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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日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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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目代日指的是中國歷史上在發送電報時,使用韻目漢字來表示日期的方法。

清政府開通電報之初,因為發送電報非常昂貴,按字論價,「字字是金」,所以節約用字非常重要。為此發明了一種新的表示日期的辦法,用地支代替月份,用《平水韻》韻目代替日期。這種方法在電報領域一直延用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前後使用了70餘年。

歷史上一些著名的事件便以此命名,如:馬日事變文夕大火;個別有名的電報亦以其韻目傳名於世,如:艷電皓電巧電(即1930年9月張學良「武裝調停」中原大戰前所發電報)等。

代日韻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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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詩歌需要押韻,《平水韻》為宋代以後廣泛使用的詩韻系統,有106個韻目。

電報從《平水韻》中挑選出來一部分韻目,按照其順序來表示日期。前面十五天常使用上平聲,後十五天常使用上聲、去聲。最後是用於表示公曆的三十一日、《平水韻》中沒有的「世」。

粗體為最常用的字。

日期 電報代日用字
《平水韻》韻目 其他
上平聲 下平聲 上聲 去聲 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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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與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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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按規律該用去聲的第三十個韻目「陷」,但是於軍隊有不吉利之意,忌用,便用「卅」(卅,拼音:sà,就是三十)字代替。

公曆31日沒有韻目可用,通常都用「世」或「引」字來代替;「世」字是「卅一」的合寫,「引」字則像阿拉伯數字「31」。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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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表,「東日」是1日;「馬日」代表21日,馬日事變是發生在(1927年5月)21日;文夕大火發生在(1938年11月)12日夜;艷電則是29日的電報,在歷史上特指1938年12月29日汪精衛所發的電報。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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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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