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維明頓伯爵斯賓塞·康普頓
The Earl of Wilmington 維明頓伯爵 | |
---|---|
大不列顛首相 | |
任期 1742年2月16日—1743年7月2日 | |
君主 | 喬治二世 |
前任 | 羅伯特·沃波爾 |
繼任 | 亨利·佩勒姆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673年 英格蘭沃里克郡康普頓懷恩葉慈 |
逝世 | 1743年7月2日 英國倫敦聖詹姆士廣場 | (69歲)
墓地 | 康普頓懷恩葉慈 |
政黨 | 輝格黨 |
母校 | 牛津聖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 Oxford) |
簽名 |
第一代維明頓伯爵斯賓塞·康普頓,KG,KB,PC (Spencer Compton, 1st Earl of Wilmington,1673年—1743年7月2日),或譯威明頓伯爵、威爾明頓伯爵,英國輝格黨政治家,在1715年開始一直在政府中任職,直到去世。在1742年開始,他是政府領袖,但是,實際上是北方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Northern Department)卡特里特勳爵(Lord Carteret)的傀儡。他被認為是英國繼羅伯特·沃波爾之後的第二位首相。
早年生涯
[編輯]第三代諾坦普敦伯爵康普頓(3rd Earl of Northhampton)的三子,受教於聖保羅學校(St Paul's School)與牛津聖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 Oxford),後來,進入律師學院中殿(Middle Temple)。在1698年,他到薩福克郡艾(Eye)選區參選下議院議員成功。雖然,他的家人都是托利黨,但是,他選擇了加入輝格黨,與他的兄弟第四代諾坦普敦伯爵(4th Earl of Northhampton)對立。很快,他在議會中顯得突出,並開始了與羅伯特·沃波爾的合作,他們的合作維持了超過四十年。
政治生涯
[編輯]在1707年,他獲委任為退休金主計長(Paymaster of Pensions),這個職位他擔任了六年。在1710年,因為與金主康沃利斯勳爵(Lord Cornwallis)政見不合,他退出議會,並試圖在當時的保守黨政府中取得一個職位。出於繼續對康普頓家族的支持的原因,政府接受了他。在1713年,康普頓再次進入議會,這次代表東格林斯蒂德(East Grinstead)選區。在1715年,輝格黨掌權,他希望取得一個高級職位,結果落空。
下議院議長
[編輯]雖然如此,但他成為了威爾士親王(後來的喬治二世)的司庫,在不久後還在1715年當選為下議院議長。他在1715年至1727年間擔任這個職位。這個職位使他被任命為樞密院顧問官。為了避免輝格黨的分裂,在1717年,他加入了沃波爾-湯森聯盟(Walpole-Townshend Alliance),並發現自己與當時的政府政見不合。在1720年,輝格黨的分裂終結,他退出了這個聯盟。
在1721年,沃波爾獲任命為首相,當時輿論已開始揣測,喬治一世日後一旦駕崩,沃波爾將有失勢之虞。原因是喬治一世的兒子威爾士親王對康普頓的信任程度比沃波爾更高,並曾嘗言自己他日繼承皇位後,會以康普頓取代沃波爾。為了避免此事發生,沃波爾一直希望在政府排斥康普頓,但仍舊在1722年任命康普頓為軍隊主計長(Paymaster of the Forces),這是一個非常有利可圖的職位。在1730年,康普頓繼而出任掌璽大臣,並獲頒巴斯勳章。
失去機會
[編輯]在1727年,喬治二世繼承皇位,欲實現承諾,作人事變動。然而,康普頓不被認為是一個有才華的人。他被描述為「單調乏味,雖然能夠應對不同情況,但是沒有天分。」(a plodding, heavy fellow, with great application but no talents.)在一次會面中,他宣布自己未準備好領導政府。因此,他對沃波爾懷有仇恨。雖然康普頓仍然與喬治二世保持友好關係,但當時已不再是君主繞過議會獨自委任大臣的時代,因此康普頓不能透過喬治二世而取得大權,自此,康普頓在政府的影響力便一落千丈。
輝格黨愛國者
[編輯]為了使得他離開下議院,沃波爾在1728年封康普頓為維明頓男爵(Baron Wilmington),在兩年後,又封他為維明頓伯爵與伯文西子爵(Viscount Pevensey),更任命他為樞密院議長(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他與猛批沃波爾的輝格黨愛國者(Patriot Whigs)的聯繫日益增多,但是,在議會中仍然堅持政府的路線。在1733年的海關危機(Excise Crisis)中,他未能平息風波。他一直把持着樞密院議長這個職位,直到1742年。
首相
[編輯]在1742年1月,他接過沃波爾第一財政大臣與卡特里特內閣(Carteret Ministry)領袖的職位。但是,實際上,政府由卡特里特勳爵所操縱。維明頓的健康開始轉差,並發現卡特里特未經諮詢就擅自任命官員。他一直擔任首相,直到他去世,他的職位由軍隊主計長亨利·佩勒姆接替。他生前未婚,並無子女,所以他所有的頭銜都斷絕了。
紀念
[編輯]德拉瓦、北加利福尼亞、佛蒙特都有以他為名的城市。維明頓一座大樓也以他為名。[1]
榮銜
[編輯]- 斯賓塞·康普頓閣下 (1673-1698)
- 斯賓塞·康普頓閣下,MP (1698–1710)
- 斯賓塞·康普頓閣下 (1710–1713)
- 斯賓塞·康普頓閣下,MP (1713–1716)
- 斯賓塞·康普頓閣下,MP (1716–1725)
- 斯賓塞·康普頓爵士閣下,KB,MP (1725–1728)
- 斯賓塞·康普頓勳爵閣下,KB,PC (1728–1730)
- 維明頓伯爵閣下,KB,PC (1730-1733)
- 維明頓伯爵閣下,KG,KB,PC (1730-1733)
註腳
[編輯]- ^ Compton Towers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06-25.
傳記
[編輯]- Browning, Reed. The Duke of Newcastl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5.
- Field, Ophelia. The Kit-Cat Club: Friends who Imagined a Nation. Harper Collins, 2008.
- Pearce, Eward. The Great Man: Sir Robert Walpole Pimlico, 2008.
- Simms, Brendan. Three Victories and a Defeat: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First British Empire. Penguin Books, 2008.
外部連結
[編輯]Earl of Wilmingt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官銜 | ||
---|---|---|
前任者: 托馬斯·漢默 |
下議院議長 1715-1727 |
繼任者: 阿瑟·昂斯洛 |
前任: 羅伯特·沃波爾 |
大不列顛首相 1742-1743 |
繼任: 亨利·佩勒姆 |
大不列顛貴族爵位 | ||
前任: 新設立 |
維明頓伯爵 | 繼任: 斷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