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夫
殷夫(1909年6月11日—1931年2月7日),本名徐孝傑,字柏庭,又筆名白莽。浙江省象山縣懷珠鄉大徐村人。中國作家、詩人,「左聯五烈士」之一,也是龍華二十四烈士之一,被處決時化名徐英。有一說法殷夫生於1910年[1]。
生平
[編輯]其父徐孔甫早亡,十歲進入浙江省象山縣立高小讀書。1923年秋天,由大哥徐培根接去上海,考入上海民立中學。1924年,開始創作詩歌。1925年5月,爆發五卅慘案,隨民立中學師生參加罷課等活動。1926年7月,跳級插班考入上海市浦東中學高中二年級,在學校加入青年團[2]。1927年4月因為一個國民黨員告密,入獄三個月,後來經大哥徐培根[3]營救出獄。
1927年9月考入同濟大學預科學習德文[4],與王順芳、陳元達為同學。1928年初加入文學團體太陽社,與阿英、蔣光慈結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5],在上海市閘北區第三街道支部,書記是潘漢年,支部委員是陽翰笙。
1928年夏天,被捕離校,與王順芳、陳元達結伴回象山老家避難,在殷夫二姐徐素雲任校長的縣立女子小學任代課教師[6]。1929年3月與家庭斷絕經濟關係離開象山[7],返回上海,一度流浪。6月因為投稿而認識魯迅。夏秋之間,組織絲廠罷工,第三次被捕,很快出獄。1929年冬天到1930年,參加編輯共青團中央機關刊物《列寧青年》,參加編輯青年反帝大同盟刊物《摩登青年》。1930年3月中國左翼作家聯盟成立,殷夫即加入為盟員。同年5月,與胡也頻、柔石、馮鏗等人作為左聯代表,參加在上海秘密召開的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
1931年1月17日在上海被捕,這是殷夫第四次被捕[8],2月7日深夜在上海龍華刑場被處決,年僅22歲。留有遺著《殷夫詩文集》。
作品
[編輯]- 《死神未到之前》長詩,寫於1927年5月第一次被捕獄中。
- 《呵,我愛的……》、《五一歌》、《一九二九的五月一日》、《宣詞》、《血字》、《孩兒塔》、《梅兒的母親》、《我們是青年的布爾什維克》、《前進吧,中國》。
- 《歸來》,寫於1928年底回上海之前。
- 《別的晚上》,1928年底,回上海之前。此時盛孰真離開象山返杭州。
- 《別了,哥哥》,寫於1929年4月12日,從象山返回上海,遇到大哥德國來信勸其回頭之後。
- 《自由》譯作,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名言: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譯於1929年初,是從德文轉譯。德文《裴多菲詩選》是大哥徐培根從德國寄給他的德文學習資料。
家庭
[編輯]殷夫被處決時未婚,有一個女友名盛孰真(1910-2005),即殷夫詩作中提到的F姑娘,也有說法殷夫詩中的「真姑娘」是盛淑貞,「F姑娘」是殷夫同濟同學王順芳[9]。
大姐徐祝三。因她之前還有兩個女孩夭折,故她出生時起名祝三。大姐夫蔣殿英。住象山縣丹城鎮。殷夫讀小學時食宿姐夫家。
大哥徐培根(徐孝瑞),殷夫被處決時在德國留學軍事,1931年末回國,後為國民黨高級將領。
二哥徐蘭庭(徐孝祥)。
三哥徐文達(徐孝邦)。
二姐徐素雲。
參考文獻
[編輯]- ^ 王艾村:《殷夫若干史事辨識及其他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7-03.》,中國文學網
- ^ 被一名姓史的同學介紹加入共青團。
- ^ 左聯機關雜誌《前哨》中《被難同志傳略》的殷夫傳記:"一九二七年四月,因一個國民黨員的告密而被捕,幾被槍決,後囚禁三月;關於這正是寫一個青年在一九二七年入獄的事,並且在序詩末尾和全詩之末註明了"(見《關於殷夫第一次入獄的敘事長詩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5-05-12.》)
- ^ 1927年9月殷夫托女友盛淑真(盛孰真)借得上虞人徐文雄的高中畢業文憑考入同濟大學附屬德文補習科一年級乙組。
- ^ 1928年4月殷夫給太陽社投稿認識阿英,通過阿英接上組織關係,正式加入中共
- ^ 其時,他二姐在杭州橫河橋省立女子蠶桑講習所時的同窗好友盛淑真也在女子小學任教,曾經幫助殷夫借文憑考同濟大學,是殷夫詩歌中的「F姑娘」。
- ^ 離開象山的時候,二姐徐素雲曾經資助過他。
- ^ 前三次被捕分別是1927年上半年,1928年秋,1929年6月。第一次被他大哥徐培根(時任軍第26軍司令部上校參謀處副處長)保釋出來,第二次被大嫂張芝榮找人保釋出來,第三次自己出來。
- ^ 也有說法殷夫詩中的「真姑娘」是盛淑貞,「F姑娘」是殷夫同濟同學王順芳。(見袁忠岳《殷夫詩的情感世界初探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5-05-11.》象山圖書館網2012-6-1)
參考
[編輯]- 《殷夫著譯系年目錄》
- 《孩兒塔》,人民文學出版社,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