊回扼下陽津,溺死者從。相持數月,賊敗遁。遂復陝州及虢州。以功加中奉大夫、僉河北行樞密院事。」
  166. ^ 《國初群雄事略》卷一:「察罕帖木兒復陝州及虢州,復襲敗賊兵於平陸、安邑。」
  167. ^ 《元史》卷四十四:「九月……戊戌……詔以太尉納麟復為江南行臺御史大夫,遷行臺治紹興。」、《元史》卷九十二:「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納麟為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御史大夫,以次官員,各依等第選用。是日,御史臺奉旨,移置行臺於紹興。」
  168. ^ 《元史》卷一百八十八 邁里古思傳:「會江南行台移治紹興,檄邁里古思為行台鎮撫。」
  169. ^ 《元史》卷九十二:「江州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准,宣慰使都元帥廷授,佐貳僚屬,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170. ^ 《元史》卷九十二:「行中書省。至正……十六年……以九月至福州,罷帥府,開省署。」
  171. ^ 《庚申外史》卷下:「河南行省平章太不花……其秋,下唐、隨、安陸、沔陽、德安以及蘄沔陽、德安以及蘄,升為湖南行省左丞相。」
  172. ^ 《元史》卷一百四十一:「頃之,復拜湖廣行省左丞相,節制湖廣、荊襄諸軍,招捕沔陽、湖廣等處水陸賊徒。」
  173. ^ 《新元史》卷三十二:「湖廣行省……至正十六年丞相太不花」
  174. ^ 《元史》卷四十四:「冬十月丁未朔,大名路有星如火,從東南流,芒尾如曳篲,墮地有聲,火燄蓬勃,久之乃息,化為石,青黑色,光瑩,形如狗頭,其斷處如新割者,命藏於庫。」、《元史》卷五十一:「十六年冬十一月,大名路大名縣有星如火,自東南流,尾如曳篲,墜入於地,化為石,青黑光瑩,狀如狗頭,其斷處類新割者。有司以進,太史驗視雲「天狗也」,命藏於庫。」
  175.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冬,十月,丁未,大名路有星如火,從東南流,芒尾如曳彗,墮地有聲,火焰蓬勃,久之乃息,化為石。」
  176.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冬,十月……戊申,張士誠以兵敗於常州,遣其下孫君壽奉書至建康請和。」
  177.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冬,十月……鎮南王退駐淮安,趙君用自泗州來寇;乙丑,城陷,淮東廉訪使褚布哈死之,鎮南王被執,逾月不屈,與其妻皆赴水死。」
  178. ^ 《新元史》卷二百十八:「賊攻城日急,總兵者按兵不救。城中餓莩仆道上,即取啖之,一切草木、魚蟲、鳥獸及靴皮、鞍鞫、敗引之筋皆食盡,後老稚更相食。撤屋為薪,人多露宿,坊陌生荊棘。力盡城陷,不華中傷,見執,賊臠之。次子伴哥冒刃護之,亦見殺。時至正十六年十月乙丑。不華守淮安五年,人比之張巡。」
  179. ^ 《元史》卷四十四:「冬十月……是月,詔罷太尉也先帖木兒。」
  180. ^ 《元史》卷一百十三:「丙申十六年……呂思誠十月除大司農卿。
  181. ^ 《元史》卷一百四十二 答失八都魯傳:「至正……十五年……十二月,調兵進討,大敗賊於太康,遂圍亳州……十六年……十月,移駐陳留。」
  182. ^ 《元史》卷四十四:「十一月丙戌,以老的沙、答里麻失里並為詹事。」
  183. ^ 《元史》卷四十四、卷四十九:「丁亥,流星大如酒盃,色青白,尾跡約長五尺餘,光明燭地,起自東北,東南行,沒於近濁,有聲如雷。」
