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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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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中心(英語:responsibility center),是一種企業內部的組織單位,其負責人需為其活動及結果負責[1]。在責任會計(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中,是由責任中心整理及回報其收入及支出的資訊[2]

成本中心[3]利潤中心英語profit center及投資中心(investment center)等都屬於是責任中心。

利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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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中心的特點是有責任選擇輸入和輸出,進行一定程度的投資。

典型對利潤中心管理的評估是是否有能力將獲利最大化,因為利潤中心對成本以及盈餘都有責任。

成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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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其他二個責任中心的責任,成本中心的責任最小。成本中心主管需是一定量的資源(或輸入)下產出對應的輸出,並且需有減少成本的責任。

對成本中心主管的評估是以其成本控制以及成本降低為基礎。

投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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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中心是授權自主性最高的中心,可以決定其投入、產出的程度,也可以進行額外的投資。

常見對投資中心管理績效的評核指標是投資報酬率(ROI)。投資中心有自主性,可以決定關鍵的影響變數,因此也要負責有適當的投資報酬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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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Robert N. Anthony. The Management Control Function, Boston, HBS, 1988, p.64.
  2. ^ Jae K. Shim; Joel G. Siegel, Budgeting Basics and Beyond, John Wiley & Sons, ISBN 978-0-470-38968-3
  3. ^ Melumad, Nahum, Dilip Mookherjee, and Stefan Reichelstein. "A theory of responsibility cente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5.4 (1992): 44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