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府
外观
凤阳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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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清朝的府 | |||||||
1374年—1912年 | |||||||
凤阳府在安徽省的位置(1820年) | |||||||
国家 | 明朝、清朝 | ||||||
首府 | 凤阳县 | ||||||
历史 | |||||||
• 成立 | 1374年 | ||||||
• 废除 | 19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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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安徽省凤阳县 |
凤阳府是明、清两代的一个府,凤阳府在明代属于南直隶,清初属江南省,后属于安徽省。
元朝时为濠州,属安丰路。洪武七年(1374年)八月,由中立府改为凤阳府。明朝时,凤阳府管辖五州十三县:凤阳县、临淮县、怀远县、定远县、五河县、虹县、寿州(领霍丘县、蒙城县)、泗州(领盱眙县、天长县)、宿州(领灵璧县)、颍州(领颍上县、太和县)、亳州。治所在凤阳县。明朝凤阳府管辖今安徽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地区以及苏北的一部分,相当于今蚌埠市、淮南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的全部及滁州市的大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编户七万九千一百七,口四十二万七千三百三。弘治四年(1491年),户九万五千一十,口九十三万一千一百八。万历六年(1578年),户一十一万一千七十,口一百二十万二千三百四十九。
清代,凤阳府辖区大致相当于今日安徽省蚌埠市、淮南市、宿州市等各一部以及江苏省盱眙县,泗洪县一部分等,下辖5个县:凤阳县(首县)、怀远县、定远县、凤台县、灵璧县,以及2个散州:寿州和宿州。清代,凤阳府与该省的庐州府、颍州府、泗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六安直隶州以及江苏省徐州府、河南省归德府相邻。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撤废凤阳府。
参考文献
[编辑]-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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