  184. ^ 《元史》卷四十四:「十一月……壬辰,太陰犯井宿。」
  185. ^ 《元史》卷四十九:「月五星凌犯及星變下……至正……十六年……十一月……壬辰,太陰犯井宿東扇上星。」
  186. ^ 《元史》卷四十四:「十月……壬辰,太陰犯井宿。」
  187.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一月,張士誠將誘降吳兵七千人,因挾之以攻徐達、湯和壘。壬午,達勒兵與戰,常遇春、廖永安、胡大海內外夾擊,大破之,擒其將張德,餘軍奔入城。」
  188.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一月……士誠復遣其將呂珍馳入常州,督兵拒守,達復進師圍之。」
  189.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一月……劉福通遣將分略河南、山東、河北,京師大震。是月,河南陷。」
  190. ^ 《元史》卷一百四十二 答失八都魯傳:「至正……十六年……十一月,攻取夾河劉福通寨。」
  191. ^ 《元史》卷四十四:「是月,河南陷,河南廉訪副使俺普遁。置河南廉訪司於沂州,又於沂州設分樞密院,以兵馬指揮使司隸之。」、《元史》卷九十二:「樞密分院。至正……十六年,又置分樞密院於沂州,以指揮使司隸焉。」、「至正十六年……是年,置河南廉訪司於沂州。」
  192. ^ 192.0 192.1 192.2 《元史》卷一百四十二 答失八都魯傳:「至正……十六年……十二月庚申,次高柴店,偪太康三十里。是夜二鼓,賊五百餘騎來劫,以有備亟遁。火而追之,比曉,督陣力戰,自寅至巳,四門皆陷,壯士緣城入其郛,斬首數萬,擒偽將軍張敏、孫韓等九人,殺偽丞相王、羅二人。辛酉,太康悉平,遣孛羅帖木兒告捷京師,帝賜勞內殿,王其先臣三世,拜河南行省左丞相,仍兼知行樞密院事,守禦汴梁;識里木,雲南行省左丞;孛羅帖木兒,四川行省左丞;將校僚屬賞爵有差。」
  193.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二月,庚申,河南行省平章達實巴圖爾大破劉福通兵於太康。」
  194.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五:「十二月,答失八都魯次高柴店,福通屢戰皆敗,官軍遂進圍毫州。福通出精騎五百,夜襲官軍,答失八都魯設備甚嚴,賊奔潰。答失八都魯遂克毫州,擒偽丞相王顯忠、羅文素及偽元帥張敏等,福通挾林兒走安豐。」
  195. ^ 《元史》卷四十四:「十二月,倪文俊陷岳州路,殺威順王子歹帖木兒。」
  196.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二月……是月,倪文俊陷岳州路,殺威順王子岱特穆爾。」
  197. ^ 《元史》卷四十四:「十二月……湖廣參知政事也先帖木兒與左江義兵萬戶鄧祖勝合兵復衡州。」
  198.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二月……湖廣參政額森特穆爾與左江義兵萬戶鄧祖勝,合兵復衡州。」
  199. ^ 《明史》卷一百一十二 韓林兒傳:「十六年……既而元師大敗福通於太康,進圍亳,福通挾林兒走安豐。」
  200.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五 韓林兒傳:「十六年……十二月……答失八都魯遂克毫州,擒偽丞相王顯忠、羅文素及偽元帥張敏等,福通挾林兒走安豐。」
