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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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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徽
原稱
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
成立時間1925年5月1日 (1925-05-01)
創始地廣州市
類型人民團體
(免予在民政部登記的社會團體
總部北京市 編輯維基數據
地址
主席
王東明
黨組書記
徐留平
副主席
徐留平、孫菊生楊宇棟魏地春吳秀章木合亞提·加爾木哈買提朱建平馬璐林怡鍾洪江苟坪金善文郭明義巨曉林高鳳林[1]
書記處書記
徐留平(第一書記)、楊宇棟、魏地春、朱建平、馬璐、鍾洪江、金善文、鄒震王嬌萍張新武潘健[1]
網站acftu.org
全總大樓夜景(2017年6月)
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員證

中華全國總工會,簡稱全國總工會全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唯一全國性工會聯合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其下有中國大陸31個省級總工會和多個全國性產業工會總會。

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全國總工會是「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人民團體」之一,是免於在民政部登記的「社會團體[2]。全總因為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排他性,各個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均為其下屬。下屬工會沒有集體談判權,部分甚至由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領導[3],使得工會並非傳統意義上由勞動者主導而代表並維護其合法利益的社團,而實際上為企業內部組織文體娛樂活動的一個分支機構[4]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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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前身是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隸屬於中國共產黨,成立於1921年8月11日,總部設在上海。首任總主任張特立(張國燾),毛澤東曾為湖南部主任。1922年5月1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鄧中夏被選為書記。1925年5月1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決定成立中華全國總工會,取代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北伐軍占領武漢之後,總部遷至武漢。1926年、1927年分別召開了第三次、第四處全國勞動大會。1927年6月總部被中國國民黨查封。1929年召開了第五次全國勞動大會。1932年底,全總和中共中央一起從上海遷移到江西中央蘇區。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全總先後設立派出機構:

  • 全國總工會中央蘇區執行局:主任梁廣(1931年初——1931年10月)
  • 全國總工會白區執行局:亦稱全總上海執行局、全總執行局,1933年在上海設立,領導國民黨統治區與滿洲國、全國海員總工會、全總華北辦事處、上海紗廠總工會等組織;代表全總與赤色職工國際組織聯繫。黨團書記羅登賢/趙立人(綽號黑大漢)/袁家鏞(袁孟超、袁家康)/饒漱石(化名小姚、阿四)/夏爵一,秘書長翁澤生/王其良/,女工部部長王根英,青工部部長劉雪葦,全國海員總工會黨團書記廖承志/夏爵一。交通易榮芳,秘書馬純古。秘密出版機關刊物《鐵錘》月刊。為迎接建立抗日救國統一戰線的新形勢,全總白區執行局於1936年底結束,工作人員轉入上海工人救國會活動。
  • 全國總工會西北執行局
  • 全國總工會華北執行局

抗日戰爭時期成立陝甘寧邊區總工會和各抗日根據地總工會。1939年4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決定成立中央職工運動委員會,停止使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名稱。

1945年2月,為了促進解放區和全國工人運動的統一,並爭取參加美、英、法、蘇等國工會發起召開的世界職工大會,由陝甘寧邊區總工會提議,建立各解放區工會的統一組織。1945年4月20日,各解放區工會代表在延安開會,決定邊區總工會和各根據地總工會聯合為中國解放區職工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宗旨是:「團結各解放區職工力量,促進全國職工運動的團結和統一,保護職工利益,發展工業生產,聯合各民主黨派及一切民主人士,以便促進國內和平,建設民主、自南、獨立、富強的新中國。」會議推選鄧發崔田夫趙國強王志遠朱寶庭李頡伯李砥平張修竹康永和等人組成常務委員會,主任鄧發(1946年5月黑茶山空難後由劉寧一接任),副主任崔田夫,秘書長李頡伯(後由劉子載接任)。1945年9月,鄧發代表解放區職工聯合會參加了在巴黎召開的世界職工代表大會,並發表演講,提出了爭取和平、民主,反對獨裁、內戰,爭取工人權利,改變工人地位,促進工人運動團結統一等8項主張和14條綱領,表達了中國工人階級的意願;鄧發被大會選為世界工聯理事會理事和執行委員會委員。

