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亮(1936年12月—2014年9月27日),男,江苏盱眙人,生于南京,中国作家、企业家。第六、七、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张贤亮的父亲曾留学美国,后为国民政府官员。
1936年12月张贤亮出生于南京。1937年12月,日军攻占南京前夕,随家人逃离,幸免于难。
1949年,张贤亮的父亲作为国民党官员,被监禁并死于狱中。
1954年,18岁的张贤亮从北京的高中肄业,前往宁夏贺兰县插队劳动,不久任宁夏省委干部文化学校教员。张贤亮14岁开始文学创作;1957年因在《延河》文学月刊上发表长诗《大风歌》而被打为右派,接受劳改、管制、监禁达22年,其间曾外逃流浪,1979年9月获平反。
1980年任宁夏《朔方》文学杂志编辑,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并重新执笔;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主席;1992年在宁夏银川市郊创办镇北堡西部影城,曾为其董事长。并任六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在1980年代的中国文坛,张贤亮率先突破了若干禁区,例如描写性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
2014年9月27日,张贤亮因病医治无效在银川去世。[1]
- 长诗《大风》 1957年
- 短篇小说《邢老汉和狗的故事》
- 短篇小说《灵与肉》
- 短篇小说《肖尔布拉克》
- 短篇小说《初吻》
- 中篇小说《土牢情话》
- 中篇小说《龙种》
- 中篇小说《河的子孙》
- 中篇小说《绿化树》
- 中篇小说《浪漫的黑炮》
- 中篇小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
- 长篇小说《男人的风格》
- 长篇小说《习惯死亡》
- 中短篇集《灵与肉》
- 中短篇集《感情的历程》
- 中篇选集《张贤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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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月-1996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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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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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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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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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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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1:被除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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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2001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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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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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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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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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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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委员[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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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注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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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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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006年11月 | 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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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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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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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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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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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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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11年11月 | 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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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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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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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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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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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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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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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016年12月 | 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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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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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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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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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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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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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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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1996年12月 | 执行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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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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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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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2001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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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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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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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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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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