  201. ^ 《元史》卷九十二:「至正十六年……十二月,合臺官屬,開臺署事。」
  202. ^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三:「十二月……甯國路長槍元帥謝國璽寇吳廣興府,元帥鄧愈擊敗之,擒其總管武世榮,獲兵千餘人。」
  203.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十二月……寧國路長槍元帥謝國璽寇廣興府,元帥鄧愈擊敗之,禽其總管武世榮,獲兵千餘人」
  204. ^ 《明史紀事本末》卷二:「至正十六年……十二月,長槍賊謝元帥寇廣德,鄧愈擊敗之,俘其總管武世榮及軍士千餘人。尋遣裨將費子賢攻武康、安吉,皆下之。」
  205. ^ 《元史》卷四十四:「是歲,詔:「沿海州縣為賊所殘掠者,免田租三年。賜高年帛。」」
  206. ^ 《元史》卷四十四:「命大司農司屯種雄、覇二州以給京師,號京糧。 」
  207. ^ 《庚申外史》卷下:「危素為司農司丞,於京師、雄、霸等州,屯聚糧給京師,號曰「京糧」。為浙西被陷,浙糧不通故也。」
  208. ^ 《元史》卷一百四十五 達禮麻識理傳:「至正……十五年,拜監察御史,出僉山北道肅政廉訪司事,未行,留為詹事院長史。俄遷工部員外郎,復留為長史。明年,除中議,尋陞參議詹事院事。」
  209. ^ 《元史》卷一百八十七 烏古孫良楨傳:「至正……十六年,進階榮祿大夫,賜玉帶一。 」
  210. ^ 《元史》卷一百八十三 李好文傳:「至正……十六年,復上書皇太子,其言曰:「臣之所言,即前日所進經典之大意也,殿下宜以所進諸書,參以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則萬幾之政、太平之治,不難致矣。」皇太子深敬禮而嘉納之。」
  211. ^ 《庚申外史》卷下:「上始悟哈麻譖脫脫,令脫脫骸骨還京師。」
  212. ^ 《元史》卷四十四:「陝西行臺監察御史李尚絅上關中形勝急論,凡十有二事。」
  213. ^ 《元史》卷五十一:「稼穡不成……十六年,大同路秦城鄉嘉禾生,一莖二穗五穗,有九穗者,有異莖而同穗者。」
  214. ^ 《元史》卷五十一:「水不潤下……十六年,河決鄭州河陰縣,官署民居盡廢,遂成中流。」
  215. ^ 《新元史》卷兩百十一:「十六年,起(孔克堅)為山東道肅政廉訪使。」
  216. ^ 《元史》卷四十四:「河南行省左丞相太不花駐軍於南陽嵩、汝等州,叛民皆降,軍勢大振。」
  217. ^ 《庚申外史》卷下:「河南行省平章太不花,軍南陽、篙、汝,招降叛民百萬,軍聲大振。其秋,下唐、隨、安陸、沔陽、德安以及蘄,升為湖南行省左丞相。」
  218. ^ 《元史》卷一百四十 太平傳:「至正……十五年,詔命太平為江浙行省左丞相。未行,改為淮南行省左丞相,兼知行樞密院事,總制諸軍,駐於濟寧。時諸軍久出,糧餉苦不繼。太平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於海州,民不擾而兵賴以濟。議立土兵元帥府,輪番耕戰。十六年,移鎮益都。」
  219. ^ 《元史》卷一百四十 太平傳:「至正……十六年……未幾,除遼陽行省左丞相。糴粟以給京師,處置有法,所致甚多而民不擾。」
  220. ^ 《元史》卷一百四十三 余闕傳:「池州趙普勝帥眾攻城,連戰三日敗去,未幾又至,相拒二旬始退,懷寧縣達魯花赤伯家奴戰死。」
  221. ^ 《新元史》卷二百十八:「十二年,江淮盜起,行省平章政事脫忽兒不花承制起(余)闕,權淮西宣慰副使、僉都元帥府事,分兵守安慶。闕對使者曰:「為臣死忠,正在今日,闕曷敢辭。」……十六年,池州賊趙普勝為攻,連戰卻之。未幾又至,淮寧縣達魯花赤百家奴戰死。 」
