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縣
外觀
北宋太平興國元年(976年)改通義縣置,治所在今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東坡鎮。為眉州治。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廢入眉州。1913年,全國廢州,設眉縣。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發起西南戰役,逐漸占領四川全省。12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0軍所轄部隊攻占眉山縣,中華民國政府對此地的管轄結束[1]。1950年後,屬眉山專區、樂山專區、眉山地區。2000年,眉山地區改為地級眉山市。同時,撤銷眉山縣,改設東坡區。
省政府直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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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政督察區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五行政督察區 | ||
第十六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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