1948年3月5日,中共中央職工工作委員會提出關於召開全國解放區工人代表大會的意見,黨中央建議這次大會定名為「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中國國民黨搶先於1948年4月18日至22日,在南京召開全國工會代表大會, 宣布成立「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1948年4月下旬, 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在西柏坡接見準備赴哈爾濱的西北解放區工會、華北解放區工會代表團,向代表們說明了解放區工代會轉變為「六次勞大」的原因。1948年8月1日至22日,解放區總工會和國民黨統治區工會在哈爾濱兆麟電影院(今位於哈爾濱市道裏區工廠街76號兒童電影院)聯合召開了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出席會議的代表共518人,代表全國有組織的職工283萬人,這些代表分別來自華北、華東、中原、廣東、廣西、上海、天津、唐山、武漢、南京、香港等國統區,以及解放區。大會決定恢復中華全國總工會。大會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了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六屆執行委員會53人、候補執委20人。 全國總工會第六屆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陳雲為主席,李立三朱學范為副主席,劉寧一為秘書長,選舉出15名正式常委和6名候補常委。李立三擔任全總常務副主席,主持總工會的工作。在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期間,朱學范代表中國勞動協會聲明作為團體會員加入全總。全總機關1948年12月遷到瀋陽,1949年3月遷到北平。1949年5月30日,全總常委會擴大會議推選劉少奇為全總名譽主席。全總六屆三次執委會議決定,從第七次全國勞動大會起,將全國勞動大會改稱為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1949年11月,中國勞動協會在北京召開代表會議,決定結束其組織,實現了全國工會運動在組織上的完全統一。  

1953年4月13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六屆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定,把即將召開的「中國第七次全國勞動大會」改稱「中國工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1978年10月,召開了中國工會九大,修改通過了《中國工會章程》,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是各地區工會組織和各產業工會全國組織的最高領導機關。

1992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01年10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作少量修改。2008年10月17日,中國工會十五大在北京開幕,黨和國家領導人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等出席,習近平代表中央發表祝詞《在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中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王兆國主持開幕式。同年10月19日,大會選舉產生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五屆執行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10月20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五屆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王兆國為主席[5]

中華全國總工會曾經是世界工會聯合會成員,中蘇交惡時退出,目前僅保持「友好關係」。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原由總工會主管的中國職工文化體育協會中國職工療養協會中國職工技術協會中國職工焊接技術協會中國機械冶金職工技術協會中國國防郵電職工技術協會等6家行業協會(商會)與總工會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行業協會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招聘工作人員[6][7]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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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承擔下列職能:

  1. 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和執委會議確定的方針、任務和作出的決議。
  2. 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3. 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黨中央和國務院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4. 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5. 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管理省級總工會領導幹部,協助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委(局)管理全國產業工會的領導幹部;監督、檢查全國總工會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市以上工會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
  6. 協助國務院做好全國勞模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全國勞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7. 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8. 負責工會國際聯絡工作,發展同各國工會的友好關係;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會的交流工作。
  9. 承擔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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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工會大樓南側的中國職工之家(隸屬於中華全國總工會)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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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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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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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高等學校

直屬企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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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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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1922年5月-1925年5月)
第二屆(1925年5月-1926年5月)
  • 委員長:林偉民(當年中華全國總工會正式成立)
第三屆(1926年5月-1927年6月19日)
第四屆(1927年6月-1929年11月)
  • 委員長:蘇兆征
第五屆(1929年11月-1948年8月)
第六屆(1948年8月-1953年5月)
第七屆(1953年5月-1957年12月)
第八屆(1957年12月-1966年12月)
第九屆(1978年10月-1983年10月)
第十屆(1983年10月-1988年10月)
  • 主席:倪志福
  • 書記處第一書記:倪志福(兼)
第十一屆(1988年10月-1993年10月)
第十二屆(1993年10月-1998年10月)
第十三屆(1998年10月-2003年9月)
第十四屆(2003年10月-2008年10月)
第十五屆(2008年10月-2013年10月)
  • 主席:王兆國(2008年10月-2013年3月) 李建國(2013年3月-10月)
  • 書記處第一書記:孫春蘭(2008年10月-2009年11月) 王玉普(2009年11月-2013年2月) 陳豪(2013年2月-10月)
第十六屆(2013年10月-2018年10月)
  • 主席:李建國(2013年10月-2018年3月) 王東明(2018年3月-10月)
  • 書記處第一書記:陳豪(2013年10月-2014年10月) 李玉賦(2014年12月-2018年10月)
第十七屆(2018年10月-2023年10月)
第十八屆(2023年10月-)[1]
  • 主席:王東明
  • 書記處第一書記:徐留平(2023年10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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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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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朱宇晟. 王东明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國新聞網. 工人日報. 2023-10-13 [2023-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7) (中文(簡體)).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華全國總工會網站. [2020-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3). 
  3. ^ 維卡斯·巴賈傑. 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工会.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3-02-17 [2024-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3) (中文(簡體)). 
  4. ^ 馮剛. 企业工会的“制度性弱势”及其形成背景. 社會 -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 2006, 26 (3): 81-98. [2024-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25). 
  5. ^ 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部編. 中国工会章程简史 第2版. 北京: 中國工人出版社. 2018.12: 125–126. ISBN 978-7-5008-7110-1. 
  6.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6) (中文(簡體)). 
  7. ^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中文(簡體)).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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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文章
  • 張允美:《理順與衝突:中國工會與黨-國家的關係》,《二十一世紀》網絡版2003年9月號.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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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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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機關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