  222. ^ 《元史》卷一百九十五 伯顏不花的斤傳:「伯顏不花的斤……同知信州路事,又移建德路……以功陞本路總管。至正十六年,授衢州路達魯花赤。」
  223. ^ 《元史》卷一百八十八 董摶霄傳:「至正……十六年,剿平北沙、廟灣、沙浦等寨。尋進兵泗州,不利。賊乘勝東下,斷我軍糧道,乃回軍屯北沙,糧且絕,與賊死戰,凡七晝夜。賊敗走,奪賊船七十餘,乃得渡淮,保泗州。時方暑雨,湖水溢,諸營皆避去,而摶霄獨守孤城,賊環繞數十里攻之。摶霄坐城上,遣偏將以騎士由四門突出賊後,約曰:「旗一麾即還。」既而旗動,騎士還,步卒自城中出,夾擊之,賊大敗。然賊寨猶阻西行之路,乃結陣而往,翊以奇兵,轉戰數十合,軍始得至海寧。朝廷嘉其功,升同僉淮南行樞密院事。」」
  224. ^ 《新元史》卷二百十八:「董摶霄……十六年,剿平北沙、廟灣、沙浦等寨。已而戰不利,賊乘勝東略,斷我軍糧道。乃回屯北沙,糧且絕,與賊死戰七晝夜,賊卒敗走。奪賊船七十餘,乃渡淮,保泗州。時暑潦,湖水溢,摶霄獨守孤城。賊環攻之,摶霄坐城上,遣偏將率騎士突出賊後,約曰:「旗一麾,即還。」既而旗動,騎士還,步卒自城中出。夾擊之,賊大敗。乃結陣而行,以奇轉戰,日數十合,始得至海寧。論功,擢同僉淮南行樞密院事。」
  225. ^ 《元史》卷一百八十八 董摶霄傳:「摶霄建議於朝曰:「淮安為南北襟喉、江淮要衝之地,其地一失,兩淮皆未易復也。則救援淮安,誠為急務。為今日計,莫若於黃河上下,並瀕淮海之地,及南自沭陽,北抵沂、莒、贛榆諸州縣,布連珠營,每三十里設一總寨,就三十里中又設一小寨,使斥堠烽燧相望,而巡邏往來,遇賊則併力野戰,無事則屯種而食。然後進有援,退有守,此善戰者所以常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也。又海寧一境,不通舟楫,軍糧惟可陸運,而凡瀕淮海之地,人民屢經盜賊,宜加存撫,權令軍人搬運。其陸運之方,每人行十步,三十六人可行一里,三百六十人可行一十里,三千六百人可行一百里。每人負米四斗,以夾布囊盛之,用印封識,人不息肩,米不著地,排列成行,日行五百回,計路二十八里,輕行一十四里,重行一十四里,日可運米二百石。每運給米一升,可供二萬人。此百里一日運糧之術也。又江淮流移之民,並安東、海寧、沭陽、贛榆等州縣俱廢,其民壯者既為軍,老弱無所依歸者,宜設置軍民防禦司,擇軍官材堪牧守者,使居其職,而籍其民,以屯故地。於是練兵積穀,且耕且戰,內全山東完固之邦,外御淮海出沒之寇,而後恢復可圖也。」
  226. ^ 《元史》卷一百十七:「十六年,命寬徹普化與宣讓王帖木兒不花以兵鎮遏懷慶,各賜黃金一錠、白金五錠、幣帛九匹、鈔二十錠。未幾,復還武昌,命其子報恩奴、接待奴、佛家奴以大船四十餘隻水陸並進,至沔陽攻徐壽輝偽將倪文俊,且載妃妾以行。兵至漢川縣雞鳴汊,水淺,船閣不能行,文俊以火筏盡焚其船,接待奴、佛家奴皆遇害,而報恩奴自死,妃妾皆陷,寬徹普化走陝西。 」
  227. ^ 《新元史》卷一百十四:「十六年,詔與宣讓王帖木兒不花以兵防懷慶。未幾,復還武昌,率其子報恩奴、接待奴、佛家奴攻倪文俊於漢陽、載妻妾以行。至雞鳴汊,舟膠,賊縱火焚之,接待奴、佛家奴被害,報恩奴自殺,妻妾皆沒。既而文俊陷岳州,答帖木兒死之。寬徹不花脫走。」
  228. ^ 《元史》卷一百八十八 邁里古思傳:「邁里古思者……至正十四年進士,授紹興路錄事司達魯花赤。苗軍主將楊完者在杭,縱其軍鈔掠,莫敢誰何,民甚苦之。俄有至紹興城中強奪人馬者,邁里古思擒斬數人,苗軍乃懼,不敢復至其境。」
