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县
外观
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改通义县置,治所在今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镇。为眉州治。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废入眉州。1913年,全国废州,设眉县。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发起西南战役,逐渐占领四川全省。12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军所辖部队攻占眉山县,中华民国政府对此地的管辖结束[1]。1950年后,属眉山专区、乐山专区、眉山地区。2000年,眉山地区改为地级眉山市。同时,撤销眉山县,改设东坡区。
省政府直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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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政督察区 | ||
第二行政督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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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行政督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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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行政督察区 | ||
第九行政督察区 | ||
第十行政督察区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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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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