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中心
外觀
責任中心(英語:responsibility center),是一種企業內部的組織單位,其負責人需為其活動及結果負責[1]。在責任會計(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中,是由責任中心整理及回報其收入及支出的資訊[2]。
像成本中心[3]、利潤中心及投資中心(investment center)等都屬於是責任中心。
利潤中心
[編輯]利潤中心的特點是有責任選擇輸入和輸出,進行一定程度的投資。
典型對利潤中心管理的評估是是否有能力將獲利最大化,因為利潤中心對成本以及盈餘都有責任。
成本中心
[編輯]相較於其他二個責任中心的責任,成本中心的責任最小。成本中心主管需是一定量的資源(或輸入)下產出對應的輸出,並且需有減少成本的責任。
對成本中心主管的評估是以其成本控制以及成本降低為基礎。
投資中心
[編輯]投資中心是授權自主性最高的中心,可以決定其投入、產出的程度,也可以進行額外的投資。
常見對投資中心管理績效的評核指標是投資報酬率(ROI)。投資中心有自主性,可以決定關鍵的影響變數,因此也要負責有適當的投資報酬率。
參考資料
[編輯]- ^ Robert N. Anthony. The Management Control Function, Boston, HBS, 1988, p.64.
- ^ Jae K. Shim; Joel G. Siegel, Budgeting Basics and Beyond, John Wiley & Sons, ISBN 978-0-470-38968-3
- ^ Melumad, Nahum, Dilip Mookherjee, and Stefan Reichelstein. "A theory of responsibility center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5.4 (1992): 44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