  229. ^ 《元史》卷一百四十二 慶童傳:「至正……十六年,平江、湖州陷。義兵元帥方家奴以所部軍屯杭城之北關,鉤結同黨,相煽為惡,劫掠財貨,白晝殺人,民以為患。慶童言於丞相達識帖睦邇曰:「我師無律,何以克敵?必斬方家奴乃可出師。」丞相乃與慶童入其軍,數其罪,斬首以徇,民大悅。繼而苗軍帥楊完者以其軍守杭城。丞相達識帖睦邇既承制授完者江浙行省右丞,而完者益以功自驕,因求娶慶童女。慶童初不許,時苗軍勢甚張,達識帖睦邇方倚以為重,強為主婚,慶童不得已以女與之。」
  230. ^ 《元史》卷一百四十二 慶童傳:「至正……十六年……繼而苗軍帥楊完者以其軍守杭城。丞相達識帖睦邇既承制授完者江浙行省右丞,而完者益以功自驕,因求娶慶童女。慶童初不許,時苗軍勢甚張,達識帖睦邇方倚以為重,強為主婚,慶童不得已以女與之。」
  231. ^ 《新元史》卷二百一十九
  232. ^ 《新元史》卷二百一十四:「至正十六年,除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使,為政務持大體,慨然曰:「天下太平,則糾劾官邪,職也。今日之事,宜安靖以綏輯之。」會行台移杭州,吏白檄有司供給,丑的曰:「如此則擾民矣!」乃出公帑市於民,悉予其值。杭州三關曰昱嶺、獨松、千秋,控扼宣、歙諸郡,丑的議增築堡壘,嚴兵為守御計。後賊由宣、歙來犯,輒敗去。時苗軍暴橫,白晝殺市人,攫其金,聞丑的來,皆斂戢,且相戒曰:「監司大人不可犯也。」丑的語其帥,徒營於北關外,築五壘以居之,苗軍始戢。杭州司稅者多市井無賴,布於遠近,以漁獵商賈,丑的悉禁之,物價頓平,倉吏歲當更有司,輒視貧富為去取,丑的廉知其弊,革之,民大悅。」
  233.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六:「十五年春,玉珍以斗船五十艘,率所部糴糧於夔州。明年,辰州人楊漢率精兵五千人,降於重慶帥完者都。」
  234. ^ 《元史》卷五十一:「金不從革……至正……十六年,婺州、處州皆大旱。」
  235. ^ 《元史》卷一百九十五 全普庵撒里傳:「全普庵撒里……授贛州路達魯花赤……至正……十六年,以功拜江西行省參政,分省於贛。」
  236. ^ 《新元史》卷四十五:「至正……十六年,溫州大風。」
  237. ^ 《元史》卷一百九十六 普顏不花傳:「普顏不花……至正……十一年,遷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十六年,除江西廉訪副使。頃之,召還,授益都路達魯花赤,遷山東廉訪使,再轉為中書參知政事。 」
  238. ^ 《元史》卷一百八十七 吳當傳:「至正……十六年,調檢校章迪率本部兵,與黃昭夾攻撫州,剿殺首寇胡志學,進兵復崇仁、宜黃。於是建、撫兩郡悉定。」
  239. ^ 《新元史》卷一百七十:「至正……十六年,調檢校章迪率本部兵,與黃昭夾攻撫州,復崇仁宜黃。於是建、撫兩郡悉定。」
  240. ^ 《元史》卷一百八十七 吳當傳:「至正……十六年……是時,參知政事朵歹總兵撫、建,積年無功。因忌當屢捷,功在己上,又以為南人不宜總兵,則構為飛語,謂當與黃昭皆與寇通。有旨解二人兵柄,除當撫州路總管,昭臨江路總管,並供億平章火你赤軍。火你赤殺當從事官范淳及章迪,將士皆憤怒不平,當諭之曰:「上命不可違也。」而火你赤又上章言:「二人者,難任牧民。」尋有旨當與昭皆罷總管,除名。」
  241. ^ 《新元史》卷一百七十:「至正……十六年……是時,參知政事朵歹總兵積年無功,忌當屢捷,功在己上,又以為南人不宜總兵,構飛語,謂當與黃昭皆通寇。乃除當撫州路總管,照臨江路總管,並供億平章火你赤軍。火你赤殺當從事官范淳及章迪,將士焉皆憤怒不平。當諭之曰:「上命不可違也。」火你赤又上章誣劾二人,詔當與昭皆罷總管,除名」
  242. ^ 《元史》卷一百九十二 盧琦傳:「盧琦……登至正二年進士第。十二年,稍遷至永春縣尹……十六年,改調寧德縣尹而去。 」
