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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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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飏,字赓之,号季芦,福建兴化府莆田县黄石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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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第三十九名举人,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进士[1],以制举业,与同年生夏允彝陈子龙齐名,海内争传诵之。兵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南直隶宣城县知县,未考满,膺首荐,崇祯十一年戊寅(1638年)六月大蝗灾,飏仿古捕捉法,又虔祷于城隍,忽大风起,蝗虫尽卷入南湖。十二年己卯分校应天乡闱,所取士如王亦临辈皆知名士。十三年庚辰丁外艰,贫不能具行李,邑人资助,乃立生祠祀之。服阕,十六年补知宝应县,移上虞县。明亡归莆田。弘光立,授吏部文选司主事、稽勋司员外郎,改广东水利道副使。鲁王朱以海入闽监国,擢右副都御史,与朱继祚在家乡共同组织义兵抗清。兵败被俘,逾年得释。此后,隐居海隅,杜门读书著述。有《芦中诗文集》四十卷、《芦蜡》、《史论》、《识小集》各若干卷。飏天性孝友,事伯兄余光爱敬特至,白首之中,言必称名。余光字希之,郡诸生,有文名[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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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余九苞,大宾;祖父余士贤,冠带寿官;父余廷机,增生。从弟余飚,崇祯十六年进士。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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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余飏,曾祖九苞,大宾;祖士贤,冠带寿官;父廷机,增生。季芦,诗五房,丁巳八月二十八日生,莆田县人,癸酉三十九名,会三十二名,三甲四十七名,兵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南直宣城知县,己卯应天同考,庚辰丁忧,癸未补上虞知县,甲申六月升考功司主事,本年升文选,升稽勋司员外,乙酉升广东副使,水利道。
  2. ^ 《莆田县志·卷二十二》
官衔
前任:
李拯
明朝上虞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孙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