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是中華民國監察院的官員之一,為審計部首長,任期6年[2]。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3]。審計長秉承監察院院長之命,綜理審計部全部事務,並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4]。
審計長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華民國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