  243. ^ 《國初群雄事略》卷十四:「至正十六年丙申,廣東叛將黃常寇惠州,真率兵解惠州之圍,逐黃常,復惠州,升廣東道宣慰司元帥。」
  244.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七:「惠州人黃仲剛與叛將黃常據惠州,民怨其虐,迎真守惠州。真乃逐常,殺仲剛,遂有循、惠二州之地。」
  245. ^ 《日本國史略》後光嚴天皇記:「延文元年……以文和五年三月廿八日改元。」
  246. ^ 《高麗史》卷三十九:「五月……丁酉,太司徒奇轍,太監權謙,慶陽府院君盧頙,謀反伏誅,親黨皆逃。」
  247. ^ 《高麗史》卷三十九:「五月……丁酉……尋以故縱奇、權、盧支黨,下顥、可貴,沔城君具榮儉於獄,殺之,籍其家。」
  248. ^ 《高麗史》卷三十九:「五月……罷征東行中書省理問所。以評理印璫,同知密直司事姜仲卿為西北面兵馬使,司尹辛珣、兪洪,前大護軍崔瑩,前副正崔夫介為副使,攻鴨江以西八站。」
  249. ^ 《高麗史》卷三十九:「五月……以密直副使柳仁雨為東北面兵馬使,前大護軍貢天甫,前宗簿令金元鳳為副使,收復雙城等地。」
  250. ^ 《高麗史》卷三十九:「六月癸丑,印璫引兵渡鴨綠江,攻婆娑府等三站,破之。」
  251. ^ 《高麗史》卷三十九:「六月……乙亥,停至正年號。教曰:「洪惟我太祖創業,列聖相承,咸能繼述,衣冠禮樂,燦然可觀。比來國俗一變,惟勢是求,奇轍等憑震主之威,撓為邦之法。選調隨其喜怒,政令由之伸縮,人有土田則攘之,人有人民則奪之。斯豈寡人無德之所致歟,抑紀綱不立,無術以御之歟?無乃理亂循環,必極而變,天道之然耶?深惟玆故,每用惕然。日者,幸賴祖宗之靈,轍等伏辜。釋器非止庶孽,又系私婢所出,而倚望謀逆,若孫守卿等,亦置典刑。自今伊始,勵精圖治,修明法令,整頓紀綱,復我祖宗之法,期與一國更始。敷實德於民,續大命於天,二罪以下,一切除之,其轍、頙、守卿等詿誤連累者,亦從原免。太祖及歷代先王加上尊號,修其祀事,務盡精潔,守陵人戶,復其徭役。社稷山川諸祠在祀典者,亦加德號,其諸淫祀,一皆撤去。賊臣之奴,倚其主勢,占奪土田,役使平民,多聚良家子女,成群逞惡,存撫按廉,究治渠魁,撤毀屋舍,量罪罪之。良家子女,歸其父母,籍沒家產,以贍國用,所占民戶,仍令安業,以從公役。漕運不通,凡所轉輸,皆從陸路,宜令有司,量地遠近,營立院館,復其土田。又以行省及逆賊所占人民,廬其旁,以便止宿。於戲!撥亂反正,宜施寬大之恩,任賢使能,庶致隆平之治。」元囚本國節日使金龜年於遼陽省,聲言發八十萬兵來討,西北面兵馬使印璫,請濟師以備。」
  252. ^ 《高麗史》卷三十九:「秋七月……乙酉,置忠勇四衛。」
  253. ^ 《東國通鑑》卷四十六:「秋七月,復舊官制。」
  254. ^ 《高麗史》卷三十九:「秋七月……丁亥,復改官制。」
  255. ^ 《東史綱目》卷十四下:「官名皆復舊,而多從文宗官制。」
  256. ^ 《高麗史》卷三十九:「秋七月……丁亥……東北面兵馬使柳仁雨陷雙城,摠管趙小生,千戶卓都卿遁走,收復和、登、定、長、預、高、文、宜州,及宣德、元興、寧仁、耀德、靜邊等鎮。咸州以北,自高宗戊午,沒於元,今皆復之。」
  257. ^ 《高麗史》卷三十九:「秋七月……丁酉,元遣中書省斷事官撒迪罕、尚衣奉御朵歹,到鴨江,傳帝旨曰:「高麗自我世祖混一之初,灼知天命,舉國臣服,爰結婚親,於今百年。邇者,奸民遽生邊釁,越我封疆,擾我黎庶,焚我傳舍,阻我行人。揆諸天憲,討戮何疑,尚慮叢爾賊徒,或得罪爾邦,逋逃嘯聚,或從他國,妄稱汝民,盜用兵戈,以閒世好。若不詢問情偽,大兵一臨,玉石俱焚,誠所不忍。特遣撒迪罕等前去,爾其毋生疑貳,發爾士卒,就便招捕,或約我天兵,並力挾攻。期于靖國安民,永敦前好,具悉奏聞。」」
