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县
外观
惠阳县,中国广东省旧县名。大部在今惠州市境,小部位于深圳市境。
1913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惠州府废。府治归善县改称惠阳县,直属广东省,后属潮循道、第四行政督察区、第五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政权曾在惠阳县设立路东县和惠东县,后自然消失[1]。
1949年5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在惠阳县东部设中共惠东县委。10月13日,中共政权攻占惠东全境,设立惠东县。12月,惠东县并入惠阳县[2]。惠阳县政府迁到淡水镇(今惠阳区淡水街道)。1950年4月,县政府迁至惠州城东。1958年4月,再度析置惠州市(县级)和惠东县。1958年,重新并入惠阳县。龙岗、横岗、坪山、大鹏、葵沙、南平等乡划归宝安县。1964年10月,重新设立惠州市(县级)。1965年7月,以12个公社再度设立惠东县[1]。此时,惠阳县、惠东县同属惠阳专区。1970年10月,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仍隶之[2]。1975年5月,三栋公社划归惠州市(今惠城区)[1]。1988年1月,惠阳地区改为惠州市[2]。
1990年3月,县城从惠州市区迁至淡水镇。11月,以澳头镇、霞涌镇和淡水镇西部设立大亚湾工业区,今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年5月,中国民政部批准惠阳县撤县设市,设立县级惠阳市。2003年,撤市设区,设立惠阳区[1]。