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是中华民国监察院的官员之一,为审计部首长,任期6年[2]。审计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3]。审计长秉承监察院院长之命,综理审计部全部事务,并监督所属职员及机关[4]。
审计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华民国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