  258. ^ 《高麗史》卷三十九:「秋七月……戊申,斬西北面兵馬使印璫,附表撒迪罕,表曰:「下愚嗇命,但要生全,大聖原情,儻加存恤?肆陳瞽說,庶感聰聞。竊惟小邦,邈處東極,隋唐之盛,羈縻而已。世祖龍興,灼知天命,首先歸附,世著微勞,東漸恩澤,日新月盛,不意賊臣奇轍,與盧頙、權謙謀為不軌,生我禍階。切詳轍等,連姻掖庭,假威大朝,氣焰熏天,脅制國主,人有人民,不奪不已,人有土田,不奪不饜。臣畏天朝,一不敢問,群黎百姓,怨豈在明?轍等自知罪盈惡積,人所不容,而又妄意,天下擾攘,甲兵方熾,一朝勢去,身不能保,乃謀自安,務固其權,中外官司,皆置親戚,凡曰要職,無非腹心。擅造兵器,閒習射御,公然為之,不少隱匿,扇動訛言,惑亂眾聽,今年五月十八日,召集無賴,一時俱起,舟載兵器,已至江口,又令數輩,詐為天使,稱有詔旨,已至宮門,將欲殲我君臣,以逞己欲,安危死生,閒不容發。尚賴聖德,粗能應變,既獲賊徒,恐有他變,不暇申聞,俱致於法,誠惶誠恐,無地措躬。又慮邊鄙之民,乘釁妄動,或有奸人往來,亂我情實,故置關防,以謹出入,而其吏士,過江劫掠,實非本意,考其罪人,以正邦典。伏望,弘天地之仁,霽雷霆之怒,垂蕩蕩之洪恩,保哀哀之微喘。則四千餘里,永為薄海之藩,億萬斯年,專祝如岡之壽。」
  259. ^ 《高麗史》卷三十九:「冬十月甲寅,元復遣撒迪罕等,齎詔來,王盛陳兵衛,出迎於宮門外,詔曰:「昔我世祖皇帝,混一區夏,爾高麗國,率先效順,建為東藩,請婚帝室,帝亦允從。今將百年,錫貢相望,靡有閒言,玆夏,爾國游兵,入我疆域,毀我驛置,邊民不寧。是用遣使,往告厥由,使還附奏具稱:『近者境上,乘閒侵軼之徒,已正其罪。』又言『事釁之生,在於倉卒,志圖靖難,不及稟命。』其閒應變之狀,中書悉以告朕,肆朕察其事情。追惟,我祖宗憫下之惠,先臣慕義之誠,詎以一眚,輒虧舊恩?然裁以至公,若爾初獲首事,具罪以聞,善善惡惡,朕與天下共之,奚肯徇私,以紊大法?如雲倉卒,不遑陳奏?事定之後,盍先馳聞?事既已往,況能悔罪陳情,玆示寬容,特釋爾咎,自今伊始,小心敬愼,率順彝章,撫我黎庶,固我東圉。勿替朕命,惟爾之休,於戲!赦過宥罪,廣推大造之心,懷遠招攜,誕布至仁之德。」王與公主宴元使。戊午,遣政堂文學李仁復如元,上表曰:「乾坤洪造,曲全庶物之生,父母至仁,旋棄痴兒之過。賊子亂常,殆將覆國,愚臣應卒,不及聞天。伏蒙推視遠之明,廓包荒之度,揆事機之非所得已,矜情實之無可柰何。霽雷霆之威,既往不咎,霈雨露之澤,咸與惟新,乾坤全物之生,父母棄兒之過,亦不可為喩也。人非石木,豈不知感哉?臣謹當布德音於臣庶,以寧一邦,修職貢於歲時,無替萬世。」又上書曰:「近者,逆臣奇轍等,謀動戈兵,欲危社稷,專憑聖德,得遏禍萌,然而失火之家,迫於救焚,倉皇無以先告,弄兵之子,幸而脫死,惶恐難於自言。跼天蹐地,無所措躬,伏蒙特降赦恩,糜身粉骨,奚足以報?既荷天地父母再造之恩,敢陳國病,冀達天聰。切惟,世皇征東,令國王為丞相,行省官吏,委國王保舉,不入常調,非他行省比。其後,續立都鎮撫司、理問所、儒學提舉司、醫學提舉司,比來,省官皆托婦寺,濫受朝命,擅作威福。小邦有監察司、典法司,掌刑聽訟,糾正非理,而省官聽人妄訴,拘取諸司所斷文券,以是為非。莫敢誰何,人疾之如狼虎。況今省官,有與逆賊謀者。願自今,其左右司官,令臣保舉,勿蹈前弊,其理問所等官司,一切革去。世皇東征日本時所置,萬戶、中軍、右軍左軍耳,其後,增置巡軍、合浦、全羅、耽羅、西京等萬戶府。並無所領軍徒,佩金符,以夸宣命,召誘平民,妄稱戶計,勒令州縣,不敢差發,深為未便。如蒙欽依世祖皇帝舊制,除三萬戶鎮守日本外,其餘增置五萬戶府,及都鎮撫司,乞皆革罷。朝廷使臣,及府、寺、院、監司,所差人吏,多是小邦之人,不務宣上德意,專要誇耀鄕閭,威福自恣,恩仇必報。屈辱宰相,陵犯國主,經年不還,增娶妻妾,無惡不為。金剛山諸寺,歲再降香,勞民生事,反戾陛下求福之意。本國自有倭寇以來,備御無或小弛。樞密院所差、體覆使,亦宜停罷,宣徽院、資政院、將作院、大府監、利用監、太僕寺諸衙門,所差人吏,一切禁斷。其方物,可充用度者,明立額數,聽本國自獻,庶使站路邊民獲寧,雙城、三撒,元是小邦之境,先臣忠憲王戊午,趙暉、卓靑等,犯罪懼誅,誘致女真,乘我不虞,殺戮官吏,繫纍男女,皆為奴婢。父老至今言之流涕,指為血仇。比來,逆臣奇轍、盧頙、權謙,交結酋長,召集逋逃,及其謀逆,約為聲援,轍等既死,支黨多奔於彼,故令搜索,彼反用兵助逆,勢不獲已,以致行師,其緫管趙小生,千戶卓都卿,今在逃竄,竊恐構釁生事。恭惟朝廷,薄海內外,莫非王土,尺寸不毛之地,豈計彼此哉?伏乞歸我舊疆,雙城、三撒以北,許立關防。女真人等,於泥城等處,山谷之閒,越境來居,擾百姓,掠牛馬,導本國犯罪之人,逃閃莫追,即與雙城、三撒無異,乞立禁約,毋得擅入,似前侵害。祖王以來,庶孽之子,必令為僧,所以明嫡庶之分,杜覬覦之萌。今有塔思帖木兒,自謂忠宣王孽子,亦嘗剃髮,及長還俗,奔於京師,誘致本國群不逞之徒,扇起訛言,眩惑人心。若此人者,其於朝廷,豈有小益?乞將此人及其黨與,發還本國。」」
  260. ^ 《高麗史》卷三十九:「冬十月……丙寅,濟州加乙赤、忽古托等叛,殺都巡問使尹時遇,牧使張天年,判官李陽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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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9. ^ 《高麗史》卷三十九:「五年春正月……甲辰,益城府院君洪鐸卒。」
  280. ^ 《高麗史》卷三十九:「五年……秋七月……戊申斬西北面兵馬使印璫。」

注釋

[編輯]
  1. ^ 高麗原用元朝年號,但在本年間曾棄用,詳情見下文
  2. ^ 此處記載為至正十六年之事件,下述月份均為農曆。所以可能有部分事件並不發生於公元1356年。同日不同事者,按發生地自北向南分順序先後。
  3. ^ 元代部分宣慰使司兼有都元帥府[5]
  4. ^ 哈麻已將番僧杖打一百七十下,並流放到甘州[24]
  5. ^ 元史上事述哈麻謀廢立是在「二月」,但前文又述其在一月已經罷官,其中必有一誤。
  6. ^ 《元史》卷一百十三宰相年表中稱搠思監二月任御史大夫,未知確切日期[27]。僅供參考。
  7. ^ 元代薊州下轄五縣:漁陽豐閏豐潤)、玉田遵化平谷[31],明代漁陽併入薊州,薊州轄剩餘四縣[32]。按《元史》(作於明代)載「所領四縣亦如之」,是薊州全境受影響,但作者誤按明代規劃稱作「四縣」;還是實際按薊州元代規劃,僅有四縣受地震影響,目前無從得知。僅供參考。
  8. ^ 明本紀[62]、《明實錄》[63]記載為朱元璋親自率軍攻打採石,蠻子海牙率殘軍退往集慶。
  9. ^ 《元史》至正十六年六月與七月都載「丁酉,太陰犯壘壁陣。」條,是誤記還是月球兩月均在壘壁陣星官區,不得而知。僅供參考。
  10. ^ 元史卷五十一處稱隕石「十一月……墜入於地」,疑為錯記。僅供參考。
  11. ^ 原文十月亦有「壬辰,太陰犯井宿」條[186],但十月沒有壬辰日,疑為誤記。僅供參考。
  12. ^ 又稱里斯本大地震葡萄牙語Sismo de Lisboa de 1356
  13. ^ 又譯作波尼法爵、卜尼法斯九世。
  14. ^ 下述日期均照農曆
  15. ^ 按文獻完成時間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